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以规矩成方圆:欧盟技术标准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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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标准化的分类

不同的国家和国际组织对标准化作了不同的分类,但曾经担任印度标准学会(ISI)主席的魏尔曼博士在1972年写的《标准化是一门新学科》中提出了比较通用的分类方法。他用“专业”、“内容”和“级别”三个垂直的坐标轴组成了著名的“标准化空间”。魏尔曼博士世界标准日(World Standards Day)1969年9月,国际标准化组织理事会发布第1969/59号决议,决定将每年的10月14日定为“世界标准日”。很多国家都利用世界标准日这个机会组织一些特别的活动或聚会,例如采用举办会议、展览会和研讨会,并以电影、电视和广播访谈等多种形式来丰富每年从10月14日这天开始的“标准周”。这个国际节日也是献给世界上成千上万从事标准化工作的志愿者的一个礼物。

2005年 第36届:标准让世界更安全认为,就专业而言,标准涉及到人类的所有经济活动,包括工业、建筑、农业、商业和林业等各个方面。从内容来说,标准包含术语、符号、规格、包装和检查等不同的具体内容。由于所有的内容都可以适用于任何“专业”,也就有了每一内容和专业组合的空间。就级别而言,标准有自己的实施等级,这些等级规定了标准可应用的范畴。也就是说标准化可以在不同的级别上进行,例如,在公司或行业协会内,在一个国家内,在一个地区内,甚至在国际范围内。根据实施标准化的主体不同,可以将标准化分为国家标准化、区域标准化和国际标准化。国家标准化是指在国家范围内建立标准化机构,制定国家标准,开展标准化活动。区域标准化指处于同一地区的国家之间开展的标准化活动。国际标准化则是指处于不同区域、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国家之间所进行的标准化活动。国家标准化、区域标准化和国际标准化之间存在着一种互补关系:国家标准化是基础,区域标准化是过渡,国际标准化是目标。

国家标准化向区域标准化发展离不开区域一体化的深化。由于某一地区的一些国家通常具有共同的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或者已经签订了相互经济合作条约,这些国家就希望能够协调其标准化,以促进相互之间的贸易活动。区域标准化主要是在区域一体化第二次浪潮中发展起来的。20世纪80年代中期,区域一体化的第二次浪潮横扫北美和南美。在这次浪潮中,美国—以色列自由贸易区(1985年)、美国—加拿大自由贸易区(1988年)、阿根廷—巴西自由贸易区(1990年)、南方共同体(南锥体)(MERCOSUR)(1991年)和北美自由贸易区(1992年)相继成立。与此同时,区域一体化也开始在北非复兴,并在亚洲部分地区出现。这次区域一体化的浪潮与五六十年代的第一次浪潮有所不同:不仅出现在发达国家之间,还开始出现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

在区域一体化第二次浪潮中,区域标准化成为一体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1987年10月年美国和加拿大签订的“美加自由贸易协定”就将统一标准作为统一市场的必要条件,美加之间在标准、质量认证和实验室认可方面进行了全面协调。1994年1月正式生效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同样开始了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三国间的标准化协调。作为世界上第一个由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组成的地区经济集团,该协定专门写入关于技术壁垒的条款。在20世纪80年代,澳大利亚标准协会和新西兰标准协会签订了一项谅解备忘录,进行标准化合作,之后又签订了消除技术壁垒的协议,并在90年代建成了澳大利亚/新西兰联合认可系统。

区域一体化第二次浪潮的起因关于区域一体化第二次浪潮出现的原因,理嘉多·法尼和恩卓·格雷立主编的 《乌拉圭回合后的多边主义和区域主义》一书归纳出几种不同的解释:一种观点认为这是关贸总协定多轮谈判进展不顺利甚至可能失败的情况下,区域经济做出的应对,体现了区域主义与多边主义的替代或补充关系。另一种观点认为这次区域一体化的浪潮是有关国家企图从策略上使用集团的力量并从中获得贸易优势而推动的。还有一种看法认为这是受到主宰国非关税壁垒威胁的国家进入邻国市场的唯一选择。然而,与其他区域性标准化协调相比,欧共体的技术标准化活动不仅开始得最早,也进行得最彻底,值得我们研究和借鉴。对非欧共体国家而言,欧共体的技术标准化已经成功地堵住了它们的部分商品进入欧共体市场,因此,这些国家坚持自己的“设置论”,认为欧共体技术标准化已人为地构成了技术性贸易壁垒。对这一点,欧共体体及其成员国一直加以否认。因为,就欧共体而言,正如许多区域标欧共体与欧盟欧洲经济一体化集中体现为欧洲共同体(简称欧共体)的发展过程。1965年4月8日,法国、德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等六国签订《合并条约》,将此前已成立的三个共同体(1952年建立的欧洲煤钢共同体、1958年建立的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的机构合并,统称欧洲共同体。条约于1967 年7月1日生效,标志欧洲共同体正式成立。1975年7月22日《布鲁塞尔条约》又对之前的条约进行了修改。1993年11月《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正式生效,欧洲联盟成立。欧洲联盟的建立标志着欧洲经济一体化发展进程进入了一个更高的体制形态,由三个支柱组成,即欧洲共同体、欧洲经济和货币联盟,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以及司法和内务合作。由于欧洲技术标准化不仅涉及欧盟成立之后,而且也牵涉到之前的欧洲共同体,因此,本书在讨论欧盟成立之前标准化活动的内容时,就均采用欧共体(European Communities)一词。准化的目的一样,其技术标准化的初衷是消除欧共体成员国间技术性贸易壁垒,是为欧洲经济一体化服务的。因此,在我国猛烈遭遇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今天,客观地研究欧盟标准化制度,不仅非常必要,而且非常合时。希望本书对欧盟标准化制度的介绍,能有助于我国标准化体系的建设,为应对国外尤其是欧盟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提供启示,更能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及未来亚洲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起到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