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曦的露水落在侧柏和国槐叶子上时,布谷鸟啼声交错,蓊蔚洇润满庭芬芳。我在花园里修剪枝叶,身后那个女人在叫我:”达林,快过来!那些让佣人干就行了,你得陪着我,一分一秒都不能离开我。“
我在转身之前把所有厌恶的表情吞下去,展露媚笑面对着我的女主人,走到她面前亲吻她沟壑难平的额头,对她说:”早安,我爱你。“
女人对这三个字有瘾,无论我说多少次,无论年轻还是年老,她们都不会生厌。这个我早就明白了,在我被他送到那个肮脏的地狱时,就明白了什么是万劫不复。
人得活着,活着比死了好,这也是人们常说的”好死不如赖活着“。想活着也是欲望,本能的欲望,所以即使丧失人格尊严四肢不全口齿不清甚至脑子坏死,仍愿意赖在世上苟且偷生。所以,世上才有了那么多悲剧。
现在的人不喜欢看悲剧,因为看得太多,早已生厌。就像冯小刚的贺岁电影《甲方乙方》里面那个吃山珍海味鱼翅参鲍吃得想吐犯恶心非要跑到山区贫瘠之地受受苦,之后,再返回来,还是觉得山珍海味好。人就是这样,贱不贱都是天生的,或者被逼的。我属于后者,在我被亲爸爸送到姨妈面前时,我的悲剧就铸成了。或者说,在那之前更早,我尚未出生,就被上帝遗弃了,所以让我带着一身伤痛来到世上,再把诸多丑恶赐予我,变本加厉。
打我记事起身边有一个挺拔英俊的哥哥。他不是我爸爸亲生的,却享有我拥有的一切。他不知道,幼时的我已经开始嫉妒,嫉妒他宏亮的嗓音,嫉妒他仪表堂堂的潇洒。我的喉咙很痛,常常需要费很大力气才可以发出声音,还有下巴、脖子一直到身上那些凸凹不平的伤痕,是因为硫酸。我这辈子最惧怕的东西,除了让我身体疼痛,还在我心里埋下阴霾。
爸爸说,这是我的劫数。
一帛对我很好,做了所有哥哥能做的事情,比父亲奉献的还多。我是嫉妒他的,又依赖他,像个怯懦又孤单的雏鸟,没有翅膀,没有妈妈的庇护,只能依赖他。六岁时父亲把我送回中国,他说有姨妈照顾我会生活得很好。
好吗?
好个屁!
终于知道我被抛弃了,像个丑陋的怪胎,生来就遭人厌恶。姨妈也不喜欢我,从她第一次看我的眼神就知道,她巴不得我滚得远远的,像个碍眼的臭虫。
文湄,我记住她的名字是因为与我同龄的另一个男孩这样称呼她。于是我想显得跟她亲近点,向白冉同学学习,喊了她一声文湄,结果换来一记响亮的耳光,抽得我耳朵里有无数截火车头呼啸而过。
从那以后,我不知道叫她什么好,叫姨妈她厌恶,叫文湄换来耳光。
白冉同学比我幸福,所以我羡慕他又嫉恨莫名。可做出来的事是巴结他,因为我想像他一样得到多一点爱,哪怕一点点。文湄姨妈嫁了一个草包丈夫,那个皮白得像纸一样臃肿的男人整天腆着丰腴的肚腩去打牌,要么就是抱着白冉掏鸟窝捉蛐蛐。白冉喜欢他,就像使唤保姆。文湄姨妈是讨厌他的,因为男人没有事业心让她看不起。所以在莫浩丕出现的某一夜他们私奔了,一切顺理成章。
他们把我也带上,却在一个叫乂筱镇的地方将我放下。
白冉真的比我幸福太多,他始终没有睁开一次眼睛,在文湄姨妈的怀里睡得鼾香。那个莫浩丕敲开一个老嬷嬷的门,把我推进去。他递给她几张票子,然后对我说:”老老实实待这儿,有一天你爸爸会开名牌跑车来接你。“那个夜晚之后的某一天,我终于想通,他们这是把我丢了,像扔一件破衣裳那么轻松。
以前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个不正常的小孩,因为别人有的东西我都没有。开始变得正常起来是因为多了个妹妹。亲情是可以融化隔阂的东西,我第一次觉得自己有人惦记着,是水杉拿窝窝给我吃的时候,白天怄气逞强不吃饭,到了后半夜饿得心发慌。她晃一晃手里的食物,那个不起眼的黄面馒头在我眼里成了世间最美味的东西。后来她叫我”哥“。她对姨婆很孝顺,每次盛饭要先盛姨婆的,然后瞥我一眼,给我的那份盛得又多又实在。姨婆抽水烟,背弓起得更厉害,水杉的一双小手放在姨婆佝偻的脊背上拍打,拍得她很舒服,布满沟壑的眼皮微微眯起。
咸菜萝卜小米羹,是真正滋补人心的东西。我忽然有种放松的心情,这里没人隔着我防着我,没有人把我当外人或是怪物。我羡慕水杉的单纯善良。她的眼睛晶亮笃定,天真烂漫。而我,心里隐藏了太多自卑、多疑、妒意、忿忿不平。我是个残缺的孩子,从出生就已注定。
调羹掉到地上的声音,清脆悦耳,白瓷里盛着锡兰红茶,银器磕在瓷碗边缘弹下来。摔不坏,这是丹麦定做的上等品,从我对面老妪的嘴里掉出来。她没剩几颗牙,包不住多少食物,汤汁从干瘪发紫的嘴唇里流出来。她唤我:”达林,快来帮帮我。“
我走过去捡起调羹,拿起她胸前的丝锦给她擦嘴:”要我帮你吗?“
她频频点头,如三岁稚童。
我拿起瓷杯,吸一口红茶含着,托起她的头注入她嘴里,看着她砸吧砸吧嘴吞下去。眼睛在说话,虽然苍老,但是有威慑力:还要。
我提起嘴角露出甜美微笑,继续服侍他。
她攥紧我的手,指甲插进肉里,勒出几道痕迹:”只要你一心一意对我好,等我死了,我的钱都是你的。“
我拍拍她的肩膀,温顺地垂着眼睑:”你不想知道我上周提出来的钱都做了什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