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都叫我学长了,这忙是怎样也要帮的,你是刚来报到的大一新生吧?怎么家里人也不送下,你一个人拿这么多东西,也真能行。”
天澈蹙着眉头道。
我跟他不熟,也一时不知道怎么应对才好。
他又自言自语上了,“刚报到有很多事情要做的,交保险啊,拿宿舍生活用品,还有领宿舍钥匙等等。”
他手上提了我肩膀上滑下来的挎包,还有手上两个大袋子,顺带的,将原先置放在拉杆箱上的军绿色旅行包也给提过去了,这样,我一下子变得轻松起来,就肩上背着的一个双肩包跟一个拉杆箱,拉杆箱是拖的,有轮子的,倒是不怎么费劲。
他走了几步,见我没跟上,回头忍不住说道,“怎么还不跟上?”
我忙跟上,这下推脱的话,倒是说不出来了。
一路上,有不少人跟他打招呼,看来他在A大广为人知,他这人倒是淡漠,有些人颔首一下,有些人根本就懒得抬头。
我有些不懂他的性格,这人说他乐于助人吧,毕竟是帮了我一把,可是对于……嗯,我还是不打算再做置评。
他帮了我很多,对于报到的程序跟路线,他轻车熟路,还将我的行李弄到了寝室里,要知道我的寝室在六楼,拿着那么多东西,他没喊一声累,到的时候,就顺手擦了一把汗而已。
寝室里没人,看情形,他们都是来了的,东西都摆放的挺整齐的了,可能是出去逛逛了。
我没有空去纠结那些,只顾得上他,他帮完一切,我于是提出,“学长,我请你吃饭吧?”
我想,这也勉强扯得上礼尚往来了。
“不用了,我还要去打球,不过是举手之劳,”他拒绝一点也不拖泥带水,然后在我在思考着如何组织语言邀请他留下一起吃饭,他人影一闪,走得飞快,还不忘回头扯出了一个好看的笑容,“我走了,拜拜。”
这是他第一次帮我,我以为他会记住我这个人的,其实他根本就没放过心上,因为后来在校园里无数个巧遇,他都视我为路人甲,即便我的目光专注在他身上,他也极少回视我一眼。
在他的身上,我这样的眼神,他应该极为习惯的,向来都置之不理。
听说,他是有女朋友的,但是换女朋友的速度挺快的,而且都是女的主动追他,他可以选择接受或者拒绝。
玩世不恭的男人,我向来是极为厌恶的,可惜,他不同,我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他帮过我的缘故。
我发现,我越来越关注他,我不好八卦,但是有关他的绯闻,却竖起耳朵来听。
我极少发表意见,就算寝室里的朋友为此讨论争破头……
每次与他擦肩而过,我的心跳总会加快。
我真的很想跟他说句话,但是我很清楚,我这样普通的女生,就算真跟他站在了一起,也是极为不配的。
不是不自信,而是他的每个女朋友不是院花就是校花级别的……
迟早他会栽跟头的,但是我却舍不得诅咒他。
我很忙,每天的安排其实都很紧凑,但是我却容许自己在万籁俱静的夜晚,躺在床上、肆无忌惮地想他。
暗恋,我从不知道我有生之年会搞这么一套,但是毋庸置疑,我的行为,是暗恋他,很明确,容不得我辩驳。
他参加的全校任选课,我初始不晓得,后来知道后,也抽空去旁听,座位离得他有些远,但是喜欢侧着头,拖着下巴,远远地打量他。
我时常看他的侧面看得恍惚出神,但是他从不知道,有一次被发觉了,可能我的目光太过投入了,他转身过来,无意间与我视线撞上,但我装作正巧抬头,险险地将其掩饰了过去。
他不明白,那一刻我的手心都是紧张而沁出的湿汗……
后来,我跟菲菲关系较好,她发现了我喜欢天澈,她觉得很稀奇,我的性情有些偏冷,她想不通我怎会盲目跟那些人一样疯狂迷恋天澈。
菲菲以为我对天澈,多半是皮囊之缘,毕竟我跟天澈素无交集,她不可能联想到我曾是他帮过的人。
为什么不可能?因为没人会知道他曾帮过我,就连他自己,也不记得了。
就因为他的不记得,我在渐渐对他上了心,把那个人记在了心上。
暗恋的滋味,对我而言,并不是特难受,伴随着的还有星丝的甜。
我也跟普通女孩一样,期盼他有一天迎面而过的时候,唤我的名字,可惜,那分明是奢望。
后来,当他如愿以偿爱上我后,我倒是觉得无所适从了。
现实跟奢望总是背道相驰……
因为,我暗恋他的时候,对他的了解还不够透彻,对他有着朦胧的好感到深深的暗恋的过程中,都是我一个人在唱独角戏,唱的时间太久,从没人回应,也累了。
如果时光回到从前,回到大学最初的相遇,如果他在那个时候追求我,如果我没认识闻人臻,如果……。
可惜,时光永远不会倒退,我去设想如果,就算真有了结果,也不会再有可能篡改结局,挽回我们的有缘无份。
番外之冷天澈离开A市以后
到了美国,我却在第二天转机去了法国的普罗旺斯。
在飞机上,脑海中莫名浮现了她曾说过的一句话,她说,“有机会想去Arles看野生薰衣草。”
这句话是她初来美国的时候说的,过了好几年了,不知怎的,就这样跳了出来。我在飞机上已经细细回忆过了这句话的缘起,那天,天色很好,阳光灿烂,我们相约去烧烤,伴随的还有乔晓静跟宋柯。
其实是不想让那两个人当跟屁虫的,但是网上跟晓静无意MSN泄露了,于是本是两个人的烧烤队伍即刻扩大,顿时成了四个人的。
Arles的薰衣草真的很漂亮,在风中摇曳,翩然起舞如彩蝶一般令人移不开视线,起伏的薰衣草花香随风送入游客的鼻尖中,萦绕的香味,久久无法散去。
迷人的夜色下欣赏,若是伴随璀璨的星辉光芒,更别有滋味。
唯一可惜的是,她没有来,若是有佳人相伴,那估计不识愁为何滋味了。
法国没有留下过她的脚印,但是她法语却说的极好极为地道,她是用了心学的,她从来都是个聪明的人,稍稍上心,就能够做到最好。
在这里停留了两天之后,落寞跟寂寥随之而来,因为我病了,发了高烧,躺在旅馆里,差点因为高烧过度而性命不保。
来之前莽撞,只跟父亲说了句我要去法国,便没给任何人留下过讯息了。
在医院醒来,我见到的是我年迈的父亲,他神色憔悴,想必是衣带不解照顾了我很久,还是仓促从美国赶过来的。
我有种冲动想大哭,可是眼泪却怎么也流不出来,心里却是悲伤到了极点的。
“爸。”
我吸了吸鼻子,将那股到鼻尖的酸酸感觉强力憋了回去。
父亲本是想说我的,但是看着我可怜的模样,估计也不想说了,“醒来就好,今天跟我一起回美国去。”
他态度坚决,我也不敢再做置评,虽然身体还是很虚,但还是跟他一块儿上了飞机。
在回程中,我想,我需要振作,已经给了自己放任的时间,却把自己给搞得身心俱疲。
回到美国,一直很忙,忙的不可开交,其实本就是忙碌的行程,硬被我给推迟延后了。
这样日夜加班的日子熬了一个月,总算能够喘口气了。
我开着车,出去兜风,想要放松下心情,却不小心撞上了一个人,险险的,还好没造成任何的伤害。
是小宋,对了,她现在已经改回原名叫祁宁宁了,没想到在这会碰上她,她在这边读小学,刚下课。
在国内因为宋柯的缘故,我其实不太待见她的,其实她也挺无辜的,不过是被领养而已,就是变相套上了一个名,其实她只是一个年纪颇小的姑娘。
小宋,哦不,是祁宁宁,她在美国过得挺滋润的,她姑姑跟姑父对她很好,本来不爱说话的小姑娘,来了美国后,性格明显开朗了起来,在这里混的如鱼得水。他跟我在麦当劳店里滔滔不绝说她来美国后发生的很多趣事。
她说话风趣搞笑,连带地,将我阴霾的心境也给驱散了。
我想,也许以后我时常跟她见见面,她这人,有能够让我开怀的本事。
宁宁谈起她的理想,整张白皙的小脸,熠熠生辉,宛若蒙上了一层珍珠璀璨的光泽,不容人漠视。
我想,我的理想是什么?年少的时候是成为一名科学家,后来不了了之,再后来理想之于我而言,根本就没去想过。
最近几年,我将心思都投入到了小昕身上,导致我自己的生活贫乏,这是对别人过分关注造成的后果。
在跟宁宁聊天聊完后,我下了决心,我要振作,冷天澈,从来不是那般轻易被打倒的。
宁宁说,男人应该有壮志,是啊,他差点为了女人连冷氏都不要了,这不是大丈夫之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