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芥末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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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梁医生,谢谢你陪莉莉买衣服,辛苦了,你也知道她的品位。嘿嘿,正好你引导她一下。改天我请你吃饭!”柯忺宇在电话那头笑得快合不拢嘴了吧?

他一定以为我喜欢他“单纯”的女友了。

这下,赶鸭子上架。

真恨这个丁莉莉,给我添了这么一苦差使。

按照丁莉莉的品位,随便挑两件衣服,柯忺宇一定觉得我故意逗丁莉莉,他这么重视她,一定与我翻脸。

以后医院里,抬头不见低头见,怎么相处?

管她呢,按自己的喜好,随便给她买一身换上。

忻怡要是知道我为丁莉莉选衣服,一定气得抓了菜刀冲到我面前劈我。

我深感对不起忻怡,只好认准贵的衣服买。

正好,我先前看中那件浅驼色的薄羊绒大衣不错,我立即让丁莉莉试试。

丁莉莉身材还算高挑修长,可惜,她那张脸涂得红红绿绿的,实在与衣服的风格不搭边。

我只得拖了她到卫生间,让她洗掉。

她诧异地看着我:“为什么要洗?我好不容易化好的妆呢!”

我皱皱眉头,有点厌恶地看着她:“你还要不要我陪你买衣服了?你不洗,我就不陪你了,反正我还有事呢。”

丁莉莉犹豫了一下,可能是想到柯忺宇的叮嘱,让她好好听我的话,还是委屈地把脸洗干净了。

妆一卸,丁莉莉立即变了个人。

居然还十分清秀,真有几分稚气未脱的单纯感觉。

一张素脸,立即与她身上那夸张耀眼的衣服显得极端不协调。

我愣了一下,这个女人真分不清美丑,明明皎好的容貌,偏偏用些颜料油彩盖起来。

丁莉莉显然对素着一张脸,很不习惯,不时伸手摸脸,企图遮挡住。

我不管她。

她再穿上那件驼色大衣,就十分好看了。

然后我为她选了米色的大翻领毛衣,比大衣颜色略深一号的驼色长裤。

另外选了一个米色有浅咖啡包边的休闲斜挎包。

一开始她还抗议:“颜色这么单调,不适合我。买红色好不好?桃红也行。”我不吭声,她反抗几句,见不起作用,便老实了。

付钱的时候,丁莉莉一路惊叫:“好贵啊,不买!”

我瞪她一眼,她立即噤声,只得乖乖付钱。

末了,她还小声嘀咕:“忺宇赚钱不容易,我花他这么多钱,多不好啊!”

我又瞪她一眼:“他愿意拿钱给你花,你还嘀咕什么啊!”

她立即闭嘴。

我发现,她还真好欺负,你对她凶一点,她立即不敢说话了。

然后,我嘱她把自己的衣服全都脱了,换上新买的,真有点清秀,明眸皓齿的感觉。

还真能唬人,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是个娴静的大家闺秀。

嘿嘿,我突然有点成就感。

随即想到忻怡,我又觉得十分愧疚。

还好,花了柯忺宇一大笔钱,也算为忻怡报了小仇。

等柯忺宇来接她的时候,眼睛都瞪圆了。

一把搂过丁莉莉的腰:“莉莉,差点认不出你来了。真漂亮!”

丁莉莉居然有点不好意思,还羞红了脸。

她居然脸红,这个招摇恶俗的女人!

不过,平时就算她脸红,涂那么多油彩,也盖住了。

然后,柯忺宇连声地对我说:“谢谢你啊,梁医生,我一定请你吃饭。”

那神情,仿佛我是丁莉莉的再生父母。

然后,丁莉莉用她那十分娇柔、近乎肉麻的声音热情邀约我:“梁医生,我们一起去吃饭吧!”

天,看在我苦心为她挑的衣服上,她还是免开尊口吧。

和她一起吃饭,我可吃不消。

幸亏玺彤打电话给我,说她已经到了搂下,我赶紧脚底摸油,飞也似的逃走。

末了,还听见丁莉莉在后面喊:“梁医生,别走啊,一起吃饭……”

我逃得更快,公众场合如此大呼小叫,千万别让人知道她在喊我。

丁莉莉似乎很失望,远远地,我听见她娇嗔地对柯忺宇说:“老公,我觉得梁医生好像不喜欢我。”

“没有,她就是这种性格,对谁都不热情,有点怪怪的。”柯忺宇温柔安慰她。

我为之气结。

居然说我性格怪。

左手右手

一刹那的躲闪(1)

从忻怡家出来,天色已成墨黑色。

玺彤突然转身看着我:“有朋友送了我一瓶香水,味道十分清淡,如果不仔细捕捉,根本让人察觉不到。但是又若隐若现,非常女性化。知道你最近有状况,送给你吧。反正这么淡的香水,我也用不上。”

我笑着说:“这么好,便宜我了?”

“怎么,还嫌弃?总比你满身消毒水味道好吧?”玺彤拧我一把。

我笑着还击。

玺彤家距离忻怡家很近,几分钟就到了。

刚下车,走了不到两步。

一个黑色的人影站在前面。

尽管夜色朦胧,但是我们都看出了,那是范舟。

玺彤愣在原地,一时间不知道该掉头,抑或迎上去,不理他,还是停下来?

从她脸上的表情,我甚至能感到她心理有几十种不同的念头在挣扎。

犹豫片刻,她还是往前走了。

我小声问她:“我还是先走了吧。”

玺彤瞪我一眼:“你怕什么?这是回我的家!”

她没让我离开,我只得跟着她。

范舟双眼血红,比上次在锦里门口见他,更憔悴了。

他一见玺彤,整个目光都黏在她脸上,脚步也不由自主跟上前,似乎魂魄都被勾走了。

玺彤假装和我说话全神贯注,没有注意到旁边的范舟,径直走向前方。

那范舟,恁地懦弱,竟然不敢吭声,任由玺彤自他跟前走过,旁若无他地越走越远。

倒是我,没有玺彤那般好定力,忍不住回了好几次头。

看见范舟失魂落魄的样子,我实在有点余心不忍,但是玺彤不发话,我又能怎么样?

只得叹了口气,跟着玺彤进了家门。

“玺彤,你怎么可以这样绝情?”

“绝情?一点也不觉得。难道你想让我走上前,笑靥如花地说,好啊,我愿意当你的情妇。”玺彤冷笑一声。

我气结:“我只是希望你对他态度好一点,你别这样伤人的自尊。”

“自尊,我的自尊他顾了吗?他以为我就是天生当人情妇的命?玩完了,还可以帮他买单。我这样倒贴的情妇,是男人都想要!”玺彤咬牙切齿地说。

“别这样,感情是很难自控的东西,何况你那么美,任何男人都想和你多说两句话。”我叹口气。

“美,难道美就成了我的错?你倒怪起我来了!”玺彤转怒为笑。

“呵呵,当然,别人都说红颜祸水,我们同一天遇到他,他怎么不找我?还不是你引诱了别人,谁能抵抗你原大小姐的眼波啊?”

玺彤笑着唾我。

我揭开窗帘,呵!范舟还在下面,倒真很痴情!

“你的裙下臣,还在下面呢,恐怕是真动了感情呢!”我望向她。

玺彤咬咬嘴唇:“你唠叨什么啊,烦不烦?什么时候改名字叫祥林嫂啦,还不走?”

我只得拎着那瓶精致的香水,下楼。

玺彤居然破天荒送我,估计醉翁之意不在酒。

果然,走到范舟身边,她突然抬起头,用异常凌厉地眼神看着范舟。

范舟真没出息,竟吓得往后缩。

然后玺彤大喝一声:“你干吗?”

范舟顿住,连呼吸都停了,整个人僵在那里,大气不敢出!

玺彤直直看着他的眼睛,他居然有点怯意,目光甚至有一刹那的躲闪。

玺彤,突然眼波一流动,“扑哧”笑出声:“傻瓜,逗你玩儿呢,我不生气了!”

范舟先是难以置信,接着,待明白过来,整个人都放松了,眼圈一下红了!

“别哭,大男人,哭我就不理你了!”玺彤赶紧威胁他。

他这才强忍住眼泪。

玺彤是真动了感情,不舍得就此放弃,还是太过寂寞,戏弄他?又或者,被感动了,不忍心?

我搞不清楚,难道一向做事斩钉截铁的原玺彤,也口是心非起来了?

也许,在爱情面前,每个人的思维都是混乱的,一分钟一个想法,故往的言行举止、道德规范,统统作不得数了!

晚上,回到家,志谦正在看书。

我走过去,吻他额头,他居然没有躲开。

我随意一瞥,竟然发现他在看龙应台的《野火集》,是我喜欢的书。

“咦,怎么看我的书?不是一向看不起我看的书?你不觉得肤浅、没深度?”我笑他。

他有点讪讪的:“这本除外!这本虽然也是女人写的,但是够理性、够犀利,视角宽广。”

“评价这么高?”我眯着眼睛观察他。

“没想到你也看这种书,还以为你总是看时尚杂志,八卦周刊,至多读一读张爱玲、亦舒,都是风花雪月、小情小调、无病呻吟,与社会无贡献、无意义的东西。”他斜着眼看我。

“呵呵,你眼里,我就真这样?”我盯着他不放。

“是,你成天抱着的书都是这些,连床头放的宝典,不过是《红楼梦》!”他斩钉截铁地回答。

“可我也看王小波的《沉默的大多数》!”我挑衅地扬扬沙发上的一本王小波的杂文集。

他不屑一顾:“小姐,你忘了,这本书是我的!”

我愣一下,继续反击:“可我也在看!”

“不过是偶尔,你肯定没看完!”志谦十分肯定地说。

我顿时脸上有些挂不住,糟糕,被他说中了!

幸亏,他没乘胜追击,反而说:“看来,你最近有进步了,有没有好书推荐?”

我犹豫一下,终于忍不住说:“有,是我的至爱!”

志谦顿时来了兴趣:“什么书?”

“《小王子》!”我一字一顿地说。

“啊,漫画啊,小孩子看的?”志谦有点失望。

“不,是童话,一本写给成人看的童话。法国作家圣·埃克斯佩里写的。句句道破生命和生活的真谛,揭露成人的悲哀!每看一次,我都会泪流满面……很多时候,我甚至不敢全文阅读它,只能挑一些片断来欣赏。”我非常认真地望着他。

“这么推崇?那真要拜读一下了!”志谦笑了,露出雪白牙齿,甚至有一点稚气。

我心里一动,赶紧从枕头下将这本我当作人生至宝的书,双手递到他面前。

志谦装模作样地把书接过来,像完成一个仪式,并保证:“明天一定看!”

我心满意足地望着他手中薄薄的书,幸福地想:我怎么没想到用《小王子》来挽救我的爱情?那只狐狸,那朵玫瑰花,还有我至爱的小王子,也许你们该有那神奇的魔力,来帮我挽回我的爱情……

睡觉的时候,我一直握住志谦的手,紧紧偎着他,我甚至能感觉幸福在一步一步向我靠近。

小王子遇见狐狸,是他正在哭的时候,小王子因为难过,请狐狸陪他玩,狐狸拒绝了。

“我不能跟你玩。”狐狸说,“我还没有被驯养。”

“对我来说,你只不过是个小男孩,跟其他成千上万的小男孩没有两样;对你来说,我也许只不过是只狐狸,你既不觉得需要我,我也不觉得我需要你。”

“驯养,就是建立某种联系……”

“如果你驯养了我……”

每次我读到狐狸说出这句话的时候,都会感动至鼻子发酸——那种对爱的期待与执著。

狐狸向小王子描述想像中的他的新人生:“如果你驯养了我,我就会认得出你的脚步声跟别人的都不一样,别人的脚步声会让我匆忙躲回地底下,而你的脚步声,却会像音乐一样,把我从洞里唤出来。”

“我不吃面包,所以麦子对我没用,麦田跟我也没甚好说。这很叫人难过的。可是你有金色的头发,一旦你驯养了我,将会是多么的美妙,同样是金黄的麦穗,就能让我想到你,我也会爱上吹拂过麦田的风声。”

“如果,我离开你呢,那你还是什么都没得到吧?”小王子说。

“不”,狐狸说,“我还有麦田的颜色。”

志谦,你知道吗?你已经驯养了我。

但我做不到像狐狸那样,只祈求一个爱的过程,我不要只拥有麦田的颜色和那些吹过麦田的风,我要听见你的每一个脚步声,享受你的每一个拥抱……

整个下午,我都挂念着张静初,不知道为什么这个苍白静默,有着澄明笑容的女子,让我心里无限怜悯。

下午下班的时候,我还是到重症监护室看了张静初,她的情况已经控制下来,如果没有意外,今天晚上就可以搬回普通病房了。

她的父母默默守在门口,两个老人对握着手,神情黯淡。

但是,如此严重的心脏病人,随时有可能会突然弥留。

从住院部出来,穿过梅花林。

突然,我又看见了骆子俊,他旁边还站着那个束着马尾巴的女孩。

两个人相对而立,牵着手,在低声说着什么。

似乎骆子俊说了个什么笑话,那女孩原本表情沉重的脸上,立即绽开一朵笑容。

然后,两人牵着手往医院大门口走去。

我顿时怒火中烧。

病房里的静初还没脱离危险,骆子俊竟然带着别的女孩登堂入室了。

我故意加快脚步,赶到两人前头,然后狠狠回头瞪了骆子俊一眼。

让他别这么嚣张,让他知道还有人能窥破他的虚假面具。

看他表情僵硬的一瞬间,我觉得十分痛快,如同做了一件大快人心的好事。

然后我打车回家。

想到志谦也许已经看完那本小王子,我就觉得心情愉快。

连灰蒙蒙的天空在我看来都是氤氲的、迷蒙的,像个前途未卜的梦。

上楼梯时,脚步都是轻快异常的。

志谦正在沙发上看书,我轻轻走过去。

咦,不是《小王子》?

我有点失望,但随即又想:“也许已经看完了?”

心里一阵窃喜。

忍不住坐到他身边:“亲爱的,你看《小王子》了吗?”

志谦眼皮都不抬一下:“什么《小王子》?”

我的心顿时凉了一半:“我昨天推荐你看的那本童话!”

志谦心不在焉地说:“哦,还没呢。”

我一眼撇见茶几上的《小王子》,那个金黄色头发的小男孩正忧郁地望着我。

“你答应我要看的,是你自己让我给你推荐的!”我很失望。

“哦,明天吧,我正忙着看手上这本书呢。”志谦轻描淡写地说。

“那你保证明天看!”我还不死心,尽管心都凉透了。

“嗯,好,你真啰唆啊,像个小老太太!”志谦随口敷衍着我。

整个晚上,我都觉得心情不好,阴沉着脸,可是志谦却丝毫也没察觉,他根本已经沉醉在他的书里了。

都说女人是一本书,还真有道理。

有的女人似科普读物,乏人问津。

大多数的女人似面目、内容极端雷同的杂志,被人买回家,随手翻一翻就扔一边了,重新去寻觅新的。

有一些女人似畅销小说,年轻的时候讨人喜欢,受人追捧,一旦年纪大了,过期了,立即失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