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1月18日)
一、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要大家来做,专职政工人员做,行政人员要结合业务工作做,走专兼结合的新路子。各个企业都应在党组织领导下建立起以行政干部、管理人员为主体,以专职政工干部为骨干,充分发挥党员、团员、劳动模范、积极分子带头作用的宏大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
企业各级行政干部处在企业经济活动的第一线,他们最了解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中的问题,也更直接地了解职工的思想和情绪。发动与依靠他们结合本职业务做思想政治工作,能够较好地把思想政治工作与经济工作结合起来,把行政手段、经济手段与教育手段结合起来,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近几年,已有一批企业结合推行经济责任制和行政管理工作责任制,在企业各级行政干部中实行岗位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使行政干部做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在这个基础上逐步形成群众性的思想政治工作网络,使思想政治工作真正“进车间、入班组、到人头”。
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是一门管理科学。对许多企业来说,保持精干的专职政工人员做骨干,从事这项工作的研究、组织和具体指导十分必要。所以,企业职能机构改革,对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同时,注意对他们的培养和提高。
二、思想教育内容要紧密地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的实际,着力引导职工培育具有本企业特色的企业精神,搞好职业道德建设,更好地为实现企业发展目标服务。近几年来,不少企业积极倡导和培育适合本企业特色的企业精神,并结合行业特点,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从而把“四有”教育的普遍要求同各个企业的实际,同每个职工的职业实践紧密联系起来。它是凝聚、激励广大职工为振兴企业而奋斗的强大精神力量,是使思想教育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融为一体的有效途径。现在,许多企业开展的双文明单位建设、立功达标竞赛等活动,也都是思想政治工作与经济工作相结合的好形式,应当在实践中运用和发展。
三、在加强和改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中,要提倡民主的、平等的、双向疏导交流的新办法,逐步建立健全社会协商对话制度。党的十三大提出的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既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对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大的推进。在改革开放中,人们的思想异常活跃,这是件好事情,是合乎历史规律的现象。对职工群众普遍关心并希望得到解答的问题,我们不应当回避,而要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的协商对话,通过平等的交流、恳谈,达到下情上达,上情下达,彼此沟通,互相理解。我认为很多问题只要耐心地把实际情况和党的政策讲清楚,大家是能够理解和谅解的。实行民主协商对话,对我们领导干部和政工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就是说,我们的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党的方针、政策。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群众的思想脉搏。要改变过去那种居高临下、以教育者姿态出现的作风,代之以从平等地位出发的、共同商讨问题的作风。要提倡讲真话,办实事。协商对话要形成制度,长期坚持下去,要与过去那些行之有效的教育形式如谈心、家访、民主讨论、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等配套运用。
四、要充分运用现代化大众传播工具,发挥它在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作用。我国的电视、广播、录相、电影、报刊、书籍发展很快,覆盖面很大,传播信息迅速及时,在职工特别是青年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中占据重要地位。我们应当重视和善于利用这种社会化、现代化的手段,做好组织、引导工作,向职工进行思想教育。运用社会化、现代化教育手段,把企业内的教育同社会、家庭的教育结合起来,这也是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方式的一项改革。
五、在思想政治教育的组织与实施上也要尊重企业的自主权。应该允许和支持企业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部署,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和职工思想实际,确定本单位思想教育工作的任务、内容、要求、进度和方法,独立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关领导部门对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要进行指导,但不要过多干预,不要向企业提出不切实际的要求。考核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要注重实效,不要搞形式主义的检查评比,要更多地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切实为企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