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校长决策第一推动力丛书-校长的管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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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教育科研的实施与管理理(7)

3.课题成果的价值判断

(1)理论价值的意义、地位和作用。

(2)应用价值,即在多大的范围、以怎样的程度、是否为前沿课题,是否有助于教育教学质量提高。

课题成果评价的内容可根据课题的实际要求作必要的调整,突出一些重点。但是,必须回答三个基本问题:课题的理论价值如何?实践价值如何?课题的科学性如何?

三、科研成果评价标准

教育科研成果评价工作的科学性,首先取决于评价标准的科学性。只有确定比较科学的评价标准,教育科研成果的评价才能有效、合理地进行。

一般来说,教育科研成果的价值主要包括社会价值和学术价值两个方面。社会价值是指教育科研成果对教育改革与发展,对两个文明建设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它主要表现为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提供某一教育问题的理论和解决某些教育问题的建议、方案和方法,并在实践应用中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这种效益主要是通过提高受教育者的整体素质水平来体现的。学术价值是指教育科研成果在学术上的贡献。主要表现在理论和方法应用的深广度,理论观点上的创新,研究方法上的突破,某些学科领域空白的填补,以及成果对其他学科的借鉴、启迪意义的大小。评价教育科研成果主要是以这两个方面为依据,进行综合评价。文字表达水平也是成果评价的内容之一。学术价值、社会价值再高,但文字不通顺,不简明扼要,逻辑不严密,也会影响对成果的评价。

不同类型的教育科研成果有不同形式的价值表现。基础理论研究成果更多地表现为学术价值,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的成果,则更多地表现为社会价值。因此,对不同类型的科研成果的评价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应有所侧重。对理论性科研成果应以学术价值评价为主,对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成果以社会价值评价为主,综合性成果则进行多方面的价值评价。

教育科研成果评价分基础研究评价标准和应用研究评价标准。基础研究评价标准包括:研究课题内容新颖,具有现实意义,研究课题有发展前途,研究成果概念性强,研究成果经过论证。应用研究评价标准包括:研究课题内容新颖,切实可行,可供应用。

在操作上,教育科研成果评价指标体系分为初审标准和复审标准。初审标准包括:成果主题明确程度,成果逻辑结构严谨程度,成果教育研究属性强弱等,成果参考、引用价值高低。复审标准包括:教育工作的效益,教育改革贡献,学识水平,学术创新程度,研究规模复杂程度等。第一指标又分为a、b、c、d、e五个等级。成果初审各要素平均分达到或超过4分者可入选并参加复审。

四、课题成果评价方法

(一)科研成果评价方式

课题成果评价在我国一般采用下列三种基本方式进行。

1.自我评价。

自我评价是指研究人员对课题的综合评价。由于这是课题主持者参加的评价,具有一系列特点:

(1)评价的依据是第一手资料,丰富而实在;

(2)对理论假设、课题的目标研究意图鄣明;

(3)对课题自身的设计、操作、控制、管理流程的科学性了如指掌。因此,自我评价是教育评价最重要、最基本、最具权威性的评价。但是,经验告诉我们“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生在此山中”,自我评价终归是主观评价,也不免会带来缺憾。即使课题成功、评价妥当,也还需要得到客观外界的认可。因此,还需要做客观评价。通常客观评价按层次分为群众评价和专家评价,群众评价一般包括学生评价、家长评价、社会评价等。

2.专家评价。

专家评价的意义在于对课题的理论目标、实践价值、课题本身的科学水平作论证性鉴定。专家作为课题研究的“局外人”,只能是在自我评价之后进行的,因此,专家评价实际上是对自我评价的再评价,自然要涉及到自我评价的信度,可见,自我评价具有影响“专家评价”和“行政评价”的导向作用。在这种情况下,要求研究人员在做自我评价时一定要防止为迎合专家评价和行政验收的“口味”而作出非科学的结论,或提供伪证,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坚持科学研究的道德良心。专家评价一般都是从理论研究的高度,侧重于科研科学性水平的评价,这也是教育科研成果评价必不可少的环节。所以,尤其应当重视对科研成果事实的依据是否可靠、充分。不过,专家评价也不宜因“过分强调科研的科学性”和“过分强调科研的内在效度”以致挫伤研究人员的积极性。

3.行政评价。

即是由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国家的教育政策和教育方针、考察科研的目的和达到的实际水平。这是因为学校毕竟是上级行政领导机关的工作对象,通常也是在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参与进行的。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行政机关的支持,科研的外在效度也决定于行政部门的认可。学校未来的发展也需要得到行政领导的支持。但是,“行政评价”往往从实际出发,侧重于科研成果的实践与推广。因此,比较偏重于教育的直接效果,比如学习成绩的提高,升学率,及格率或各种竞赛的成绩等,这就容易刺激“急功近利”的不良偏向,对于教育科研的形成性评价缺乏了解。所以,正确的评价方式应当是三者结合的,扬各法之所长。

(二)科研成果评价方法

1.科研过程中的评价。

在科研过程中,为考察某种教育现象形成而实行的评价,一般带有诊断性质,评价意向相对较为“单纯”,主导因素较明显,涉及范围较小,采用的评价方法也各有特点,以备不同情况下应用。大致有这样几种:

(1)资料鉴定法。即通过对课题研究资料的研究进行评价。

(2)现场观测法。在研究现场了解实验变量的操作与变化,评价因果效应,如随堂听课;

(3)专题分析法。集中研究力量就研究中出现的问题或研究的重点课题作阶段性评价,如课程改革实验进程中就劳动技术课的设置、教材、实习场所等问题作中期评价;

(4)个案调查法。对个别学生、教师、家长或其他有关人员围绕研究课题的中心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剖析、评价,如在课堂改革研究中,选择有代表性的学生分析他是怎样使用时间的;

(5)状态测查法。研究过程中动用问或其他方法测查研究效果,评价效果,如单元考试之类;

(6)运用计算机技术建立“人—机—人”及时反馈系统,从事评价。

2.阶段性和总结性评价。

对于课题研究的阶段或终结评价常采用综合评价方法。这里的综合有两层含义:一是教育因素的综合;二是定性分析评价与定量分析评价的综合。通常采用的方法有:(1)加法评分法;(2)乘法评分法;(3)加乘评分法;(4)加权评分法;(5)多因素模糊矩阵复合运算法。方法的前提是把评价指标按需要予以分级、赋值。所谓分级是指分为“优、良、中、不合格”或“优、良、一般、差”;所谓赋值是依次从高分向低分排列,比如这里的三级,分别赋值“3、2、1”分。第1种方法就是依项将赋值相加,如试卷评分一样,分值高说明水平好;第2种方法是换“加”为“乘”。第3种方法是综合前两种方法,所谓加权评分法,是为了解决相同层次上的评价指标其所占的地位和作用不同,如果赋值没有差异区分就很不合理,难以准确地刻画事物的本来面貌。第5种方法用模糊数学理论来解决综合评价的定量分析问题。

上面的方法概括起来,分为三步:第一步是运算前的准备工作,即做好指标分级、量化、分项评定并求出评价成员对各指标在不同级别的隶属度;第二步是进行运算,在这一步当中已经概括了评价者的综合意向和权重的分配作用;第三步普通矩阵的“乘、加”运算,求出总体综合评价的量化水平。

五、教育科研成果推广的实施形式

(一)教研成果应用和推广的条件

教研成果应用是指教研成果进入教育教学使用环节,产生社会经济效益;推广是指教研成果扩大使用面,发挥更大更好的效益。教研成果应用与推广是把教学研究和教育教学的实践活动相衔接,使科学成果转化为社会生产力的过程,也是使科学产品的财富服务于社会,造福于人类的必要途径。

作为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中的教育科研成果,与自然科学不同,一般不能迅速将自己的成果应用推广于现实中,它在应用和推广中有其自身的特点,把握其特点是取得应用与推广工作成效的基本条件。一般说,并不是所有的教研成果都具有被推广的现实可能,也不是所有的教研成果都采用同一推广方式。教育基础理论研究主要是从教育现象中探求规律,将大量的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形成思辨型的理论研究成果。对于这种以认识为主的研究成果,只要能沟通科学信息,活跃学术思想,促进教育科学发展,繁荣教育教学事业,就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扩大成果效益的目的。

另外,教研成果的多样性、教研成果推广对象的复杂性及推广方法的多变性必然造成某些成果在推广和应用中会受到众多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因此,在进行教研成果推广时,应注意以下两点:

1.认真筛选教研成果,使应用和推广具有可能性。

做好成果筛选工作应从成果的科学价值、技术水平、成熟程度、实用意义、社会和经济效益等各方面对成果进行考察。作为教研成果推广应着重考察以下方面:

(1)成果的先进性和成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