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思文提到,《论语》中完全不描写孔子的容貌,这似乎是中国古代所有圣贤的通例,而西方会格外重视一个人的外貌。如果西方人看不到一个人的容貌,就会觉得无法了解他,不会对他有什么认识。在中国,容貌不那么重要,导致在古代我们不能够发现disguise和deception的运用。Disguise可以译作“假装、伪装、掩饰”,deception则翻译成“错觉”。无论是古代、中世纪还是近代,欧洲的小说和戏剧里“伪装”和“错觉”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这其中的原因和认识论(epistemology)有关。在古代中国,这代表一种乐观的认识论,真理和假象之间没有什么断裂。中国学者分析文学作品认为人如其文,作者无论怎么写都只能按照他本来的样子写。但事实上这个说法是有问题的。因为作者在写作时可以作为另外一个人,比如男作者以女性为第一视角写作。如若作者描写自己,比如自传,却不可能记录五六十年以来的每一分钟,只能概括。而当写作一段时间的事情时,比如只写一分钟,却洋洋洒洒写了100页。这样的写作,描写的自我和真正的自我就不一定有什么关系了,有的人害怕记录真正的过去,就导致对读者的欺骗。
下面我要介绍的书,是由一批年轻的汉学家出版的,他们代表“德国汉学家协会”(Deutsche Vereinigung für Chinastudien)。我不是他们的成员,因为我不喜欢和汉学家在一起,很多汉学家太无聊,没有思想,除少数人以外,他们不会思考。说实在的,我更喜欢和哲学家、文学家们在一起。这本书是由Harrassowitz Verlag出版的。这是一家有着一两百年历史的古老出版社,出版的书非常好,如果想了解德国汉学界出版物的动态,大家可以查阅这家出版社的目录。
附录5.2
Robert Gassmann (1946—)
中文名:高思曼。
中文译名:罗伯特·伽斯曼。
瑞士汉学家。1946年出生于巴基斯坦的拉合尔。曾在苏黎世大学英语系和汉学系学习。1979年他以《〈孟子〉的结构标志词“也”》获得博士学位。1984年他以研究中国古代证明问题,并出版了专著《正名》而获得教授资格。1985年他担任苏黎世大学哲学学院的编外教授,后出任苏黎世大学汉学系教授直至荣休。他的主要研究兴趣是先秦的语言与文学。他同时也致力于先秦文献的翻译,出版了《春秋繁露》的德文译本。高思曼教授还曾担任欧洲汉学学会理事、瑞士亚洲学会会长等职。近年来他依然笔耕不辍,2009年出版了高思曼和毕鹗合著3卷本《先秦汉语》(Robert H. Gassmann & Wolfgang Behr: Antikchinesisch, 2009)。
这本论文集的名字叫Sprache und Wirklichkeit in China(《中国的语言与现实》)Christian Soffel, Daniel Leese, Marc Nürnberger (Hg.), Sprache und Wirklichkeit in China. Wiesbaden: Harrassowitz Verlag, 2011.,这是一本共339页的德文汉学论文集,德文书名可以翻译成英文为:Language and Reality in China。论文集中有一篇原苏黎世大学汉学系高思曼(Robert Gassmann)教授撰写的文章,叫“Per verbum ad sinarum rem”(《通过语言认识中国》)。高思曼热爱摄影,认为学术和艺术不能同时做,所以便在六十三岁时提前退休专门从事摄影创作了。他是语言学家,研究古代汉语,水平极高,著作也很深奥。他对中国古代的某些观点是全新的。比如他说“人”这个字,在古代基本上专指贵族,而不是普通的人,我们现在经常翻译错。在这篇文章中,高思曼专门谈到了“性”(character),孟子和荀子将人分为善和恶两类(good and bad),但高思曼认为善恶不是“好不好”的意思,善是kompetent,恶是inkompetent。人和社会分不开,应该到社会中去发挥作用,于社会无用是恶,有用则为善,不应该从道
德看善恶。此外,“心”不是心脏的心(heart),而应是性格(character),一个人的性格才是他的“心”。谈到“名”和“实”的关系问题,高思曼认为“名”代表我在社会中应完成的任务,完成了之后就成为现实的“实”。这样一来,“名”和“实”便脱离了哲学的意涵,而和社会学建立了关联。虽然他的观点不一定符合political correctness(政治正确性),但我同意他的说法。
另一篇文章的作者叫凯斯汀·施多姆,她的博士论文是研究白居易(772—846)诗中对儿童的描写的。在这篇文章中她提到,白居易为三个相继夭折的孩子写了六首哀歌,值得一提的是,他为女儿写了四首,为儿子写了两首,由此施多姆认为对白居易来说,女儿比儿子重要,这正与中国古代的重男轻女观念相悖。对白居易来说,三个孩子相继死亡,他感到万分的痛苦。他写到:
故衣犹架上,残药尚头边。
有女诚为乐,无儿岂免怜。
送出深村巷,看封小慕田。
莫言三里地,此别是终天。
——《哀歌》
“故衣犹架上,残药尚头边。”这两句我很喜欢。孩子死后衣服还在那里,吃的药也还在枕边。从这两行我们可以感受到白居易真切的悲痛之音。“送出深村巷,看封小慕田。”似乎描写他亲自送葬的场面。“莫言三里地,此别是终天。”孩子被埋葬的地方离家很近,但这却是我们终生的告别。这几行诗让我很感动,我很喜欢白居易的诗歌,也翻译过他写的不少诗。白居易在日本的影响很大,甚至比在中国还大,但中国的诗人太多了,无法凸显出他这一位。
掌珠一颗儿三岁,鬓雪千茎父六旬。
岂料汝先为异物,常忧吾不见成人。
悲肠自断非因剑,啼眼加昏不是尘。
怀抱又空天默默,依前重作邓攸身。
——《哭崔儿》
这首诗写他的儿子。“怀抱又空天默默”,他似乎希望天能够说话,能给他带来些许安慰。在古代中国,如果一个孩子未满八岁,则不需要进行披麻戴孝,“年十九至十六为长殇,十五至十二为中殇,十一至八为下殇,不满八岁以下皆为无服之殇,无服之殇以日易月”。为什么是八岁,而不是九岁或者十岁?这篇文章促使我们重新思考孩子和死亡的问题。
我介绍的最后一篇文章,是蕾娜·耶格尔的Literatur und soziale Wirklichkeit bei Zhou Zuoren Der dichterische Selbstausdruck als Literatur des menschlichen Lebens(《周作人的文学和社会现实:作为人生文学的诗意自我表现》)。我不太喜欢这个题目(《诗意的自我表现》),因为汉学家一般不太懂“自我”及其哲学背景。用“自我”谈中国文学是非常矛盾的。如果我们用“自我”来谈现当代文学,基本上没有问题。但我们断然不能用这个概念来谈传统文学、古代文学。1937年(如果我记得没错),是弗洛伊德第一次用“自我”这个词来表现每一个人有自己的自我,所以研究古代文学的时候也想说明中国文学自古便有一种自我表现的观点就显得非常荒谬了。耶格尔说,周作人(1885—1967)的“人生文学”的概念从日本借来。周作人于1918年在日本注意到“新农村”(Atarashiki Mura, Neudorf)运动,它代表一种乌托邦的社会主义思潮,乌托邦的目的是学好“人生的艺术”(Kunst des menschlichen Lebens)。生命的艺术应该包括什么呢?包括衣、食、住、行各个方面。这么说有点简单,当然还会包括其他,比如爱、智慧、信念和勇气。周作人1918年在一本刊物《殇》上发表的文章专门谈到人生的文学、人的文学。优秀的作家在世时不可能会有很多读者,读者只可能很少,因为好书会培养自己的读者,将来的读者会越来越多。比如唐朝的李贺(790—816),中国人很少看,但自毛泽东(1893—1976)歌颂李贺以后,他的读者开始越来越多。应该承认,李贺的诗确实很难读懂,很难理解,但这并不妨碍他成为一位有意思的诗人。就好像李贺的诗歌需要一千年才能培养出自己的读者,而且中国的诗人太多了,我们没办法读全所有的中国诗词,只能选择他们中的一个或是几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