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中国禁忌风俗
17621400000011

第11章 回门:回娘家与不落夫家

“风吹着杨柳么唰啦啦啦啦啦——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身上还背着一个胖娃娃呀,依呀依得儿喂!”这支欢快风趣的河北民歌唱出了小媳妇带着孩子回娘家的愉悦心情,可新娘子回娘家就没有这么爽了。新媳妇总得拿捏一点,要遵守不少禁忌呢!

新媳妇“回娘家”又叫“回门”,雅称“归宁”。回门是有时限的,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嫁到夫家便是夫家的人了,不能说走就走。河南一带,忌祭灶、正月初一、正月十五回娘家。祭灶没女人的事,女不祭灶,娘家也不在这一天叫闺女回门;嫁到夫家就把婆家的事摆在首位了,大年初一是岁首,自然不便回娘家;正月十五是一年中第一个月圆日,新媳妇回娘家,举家不得团圆,恐非吉兆。所以一般都是正月初二回娘家,正月十六回娘家,以照顾到婚姻双方的团圆喜庆。河南鹿邑有“正月十六请(闺女),二月二送,一辈子不生病”的俗语。

浙江忌新妇在冬至节回门。否则以为将克死其夫家家长。谚云:“娘屋住个冬,夫家去个公。”江苏也有此俗。不过,理由不同,说是在娘家过冬至,娘家会因此而家道衰落。新媳妇一身担两家,伤了哪一头都不好,所以还是避忌为妙。台湾台北一年一归宁,一般都在正月。回门时忌遇家人生火做饭。遇之则认为一生将与翁姑不和,大约是联想到“生火”中含有“生气”和“发火”的意思吧。

浙江一些地方有女子命犯所谓“破娘家”的迷信。这样的女子,不可在家中上轿,出嫁时由男家接女出门,女的穿破衣,扮作讨饭模样,在庙宇中换装上轿,谓之“借嫁”。女家父母亲属必须避匿,一切由夫家照应。婚后一百二十天,才可归宁。否则,娘家定会破败或遭受不幸。还有所谓命犯“离窠”(夫妻离散)及“回头禄”(遭天火)的,也要在四个月后,甚至三年后才能回门。

河南林县,新妇三天回门时要顺着迎亲的那条道走,所谓“三天不走两条路”。彝族回门忌新娘在路上与新郎交谈,两人就像陌生的路人一般。中原一带回门带的礼物,应是成双成对的,忌单数。礼物娘家不能全收下,回夫家时,还要再捎回去一部分。

一般新婚满一个月后,姻亲便可自由往来。回门时,新娘在娘家住的天数颇有讲究。河南俗谚云:“八对八,两头发”“九对九,两头有”。是说初八日归宁的可在娘家住八天,初九日归宁的可在娘家住九天。这样,对男女两家都有利,否则便不好。不过,也有忌在娘家住八天的说法,所谓:“住七不住八,住八穷娘家。”

中国布依、普米、仫佬、苗、侗、黎、藏等许多民族中,还有婚后新妇不落夫家的习俗,忌讳新娘子一结婚就落夫家。广东顺德女子的结“金兰契”、布依族的“戴假壳”、普米族的“三回九转”、苗族的“煮饭”、仫佬族的“走媳妇路”习俗都是与这一婚俗禁忌有关的风习。《独山州志》记述该风俗说:“嫁时……新妇不与亲夫会合,明早携瓮出汲,登梯上楼,即随送亲群妇一路同归。此后遇插秧日收禾日方住夫家,夜则与小姑同宿,不一二日即归。约三五年始相交合,生育后同室偕老。”《都匀志稿》也说:“(布依族婚礼)三日,新妇及送亲并归,是为回门。逾年或数月始返婿家。”

不落夫家的缘由有多种说法。一是视男女性生活为羞耻之事。不但不落夫家,结婚还不能圆房,回到娘家姊妹们还要验贞。如果有谁与丈夫同床,女伴就孤立她,称她“臭人”。二是大家有约在先,要一同落夫家,忌讳个别人单独落夫家。如“十姊妹”“自梳妹”“金兰会”等民间组织便是如此。三是出于对自由生活的追求。不落夫家期间,仅在逢年过节及农忙时在夫家短住,其余时间仍住娘家。这期间,新妇在娘家仍可享有生产、生活及社交的自由。例如,黎族新妇不落夫家时就享有与没有血缘关系的男子“放寮”的自由;布依族新妇也有“赶表”(在赶场时青年男女恋爱)的自由;广西隆林壮族新妇则享有参加“歌坪”的自由和耕种一份田地的权利。四是为了确保能够传宗接代,例如彝族婚后新妇仍住娘家,直到为夫家生了孩子,才能到男家去长住。如果久婚不育,男方认为她不能传宗接代,就要与其离婚。不落夫家风俗流行的地区,许多妇女结婚数年仍是处女,不少因生活苦闷而自杀。据人类学专家调查,20世纪中期福建惠安一带仍有妇女因此而集体自杀的。不落夫家是对偶婚向一夫一妻制过渡的一种婚俗残留,反映了母系制对父系制的顽强抗争。

如果新郎和新娘一起回门,有忌在娘家同房的习俗。满族准许姑爷住在西炕,西炕是供祭祖先神灵的地方,禁忌姑爷和姑娘住在一起。这其中既有性行为不洁、会亵渎神明的观念;又有性行为女方“吃亏”,心理上难以承受的情绪抵触;还有娘家、婆家不是一个血统,不能在娘家为婆家提供传宗接代场所方面的忌讳,以为姑娘在娘家怀孕,会将娘家的“人势”“财富”带到婆家去,从而导致娘家败落。所以绝对禁忌小两口在娘家同房。但是,也有许多地方是不忌讳新婚夫妇在娘家同床共枕的。有时,这种截然不同的风俗还会并存于同一县境之内,河南林县就是如此。

新妇回门后,身份已经变了,是人家的人了,因而娘家也时常“防着她”。鄂伦春族出嫁的女儿回到娘家,禁忌刷锅。否则,以为娘家的财运会被刷跑。河南修武县也有类似的禁忌,当地民间忌讳出门的姑娘摸、拿娘家的勺和火箸。说是“摸勺不死公公死婆婆”“拿火箸不死公公死女婿”。还忌讳拿娘家的刀、剪,禁忌逮娘家的狗等等。说是:“恐怕日后割断娘家关系,咬断路。”总之是要防止出嫁的姑娘再动用或者拿走娘家的东西。

新妇归宁,忌把在婆家遇到的不顺心事一一说给娘家人听,又忌回到婆家,再把娘家的事不分轻重地都倒给婆家人听。这样“学舌”的结果常常会引起事端,影响男女两家的关系,新妇也会落一个“饶舌婆”的名声。因而俗语有“会当媳妇两头瞒,不会当媳妇两头传”的谚语。这在新妇处理姻亲关系方面确实是很有实用价值的好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