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4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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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亡命党徒(56)

原来是洛文斯坦!这使我想起某报上的一段报道,讲一位不知名的科学家正在以一种奇特的方法研究返老还童术和长生不老药。他就是布拉格的洛文斯坦!他研制出一种强壮血清,因为他拒绝公布药的来源,一直被医学界禁止使用,我把这个情况简单扼要地介绍了一下。伯内特从书架上取下一本动物学手册,念道:“‘黑面猿,喜马拉雅山麓大型黑面的猿猴,是体格最大和与人最类似的爬行猿。’里面还详细介绍了许多细节。啊,福尔摩斯先生,多亏你的帮助,这一下我们可找到根源了。”

“但真正的根源,”福尔摩斯说,“实际上是教授不合时宜的恋爱,这使得急躁的教授认为一定得恢复青春才能达到目的。一个人要是企图超越自然,他就必定会堕落到自然以下。最高等的人类一旦脱离人类命运的直道,就会变回去,变成动物。”他手里拿着小瓶,坐在那里沉思了一会,两眼凝视着瓶中透明的液体,“我来给这个人写封信,告诉他我认为传播这种毒药是犯罪行为,我们的这件事就可以了结了。但类似的事件还会发生。别人会想出更高明的方法。危险依然存在,这是对人类的真正的危险。华生,想一想,如果那些追求物质、官能和世俗享受的人都能延长他们无价值的生命,而追求精神价值的人不愿违背上帝的旨意,听从上帝召唤,那么结果是最不适合生存下来,如此一来,世界岂不变成了污水池吗?”突然,福尔摩斯停止了思考,从椅子上一跃而起,“伯内特先生,我看没什么要说了,各个细节都已很清楚了。狗当然是比人更早地发现了变化。教授的气味逃不过狗的鼻子。罗依咬的不是教授,而是一只猿猴,正如逗狗的是猿猴而不是教授一样。攀援对猿来说是本能的游戏,他探头到女儿窗口纯粹出于偶然。华生,早晨有一班开往伦敦的火车,不过我们还是先回旅馆喝杯茶再上路吧。”

(李志红  译)

狮 鬃 之 谜

我生平办理过无数罕见费解的案子,没想到退休后还会遇上一个难题,而且是找上门来的。那时我已经在萨色克斯小别墅完全过起了怡人的乡村生活,那种生活是我在伦敦的那些阴沉的日子里就向往已久的。自我退休后,华生就差不多完全退出了我的生活圈子。我唯一可以见到他的机会就是他偶尔上我这儿过过周末。因此,我只得自己亲自记录案情。要是他还跟我在一起,对于这样一个我克服重重困难而终于破获了的奇异案件,他将会大肆加以渲染。然而他毕竟不在场,我只得用自己那种平直的方式把事情的经过讲述一番,让大家看看我探索狮鬃之谜过程中所经历的每一个艰难的步骤。

我的别墅在萨色克斯南麓,从那儿可以俯瞰海峡。这儿都是白垩的峭壁构成的海岸。要下到海边去,只能走一条狭长弯曲、陡峭滑溜的小道。小道的尽头,是一片鹅卵石海滩,即使涨潮时也有一百码长。海滩上到处是弯弯曲曲的凹地,浪过后凹地重新灌满了水,形成良好的游泳池。这片迷人的海滩延伸了好几英里,直至小海湾附近的福尔沃斯村。

我的别墅孤处一地。整幢别墅就住着我、老管家和我的蜜蜂们。不过,半英里外有一所三角墙学校——哈罗德·斯坦赫斯特办的著名的私立学校。

这所学校地方挺大,住着几十名学生和几名教师。青年时代的斯坦赫斯特是剑桥大学有名的划船运动员,同时还是一名各方面都很出色的学生。我移居海滨以来,他就成了我的好朋友,也是我唯一一位不必邀请就可以在晚上拜访的朋友。

一九○七年七月底,海上起了一场大风,海风刮过海峡,将海浪冲积到峭壁底部,退潮后留下了一个大咸水湖。出事的那天早晨,风小了,被冲洗的大自然显得格外清爽。在这么美好的天气里是不可能待在室内工作的。于是,早餐之前我从家里走了出来,想享受一番清新的空气。我正沿着由峭壁通往海滨的小路散步,听见背后有人喊,一看,是斯坦赫斯特正欢快地挥着手跟我打招呼呢。

“多好的早晨啊,福尔摩斯先生!我就知道会在外头见到你的。”

“打算去游泳,是吗?”

“瞧,你那套推理又来了,”他笑着说,一边拍拍鼓鼓囊囊的衣袋,“你猜得没错。麦菲逊早就出来游泳了,我希望能在那边找到他。”

弗茨罗伊·麦菲逊是一名科学教员。虽然风湿病引起的心脏病削弱了他的生命力,他仍不乏为一个健美的青年。他天生是一名运动员。只要运动不太剧烈,他都表现很突出,不论春夏秋冬,他都坚持游泳。我也经常去游泳,因此总是遇见他。

正在这时,我们看见了他。先是他的头从小路尽头的峭壁边缘上出现了,接着,他的整个身形出现在崖顶,醉了似地摇晃着。随后,他双手往前一伸,伴着一声痛苦的大叫,仰面扑倒在地。斯坦赫斯特和我赶紧上前去——我们相距五十码远——把他翻过身来。看来他已经不行了。他双眼呆滞下陷、两颊呈可怕的铅色。突然间,一丝生气回到他脸上,他神情急切,想警告什么似地吐出了两三个字。这几个字发得含糊不清、几乎是从嘴里挤出来的。但我听出了最后三个字——“狮鬃毛”。这几个字毫无联系,让人摸不着头脑,然而我无法将它们拼成别的字。说完之后,他半提起身子,手臂一伸,侧身倒下来,死了。

斯坦赫斯特被眼前的突发事件吓呆了。而我呢,则每一根神经都绷紧了起来。我这样是有理由的,因为事态很快就表明:这不是一般的案子,死者只穿了一件柏帛丽外套、一条裤子和一双没系鞋带的帆布鞋。摔倒后,死者身上的那件柏帛丽外套——仅仅搭在肩上而已——滑落下来,露出了他的身体。我们吃惊地看到:他的背上布满了暗红色的条痕,仿佛被细小的鞭子狠狠抽打过。造成如此伤痕的工具显然具有弹性,这可以从死者肩部的两肋和红肿的长条痕看出来。死者在剧痛中咬破了下嘴唇,此时还有血顺着下颚往下滴,他那扭曲变形的脸表明他死前遭受了极大的痛苦。

我和斯坦赫斯特正一人跪在死者旁边,一人站在旁边时,一个影子落到了我们面前,原来是伊恩·莫多克走近了我们。莫多克是教数学的教员,他是一个皮肤黑黑的瘦高个。他平时寡言少语、冷漠孤僻,因此说不上有什么朋友。学生们认为他是个怪人,要不是他身上的某些异乡的气质,他早就成了学生们的嘲笑对象。他的异乡气质不但表现在他墨黑的眼睛和黝黑的皮肤上,还表现在他偶尔发作时暴怒的脾气上。有一次,麦菲逊的小狗把他惹恼了,他一把拎起狗从窗口扔了出去。如果不是因为他教学还不错,斯坦赫斯特早就因为这事解雇他了。现在,这个怪人出现在我们身边,他似乎确实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虽然从小狗事件看不出死者和他之间存在任何同情。

“可怜的人哪!可怜的人哪!我能做点什么吗?我能帮帮忙吗?”

“你刚才是不是跟他在一起?能不能告诉我们发生了什么事?”

“我没跟他在一起。今天我出来得迟一些,还没去过海滨。我是刚从学校出来的。请问,我能做点什么吗?”

“你赶快到福尔沃斯警察局去报案。”

他二话没说,转身就飞快地跑去了。我开始着手处理案子。斯坦赫斯特被这场不幸弄得昏头昏脑,还呆在死者旁边。我的第一步行动是记下海滨上的人。从小径的最高处我可以看到,整个海滨上,除了远处有两三个人影朝福尔沃斯村移动之外,再没有其他人。肯定了这一点之后,我沿着小道慢慢往下走。我发现,白垩上沾上了黏土和泥灰,而且有很多处同一个人上下坡的脚印。那天早晨没有其他人走那条小道去过海滨。在一处地方,我还发现一只张开的手掌印,手指朝着斜坡的方向,这只能意味着可怜的麦菲逊上坡时曾摔倒过。另外有一些圆形的小坑,说明他不止一次地跪倒过。小道的尽头,是退潮后形成的大咸水湖。就在这个湖边,麦菲逊脱下了衣服,因为有块石头上还搁着他的毛巾。毛巾是叠好的、干燥的,这说明他还根本没下过水。我在硬卵石之间搜寻时,发现一两处沙地上有他穿着帆布鞋和赤足的脚印。赤足的脚印说明他准备游泳,而干燥的毛巾则表明他并没游泳。

事情清楚地表明:这是我生平遇到过的最怪的难题之一。死者在海滨呆了不到一刻钟,因为斯坦赫斯特随后从学校赶过来了。赤足脚印表明,死者去游泳,而且脱了衣服。然后,他突然间又套上衣服,衣服还都是散乱的,没有游泳或至少没有擦干身上的水又返回了。他决定不再游泳是因为他受到了痛苦的抽打,被折磨得痛苦难耐,咬破了嘴唇,最后只剩下爬着离开的力气就死了。这是谁下的毒手呢?峭壁底部倒是有一些小洞穴,太阳光线射进洞内,看不出可以隐藏什么。再有就是远处海滨上的几个人影,然而他们离得太远,似乎不可能参与本案。况且,还有大咸水湖隔断了他们。不远处的海上有几只渔船。有时间可以问问船上的人。虽然有这几条可供调查的途径,但是都不能通向明确的目标。

我回到死者身旁时,有一些人聚在那儿围观。斯坦赫斯特还在那儿,伊恩·莫多克已经把村里的警察安德森找来了。安德森身材高大,蓄着黄色的短髭,是典型的结实而迟缓的萨色克斯人。这种人外表笨重寡言,头脑却不笨。他听了各方面的情况,又把要点记下来,这才将我拉到一旁,说道:“福尔摩斯先生,我很乐意听取您的意见,对于我来说,这可是一个大案子。要是我弄砸了,刘易斯要剋我的。”

我建议他马上把他的上司和医生找来。在他们来之前,不要破坏现场,不要增加新的脚印。与此同时我检查了死者的衣袋,发现里面有一块手帕、一把大水果刀和一个叠式名片夹,名片夹里有一张纸条。我打开纸条递给警察。字条上用女性的笔迹潦草地写着:

我一定去,请放心。

莫德

这像是一场情人间的约会,但纸条上却没注明时间和地点。警察把纸条放回名片夹,又把所有的东西都放回死者的外衣口袋。我吩咐他们彻底搜查峭壁底部后,发现再没有新的情况,于是我就回家用早餐了。

一两个钟头后,斯坦赫斯特过来告诉我,尸体已经搬到学校,并将在学校验尸。他给我带来一些确认的重要情况。不出我所料,峭壁底部没搜查出什么。斯坦赫斯特看了麦菲逊桌上的信件,其中有几封信说明死者曾和一位小姐有过亲密的来往,这位小姐住在福尔沃斯村,名字叫莫德·贝勒密。据此我们确认了写字条的人。

“信在警察手上,”他解释道:“我没法把信带来。毫无疑问,那不过是些普通的恋爱信件而已,除了那个姑娘和死者订过一次约会,我看不出那和这桩可怕的事情有什么联系。”

“况且不至于把约会地点安排在一个大家常去的游泳池附近吧。”我说。

“今天纯粹是出乎偶然,几个学生才没跟麦菲逊一起去游泳。”他说道。

“真是出乎偶然吗?”

斯坦赫斯特拧紧了眉头,沉思起来。

“是伊恩·莫多克把他们留下来的,”他继续说道,“早餐前他一定要给学生们讲解代数。可怜的家伙,他为这事难过极了。”

“我听说他俩关系不大好。”

“有一段时间是的。但是最近一年多来,莫多克和麦菲逊倒是比较接近。

要知道,莫多克可不轻易和人接近,他性格不大随和。”

“原来是这么回事。不过,我记得你好像跟我讲过他们因虐待狗的事而吵过架。”

“那是过去的事了。”

“但是或许埋下了积怨。”

“不可能的。我肯定,自那以后他俩成了很好的朋友。”

“那么我们必须查清那个姑娘的情况。你认识她吗?”

“这地方每个人都认识她。她是本地的美人。确确实实是个大美人。无论她走到哪,总能引起别人的注意。我知道麦菲逊迷上了她,可没想到他们的关系已经发展到信上的那种程度了。”

“她是个什么样的人?”

“她是老汤姆·贝勒密的女儿。她父亲拥有福尔沃斯村的全部渔船和所有的游泳场更衣室,他是当渔民出身的,不过现在有一定资产了。他和他儿子威廉一起经管着这些产业。”

“我们到福尔沃斯村去见见他们,怎么样?”

“找个什么理由呢?”

“找理由不难。不管怎么样,死者都不会是自残而死的。如果那些伤痕确实是鞭子抽打的结果,总得有人握着那根鞭子吧。在这种偏僻的地方,他认识的人不多。我们只要顺藤摸瓜,不难找到作案动机。掌握了作案动机,就能找出罪犯。”

如果不是被亲眼目睹的悲剧破坏了心情,在这麝香扑鼻的草原上散步本是件令人心旷神怡的事。福尔沃斯村呈半圆形置于海湾附近的一片凹地上。

旧式的村庄后面是几幢倚坡而建的新式房子。斯坦赫斯特领着我朝其中的一幢房子走去。

“这就是贝勒密称之为‘港口山庄’的房子,青石瓦带角楼的那一栋。

他白手起家能弄成这样够不错了——喂,你看!”

“港口山庄”的花园门打开了,从里面走出一个人来。那瘦高、懒散的人分明是数学教员——伊恩·莫多克。很快我们就在路上迎面碰上了他。

“喂!”斯坦赫斯特跟他打招呼。他点点头,黑眼睛怪怪地瞥了我们一眼,刚想走过去,校长拉住了他。

“你上那儿干什么去了?”校长问道。

莫多克气得脸都涨红了。“先生,在学校我是您的下属,但我不知道还应该向您汇报我的私人行踪。”

经受了一天的紧张之后,斯坦赫斯特的神经已经快要绷断了。如果是平时,他会忍耐下来。可是现在他实在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了。

“莫多克先生,你这么讲话未免太无礼了。”

“您的提问恐怕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