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必备工具书-学校权益法律保护与权益纠纷处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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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4)

全面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重点在学校和幼儿园,关键在校长和园长。校长和园长是学校和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和幼儿园的安全要负全责,班主任是本班学生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各位校长和园长要把学校和幼儿园安全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要完善聘请法治副校长制度,挑选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人员充实校园安全工作队伍,实行岗位管理,责任到人,任务包干。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和卫生保健制度,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值班制度、消防安全制度以及定期健康检查、消毒、预防接种、膳食管理、食品采购、卫生保健制度,使学校管理走上制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的轨道。建立和完善督导机制,市里要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到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线进行检查督导。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进行相应处理,因领导不力、责任不到位、整治效果不好的,除要求有关单位加大整治力度、迅速改变面貌外,对主要责任人要进行批评教育;对因领导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出现严重危及师生生命安全事件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由教育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抓紧研究制定学校安全考核标准,对各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严格考核。认真研究制定各级各类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师生定期演练。在出现火灾、中毒、房屋倒塌、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确保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第一时间到达工作岗位,迅速报警,迅速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抢救、自救和疏散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三)不断增强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合力

各部门一定要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法制意识,树立主动抓、长期抓的思想,发挥优势,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力促学校安全工作扎实深入持久地发展。建立起由教育、公安、建设、文化、卫生、工商、新闻出版等部门共同参与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协调机制,全面治理校园及其周边环境。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指导和检查,推动各级各类学校认真做好校园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经常排查并整改校园内的各种安全隐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的整治工作;公安部门要加强对校园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建立学校和辖区派出所密切联系的制度,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地区存在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大力整顿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加强学校周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司法机关要与教育部门一起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积极推动依法治校工作;文化、工商、新闻出版部门要大力清理整顿校园周边的文化娱乐场所,坚决取缔非法经营的书摊、音像、电子网络服务和娱乐场所;卫生部门要把学校的卫生纳入公共卫生防御体系,作为重点领域,切实加强校园饮食安全,坚决取缔校园周边卫生条件不合格的各类饮食场所和流动摊点;城管执法部门和建设部门要加大力度,清理整顿和拆除校园及周边各类违章建筑,力保学校教学秩序井然,周边环境明显好转。

同志们,学校安全事关千家万户,不仅关系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家庭幸福,关系到学校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更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发展。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立足防范,深入整治,强化监管,狠抓落实,促进全市学校安全工作状况根本好转,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为全市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1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一、门卫管理

1.所有人员凭证件进出校门。自觉服从门卫和值勤人员的纠察,任何人不得强行进出校门。

2.家长接送学生不得进入学校。家长确实有事需和老师交流的,由门卫通知相关老师并征得同意,进行登记后并带好会客单可以进入校园。召开家长会时,凭“告家长书”进入。家长需看望住校生或送生活物品,可以在前门家长接待室等候,由门卫通知学生到接待室与家长见面,但需在规定时间内(周六晚6点到八点,周日下午12点到2点)。

3.门卫对外来办事人员、参观人员要热情接待,问明来意,并征得相关老师同意后,填写会客登记单,持来访证进入校区。事毕,由会见部门签字后,交门卫注销方可离校。每月底将回执交总务处存档。

4.小商贩、推销等闲杂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内,门卫室不许滞留闲人、留宿客人。

5.严禁携带各种凶器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进入校园。携带公物出校门者,须持有关部门签发的出门证,经门卫验核后方可放行。

6.所有学生在早晨六点前不得进入学校。

二、出勤管理

1.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学生请假,必须有家长口头或书面的同意。

2.班主任要时刻关注学生(尤其是住宿学生)的到位情况,发现缺席现象及时查明原因并找到学生。如在二十分钟内找不到学生,及时向领导汇报。分管领导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妥善处理。

3.各学科老师必须清楚所任班级的学生人数,并在每节课(包括活动课、辅导课和夜自修等)之前检查一下到位人数。如发现无故缺席现象,及时查明原因并向班主任汇报。

4.各班选派一名学生为安全委员,及时向老师汇报班级的出缺勤情况。凡是有学生请假的,安全委员必须有记载。

三、教育管理

1.老师必须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的各项规范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确保学生安全。上课期间,上课老师不得离开学生。

2.如发生在上课铃声响了2分钟以后,老师还没有走进教室。安全委员应立即向班主任或教导处汇报。

3.体育课上,老师要遵循学生的生理及心理特点组织教学,并关注学生的身体状况,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意外情况发生。杜绝“放羊”现象。同时,要经常检查体育器材、场地等方面的安全性能。

4.理化生、美术、劳动等使用有一定危险性学具的学科教学,一定要谨慎有序地组织好学生的活动,严格要求学生按照要领和规程进行规范操作,杜绝事故发生。

5.在学生进行集体自修的时候,教室外必须有教师巡视。

6.严禁攀坐学校的各楼层护栏,上、下楼梯要靠右行走,不要拥挤,不要推攘,不要在各楼层的楼梯和走廊追逐、奔跑、打闹。不要攀上门窗打扫卫生或做其他任何事。不得进入校园施工地带,严禁攀爬围墙出校。

7.加强对师生的心理疏导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心理辅导讲座。

8.建立二十四小时全方位的值班制度。校长值班、行政值班和教师值班均要到岗尽职。所有值班老师的电话必须保持畅通。

四、设备管理

1.各班主任负责检查本班教室和安全(卫生)保管区内的设施设备的安全性能,各专用教室的老师负责检查自己分管教室的设施设备的安全性能。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总务处汇报。建立每半月一次的安全汇报制度。

2.安全工作小组每半月进行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工作大检查。

3.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和应急照明灯,确定专人管理。

4.禁止学生随意玩弄电器设备和进入配电间。所有配电间都要上锁。电工要及时维修各项电器设备,保证安全性能良好。

5.严格实验室规程,加强对化学试剂等物品的管理。提取剧毒物品和危险药品时,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老师同时在场。

6.晚上最后一位离开教室、办公室、活动室以及体育馆的老师,必须关闭门窗、电源和水龙头。

五、食堂管理

1.食堂人员和参与饮食工作的人员,必须定期体检。身体状况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得从事饮食工作。

2.严格执行食堂有关操作规范,切实做好消毒工作。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工作。彻底消灭厨库、仓库和配食间的害虫。

3.严禁采购和加工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禁止家禽类活物进入厨房。易腐食品应低温冷藏,隔夜食物大多数不宜再用,应作废弃处理。

4.食堂的设备应符合消防规范,并需要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加强火源管理,油灶、煤气炉灶、电热设备及电源控制柜应有专人负责,下班前,应将所有的电源切断。随时消除油渍污物,将易燃物品置于远离火源的地方,厨房和仓库内应禁止吸烟。必须对所有的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对所有的消防设施的检查。

5.未经食堂主管人员批准,禁止一切非厨房人员进入操作场所。

6.在校门口50米以内,禁止小摊贩摆摊设点。

六、舍务管理

1.未经舍务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学生宿舍。

2.总务处要加强对宿舍安全警报系统的检查,做到每天二十四小时的监控。应急照明系统和消防系统要保持良好。宿舍的楼道和大门必须保持畅通。

3.加强夜值班生活老师与门卫的夜巡逻工作,做到每小时巡逻一次。

4.宿舍非开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进宿舍或在宿舍逗留。晚上,学生进入宿舍后,不得随意离开。不得带非住校生进入学生宿舍,更不得留宿外人。

5.禁止学生在宿舍里点明火、蜡烛或抽香烟。禁止私拉电线或使用学校提供以外的电器。

6.所有住校生在非规定的时间内出校门,必须向门卫出示学生处的同意单。严禁夜不归宿。

七、车辆管理

1.外来车辆不得进入校内。如送物品等到学校的车辆,必须有相关部门提供的准入证。

2.小学生不许骑自行车到校;中学生不许骑电瓶车、摩托车等到校。所有学生车辆在进入校园时,一律下车推行;所有教师不得在广场内骑车,进出校门时必须下车推行。

3.要加强对学生接送车的管理。及时与镇政府和公交公司联系,创造条件,解决车辆超载问题。加强对驾驶员、随车人员的教育与考核。

4.加强检查,并向有关部门反映,杜绝合伙租车接送学生的现象。

5.认真做好学生乘车的组织工作。负责送车的值日教师,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到岗组织学生有序乘车。并清点人数,作好相应的记载。任课老师要确保学生能准时乘车。如确实需要留下乘车的学生,要及时与送车老师取得联系,并负责把该学生护送给家长。

八、外事管理

1.外教不得擅自投宿其他场所;未经外事办和派出所同意,不得留宿任何外来人员。如有亲属或友人来访,须事先通知外事办,经同意后方可在宿舍内会客。

2.师生不得无故进入外教宿舍,如经外事办同意后进入的,须填写《会客登记表》;也不得擅自将外教领出校园、外出就餐、甚至领到私人家中。外教原则上不得与学生家长直接或近距离接触。如因特殊原因,确需接触的,须有外事办人员在场。

3.外教宿舍内,严禁吸烟,不得使用明火照明,不得使用煤气灶具等,不得擅自拆卸用电设备或使用不安全用电设备;无人时应切断电源。

附2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1.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骑车,不在公路玩耍追逐打闹。

2.消防安全防护,每学期进行一次火灾应急疏散演练,以防止火灾发生时的人员逃生及灭火救援工作因缺乏常识而无法进行或措施不力造成损失。

3.雨季进行安全教育,特别对有过河上下学的学生,要求家长或教师护送,不准到河套,鱼池,大眼井洗澡,不在空旷大树下和建筑物旁避雨。

4.和卫生管理部门联系,对周边小卖部和零卖食品小贩进行检查,防止食品中毒。实验室要有好的通风排气设施和防护用品,进行有毒气体产生的实验时尽可能密封化,能回收的回收,切实做到防毒,防爆炸。

5.做到安全用电,学校各室电路安装要规范化,电线不能裸露,对电气设备要经常检查,使用时不能用湿手接触电器,无论在学校或在家里,不准随意乱动电源。学生在做实验时,实验设备和电路按要求接好后,经教师检查无误方可进行实验,用电结束后应拔掉连接电源的插销。

6.学生做实验时,严格按实验室安全防护制度执行。

7.校内及户外活动时,严格按《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去做,每学期末对此项工作进行一次考核,对优秀班级和个人给予表彰。

8.劳动及日常生活安全由班主任和家长共同负责,在校内上下楼梯安装警示牌,靠右侧通行,不准追打追闹,课间活动注意安全,做有益活动,同学之间建立友好关系,养成文明习惯。

9.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要求师生遵纪守法,学法,懂法,不做违法事情,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

10.关心学生心理健康发展,上好学生健康教育课,要求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有益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互相帮助,关心他人。

附3安全保卫制度

一、建立门房来客登记制度,严防坏人混入学校破坏和捣乱。

二、对师生骑的自行车,学校施行统一存放管理,凭牌出入。

三、校内除因公需进出机动车辆外,其余一律不准进出学校。

四、未经学校批准,任何人不得在校内或门口摆设摊点售东西及食物。

五、学生在校期间,除校内人员外,教学区内不准任何人与学校生来往。

六、课外活动一般不准随便出校。如有事需出校者必须携带由班主任批准的假条,经门房许可,方可外出。

七、校内学生不准吵闹起哄、打架斗殴、乱投东西、破坏公物及花草树木。

八、凡违犯上述条款,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