书城社会科学袁宝华文集第四卷:文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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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8章 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 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

(1992年7月29日)

邓小平同志在最近视察首钢的重要谈话中,再次肯定了首钢经验。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小平同志谈话精神,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承包制,使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为深化企业改革,促进企业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发挥更大的作用。一种制度从建立到完善,不仅要有实践的过程,也要有一个理论探索的过程。近几年来,关于承包制的研讨会开过多次,应该说大家的认识在逐步深化。这一次几个单位联合组织的承包制研讨会,正值全国都在学习邓小平同志南方重要谈话,学习贯彻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以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为重点,加快深化企业改革步伐,力促经济工作再上一个台阶的新形势下召开,更具有重要意义。

令天我们讲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就是从我国国情出发,从我国95%以上的国有企业都实行承包制的前提出发,总结10年来的实践经验,在加快改革开放步伐的新形势下,探索一条有效的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路子。当然,政企分开,两权分离,是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前提,这是共性;但在具体经营形式上,又是多种多样的。承包制只是其中一种经营形式,它以契约形式,确立国家与企业在承包期的责、权、利关系,使企业拥有相对独立的经营自主权,努力实现既定的经营目标,将企业和职工的经济利益与企业经营成果直接挂钩,具有较强的激励作用;股份制是一种资产结构形态,是所有制的一种实现形式,它比较好地解决了政企分开和企业负盈不负亏的问题;税利分流是以规范国家和企业利益关系为特征的经营形式;引入三资企业也是转换经营机制的一条途径。但是,对绝大多数国有企业来说,还需要在承包制上做文章,兴利除弊,促进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

承包制的生命力在于符合我国国情,符合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基本要求。以首钢为例,承包以来,首钢生产发展速度保持了年平均递增20%,11年间自我投资31.98亿元,完成重点技术改造项目103个,年投资能力超过10亿元,投资效益也较高,投入1元产出2.47元,这要比同期同类企业的投资效益高出5倍。11年间,首钢累计实现利税120.7亿元,其中上缴国家占68.6%、企业留利占31.4%,国家多拿了,企业也搞活了。首钢之所以能成为今天这样的以钢铁为主,跨行业、跨地区、跨国经营的特大型企业,同承包后国家赋予其较大的经营自主权是分不开的。更为重要的是,首钢经验表明:社会主义国有企业通过经营方式的改革,充分自主经营,在市场竞争中求发展,再加上严格的内部管理,是可以搞活,可以搞好的。其他一些行业企业承包经营也取得了很不错的效益。据北京市的资料反映,全市13个工业总公司去年9月进入第二轮承包的企业,预计在“八五”期间上缴财政总目标比“七五”期间增长13.7%,年递增率约为4.9%。可以说,承包制在实际上率先促进了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促进了政企分开、两权分离,形成了有效的企业激励机制,同时也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企业家队伍的成长壮大。在这个意义上看,承包制与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是相辅相成、相互推动的。

承包制是将宏观经济目标和微观经济活力相联系的一个结合点。企业承包经营后,在落实自主权的基础上,承担的首要责任是确保财政收入增长和国有资产存量的合理增值,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与职工的三者利益关系,把企业和职工利益同企业经济效益以及对国家的贡献挂钩,激励企业和职工奋发向上,克服困难,实现预期经营目标。

承包制还在发展中,发展中的事物存在这种或那种问题是很自然的。如确定承包基数问题、企业负盈不负亏问题、某些企业的短期行为问题、有的企业留利使用不当问题等等。对这些问题,我认为通过深化改革和市场条件的逐步完善,是完全可以解决的,不能因为存在一些问题就否定承包制。同时,对企业承包经营中存在的问题,也要做具体分析,有些是由于承包制不完善导致的,有些则与承包制无必然联系。不加区别地把一切问题都归因于承包制是不公平的,也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同时,还要认识到现在的情况同80年代初期相比有很大的变化,比如客观环境不同了,企业经营方式也不再是单一化了,市场条件、企业结构以及企业职工的心态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承包制的完善要考虑到并适应这些变化。下面,我想就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促进企业经营机制转换,谈几点意见,供参考。

第一,要集中力量研究和探索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办法,不要再把我们的精力用在承包与“税利分流”孰优孰劣的问题争论上去了。小平同志讲,不搞争论。不争论是为了争取时间,一争论就复杂化,把时间都争论掉了,什么也干不成。不争论,大胆地试,大胆地闯。他说,农村改革是如此,城市改革也应如此。承包制作为我国国有企业的经营方式之一,中央的方针是“坚持和完善”,“税利分流”和股份制的试点也还要大胆地试下去。但我想,我国几十万个国有企业不可能统统搞成一个模式。新事物的产生与发展有一些争论虽属正常,但总是争论,必然影响改革的深化。“实践出真知”,实践最有说服力。还是要让实践作结论。所以,我主张不要再争论了,但这并不排除结合试点和新情况、新问题所应进行的理论与实践的探讨。大家都要把主要精力用在大胆地试点,大胆地闯,闯出一条完善的路子上来。任何新的事物都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在发展变化中完善的承包制也不例外,不会是一成不变的。何况它还存在着某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希望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都来为完善这一制度下功夫。

第二,以《企业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为法律依据和实施准则,完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法律法规赋予企业的权利必须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的义务也必须履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当前,要结合贯彻《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在严格执行第二轮承包协议的基础上,应该进一步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完善企业的人事制度、劳动制度和内部分配制度的改革。对某些不尽完善的办法应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如现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使职工流动自由度大了,企业的手脚却被捆住了,不利于职工队伍的相对稳定和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这些问题都是我们研究深化改革,完善企业承包制所必须解决的。总之,依法办事有法必依,是完善承包制、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关键所在。

第三,完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要研究分配问题,更要研究企业生产经营发展中有激励无约束的问题。承包经营责任制,是以国有制为基础,通过利益制约提高经营责任,把责、权、利紧密地结合起来,界定国家与企业的责、权、利关系。所以,承包制不单纯是一种利益分配制度。如果只局限在分配上,那么存在于少数企业中的“短期行为”、“留利使用不当”等弊端,则难以克服。完善承包制,重心要放在研究完善企业的经营责任上,以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增强企业实力,强化企业约束机制。这次制定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为增强企业欠收自补的责任,规定实行承包企业未完成上缴利润任务的,应以风险抵押金、工资储备金、税后留利补交,就是强化利益制约的措施之一。至于承包经营的具体形式,应按照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不同情况因地制宜,不要强求一个步子、一样调子、一种形式。我们提倡“两保一挂”,并不排除像电力系统的“四包四保双挂钩”的投入产出总承包等一些切实有效的承包形式。形式多样化没有坏处。形式多样,才能有针对性地实施操作。只要有利于调动企业与职工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有利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一句话,有利于发展生产力,不论什么形式,都应该给予鼓励和支持。

第四,研究合理确定承包基数,进一步完善承包指标体系,使其向着科学性、规范化的方向发展。要强化承包合同中的实现利润、技改投入和安全等项“硬指标”,也要硬化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软指标”,例如有关如何提高职工政治、业务素质,如何提高领导班子政治、业务素质等,都应明确规定一些合理的量化指标,以促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适应新的形势发展,做到两个文明一齐抓。承包合同的科学化,关键在于承包基数是否科学、合理。科学合理的基数一旦纳入承包合同,就应该包死,只有包死基数,抵挡住外来干扰,才能既出效益,又利于防止“鞭打快牛”或“保护落后”的倾向出现。完善承包指标体系,促进承包基数合理化,需要进一步宣传推广各地一些好的办法,如考核资金利税率、考核资产增值指标等,要认真总结新经验、新办法,以便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第五,注重培养职业经营者,造就一支宏大的企业家队伍。这里,我想提出一个问题来和大家讨论。最近,我从浙江调查回来后,给中央写了一个报告,其中提出企业干部职业化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一批中青年干部走上了企业领导岗位,许多同志作出了积极贡献,是一批很有经验的经营管理专家。但是,他们中有的被陆续调入党政机关,有的由于年龄关系,要离退休。我认为,企业的主要领导干部实行同国家行政机关干部一样的离退休制度(男60岁、女55岁),不利于聚集、造就和壮大企业家队伍。更何况,目前在岗位上的厂长、经理,许多已是50多岁的人,女厂长、女经理中年轻的更不多了。这些人现在一般都还精力充沛,富有管理经验,政治上也比较成熟。按照现行制度离退休,对国家和企业来说,都是一种损失。我主张,适当调整企业厂长、经理的离退休年龄,以利于造就一大批我国的企业家队伍。这里还有一个承包期限、厂长任职期限和厂长离退休年龄规定之间的关系问题。总之,我认为适当延长承包期限和厂长任职期限,对于完善承包制、培养企业家队伍是必要的。

第六,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一方面,需要坚持宏观管住、微观放开的既定方针,更需要切实完善政府对企业的责任和义务。要认真规范各级政府或主管部门作为发包方的行为,实实在在地为企业搞好承包经营服务,从中积极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另一方面,也必须在加强企业内部自我约束机制的前提下,强化国家行政监督、法制监督、审计监督等监督体系。厂长要坚持定期的或离任前的经济责任审计、评议制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第七,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必须解决少数企业“以包代管”的问题,提高承包企业强化经营管理的自觉性,从管理上下功夫,向管理要效益。前年,我曾经推荐过江西棉纺织厂“鼓内劲、挖内潜、练内功”的经验。现在又涌现出一大批搞得好的典型企业和经验值得广泛学习,要开动舆论宣传工具,深入宣传好的企业、好的承包形式,像进档达标、工资按比例与效益挂钩,以及资产经营责任制方式等等。我们的许多企业是有很大潜力的,可我们有些企业往往习惯于眼睛向外,只要求国家放权让利,却看不到企业内部潜力之所在。向管理要效益不是一个空洞的口号。管得好的企业与管得差的企业差距之大是惊人的,有些行业主要经济指标差距将近一倍甚至几倍。所以我们说,向管理要效益是有实实在在内容的。要改“以包代管”为以包促管,以严格的管理来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

中央要求进一步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我们要认真学习、研究首钢的经验,在严格管理、落实责任制、贯彻按劳分配上下功夫,在承包制的基础上逐步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搞活、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首钢的经验说明,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目标是完全可以实现的。“八五”剩下的时间不多了,把经济工作搞上去的任务又是相当艰巨的,我们要振奋精神、鼓起干劲,进一步搞好完善承包制的工作,加速企业经营机制转换,以更高的经济效益,去迎接党的十四大的胜利召开和21世纪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