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妈咪带球跑:总裁的外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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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8章

婚纱照里,她像个痞子似地用手指勾起了他的下颔,然后笑得轻佻。

“什么事?”

他还是很听话地附了过去。

她将他的手轻轻地置放到自己的小腹上,他还是没摸着头绪,没头没脑地问,“你想要?”

眼神开始灼热起来,手下的温度也跟着高升。

她忍不住翻了一个白眼,这人,她好不容易营造起来的氛围,竟然被他给破坏得一干二净,“我有了。”

还是开门见山交代,不然等下就真要被吃抹干净了。

“你有什么了?”

她想将他踢下床了,还没能理解她话中的意思。

“啊……”“你是说……你是说……”

这人说话结结巴巴起来,半天也没将一句话说完整,但是她知道他终于听懂了,因为他眸中的炙热,已经转变成了浓浓的惊喜……

后记:

当闻人家的小公主出生了以后,灏灏小朋友很郁闷,他在家的地位一落千丈。

就是偶尔跟沈家的聚会,他也成了仅次于阿修之不受欢迎人物。

沈家的小公主还是长得很可爱的,自家的妹妹也不差,他虽然不高兴,但是也不会光明正大流露出这种情绪来。

灏灏小朋友四岁的时候,终于上了幼儿园。

回来的时候,家里来了两位小客人,是一对双胞胎,他们叫费列罗跟费列封,小哥哥们跟灏灏才相处了一天,就被他奉为了第一了。

灏灏觉得自己很聪明,因为双胞胎哥哥两个,爸妈都分不清他们大小,自己却认出来了。

小哥哥们带自己出去玩,他觉得很快乐,要是他们班那些叫自己小胖的男生女生看到,肯定羡慕死自己有这么一对小哥哥。

小哥哥走的时候,灏灏很舍不得,不过小哥哥们还是很大方地送了灏灏礼物,费列罗哥哥送了灏灏一粒很璀璨的蓝宝石,小哥哥说是他的珍藏,灏灏还不懂珍藏是什么意思,问了范范,范范说,很宝贝的意思,于是那粒蓝宝石被他宝贝起来了,放在枕头底下。

费列封哥哥送了灏灏一个篮球,说等灏灏大点的时候,可以拿出来玩,还能长高,长得跟小哥哥们一样高。

灏灏后来,果真爱上了篮球这项活动……。

灏灏在幼儿园,很调皮,睡午觉的时候,捉了一条毛毛虫放在隔壁床的小女生床上,把刚醒来的小女生吓哭了,跑去跟老师告状。

灏灏很聪明地躺了下来,小女生是被老师领回来的,老师教训灏灏,“闻人灏小朋友,你是不是捉了一条毛毛虫放在段雯雯小朋友床上?”

老师的脸,板了起来,不过灏灏一点也不觉得可怕,爸爸在家板起脸教训自己的时候,更为严肃,这个刚出学校的老师连爸爸的皮毛都及不上。

灏灏蹙着小眉头,很认真地从床上坐了起来,“陈老师,段雯雯小朋友乱告状,我一直在乖乖睡觉,睡觉前在玩变型金刚,怎么会有空去捉毛毛虫,再说灏灏也怕毛毛虫那样软软的东西,灏灏觉得很恶心。”

说的一本正经的,老师也不由信了,回头朝段雯雯教育道,“段雯雯小朋友,你不乖乖睡觉,还乱告状,这种行为是不对的,小孩子说谎是要长鼻子的。”

段雯雯抬头发现背对着老师的闻人灏朝着自己挤眉弄眼,一副‘你能拿我怎么办’的模样,顿时觉得心里头特委屈,连解释都懒得解释了,哇哇大哭了起来……

主人翁回顾:季璃昕。

我第一次见到天澈,对他上心的时候,他是不记得了,这是我根据后来跟他的相处得知的。

那一天,天色很蓝,阳光明媚,是我初入A大报到的日子。

从快递员手中接下那份录取通知书的时候,我就在心里一遍遍细数这个日子的到来了。

也不是那么期盼上大学,而是上了大学,证明我离社会又迈近了一步,我不想过分依赖我的母亲,我的母亲已经为我做了不少牺牲,杜叔叔为她所做的,我岂能视若未睹,杜叔叔是个好人,他等了母亲那么多年,是不介意再继续等下去的。

我知道母亲为了给我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怕我尴尬,难以自处,所以一直没有点头答应杜叔叔的照顾跟求婚。

如果我毕业踏入社会了,能够独善其身了,母亲就会答应杜叔叔了。

A大,我梦寐以求的学府,虽然不是最好的,但也是国内顶尖的学府之一,那是父亲年轻时候的梦想,却因某些因素失之交臂,一直让他抱憾终身。

父亲年轻时候时常在耳边提及,所以当高考结束成绩出来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地填了这所学校,并非是慕名而来,而是想帮父亲完成他曾没完成的梦想罢了。

到A大报到,母亲说要送我来的,但是我不想她跟我挤火车来,她身体不好,人多的车厢空气不清新,对她而言,是一种变相的折腾。

我说我能够打理好一切的,在她面前,我振振有词,口水快说干了她才同意我一个人来报到,隔壁的小王跟我同年,考上的是南方的一所三流院校,但是他们一家还是全家出动去送他,说顺便旅游。

说一点也不羡慕是假的,但是每家的情况有所不同,因为父亲早逝,母亲一个人独立抚养我长大,真的很不容易,我想若是我家跟小王的家境一样,也许我就不是现在的我了,也许我会叛逆下,也许我也会跟其他同龄人一样任性,不会如现在这般扮演乖巧的角色。

一个人来上大学,母亲自然是为我准备了很多东西,行李箱塞得满满的不算,身上背了一个双肩包还有斜挎了个单肩的,拉杆箱的上头也放了一个军绿色的旅行包,手上还提了满满的两个袋子。

我觉得自己像是五六十年代的乡下人进城一般,额头上满是汗水,额前的头发有阵子没理了,有些长了,黏着湿汗,遮得视线都不太清晰了。

不小心撞到前头一个人,被骂了几口,火车站本就人来人往的,到站下的时候人更多,好不容易挤了出来,叹了口气,真的是很不容易。

听说A大有人是派来接的,但是自己找了,却没有找到,可能是自己来得晚了,人家早走了。

只能自认倒霉,幸好事先查过火车城战到A大的公交车线路,不然这下还真不知道要怎么办了,这A市,对自己而言,人生地不熟的。

今天的15路公交,人特多,自己又提了这么多行李,无端受了很多人的白眼,觉得自己占了他们原本有限的空间了。

好不容易在A大门口那一站下了,又不知道身后被谁给推了一把,整个人跌倒,肩上的挎包滑了下来,手上的袋子也没捏住,更别提拉杆箱了,直接摔了个四仰八翻了。

我自己也狼狈地坐在了地上,手心擦破了屁,沁出血丝,还混杂了尘土。

忍着痛,抬头,正想要找那个罪魁祸首,发现那人视若无睹逃离现场。

而身侧来往的人,竟然没一个上前帮自己的。

我想,我今天打扮是土了些,但这身衣服至少是来之前母亲特意为我准备的,是新买的,比起进出校园大门光鲜亮丽、洋溢着青春的大学生们,立刻相形见绌,但是也不至于乏人问津到如此地步。

“同学,你还好吗?”

声音很好听。

我的视线转移……

我一直知道天澈的五官,生得极好,宛若是上帝精心雕琢出来的完美作品,但是我倒是不迷恋帅哥。

他有着浓黑的剑眉,坚毅的脸庞,高耸的鼻梁,还有锐利黝黑到几乎能慑人心神的眼眸。

很显然,这是一个令人怦然心动的男孩,身上穿着尽管休闲,但是质地都是上好的,就算我这种极不关注名牌的,也能够瞧得出来这个长相俊美的男孩家境是定是极其优渥的。

他伸出手,扶了我一把,然后将我从地上拉了起来。

“你没事吧?”

他难得又问了几句,可能是我迟迟没吭声的缘故,让他起了几分忧心。

“没事。”

我发现喉咙有点干,想起来自己在火车上还没喝过一口水,确实口渴。

他应该是刚打完球的,帮自己提起行李的时候,我瞧到了他脚下的一个篮球,应该是刚打完球回来,还瞧到不远处,有几个男孩正往这边偷偷地瞧,似乎在等他。有个不耐烦地唤他走,“冷天澈,就等你了,别磨磨蹭蹭了。”

“你们先走。”

他犹豫了下,看了那个方向看了几眼,最终做了决断,将球扔给了那伙人,大声地道,“我等下过来。”

我忙说,“学长你有事去忙吧,我一个人能行的。”

我从小到大就不喜欢欠人人情,宁可自己吃点亏,也不想欠人人情,要知道没有一个人有义务帮另一个人,欠钱还可以还,人情是还不完的。

何况我跟他莫不相识,不值得他这般帮我,因为我看出了他的架势,从他跟那帮人的对话中听出,他是动了恻隐之心,打算帮到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