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人们往往认为,路加记叙的这段故事的含义是告诉人们,基督徒应该把每个人都当成邻居来对待,但这种解释忽略了故事中明显提到的优先级的差异:与那些有影响力但冷酷无情的宗教领袖相比,有怜悯心的外族人比他们更配得上我们的友谊。把这个重要的因素考虑进去,我们可以把耶稣所理解的爱的律令划分为三个层级:首先,我们要对神怀有灵性之爱,但由于神就是爱,由于这种爱是无止境的阿加佩的悯恤,所以表达这种爱的最好方式,就是悯恤有需要的人,就像好心的撒玛利亚人那样;其次,我们要对有悲悯心的人怀着邻人之爱(正如我们很自然地对自己怀有悲悯心一样),这样我们就可以有真正的友谊(菲利亚),因为真正的友谊只存在于心怀善意的人之间(如我们在第29讲看到的);最后,对那些无情的、不值得被当成邻居的人(即,无法成为真正的朋友的人),我们仍然应该对他们怀着基本的人类之爱,尊重他们,哪怕他们是“迫害”我们的“敌人”(见《马太福音》5:43—44)。从根本上讲,这种解释跟康德在《单纯理性限度内的宗教》第三卷中支持的洞识是一样的。正像我们在《树》的第32讲看到的,康德认为,“真正的教会”全部由心地善良的人组成,他们在善行中互相支持。
贵格教派比大多数新教教派都更看重这条洞识,并愿意按照这样的原则身体力行。因为当他们与其他个人或群体建立友谊关系时,并不以共同的神学信仰为基础(他们并不声称自己非常了解神!),而是以共同的实践为基础。因此他们有时会邀请非贵格教友来参加聚会,以便了解世上各个角落的人们的需要和思虑,了解其他传统中的好心的撒玛利亚人如何悯恤他人。这类邀请不是为了让客人(或客人所代表的群体)“皈依”贵格教派,确切地讲,他们这样做只是在实践耶稣的命令:我们要与整个世界结为朋友。有些基督徒也许会担心,这种宗教态度过于“尘世化”了。然而我相信,这样的担忧是出于对“神怎样与世界相连,神怎样拯救世界”这样的问题的误解。《约翰福音》第3章第16节是《圣经》最令人难忘的章节之一,它向世人传递了一种信心:神关心人类世界。贵格教派追随这种信心,认为这是福音的一种本质特征,我相信,他们的理解切中了这段文字的真正含义。我们可以这样复述这段文字,以彰显它的品质:“神对人类世界关切甚深,甚至将可能有的最好的礼物赐予世界:他完全被神的爱所充满,以至于他要死去,以便让人类世界感受到神对人的悯恤的友情,拯救的恩典。”当这些宗教信徒的团契(比如“教友会”)心甘情愿地采取约翰所说的神通过耶稣所表达的态度,人类文明一定会逐渐获得新生,最终走向一个永远和平的世界。
“真正的和平只能通过非暴力来实现。”这是贵格教友共同信奉的少数几条基本原则中的另一条原则。1660年,贵格会的创始人乔治·福克斯(1624—1691)与其他几个教友一起向国王查理二世递交了他们经典的和平宣言,自那时起,贵格会的成员都承认这样的立场:“我们拒绝为任何目的、任何借口参与战争和争斗,拒绝使用外部的武器。这是我们对全世界的允诺。”一个把自己的成员称做“朋友”的宗教群体,他们认为自己应该坚持和平的立场,这其中有什么特殊的(即,哲学上的)理由吗?
J.格伦·格雷在其著作《武士》(1959)中深入反思了自己在二战中作为士兵的经历,揭示了和平与友谊之间的紧密联系。我们在格雷的描述中看到,战争如何让爱的各种表现形式都被削减得低于应有的水平。例如,一起参加战斗的士兵也许会称对方为朋友,但那种反常的情景削减了这样的关系,使它充其量只是共事之谊(TW 412)。他们联合起来去完成一项非常特殊的工作(杀死敌人),一项与美德几乎没有关联的工作;这就是为什么当这些士兵返回家乡之后,战争期间将他们紧紧地绑在一起的纽带很少能继续维持。当老兵聚会时,他们的谈话也很少会超出对他们在战场上一起完成的任务的回忆,那时他们为了自己的存活而彼此需要。而真正的友谊却不是以需要为基础的,所以它只可能发生在和平的环境中。格雷得出结论,友谊“真正的领地……是和平,只有和平”(416)。战场上任何一边的人都“可以是某个人的潜在的朋友”(414—415),所以友谊是“战争的最可靠的敌人”。因此,“教友会”坚持反暴力的和平立场也就不足为奇了。
福克斯最早提出的《和平宣言》清晰地表明,贵格会的和平宣誓只适用于外在的战争与暴力,而不适用于人类灵魂的内在的世界。因为贵格教友们意识到,有意义的战争只发生在每个人的内心。这也是他们为什么认为,当大家聚在一起敬拜神时,唯一需要关注的是静默:因为唯有在深深的静默中沉思自己的状况和处境,灵魂的战争才能展开,并最终获取胜利。这有时是一个孤单的过程,但如果忍受不了这种孤单就退回到日常生活的喧闹中(遗憾的是,这样的喧闹在传统的宗教仪式中十分常见,在那样的仪式中,哪怕是十秒钟的静默都是很罕见的),那么也许你永远无法在这场真正的战争中获胜。
这场内在的“战争”的目标是用孤独战胜孤单。要做到这一点,只有借助健康的自爱。正因为这一点,一人独处却不感到孤单的人(见《树》第28讲),尤其是那些主动地选择享受孤独的人,有时会被人错误地贴上“自私”的标签。然而只有当一个人不以健康的自爱为基础做事情才会产生真正危险的自私,它表现为不健康的自恋,在这种自恋中,一个人为了逃避孤单感而操纵别人,让别人与自己结成相互依赖的关系。只有当一个人拥有足够的自爱,因此可以享受孤独,不再需要任何朋友时,才有能力成为别人的真正的朋友。因此,贵格教友聚会上的静默,是为了让参加者做好准备,这样,一旦有人开始讲话时,其他人就能以更敞开、更富有爱的心去聆听。孤独的个体聚集在一起,当他们时而在静默中聆听自己的声音,时而受到激发而开口说话,时而聆听别人不得不说的言语时,当他们以这样的方式一起敬拜时,真正的团契就产生了。
美国的存在主义者、自然的热爱者爱默生(1803—1882)深深领会到孤独和友谊的悖论式关系。他在散文《论友谊》中写道,“我拥抱孤独”,不是因为不懂得友情的珍贵,而是“心中充满了对上帝的虔诚谢意,感谢他赐予我新交故知”(OS 221)。“灵魂滋养朋友”仿佛“树木滋养叶子”,他写道,“有朋友相伴的灵魂可以步入更壮美的自我认知和孤独中;而有些季节它要踽踽独行,当它回来时,它将让谈话和社会生活升华”。友谊让人们看到自然界中存在着跟自己一样值得去爱的东西(226),因此友谊“是自然的悖论”。称它为悖论是因为,我们只有自觉到自身的孤独才能充分地理解什么是友谊(228—229):“拥有高尚友谊的前提,是你有能力没有它也可以生活……必须先有两个绝对独立的个人,才可能完全地合一。”因此友谊是一个巨大的秘密,在很多时候,我们必须满怀敬意地让它自己成长(229):“让钻石在漫漫岁月中演化,不要去催促永恒的诞生。友谊要求宗教般的礼遇。”
耶稣和他的追随者们为我们提供了“孤独朋友的团契”的范式。从少年到成年,耶稣自始至终都是真正的朋友的典范:他十二岁时去神庙与宗教导师讨论问题,拒绝对方不以平等的方式对待自己(《路加福音》2:46);成年之后,当他开始公开布道时,他也习惯于把一路上遇到的每个人都当成“朋友”来对待(例见《路加福音》5:20)。他布道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要把友谊的这种特殊品质传递给他的追随者:先是与他们诚挚而亲密地相待,然后愿意为他们去死。有很多基督徒强调人们应该敬拜这个具有神性的人,他们认为耶稣的神性本质与我们所能体验到的一切东西都不相同,仿佛耶稣就是一切,而我们一无所是。而我认为这样的敬拜放错了位置。耶稣从来没有要求人们敬拜他,他要求人们把他当成与自己平等的人来爱他,把他当成朋友。基督徒应该只在这种意义上“敬拜”耶稣:我们尊他为圣,因为他让我们看到了基督之爱的真正的意义与表达,那既是体现在他的降生(道成肉身)与死亡(自我牺牲的救赎)中的阿加佩,也是体现在他的生活与教诲中的菲利亚。任何以贬低自身为基础的敬拜都是在把耶稣放在浪漫的、完美的神座上,这样会削弱信徒们建立“以友谊为基础的团契”的能力,因为友谊只能发生在自信而且孤独的个体之间。
随着文明的发展,一种可以被称为“友谊网络”的形式——无论是宗教性质的还是非宗教性质的——变得越来越普遍。近来,一组学生在这门课上展开的一场辩论让我注意到这种共同体的一个重要特征:友谊网络能够以个人友谊所不具备的方式延续很久很久,甚至是跨时期的。正像我们可以从耶稣和他的门徒身上看到的,他们之间的友谊的纽带开创了一整个传统,这个传统的影响远远超出了其中任何一个人的生命或影响。在灵性领域,即便是个人友谊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永远存在下去:正像康德提醒我们的,如果两个人因为他们各自的发展方向而不再能相互适应,他们的友谊因此尚未完全成熟就结束了,但如果他们是真正的朋友,他们就会永远珍惜对以前的朋友的记忆(NE 208)。就像人类可以在尘世间表达永恒一样,孤独朋友的共同体也能够对世界产生影响。而且,建立并发展这种朋友网络的过程可以是非常愉快的,因为正如我们将在下周看到的,友谊能够让我们生活中的其他形式的爱也焕发生机。只要我们的友谊的基础不是需要(参看亚里士多德提到的互利)和趣味(参看共同的乐趣),而是善意,友谊就会像康德总结的那样,构成“一个人的全部终点[即,目的与目标],通过它,人得以享受自己的存在”。
供深入思考/辩论的问题
1. A. 我们有可能成为神的朋友吗?
B. 如果博爱是以自爱为基础的,那么它是不是总会包含着自私的成分?
2. A. 友谊的深度和朋友的数量,哪个更根本?
B. “要爱自己的敌人”,这是什么意思?
3. A. 爱另一个人有可能胜过爱自己吗?
B. 谁算是你的邻居?
4. A. 在密切的友谊中,静默更有意义,还是言语?
B. 世界上有过真正的友谊吗?或者它只是不可能实现的理想?
推荐读物
1. Aelred of Rievaulx, “Spiritual Friendship” (OS 131-145)。
里沃的埃尔雷德:《灵性友谊》(OS)。
2. St. Thomas Aquinas, “Summa Theologiae: Questions on Love and Charity” (ST; in OS 149-184)。
圣托马斯·阿奎那:《神学大全》之“关于爱与博爱的问题”(ST;见OS)。
3. Immanuel Kant, Groundwork of the Metaphysics of Morals (MM)。
伊曼纽尔·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基础》(MM)。
4. Sren Kierkegaard, Works of Love (WL)。
索伦·克尔凯郭尔:《爱之工》(WL)。
5. Immanuel Kant, “Friendship” (LE 200-209)。
伊曼纽尔·康德:《友谊》(LE)。
6. Richard Bauman, Let Your Words Be Few: Symbolism of speaking and silence among seventeenth-century Quaker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3)。
理查德·鲍曼:《寡言——十七世纪贵格成员的言说与静默的象征》。
7. Jürgen Moltmann, “Open Friendship: Aristotelian and Christian Concepts of Friendship” (CFF 29-42)。
于尔根·莫特曼:《开放友谊——亚里士多德与基督教的友谊概念》(CFF)。
8. Oliver Leaman (ed.), Friendship East and West: Philosophical Perspectives (Richmond, Eng.: Curzon Press, 1996)。
奥利弗·利曼(编):《东方的友谊与西方的友谊——哲学的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