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代言情魅上冷情帝王:帝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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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章

俗话说得好啊,好奇心害死猫。猫都能害死,更何况我这只闻名武林,冠绝九州的“五毒鼠”了。

可惜啊,有声望有名声有珠银财宝难买一个早知道。

当时,我多么自得,以为山下的世界也不过是人挤人,人害人,人玩人。只要身怀绝技,还怕搞不定山下的这些芝麻绿豆大的小事?

于是,自得的我,见到了帝姑,意外发现自己原来还那么的像一个人,一时兴起,便是玩了一个人扮人的游戏。

我在山上的时候,邻山的老道尼向来严禁自家小徒弟与我接触,为什么?因为我长相非常的不赖,又爱笑,笑起来能勾人魂,又坏坏的,痞痞的,邪邪的。十个女徒有九个暗慕我,一颗芳心思凡尘,如何静心修道?长此以往,只怕老道尼衣钵无后。老道尼自是对我恨得牙痒痒,庵前立一块碑,上书——和尚与巫山大鼠不得入内!

哎呀呀,扯远了扯远了。

反正,就是那帝姑让我扮另外一个人,我觉得好玩,便是玩了一玩。帝姑让我脱了那身风流倜傥的翩翩白衣,穿了土不拉唧的深蓝色长衫。这也便罢了,竟然还嫌弃我的招牌笑容,磁性声音。竟然让我装哑巴。

切,想我凌霄,堂堂巫山四鼠之首,竟然被人上下打量,挑三拣四。我凌霄真有那么差?比不得那什么作古的夜朝歌?

不过,见那夜氏族人见到我时的表情,欣喜若狂,感佩万分,奔走相告的说着“姑爷回来了,姑爷回来了——”好似找到了主心骨。被人重视,被人需要的感觉倒是不赖。我挺享受。那么,就继续玩下去吧。

夜朝歌心怀天下,仁慈济世。

好,那我就当是日行一善,走在路上,碰到个什么欺凌弱小、失火打劫的,顺便摆个大侠造型,动动筋骨,救救弱小,杀杀恶徒。

也真是糟糕,时日久了,竟然习惯了这做大侠的日子,在路上看见个需要帮忙,不去帮忙就觉着浑身不舒服。某日起床照镜子,哎呀,我的死老爹啊,真真个吓死人呀,镜子里的人那招牌的桃花眼、痞痞的坏坏的邪邪的笑呢?哪里去了呀?这怎么整一个正经得不得了的江湖典型大侠脸出来了呀。

哎呀,不玩了不玩了,再玩可真是要精神错裂,失去真我了。

赶紧的,做了正事,回我的巫山逍遥去吧,没事去邻山偷会绝色小女尼。

好,做正事去。千辛万苦的,找到那被我那跟阎王谈心去的老爹牵肠挂肚,比对我这个亲生儿子还要亲的皇帝师弟。还真是意外意外啊,我那皇帝师弟竟然比我这个师兄私会女尼、我那死老爹暗恋师嫂还要奔放,竟然整了一个姑侄恋来。

有句老话怎么说来着的?红颜祸水,红颜祸水啊。

而我这个师兄呢,瞬间形象大放光彩,活脱脱一个来拉亲亲师弟一把,脱离苦海的活菩萨啊。

不过,还真是别说,但凡见了我那皇帝师弟,对我自恋的心莫过于重大一击,不得不信了某一日老道尼指着我的鼻子说什么:“巫山大鼠,瞧你这自以为是的德行,真是井底之蛙,马不知脸长,也不去山下看看,但凡比起生得好,秉性正的男儿,处处可拾……”

倒也不至于处处可拾。不过,但凡往我那皇帝师弟面前一站,不得不心服口服认清现实,气势啊,魅力啊,外表啊……还真是样样被比了下去,瞬间失色。

也对,先前我以为,世间万物,正如绿叶配红花,青山衬绿水,早有东西注定了要是陪衬只不过,我以前以为巫山一切,包括我三个师弟都是我的陪衬。只见到我那皇帝师弟后,我才发现,原来,不管谁往我皇帝师弟面前一站,注定了是陪衬的命。

真正是,山外有山,人外有人啊,不服软也不行啊。

一时间,捧着一颗备受打击的心,稀里糊涂的,就是被我那惊为天人的皇帝师弟给卖了。

等到发现自己被人卖了,且还傻不拉唧的帮人家数了银两时,真个是,为时已晚,为时已晚啊。

从此,屁股后面便是多了一个尾巴,吃饭也跟,睡觉也跟,如个厕也要跟,口口声声,一声比一声柔情似水的,唤我:“大师兄——”

一看就知道是我那腹黑皇帝师弟的馊建议,本一个好好的大男人,竟然在我面前扮了女装,不过,还真是别说,真是美,秀色可餐。可惜,本质是个男的。而我凌霄绝无断袖之癖。

一开始倒是没觉得烦,还觉得一个大男人扮女装,在我面前时时刻刻的星星眼,还挺好玩。我也便继续假装失忆了,啥都不记得了,跟这所谓的唯一一个“师妹”相依为命。反正,啥时候不玩了,再扯开了去,说自己不是那什么夜朝歌,也没有什么喜好男色的癖好,一切呢,都是我那腹黑皇帝的诡计,目的就在阻止你阎大护法复仇,将整个夜氏给拖下水。你闫大护法若是怒了,所谓怨有头债有主,径可出了此处,去乾昭皇宫,找我那腹黑皇帝师弟算帐。再然后,挥挥手,说声再会,回我的巫山逍遥去即可。

玩着玩着,某日醒来,左顾右盼,没见着往常总是一睁眼便是见到的如花笑靥,恰在此时,落脚的驿站外传来一声凄厉叫声。

想也不曾想,一跃而起,穿窗而出。驿站外,也不知上演的是哪家仇杀或是情杀,反正就是一堆的死尸,断胳膊的,断腿的,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死人堆里,有昨日才来的面孔,也有驿站长住的面孔。

努力的想,昨日,昨日他穿的是什么颜色的衣服,对了,是樱花色的春服,领口绣了鸳鸯,甚是娇俏,总是引得驿站里不少觊觎的目光。不对,不对,入睡前,他明明穿的是素白绸衫,看上去清清爽爽,好似一只细长颈的白瓷玉瓶,忍不住想要伸手摸一摸。

忽然看到死人堆里,有一色的素白绸衫,白净的手微微曲张,衫底晕了血污。跑过去,将人捞出来,慢慢的,去拨开那披散了一脸的青丝,呼吸停滞,心跳加剧,手指竟而颤抖。

“大师兄,你在这里作甚?怎是不穿鞋便是跑出来?”

我抬脸,晨曦下,他背光而立,素白绸衫,双爽利利,是一只上好的白玉瓷瓶。

我仰脸看着他,瞬间只觉浑身的力气被抽走,一屁股坐在死人堆上,只大口喘气。

他好似叹了口气,走过来,低弯了腰,手指摸了摸了我的脚,自语道:“脚底板真凉,凉坏了身子咋办?”说着,便是蹲在我身前,将我的脚放在唇边,呵气。

热热的呼吸,呵得脚底板发痒,发颤,发麻。

他的唇,粉白的色泽,一开一合,微微嘟起。

忽然,便是觉得呼吸障碍,热气熏得浑身膨胀。

近乎粗鲁的,抬脚,踢开他。

他没有防备,整个人跌坐在地,我这才看到他的手臂沁出圈圈血晕,晕红了半边袖角。

忍不住的,想要伸手去拉他起身。

他却是先自站起身来,急急道:“师兄,地凉,我先去给你找鞋子来,你别走动。”

他前脚入内,我后脚便是离开,径自去了那小镇上最大的红馆,点了花魁,软香在怀,朱唇欲拒还迎,眼里闪闪灭灭的,皆是那粉白色的樱唇,启启合合,晃得我心烦。

“来,给爷爷呵呵脚底板。”不甚温柔的将花魁压在身下,抬高脚底板。

花魁媚眼如丝,嘟气唇来,点点呵气,柔着嗓子问:“爷,舒服不?”

见鬼的,脚底板除了感觉一些热气,不颤,亦是不抖。呼吸亦是顺畅,浑身亦是正常。

饶使花魁使出浑身勾魂解数,我竟是丝毫不为所动,花魁终于累了,从我身上爬下来,香汗淋漓,凤眸微带怜悯,宽慰我道:“爷,不急,慢慢来,许是您累了……”

断了?真是,断了?

出了红馆,左拐,进了楚袖馆。

刻意点了看上去很像一尊白玉瓷瓶,有着白白长长颈子,与他年纪相仿的青年。当那青年的手伸进我衣内时,我忽然觉得很恶心,推开青年。

青年睁着一双老道的眼,四下看了看我,颇为行家的道:“公子,您分明不好这口。”

一直在外面闲荡,直到,月上星稀,才满身酒意的推开驿站的门,清晨的死尸已是不见,死了那么多人,哪里还有人敢住。朦胧月色下,我踉跄走过去,便是见到他蹲在门槛上,听见脚步声,抬眼看了看,眼神微微迷茫,随即,站了起来,踌躇着,问我:“师兄,你回来了?”顿了顿,粉白色泽的唇荡出一圈笑涡来,“回来就好。”

他在我眼前一个变成两个,两个变成三个。耳畔轰轰隆隆的,什么都听不真切。

没断,我没断,可是,我想要碰他,想要碰他的唇,他的脖子,想要摸摸那素白绸衫下的细腰,想要尝尝他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