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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将科学用之于学校(3)

我们必须好好反思,儿童在人为的恶毒环境下成长,可能造成骨骼变形的不良后果,那么他的精神世界又会如何呢?当谈到拯救劳动人民时,我们也理解,在他们那巨大的外在痛苦下,如贫血和疝气等,还隐藏着更为严重的创伤——已被减轻奴役的灵魂折磨。当我们提到劳动人民必须要得到自由时,目的只是减轻他们的身体痛苦而已。我们十分清楚,当一个人气血耗尽时,精神也会受到压抑,变得麻木不仁。就像在脖子挂上了沉重的负荷一样,道德堕落是人类进步的主要障碍,所以拯救人类的灵魂比拯救肉体更为紧迫。那么,对儿童的教育问题,我们又该说些什么呢?

我们十分理解教师的难处。在一个普通教室里,忙乱的老师正往自己负责的那些小脑袋里灌输知识。为了成功地完成这项任务,他必须让孩子们坐着不动,强迫其集中注意力,并且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会使用一些奖惩措施。

但是,坦白地讲,奖励和惩罚都是灵魂的课桌,是束缚孩子心灵的方式,相对而言,更会激发孩子的畸形心理,而不是防止。

实际上,奖励与惩罚都被用来迫使孩子巩固认识世界规则,而非上帝的旨意,这些规则便是成年人用来束缚孩子行为的权威。

一个老师经常会因为自己比较强大而发出命令,并希望孩子遵守命令,因为他很弱小。成年人非但不应该如此,更应以爱和启示来引导孩子,并在通向未来的天国之路上一直支持、帮助他。无论贫穷还是富有,任何一个施展才能的人都应被歌功颂德,任何人都应得到奖励。

但是,在学校里,只有那些进入竞争中的“信誉良好者”才能获得奖励,实际上这只会造成孩子们的骄傲、嫉妒和敌对心理,不会产生每个人都能体验到的努力、谦虚和爱。我们用这种方式造就一种冲突,不仅仅在学校和社会进步之间存在,而且还在学校和宗教信仰之间也存在。有一天,某个孩子一定会扪心自问,在学校里赢得的奖励是否成了进入永生之路的障碍,或者,在没有能力为自己辩护时,感到蒙羞的惩罚也没能使其成为一个“追求正义的人”——这是基督在登山宝训中的辩护。

的确,社会生活处处存在着奖励和惩罚,但这完全区别于精神上的奖惩,成年人已经如此执行了,小孩子不久就会在心中接受这些做法,继而也加入到其中,于是形成了这个世界约定俗成的惯例。他们充分利用了奖惩制度,使孩子们遵从自己的意愿。

但是,如果仔细观察一下这个社会,就会发现它在逐渐改善中,受思想和理智支配的生命也正在逐渐走向胜利。奴隶的枷锁造就了雇工们的枷锁,而它又依次产生了劳动者的枷锁。

任何形式的奴役都在走向消亡。人类进步的历史代表了一系列解放自由的胜利之果,而在这方面的任何失败都被当成是一种退化。

在某种方式上,学校里也存在着类似于政府的官僚作风。政府不同部门的雇员都忙于保持安全距离,而不是争取积极进步,但其结果不会立竿见影。正是通过他们,政府从事着伟大的事业,给普通人民提供一般的福利。但是,他们自己却很少意识到本职工作的重要性。他们最感兴趣的就是获得提升,就像一个学生在学年末期盼着能顺利通过考试,升入高一年级一样。看不到崇高目标的员工们,也像降了一级的孩子或上当受骗的奴隶一样。那种作为人的内在尊严被降低到机器一样的程度,而一台机器还需要不断地补给和保养,因为在动力不足的情况下,它也会失去功效。渴望得到认可,所以,他还要继续进行枯燥乏味且令人不愉快的工作。担心得不到晋升的恐惧心理,又阻碍他放弃这份工作,并将其紧缚于艰苦和单调的劳动之中,就像担心让学生们离不开书本一样。领导的纠正十分像老师的叫喊,痛批下属写好的文件,就像老师在学生那潦草的练习本上给出一个不好的标记一样。

如果行政部门的政策不符合国家的伟大形象,如果到处都是贪污腐败,那一定是因为本应带有高尚情操的人类光辉形象被淹没在了雇员心中。他的视野已被限制在浅薄或奖惩之中,早就看不到高尚的情操了。不足为奇,权利和喜好就是这样影响并操纵着国家的奴隶们。

然而,一个国家之所以能生存,就是因为大部分工作人员都还正直,他们能抵制奖惩制度的腐化堕落影响。犹如在社会环境中生命战胜贫困和死亡,不断取得新胜利,自由的本能也会克服一切障碍,不断地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

而且,促使世界进步的内在驱动力,往往都隐藏在人类的心灵之中。

由于受到我们所谓的“奖励”的吸引,或者受到所谓的“惩罚”的恐吓,没有人真正做出过丰功伟业。如果一队身材魁梧的士兵为了加官晋爵、为了获得荣誉勋章、为了避免战死沙场,与一队满怀爱国激情的小矮人进行决战,那么后者肯定会获得胜利。当一个军队失去了英雄主义精神,那么奖励和惩罚只会起到破坏作用,从而导致贪污腐败现象的出现。

人类进步的每一次胜利,以及前进的每一个脚步,都来自于某些内在强制力。一个青年学生如果受到兴趣和爱好的驱策,就会成为一个老师或一个医生,但是如果他仅仅单纯地希望有一份遗产或一个好的婚姻或其他外在优势,那他永远也成不了一个真正的教师或医生,而且,他也不会通过自己的工作对世界做出任何贡献。如果一个青年学生以获得学位为目的好好学习,在此过程中必须受到学校或家庭的奖励或惩罚,那么对他来说,最好不要得到学位。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特殊意愿或与众不同的秘密,也都有秘而不宣的职业选择。或许自己的选择质朴无华,但却相当有激励作用。奖励能够转变这样的一种召唤,使人错失自己真正喜爱的职业。

我们一再重复世界正走向进步,必须要鼓励人们不断追求进步。但是,真正的进步隐藏在发现隐秘事物之中。通常,它可能是某些仅仅需要改进或完善的目标。发现秘密,也不会受到任何奖赏;实际上,一个试图揭露秘密的人通常也是一个受害者。如果带着赢得国家奖赏的愿望去写诗,可就真成了一个悲剧。诗人的视野最好只存留于自己的内心之中,一旦心中充满了杂念,掌管诗歌的缪斯女神就会消失。诗歌应该从诗人那浑然忘我、不计报酬的心间缓缓流出,而且即便因此获得了奖励,也绝不会为此沾沾自喜。

然而,同时给予人类的一些外在奖励也的确存在。例如,当一个艺术表演者看到观众的面部表情随着自己的激发而产生变化时,就会由衷地体验到一种欣慰,就像发现自己受到大众喜爱而产生了喜悦感一样。这是一种触及心灵并发自内心的快乐,我们会享受这种因自己的努力而获得的回报。

有时候,我们也会有某种被赋予快乐的时候,如此可持续地生活在平和之中。当我们陷入爱河,或得知自己怀孕,或出版了一本书,或有了一个伟大发明,或感到自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那个人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但是,如果一个权威人士,或一个像老师一样凌驾于我们之上的人,此刻跑过来给我们一块奖牌或某些其他奖励,他就把我们真正的奖赏抢走了。大失所望的我们,不禁会哭出声来:“你是谁,为什么要让我认识到自己并非至高无上,还有另外一个比我更强的人出来颁发奖赏呢?”人类最好的奖赏只能来自于心灵。

至于惩罚,我们并非要否定其社会作用和个体功效,而仅仅强调其道德价值和一般需要。在惩治犯罪方面它很有效,但也只是相对有用而已,社会进步并不能仅仅依靠这种手段。倘若我们违反了法律规定,刑罚的惩治手段就会恐吓我们。但我们并不会因为害怕法律而去犯法;我们不偷、不抢、不杀,是因为认识到这些行为本身的邪恶性。法律的处罚仅仅让我们认识到它更加强烈,而生命的要旨告诉我们,应该尽量避免产生这种邪恶的行为。

在没有进入到该问题的心理学层面之前,我们可以说,一个行为不端的人依然会知法犯法。换句话说,他在明知会受到法律制裁的前提下仍然触犯法律,或者他在以为自己能逃脱惩罚的想象中,被诱惑去犯罪。无论如何,他一定在自己心中体验到了犯罪与惩罚之间的激烈挣扎。不管刑罚是否已经有效地达到了阻止犯罪的目的,毫无疑问,它已被列入限制人类个体行为的级别中。即使在并不了解刑罚制裁程度的情况下,大部分市民都还是行为端正的老实人。

对一个普通人的真正惩罚是让他失去对自己力量和伟大之处的意识,这样的惩罚通常会降临到那些喜爱所谓“奖励”的人身上。然而,很不幸,人们经常注意不到那些充满威胁的真正惩罚。

在此,教育就能起到帮助作用。

不过正相反,我们用各种退化身体和心灵的教具、课桌、物质奖励和惩罚等工具,将儿童限制在了学校里。原因何在?是为了让他们保持安静,不再乱动。但是,结果如何呢?万分不幸,什么也没有!他们的教育在于,将各种由教育部门和法律强加的教学大纲内容,机械化地填充进学生们的思想中。

面对延续人类生命的儿童及其后代,在他们身上进行这种令人遗憾的继续教育,我们都应该以手掩面,羞于见人呀!

当今的教育改革的确存在着迫切需要,任何一个以此革新为目的的人都会为了人类的后代而奋斗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