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姆·基恩在一部讨论“成为一个人意味着什么”的著作中强调,一个人必须要觉察到自己的故事(参阅《梦》,第11讲)。像爱默生一样,他提到,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学会享受独处;其实,我们应该像“款待尊贵的客人”一样对待自己(OS 160-161)。因为我们经常会忘记,“自爱像其他关系一样,也要求我们对它作出时间和精力上的允诺。”基恩坦率承认,当他第一次意识到自爱的重要性时,他甚至起誓要永远接受自己,他用的誓言就是传统的婚姻信约的誓言!只有花时间与自己进行朋友式的交谈(即,在静默中反思自己的处境),我们才能清楚地看到通往恰当的行为的道路。这种自我反思,而不是关于道德的逻辑推理,才是把“情境伦理学”(情境伦理学是关于友爱的伦理学,见第30讲)变为健康生活的基础的关键。因为正如基恩所言(FB 162):“聪明的人抽象地思考,而智慧的人以自传的方式思考。”
朋友式的自我反思能让我们把人生的悲剧——包括那些关系到爱与背叛的悲剧——解释为“神的喜剧”,对它们一笑置之,意识到它们只是更宏大的设计的一部分,是我们不断展开的“故事”的一个片段,从而解决我们的坦塔罗斯的问题。于是我们就能接受自己的处境,正如耶稣接受了他的十字架,正如坦塔罗斯必须接受他置身于爱之水之中的命运——如果他的故事是关于希望,而不是绝望的故事。这种态度既让我们对健康友谊的形成保持良好的接收性,又防止我们把自爱推向自恋的极端;当我们的第二自我的回声(回声,即“埃科”,在池塘边呼唤那喀索斯的女神)传到我们的耳边时,这种态度也让我们能够回应这爱的呼唤。作为有宗教信仰的人,友谊的呼唤对我来说首先是内在的呼唤,它欢迎我步入与基督的永恒关系,基督是最终的“爱人—朋友”,他弥合了神与人类之间的鸿沟——那曾使亚里士多德相信“人类不可能与神发生友谊”的鸿沟(见第29讲)。
在克尔凯郭尔、圣托马斯以及其他很多人对爱的律令的解释中,这一点无疑是最有意义的:自爱让我做好了准备,可以接受神的引诱,进入与基督的友谊中(见第18讲),这种友谊是最牢靠的基础,它让我能够——而且也应该——向我生命中遇到的每个人伸出友谊之手,与每个人到达恰当的亲密程度。这一永恒的视角使我能够在必要的时候,遵循我长久以来一直十分赞赏的阿拉伯箴言:“朋友就是我们可以将内心的所有倾倒而出的人,无论是糟糠还是稻谷,因为我们知道,那双最温柔的手会将它们捧起、筛选,留下值得留下的,把其余的轻轻吹走。”
通过灵性的自我觉知来理解生命和爱,这一点在老子的卓越篇章《道德经》的第8节中有着恰当的描述,在这里,老子把道比做水: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居善地……夫唯不争,故无尤。
在接近结尾的地方(第78节),老子关于水的思考也把我们引向对高尚的友谊的更深的理解: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
我们在本周的第一讲提到,有一条河流从伊甸园中穿过,它不仅灌溉着整个花园,还分为四条支流,滋润着整个周边区域。我们没有住在理想的花园里,而是在花园的周围(即,现实世界),因此我们很自然地倾向于把这四条支流看得更重要,因为源源不断地供水给它们的干流离我们很遥远。为了解渴,我们在就近的河流——厄洛斯、阿加佩、爱情和亲情——中饮水,不可避免地会变得孤单。而现在我们知道,远方有一条友谊之河,知识树和生命树长在它的岸边(例见《创世记》2:9。《启示录》22:2),只有友谊之河中流淌的水,才能永远地平息我们的渴。
最后,我想提一下诺曼·麦克莱恩的极富象征意义的自传体小说:《一条河流奔腾而过》。麦克莱恩从他和自己的兄弟一起捕鱼的河流想到了兄弟之爱的神秘。一直到他的兄弟很不幸地被谋杀,他才意识到,他对这个与自己如此亲近的人的了解是多么少。而当他在故事的结尾回忆自己的父亲时,他说(103页):“即便你不能完完全全地理解,你也可以完完全全地去爱。”在前面的章节中,他还写道:“生活的故事更像河流,而不是书。”渔夫之间甚至有这样一种习语:每当他们要解决一些最重要的问题时,他们会说,他们在“读水”,“在猜一天中的什么时候、什么地方,生命会像一出喜剧一样被带走……尽管对于我们每个人,阅读悲剧的水要更容易”。那么,他和他的兄弟的故事究竟是一出喜剧还是悲剧?麦克莱恩最后给出了谜一样的回答(104页):“最终,所有的事物都融为一体,一条河流奔腾而过。”这个洞识不是我们仅仅通过研究爱的哲学就能够理解的,要理解它,必须超越“爱的哲学”进入“爱灵魂”:纵身跳入那条河流,那条带给我们清凉的、舒爽心灵的爱之水的友谊之河,亲身体验它把一切爱统一起来的力量。
供深入思考/辩论的问题
1. A. 友谊真的解决了性关系中的权力游戏的问题吗?
B. 异性友谊有可能持续很久却不演变为包含性元素的关系吗?
2. A. 父母和孩子有可能成为真正的朋友吗?
B. 婚姻中有没有比友谊更重要的因素?
3. A. 在婚前的友谊中,什么程度的亲密是过分的?
B. 一个人对自然的爱包含了哪种(些)类型的爱?
4. A. 健康的自爱与自恋的分界点在哪里?
B. 一个人有可能因为爱之水而喝醉吗?
推荐读物
1. Joseph Kupfer, “Can Parents and Children Be Friends?”, American Philosophical Quarterly 27 (1990), pp.15-26.
约瑟夫·库普弗:《父母和孩子可能成为朋友吗?》(《美国哲学季刊》第27期,1990)。
2. Gilbert Meilaender, “When Harry and Sally Read the Nicomachean Ethics: Friendship between Men and Women” (CFF 183-196)。
吉尔伯托·梅连铎:《当哈利与萨丽阅读〈尼各马科伦理学〉: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友谊》(CFF)。
3. Haridas Chaudhuri, The Philosophy of Love (New York: Routledge & Kegan Paul, 1987)。
哈利达斯·乔杜里:《爱的哲学》。
4. Lillian B. Rubin, Just Friends: The role of friendship in our lives (New York: Perennial Library, 1986)。
莉莲·鲁宾:《只是朋友:友谊在生活中的角色》。
5. Ralph Waldo Emerson, “Friendship” (OS 220-232)。
R.W.爱默生:《友谊》(OS)。
6. Eric Hoffman, “Love as a Kind of Friendship” (SLF 109-120)。
埃里克·霍夫曼:《作为一种友谊的爱》(SLF)。
7. Paul Tillich, Love, Power, and Justice: Ontological Analysis and Ethical Applications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54)。
保罗·蒂里希:《爱、力量与正义:存在论分析与伦理学应运》。
8. Norman Maclean, A River Runs Through It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76)。
诺曼·麦克莱恩:《一条河流奔腾而过》(中译本标题:《大河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