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见血封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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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五、丁岚(1)

莫冉追求我时曾经费了些心机。他去买全市最盛名的蟹黄包给我吃,虽然排队的人不可能是他。情人节时他买成沓的鲜花附送上诱人的巧克力。他居然记得我的衣服尺码,送我的绝不会不合穿。他曾在纽约爱乐乐团来京演出时买下最好的座位,开豪华跑车来接我。他曾经甜言蜜语说天上那个月亮是属于我的,只要我乐意,他马上去摘。那个时候,我因为他随口许下的承诺而忽略了身边的美好,看华年空掷而不觉哀伤。

我才十九岁,可正在老去。

什么时候厌倦的?

因为他的不自觉?还是我的存心。

像他那样的男生,外型姣好,家境优越。身边自然不会缺了追求者。我气恼他的无所谓,当你喜欢一个人而他又不在乎的时候,就是一种伤害。

他对我注视时间越来越短,短得可以用分秒来计算,恋人的亲吻不会是蜻蜒点水一晃而过。他不再赞美我精心打扮的着装,不再迁就我费心学做的饭菜,甚至在我兴致勃勃的倾诉中酣然大睡,全然不顾我的热血澎湃。

这世界很大,大到让我孤单,风从衣袂刮过,让我悲伤。

他真的不在乎我了,我心知肚明。

是最初开始就逢场作戏还是日久生厌磁场相斥?

我不甘心!恨不得将他拴起来哪儿也不许去。

直到他对我说:”丁岚,我们完了,散伙吧!“

我说好,要请我吃散伙饭。他不反对,我们去了东来顺。北京遍地都是东来顺,反正吃什么都无所谓,他只是想摆脱我。太容易到手的东西就不稀罕,这话谁说的?真他妈至理名言!我拍着桌子与他相争,直到失态痛哭。这世上最轻贱也最珍贵的东西是承诺。当他爱我时,誓言字字珠玑,当他叛离我,那些荡气回肠的契约形同放屁,都是可耻的嘲弄。”这儿不是你家,要抽风回去抽。“他吼我,包厢里还站着两个服务生,她们拿好奇的眼光在我被眼泪哭花的妆上东瞅西看,看得我火冒三丈抬手摔了盘子。他一推桌子走掉:”真他妈够了!“

够了?他说够了!哈哈哈……我自己笑得趔趄,整个人软在地上就是爬不起来。我要告诉他,还没来得及说:我怀孕了。

莫冉常说女人自私起来真可怕。可我要告诉他一个真理:女人固执起来是无药可救的。

分手之前我认识了牧一帛。

这是个英俊倜傥的男人,我喜欢他是因为他不羁的眼神,像我喜欢的莫冉。只是他没有莫冉那样得天独厚的专横。莫冉是跋扈自信的,他任性的挥霍无度也让女人对他有好感。

牧一帛,他眼里包含了太多颓然忧伤的东西,深沉得让人看了想掉泪。可是不妨碍我对他有好感,因为是我喜欢的类型。

更因为,我在第一次认识他的时候看见了莫冉眼里激起的妒意,这让我欣喜若狂。多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我干脆靠近他,做的过分都无所谓,只为了让莫冉把眼光停驻在我身上的时间多一些,再多一些……

后来我经常去牧一帛住的地下室,他躲着我,隔壁的光头尤优看见我倒是像狗见了骨头一样上赶着。人没有倾诉的对象是件可叹的事,尤优自告奋勇,愿意当垃圾桶让我一次吐个痛快。我告诉他:”其实我有男朋友的。“

他说:”哦。“

我说:”那你还喜欢我?“

他说:”喜欢跟有男朋友矛盾吗?“

我说:”哦。“

他说:”你也会喜欢布拉德·皮特,尽管他有老婆。“

可那感觉不一样:”你是把我当偶像来喜欢吗?“”不可以吗?“”可以。“求之不得,我需要有人膜拜赞美拿我当仙女一样仰慕,这感觉可以让女人青春永驻。

他说:”为什么要来招惹牧一帛?他也有同居的。“他指那个没发育完全的哑巴。

没有回答他,也是心不在焉。我低头看手里的三星手机,蓝屏始终暗着:”我出来之前给他发了信息,可它一天都没响,看来他是真的不在乎我。“”那你希望怎样?像琼瑶剧一样男主飞奔到你面前跪地献上玫瑰花和小礼物,哄得你开开心心跟他回去?“”喂!“我不高兴,”别把我说的情商那么低好不好?“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屁孩竟然这样说我,让我十分不爽,”你懂个屁啊!“

他捏着嗓子唱”好男人不会让心爱的女人受一点点伤“:”我是不懂,不过男人和女人也绝不会像歌里唱得那样那么简单。那些唬人的狗屁玩意儿只能骗骗低智商的女人。“”你会是个好男人的。“我拍拍他的头,像哄一个小弟弟。

他竟然脸红,像个情窦初开的中学生。”他会不会去找别的女人?“”你给他打电话说你生病了。看他是什么反应。“

这招以前试过了。我在记忆里搜索,感情新鲜的时候他会给我买太妃糖,喂我吃药,连温度计都知道放在哪里。后来他总说没空,叫我自己吃药。他在疏远我,分手已是时间问题。”那就不要他了。“他努力把那双小眼睛睁大,”考虑我试试看,我不错的,会烧菜会洗衣服还会陪你逛街听CD。你高兴了我陪你高兴你不高兴了我哄你高兴,你受人欺负了我帮你报仇你心情不好我陪你散心,你缺钱花了我拼命去挣,只要你同意,我跟你双宿双飞帮你走出失恋困境。“

一个小男生竟然跟我说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