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爱灵魂自我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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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灵性与性(5)

这种“身体”语言所包含的“奥秘”是:夫妻之间的性结合可以象征着神与教会(基督的身体)的灵性结合。基督徒相信,保罗所说的婚姻会发生在人类历史的终点;这种信念产生的效果是,耶稣和他的童贞的教会之间现在的关系完全变成了浪漫的爱情关系,因为现在,时间与永恒之间看似无法跨越的鸿沟让爱人们天各一方。

在早期的基督徒看来,这种神性的爱情的重要性在《圣经》的最后一章《启示录》中得到了确定。《启示录》的结尾(19:7;21:2,9)描写了“羔羊”(基督)与他的“新娘”(教会)在全新的耶路撒冷举行的盛大婚礼,这是天国与尘世的最终结合。这座在灵性上获得重生的城市,在她外面是“那些犬类、行邪术的、淫乱的、杀人的、拜偶像的,并一切喜好说谎言的、编造虚谎的”(22:15)。而在城内,神圣的新婚夫妇——神与灵性上焕然一新的人类——交换着他们的婚誓,他们用一个简单的词(一个令人吃惊的富有性意味的词)邀请所有“口渴”的人来畅饮赋予人永恒生命的爱之水(22:17):“圣灵和新妇都说‘来’。听见的人也该说‘来’。口渴的人也当来。愿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神所赞许的灵性的狂欢解决了自亚当和夏娃偷吃禁果以来一直折磨着人类的问题:性的疏离。

在神对世界的爱尚未实现最后的完成之前的这段时期,基督徒通过圣餐礼来提醒自己的位置:“基督的身体”。同时也希望自己能真正参与到这个位置中去。葡萄酒和面包象征着基督的受难(流血)和身体之死。与其他基督徒分吃圣餐就是预演与神在未来的神秘结合。其结果应该是增强兄弟之爱(即,遍及所有人的友谊),这种爱使教会聚结为一个整体。基督徒越是能实现这一目标,就会变得越像神——这正是亚当和夏娃当初吃禁果时的愿望。因此,保罗劝勉以弗所人(《以弗所书》4:24):“并且穿上新人。这新人是照着神的形象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要实现这样的目标,保罗在《歌罗西书》(3:5)中补充说,我们必须“要让身上世俗的本性死去:淫乱,污秽,邪情,恶欲和贪婪,贪婪就与拜偶像一样。”这里我们再一次看到,他的观点并不是说我们只有变得“无性”才能像神,我们要做的,是通过实现性属性的真正目标而变得像神。而以低层级的方式满足我们的性本质,不可避免地会导致偶像崇拜和死亡。

有意思的是,性爱与死亡之间的联系是文学作品中常见的主题。丹尼斯·德·鲁日蒙指出(LWW 51-2),恋人们经常将他们的激情描述为“对死的渴望”。当坦塔罗斯面对着没有尽头的痛苦时,他一定强烈地体验到了这种渴望。(顺便提一下,基督教的圣餐礼通过对坦塔罗斯的神话的直接反转,实现了这一渴望:我们不需要偷取神的“琼浆”,因为神通过耶稣的牺牲自愿地把它赐予了我们,面包就是神自己的身体:神为人类而牺牲的身体。)德·鲁日蒙论称:“爱的痛苦是一种理解的特权。”的确如此,当我们在性激情的阵痛(例如,与恋人的热吻)中挣扎时,我们的最直接的感受力变得加倍的敏锐,与临近死亡的体验(例如,在车祸中)非常相似。(这种联系也以不那么深刻的方式反映在英语的一句惯用语中:“我爱你爱得要死!”)那些在死亡边缘活转过来的人,随即体验到的往往是痛苦,而当这痛苦过去之后,他们常常会觉得自己的生命被赋予了新的意义或方向。这种情况也会发生在包含着爱情的性激情中。伍迪·艾伦的电影《爱与死》用一出喜剧,编织出这两个看似无关的主题之间的精彩的回响。而且,正如我们在第13讲提到的,弗洛伊德用了大半生的时间研究“性驱力”,然而到了晚年,他开始相信我们都具有“死亡的意志”,它跟“性驱力”一样强有力,而且与后者相对立。

性激情与死亡之间的联系不是偶然的;其实,我们第一部分研究的爱的四种基本类型之间的灵性关系构成了这种关系的基础。如果看一下图III.3的水平轴就会发现,厄洛斯(我们的性驱力的根本)以浪漫爱情为目标,并在爱情中得以实现(浪漫爱情对死亡的看法是积极的,它把死亡视为分离的爱人得以最终结合的唯一希望)。相反,垂直轴始于以死亡为导向的、自我牺牲的阿加佩之爱,但它指向亲情,并在亲情中得以实现;而亲情依赖于性关系,性关系让它繁荣生长,它通过性关系生儿育女,滋养家庭。如果我们不愿意或不能够看到我们的性属性的灵性方面,那么这奇异的“多样的统一”的四重关系就始终是难解之谜。然而,如果我们认识到灵性与性之间的紧密联系,并将前者视为后者得以实现的重要条件,那么此时,也只有在此时,我们就不会错把“性”放在“灵性”的位置上,这样的错误只会导致偶像崇拜和《圣经》中所说的“淫乱”。如果颠倒了两者的关系,我们就会在死亡的墓穴中越陷越深;然而,正确的做法却能让我们看到,死亡是通向新的、更有意义的生命的通道。

神对人类的引诱不仅是死亡的解药,这种引诱所诱发的灵性还为我们的性行为提供了恰当的、内在的限制。当瓦格纳说,“没有限制就没有意义”,他恰切地说出了这种限制的必要性(ML vii)。人类社会的大多数文化,无论是好还是不好,都以婚姻的形式把这种内在的限制制度化。我在第一部分的结尾提到,性、婚姻和友谊分别对应着人类本质的三个方面:身体、心智(或心理)和灵性。我们现在在第二部分已经看到,性虽然很明显地以身体为基础,但它引导我们超出它本身,走向灵性。我们将在第三部分看到,当婚姻恰当地实现了它的作用时,它也会像性一样,引导我们超出它本身,走向灵性。如果失去了婚姻这种表达性爱的制度化形式,人类灵性与性之间的联系很可能会走向灾难性的结局;然而有了婚姻,我们在第三部分会看到,性就会帮助我们照亮通往成熟与智慧的道路。

供深入思考/辩论的问题

1. A. 密宗仪式为什么一定要包含不道德的行为?

B. 自然(即,整个宇宙)在本质上是具有性属性的吗?

2. A. 性如果是自然的,为什么每个社会还要小心翼翼地限制它?

B. 如果每个人都实行“性自由”,这个世界会变得好一点吗?

3. A. 神更像男人,还是女人?

B. 如果耶稣的性属性确实影响了他的传道,那么它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4. A. 神有可能引诱人吗?

B. 爱与死有什么样的联系?

推荐读物

1. Agehananda Bharati, The Tantric Tradition (London: Rider, 1965)。

A.婆罗提:《密宗传统》。

2. Dante Alighieri, Vita Nuova (The New Life), tr. Mark Musa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2)。

但丁:《新生》。

3. D.H. Lawrence, A Propos of Lady Chatterleys Lover (ALCL)。

D.H.劳伦斯:《〈查太莱夫人的情人〉附记》(ALCL)。

4. Wilhelm Reich, The Function of the Orgasm, Sex-Economic Problems of Biological Energy, tr. Theodore P. Wolfe (London: Panter, 1961)。

威尔汉·瑞克:《高潮的作用——生物能量的“性经济”问题》。

5. J.L. Rosenberg, Total Orgasm (Berkeley: Random House, 1973)。

J.L.罗森伯格:《完全高潮》。

6. Abraham H.Maslow, Toward A Psychology of Being 2 (Princeton, N.J.: Van Nostrand, 1968[1962])。

亚伯拉罕·马斯洛:《存在心理学探索》2。

7. St.Augustine of Hippo, Confessions, tr.R.S.Pine-Coffin (Harmondsworth, Middlesex, England: Penguin, 1961)。

圣奥古斯丁:《忏悔录》。

8. The Bible, Song of Songs and Romans 14 (any translation)。

《圣经》:《雅歌》及《罗马书》第14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