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教是一种邪恶的非法组织,它利用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的迷信学说毒害人们的精神,残害人们的生命。邪教是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恐怖之源,我们与邪教组织的斗争将是一场长期复杂而又严肃的政治、思想斗争。
未成年人思想单纯,辨识能力弱,易受邪教歪理邪说的蛊惑和毒害。本单元通过一个个触目惊心的惨痛事例,从法律的角度揭露了法轮功及其邪恶学说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的丑恶嘴脸,展示了“法轮功”残害生命的罪恶行径。目的是加强同学们对邪教本质的认识,提高同学们自觉抵制各种丑恶思想和歪理邪说的意识,帮助同学们用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武装头脑,勇于拿起法律的武器与邪恶的邪教分子作斗争。
……法轮大法研究会未经依法登记,并进行非法活动,宣扬迷信邪说,蒙骗群众,挑动制造事端,破坏社会稳定。据此,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认定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其操纵的法轮功组织为非法组织,决定予以取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三百条
一、他为什么杀死自己的父母
案例举要
×年×月×日下午,从某市家属楼里传出几声凄厉的惨叫。年仅17岁的李亭在其家中用一把尖刀将父母残忍地杀害了。人非草木,孰能无情。究竟是什么原因促使李×手持尖刀,刺向生他、养他、哺育他的亲生父母呢?
李×的父母工作认真,待人热情,作风正派,口碑很好,尤其是他的母亲,是一服装厂屈指可数的女干部。李×的父母之间恩爱有加,极少吵架,对李×更是倍加疼爱和呵护。李×也曾是一个听话懂事,不惹是生非又通情达理的孩子,在学校读书勤学好问,认真执著,成绩良好,从不迟到早退、打架骂人,是个好学生。然而,李×练上了“法轮功”,练得学也上不下去,就干脆休了学。李×的母亲知道儿子练习“法轮功”后,坚决反对,甚至把儿子购买的两本“法轮功”书籍拿到办公室锁起来。但李×听不进父母的劝说,父母不在家的时候,他就关上门继续练。练了“法轮功”的李×变得沉默寡言,性格孤僻,行为举止怪怪的,大白天总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很少出门。即使出门也是蔫头耷脑,从不与人打招呼。父亲发现他跟正常人不一样后,便领他到北京精神病院看病,可到了医院门口,李×死活不进,硬说自己没病。李×越练“法轮功”越觉得自己是佛,父母是魔,越变得过激,终于走向了极端。×年×月×日下午,他要“度魔成佛”,举起屠刀刺向自己的亲生父母。可怜的父母死在了亲生儿子的刀下。母亲临死前只轻微地说了一句:“儿啊!”
下面是对李×的采访记录。
问:你为什么要杀死自己的父母?
答:我觉得父母是魔,我是佛,我杀死他们,就能把他们度成佛。
问:你认为佛是什么?
答:佛就是窝,安乐窝,度成佛他们就上天堂了。
问:把你的亲生父母杀了,后悔吗?
(迟疑、犹豫,又像是思考)
答:是有点后悔……是“法轮功”毁了我的一生,毁了我的家。
由案说法
1999年7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发出《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决定指出:经查,法轮大法研究会未经依法登记,并进行非法活动,宣扬迷信邪说,蒙骗群众,挑动制造事端,破坏社会稳定。据此,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确定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其操纵的法轮功组织为非法组织,决定予以取缔。如果任由以“法轮功”为代表的邪教蔓延,将会对未成年人造成严重的影响。首先,法轮功宣扬“世界末日说”,给未成年人造成消极厌世的心理,毒害未成年人的灵魂,动摇未成年人的信仰,造成其心灵的扭曲。李×案例完全证明了这一点。其次,法轮功使未成年人相信迷信,反对科学。最后,由于信仰邪教,一些未成年人形成自私自利的思想,只追求自己的“功德圆满”,将父母、家庭弃置不顾,作出危害家庭和社会的事情,甚至走上犯罪道路。总之,邪教对未成年人的毒害是严重的、可怕的。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我国政府依据有关法律取缔“法轮功”,是非常正确的,是顺民心、合民意的。
依据全国人大《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处邪教活动的决定》精神及有关法律,凡有下列行为的,应以犯罪论处:①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聚众围攻、冲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扰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和科研秩序的;②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非法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煽动、欺骗、组织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员聚众围攻、冲击强占、哄闹公共场所及宗教活动场所,扰乱社会秩序的;③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抗拒有关部门取缔或者已被有关部门取缔,又恢复或者另行建立邪教组织,或者维持进行邪教活动的;④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煽动、欺骗、组织其成员或者他人不履行法定义务,情节严重的;⑤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宣传邪教内容出版物以及印刷邪教组织标志的;⑥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其成员或者他人绝食、自残、自虐行为,或者阻止病人进行正常治疗致人死亡的;⑦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指使胁迫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自杀、自伤行为的;⑧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以迷信邪说引诱、胁迫、欺骗或者其他手段,奸淫妇女、幼女的;⑨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以各种欺骗手段,收取他人钱财的;⑩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什么是“邪教”
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散布迷信邪说等,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早在1999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对邪教组织就给予了界定。邪教组织创立的所谓的教派,都是邪教。
邪教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点:
①教主崇拜。这是邪教的第一大特征,以神秘主义网络信徒,在狂热的神秘气氛中大搞教主崇拜,使信徒们为教主而生,为教主而死,唯教主是从。
②精神控制。这是邪教的第二大特征,邪教通过精神控制,使教主巩固其“神圣”地位。其常用的主要手段,一是引诱,二是“洗脑”,三是恐吓。
③编造邪说。这是邪教的第三大特征。编造歪理邪说是一切邪教主都使用的蒙骗、坑害群众的伎俩。编造“世界末日就要到来”,“大灾大难即将降临”等邪说蛊惑人心,诱骗人们上当,加入邪教。
④聚敛钱财。要求信徒放弃物质享受,交出私有财产,不择手段地非法聚敛钱财。
⑤秘密结社。邪教教主都表现出不可遏止的权利欲望,他们都有不可告人的政治野心,妄图实行“神权加教权”的统治。为了实现自己的目的,他们不惜用种种极端的手段,以反社会、反人类的疯狂活动来震惊世界。
⑥危害社会。危害社会的主要表现就是用极端手段与现实社会相抗衡。以上所列举的邪教的主要特征,是被国际社会一致公认的。世界各国(包括美国、日本)都坚决反对邪教,和邪教组织进行坚决的斗争。
二、邪教害死了她
案例举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