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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纯钧剑是宝剑(1)

十一道:“虽然这样,主人家的眼色也不能不看。我本想着托宋公子去买些药材,如今却不得不拜托宋公子替我预备一匹好马了!”

她将一锭黄金取出,放到宋昀跟前,“相救韩天遥的那份恩情,只要他不死,日后必有所报;这锭金子,想跟公子买一匹马。我会立刻带韩天遥离去,绝不连累公子。”

宋昀明知她必定听到他与于天赐的对话,不觉面色泛红,却转眸直视着她,徐徐道:“姑娘不必多心,我敬重于先生,但并非没有自己的主见。韩公子伤势不轻,姑娘刚刚退烧,都需要好生调理,并不适合离开,更不适合连夜离开。”

十一笑了笑,“宋公子的心意,我心领了!我也不敢说我信不过宋公子,但宋公子能保证那位于先生一定不会悄悄做出点什么来?韩天遥的佩剑,是被他拿走了吧?他打算通知什么人前来找我们?真闹出什么事儿来,大家脸上不好看还是小事,不小心伤了谁的性命,岂不辜负了宋公子这片诚心相救的心意?”

纯钧剑是宝剑,也是名剑。但韩天遥但还不至于无赖到扣下十一的剑。

唯一的解释,他交给小珑儿作为信物的佩剑并未交回到他手上,他对此处并不放心,想留下纯钧宝剑自卫而已。

宋昀微微皱眉,“姑娘,韩公子的佩剑,小珑儿说想送到绍城闻家传讯,故而我已经遣人送去,并不是于先生拿走。于先生虽固执,但绝非不通情理之人!”

十一也不和他争论,只再次问道:“我想和宋公子买马,宋公子到底卖还是不卖?”

宋昀再不想这女子竟这样固执多疑,默然看着那凝霜萦雪的俏美面庞,一时竟说不出话来。

十一见状,眉眼愈发冷凝,站起身转头便走。

她虽未痊愈,但还不至于走不动路;韩天遥虽一身的伤,但和自身安危比起来,大约也不介意步行离去。

宋昀看她走出数步,才回过神来,忙站起身道:“姑娘,可否再留一晚?明日我正好要回绍城,可以一路同行。”

十一顿了顿身。

宋昀继续道:“韩公子伤重,只怕也经不起马上颠簸,不如随我坐马车,岂不安全些?”

十一望望天色,忽又回眸,竟是柔和一笑,“与其等明天,不如晚上就走吧!现在出门,入夜后正好到大路,天明时差不多正赶上开城门。耽搁到明天出发,说不准正好赶上关城门,难不成还打算在城外再住一宿?”

宋昀竟被她笑得心神一恍惚,忙转过脸去。

这时十一忽叫道:“宋公子,鱼上钩了!”

宋昀一惊,忙提起钓杆时,正见一尾鳞光闪闪的大鲤鱼跃入水中,而钓钩上的鱼饵已经空了。

十一惋惜地叹了口气。

若能钓上来,够她的猫饱食好几顿了。

宋昀看着那空荡荡的钓钩在晚风里飘晃片刻,说道:“好,我预备下,待会儿我们就出发!”

慢慢收起钓杆,他又问向十一,“这是韩公子的意思吧?”

“韩天遥?”十一漫不经心地答道,“我还没问他。”

是不是韩天遥的意思不重要,重要的是她不想也不能再在这里耽搁。

对于连夜离开的提议,韩天遥禀承一贯的沉默,并未提出异议;狸花猫吃饱喝足,被抓入褡裢时正打着呵欠,显然打算趁机在路上边睡觉边消化,以便来日继续大快朵颐。倒是小珑儿见昨天还病得半死不活的两个人要离开好容易觅到的平静之地,又是惊愕,又是惊吓,抗议不已。可惜她人微言轻,十一固然当作没听到,韩天遥也只皱了皱眉。

于是,一行人很快便已行在路上。

宋家的马车完全算不上豪华,胜在整洁雅致,垫褥和靠背都带着清新的竹叶气息和淡淡的阳光暖意。韩天遥性子刚强,忍着满身的伤赶路自然不易,能在这样的马车里卧着,似已心满意足。唯一遗憾的是,车厢地方太小,他不得不屈着他的大长腿,或伸到椅子外面。

十一自然不愿意坐到他脚边去,于是小珑儿知趣地拎着个垫子坐到那边地上,十一则抱着狸花猫坐到另一边;宋昀对外面的随从交待完毕,也便提着盏小小的灯笼坐了进来。

十一闻得他身上淡淡的竹叶清香,心头不由微悸。见他正要坐向自己身边,她忽道:“这马车本来就小,你一个大男人,有手有脚又没受伤,挤过来做什么?莫非看着小珑儿漂亮,想占她便宜?”

宋昀张目结舌,俊秀的面庞晕红得像着了火。他瞅着十一忽然之间变得粗糙丑陋的脸,默然片刻,俯身将灯笼放在地上,说道:“我只是将灯笼送来,以免你们照顾韩公子不便。”

十一笑道:“宋公子想多了!韩天遥将门之后,英武绝伦,这点小伤算什么?还需我们照顾?”

宋昀便道:“嗯,至少也方便姑娘找酒喝。”

十一临走时,很不客气地找来竹楼里最好的酒,灌了满满一酒袋,神色间似乎还有些不屑,似嫌他那酒不够醇厚。

宋昀同样不认为十一尚未痊愈的身适合喝酒,却无论如何没韩天遥那样的魄力去夺下她的酒袋。傍晚见他时十一尚是个罕见的美人儿,到上车时又变作了容貌平平的邋遢女人,他同样未曾穷根究底。

此时,他被十一喧宾夺主无理赶逐,竟同样保持着既有的风度,温雅地与他们点头别过,弯腰走了出去。

不久,便听得宋昀在招呼自己的随侍,却是和他合乘一匹马向前行去。

小珑儿早已看得呆住,此时方道:“十一夫人,宋公子不是坏人!他好心肠救了我们,绝不是……绝不是想占我便宜……”

十一惬意地舒展了下手脚,“我知道。”

“那你……”

“马车地方太小了,多一个人睡得不舒服。”十一看向小珑儿,“要不,你出去和人合乘马匹,把宋公子换进来?还可以吹吹夜风,省得在这里闻血腥味和药味,多糟心!”

小珑儿呆了呆,“我不会骑马……”

然后便住了嘴。

再多说几句,难保十一不会把她赶下去和陌生男人共乘一骑……她相信,这事儿十一夫人绝对做得出。

韩天遥在旁静静听着,此时终于叹道:“十一,大丈夫当恩怨分明。我的确拖累了你,你损我也罢了;可宋昀的确于我们有救命之恩,你如此言行无异恩将仇报,不妥。”

十一嗤之以鼻,“韩天遥,他是救了你;但我如果不是替你找药,也不会发烧。所以说到底,还是你欠了他,与我何干?还有,我从不是大丈夫。你把该你还的情搁我头上,就是大丈夫所为?”

“额……”韩天遥沉默片刻,终于道,“嗯,你说得有理。的确不是大丈夫所为。”

十一大获全胜,满意地取出酒袋,痛快地饮了一大口。

韩天遥嗅到,皱了皱眉。

十一将纯钧剑握到了手中。

如果韩天遥敢再来夺她酒袋,指不定她一剑下去,当即砍了他的手。

但韩天遥隔了许久,才轻轻道了一句:“十一,酒多伤身。”

他的声音在纱灯朦胧的光线下听起来很柔和,倒叫十一怔了怔,握着酒袋一时没说话。

狸花猫端庄地坐于小珑儿脚边,绿幽幽的眼睛盯着他们,鼻孔朝上翕动片刻,在血腥味和药香、酒香混合的气息里,并未闻出丝毫它热爱的鱼香,顿时大失所望,打了个呵欠,腆着吃撑的肚子卧下睡觉。

睡梦里,大约想起被它藏起的半条鱼,它“喵喵”叫了两声,居然甚是娇憨柔和。

韩天遥闻了一夜的酒香,忽觉傲娇的狸花猫比它的主人可爱千百倍。

十一计算得的确很准,他们果然正好在天亮刚开城门不久便入了绍城,然后顺利去了闻府。

宋昀很谨慎,距离闻府尚有一段距离,便过来与他们商议,要不要先去问下动静。

韩天遥待要请宋昀前去观望,十一忽道:“我去瞧瞧。”

她跳下车,越过宋昀身畔满面不豫的于天赐,大踏步行了过去。

宋昀不放心,正要跟过去瞧时,随他奔波了一整夜的于天赐已拦住他,谏道:“公子,你救了他们,又将他们送到此处,已是仁至义尽,没必要再将自己继续卷进去。”

于天赐顿了顿,低声道:“这事儿也不是公子所能干预。一个不好,前程尽毁,粉身碎骨!”

宋昀抬眼,正瞧见十一已在和阍者说话。她衣着粗疏,模样寻常,那阍者的神色间颇有不屑轻忽之意。

宋昀不觉皱眉,忽拂过于天赐的手,快步行了过去。

他的衣着也不出挑,但气质雅贵温润,阍者总算不敢小瞧,方才认真答道:“已经和这位姑娘说了,我家二爷不在家。昨日有人持了二爷友人的信物前来求见,二爷当即带人匆匆出府,到现在还没回府呢!”

十一未等阍者说完,已经返身往马车行去。

她向韩天遥道:“恭喜你,闻彦这朋友够义气,得了你消息,连夜奔越山救你去了!”

也就是说,韩天遥等人赶来之际,闻彦正连夜赶去相会,正与他们一行擦肩而过。主人不在,下人不明内情,固然不敢收留韩天遥,韩天遥也不敢轻易便住进去。

算来,这一回的确是十一多疑。于天赐虽然百般阻拦,宋昀派出的人却很尽职地赶到闻家通知了闻彦。

但十一并未因此显出半分歉疚,仰脖饮尽酒袋最后一滴酒,问向那边黑着脸的于天赐,“于先生,绍城谁家的女儿红最好?”

于天赐硬梆梆答道:“不知道!”

虽然一路劳顿,但韩天遥到底素来强健,在车上卧了一夜,精神又恢复不少,闻言便道:“东城的李氏酒坊,北城的柳园酒肆,酿的女儿红都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