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说一万句我爱你,不如好好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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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时光呀,等一等还未来得及盛开的爱吧(4)

白天,他要正常上课,而她也要正常备课,只有晚上,她才有时间为他辅导、补习。因此,比赛的前半个月,常常可以看到一个瘦瘦高高的男生在吃完晚饭后,抱着一大摞书准时出现在教师校舍门前,等她的英语老师出现。直到午夜时分,男生才拖着疲惫的身子从她的单身宿舍走出来。而她总会出现在阳台上,目送他消失在浓浓的夜幕之中,才转身回到房里,轻轻把门关上。

男孩其实在第一次看到来上课的英语老师时就深深地暗恋上她。他很想引起她的注意,因此,在英语课上他下的功夫特别多。她没来教他们之前,他的英语成绩很一般。她来教他们半年不到,他的英语成绩突飞猛进。每次考试,他的英语成绩都全年级第一。

这样一个学生,自然深得英语老师重爱。每次他来她宿舍补习口语,稍稍晚点,她都会为他做顿夜宵。说是夜宵,其实是一碗汤水面。男孩以前从不吃面的,但老师为他煮的面,他觉得是世界上最美味的东西。不管她煮多少,他总连汤带水,吃得碗底朝天。他吃面的时候,她就静静地在一旁看着。她喜欢看她的得意门生那副狼吞虎咽的样子。那种感觉很微妙,有时会让她兴奋得一夜睡不着觉。

功夫不负有心人,全县英语口语比赛,他得了第一名。当然,她功不可没,学校为了鼓励她,给她涨了一级工资。而他,第二年被保送到上海一所名牌大学读外贸英语专业。

上大学以后,还和高中英语老师有书信往来。后来,她告诉他自己有男朋友了,是本县教育局工作的一位干事,并把那位干事的照片寄给他,让他提提建议帮忙参考。接到这封信,他捂着被单在被子里偷偷地哭了一夜。从接到那封信开始,他再也没有给她回过信。

不久,他也找了一位女朋友,是他的同班同学。毕业后,他们一起留在了上海工作,并结了婚。结婚后的他是幸福的,妻子不仅能干而且贤淑。眼看他生日到了,妻子问他:“你想吃什么,我给你做。”他想也没想,说“你给我煮一碗汤面吧,很久没有吃过面了。”妻子感到很惊讶,说:“我还以为你讨厌吃面呢,从来不敢买面条。今天是你生日,怎么想到吃这东西哪?”说归说,妻子还是咚咚地跑下楼去附近的超市买面。

面一买回来,半个小时还没用,妻子就给他把面煮好了,油露露香喷喷的,连汤带水满满给他端了一大碗。男人吃了一半,就觉得肚子被填满了。妻子见他放下筷子,很紧张地问:“这面,不好吃吗?”男人不想扫妻子的兴,假装打了个饱嗝,说中午要是吃得不饱,他会连汤带碗一起吞进肚子。其实,他觉得这面作料放得太多,吃不出原来的面味儿。

不知不觉,他怀念起高中时英语老师给他煮的那一碗碗夜宵面。她变得怎么样了,过得还好吗?他突然产生了回母校去看看她的冲动。

他再次见到她时,她已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原先的芳华已逝,梦中的青春不在。眼前见到的是一位粗声粗气训斥着自己孩子的肥胖中年妇女。他很难从这样一个女人身上找到学生时代的记忆了,陌生感油然而生。

他的英语老师要请他到附近的海鲜酒家去吃海鲜,结果,被他拒绝了。他说:“你就给我煮碗面吧。”女人的丈夫极力反对,说:“你大老远从上海赶回来看你老师,怎么能让你吃面呢。”说完,拽起他就往外走,说要和他好好喝上两盅。最后,女人把丈夫阻止了,噔噔地下楼去买面。

女人买回来的还是十年前的那种粗面。水一烧开就把面从纸筒抽出来,下到锅里,然后放了一勺盐,挖了一勺猪油,洗了几根葱把它切成葱花撒到汤面上。面很快煮好了。女人给他和丈夫都满满盛了一大瓷碗。

面还是原来的面,女人还是那个女人,做面的方法还是原来的方法,可面条吃到嘴里,再也找不到十年前的那种味儿。仅仅吃了一半,他就觉得难以下咽。

“吃不完就别吃了,我给你做点别的东西吧。”

她看见他吃面的表情和以前完全不对了,不忍心让他再吃下去。但男人都很要面子,他强行把剩下的半碗面填进了肚子。没想到,胃不和他合作,他一站起身,它就把他强行灌进去的汤汤水水挤了出来。哇地一下,面渣和汤水吐了满地。他真不明白,让他怀念了十几年的汤面,今天会让他把面子丢尽。

“你怎么买这种劣质面,现在吃坏了学生的肚子你高兴了。”女人的丈夫气呼呼地把自己吃剩的大半碗面倒进了厕所,顺手捎来一条湿漉漉的毛巾给他递上。女人没有理会丈夫的埋怨,找来拖把打扫起地板。女人的丈夫见女人不理自己,也就没再作声,而是拽起她的学生咚咚地下楼进馆子去了。

第二天一大早,他就乘上了回上海的列车。在火车站告别的时候,英语老师塞给他一包整整齐齐的东西。列车开动后,他小心翼翼地撕去封纸,里面露出一大沓发黄的信封。他给她写的每一封信,她都完整无缺地给他保存着。打开那一封封久违的信,他仿佛又回到了十几年前的某个夜晚,英语老师正忙碌地给他煮着热气腾腾的汤面……

(文/吴志强)

无论是深深地掩藏在心底,还是轻轻地呼出,

她都真切地感受到有一种无言的幸福,

正沿着那两个字,穿过辽远的时空,

始终新鲜如初地簇拥在自己的身边,

那样美好,如花,绚丽地绽放。

你是盛开在我心里的花

莫名地就心生喜欢了。喜欢他走路的姿势,喜欢他伏案的背影,喜欢他说话的声音,喜欢他爽朗的笑,甚至他素朴的衣着,简单修剪的短发,她都喜欢。

那样无遮拦的喜欢,似一泓荡漾的湖水,满满地盈于心田。彼时,她二十五岁,刚刚大学毕业,他亦不过三十出头,两人都正是踌躇满志的大好年华。

她知道,他是名牌大学毕业的高才生,是公司重点培养的骨干。还知道,他已成家,妻子是他曾经的同窗,是一个美丽而贤惠的女子,在一所重点高中任教,他们的幸福令人羡慕不已。但这又何妨呢?她只是那样默默地喜欢他,不曾奢求什么,更不曾表白什么。潜滋暗长的喜欢,是悄悄流淌的小溪,只有春风和明月知晓,只有青山白云知晓。

暗暗地喜欢他,的确是很美的事情。沿着散落了些许花瓣的石板小径去办公室,她神清气爽,步履轻盈,仿佛又回到了草色青青的十六岁,满眼都是绚丽的花朵,都是缤纷的诗句。偶尔,远远地看到他高大的身影,她会驻足在一丛丁香花前,假装那不过是彼此云淡风轻的偶遇而已,直到他跫跫的足音远走,她仍失魂地站在花前,仿佛小小的幸福刚一萌生,便被一阵疾风劫掠。

暗暗地喜欢他,轻松中夹着淡淡的落寞,理智中藏着点点的冲动。独自的时候,她会细心地对镜梳妆,将新衣一件件地换来换去,想着哪一件会让他眼睛一亮,哪一件会让他惊讶失声,所有的辛苦都变成了满怀的甜蜜。她一个人慢慢地品味,像午夜的那杯浓咖啡,点点滴滴都是意犹未尽。

由此,她谢绝了爱情。独自守着一份无言的喜欢,悠然地看花开花落。

有时,她不禁自问:这样无由头的喜欢,是不是有些自作多情呢?很快,她便摇头否决。喜欢就是喜欢,才下眉头却上心头的喜欢,那样明亮,那样自然,欲说还休,怎一个“情”字了得?

而他,始终带着一副命运在握的自信与从容,以无可挑剔的优秀,走在事业辉煌和家庭幸福的道路上,并不知道她的那些喜欢与他有关。也许他也感知到了一点点,却没有过多地在意。也许在他眼里,她不过是一个有些可爱的普通女子而已,他匆匆向前的目光不会停留在她身上。

他近乎冷漠的淡然,非但没能减弱她的喜欢,反而让她感觉到他的执着与洒脱,感觉到他脱俗的纯正与高雅,她心中的喜欢越发强烈了。夜深人静时分,那些奔涌的喜欢,甚至潮汐一样地撞击心扉,一下又一下,那决堤般的溃败,让她刹那间抛却了所有的矜持与羞涩,像一个任性的小女孩,大声地喊出了那个金子般的字眼——爱。

只是,当阳光洒进小屋的时候,她又收拢起恣意流淌的爱,甚至连同那些喜欢也一并收藏起来。一脸若无其事地上班下班,一身轻松地逛街、会友、旅游,没人发现她在他面前遮掩的那些喜欢,更没人知道她在他背后那些膨胀的喜欢。

当喜欢的小树,在她那方不为人知的心田中快速地生长起来,日渐枝繁叶茂时,她在众人的惊讶中,突然选择了远走异国,去了沙漠连绵的西部非洲。此时,她已过了三十岁的生日,许多简单的外语单词都交给了遗忘。而他,已是公司最重要的部门的经理,他与妻子、女儿牵手过马路的景象,是公司里人们津津乐道的幸福写照。

从一个陌生的国度到另一个陌生的国度,她像一只被命运追逐的蚂蚁,辛勤地做义工、做导游、做商人,孤独过,落魄过,也成功过。但她始终一个人承受着生活里的种种苦辣酸甜,只是把自己的快乐传递给国内的亲人们,从没有提及那些刻骨铭心的痛苦。

西部非洲漫卷的风沙,吹皱了她的肌肤,却始终无法吹散她心中那沉甸甸的喜欢,她常常不由自主地想起他,想起他令她喜欢的种种的好。尽管她没去打探过他后来的情况,但她相信他一定依然被幸福簇拥着。而这,就足够了。

守住自己心中的那份喜欢,只需站在那个美丽的距离上,静静地看着他一天天地走在幸福的路上。无论是与他同在一家公司工作,还是她在异国他乡漂泊,她一直恪守着这样坚定的信条,有些痴得发傻,也有些认真得可爱。

世事无常,她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一直被命运宠爱的他,也会遭遇人生的滑铁卢,也会碰上足以令其一蹶不振的惨败。那年,他辞去了那家大公司的要职,雄心勃勃地要开创更大的事业,一次不慎的投资,却让他陷入巨大的困境,欠下银行数百万元的贷款,正焦头烂额时,他的妻子又在一次车祸中失去了双腿。

再次四目相对时,她心里涌过一阵阵的疼痛:真是世事弄人。仅仅十几年的光景,那个曾经英俊洒脱的他,竟苍老得令人不忍面对了。他的头发有些斑白了,眼神黯淡了,连说话的声音都有些弱不禁风了。那一刻,她真想抱住他,大声地告诉他:“我一直默默喜欢的人,绝对不是这个样子,绝对不应该是这个样子。”然而,她最后只是淡淡地勉励了他一句:“我相信你会站起来的。”

不久,她把这些年来所有的积蓄都拿给了他,做他东山再起的资本。起初他坚决不肯接受,她便说算是暂时借给他的,他什么时候挣到钱再还给她就是了。他不解地问她为什么要这样,她仰起头来,只轻轻地回答了两个字——喜欢。

喜欢?望着她盈满深情的双眸,他语塞,一时无法读懂那重若千钧的两个字。

是的,那横亘岁月的,内涵丰富而又寻常的两字——喜欢,在她的心头萦绕了这么多年,她都无法清楚地解释,他又怎么会陡然明了呢?

深深的喜欢,是爱吗?是让生命远离沧桑的绵绵的爱吗?无论是深深地掩藏在心底,还是轻轻地呼出,她都真切地感受到有一种无言的幸福,正沿着那两个字,穿过辽远的时空,始终新鲜如初地簇拥在自己的身边,那样美好,如花,绚丽地绽放。

(文/崔修建)

她仿佛来自另一个世界,是这浮躁的世界静谧的一隅,

即使因隔着遥远的记忆,她的面容和身影都已朦胧,

但他会永远记得看到她时那种宁静喜悦的心情,

有如春暖花开——那是年少时最美的一个梦。

年少的梦 春暖花开

他是在电影院第一次碰见那个女孩的。

周末,闲来无事,室友提议去看电影。于是一寝室人浩浩荡荡来到电影院。看的是很老的片子——《罗马假日》,有一双天使般眼眸的公主和英俊的记者,在古城罗马童话般地邂逅爱情,却遭遇现实的残酷而分离。

当公主万般不舍地告别记者,独自走向她原本的生活轨道时,他正看得微微伤感,忽然听到轻轻的抽泣声,转头一看,吃了一惊。邻座的女孩子,已是满脸泪水。

他心里忽然微微一动,不知道为什么。

回去后,那张挂满泪珠的清澈的脸在他心中一直挥之不去。为了一场电影而哭成那个样子,这是一个怎样的女孩子?

但很久都没有再碰见她。直到有一天,他匆匆忙忙跑进图书馆,差点和一个抱着书的女孩撞个满怀,他忙忙地说:“对不起……”却是呆住了,眼前人分明是她!虽然那晚不过惊鸿一瞥,但他却牢牢记住了她的面容。

阳光下,女孩的脸玲珑剔透,有一种恍若隔世的美丽。

她只低低说了声“没关系”,就默默走了。那么安静的女孩子,有着那么好听的声音。

他不由自主地站着,静静看着她渐渐远去,秋日里的温暖阳光和一地的斑斓落叶,是他记忆中最美的秋天。

总是只能偶尔碰见她,坐在香樟树下闭着眼睛听MP3,或是在阶梯教室里看书。还有一次,他看到她支起画板在荷花池边画画,悄悄驻足一看,画的居然不是荷花,而是举着翅膀的小天使,粉粉嫩嫩,单纯可爱。

他一直觉得她是一个谜,无法读懂但美丽的谜。

后来他想起这段光阴,总是有一种恍惚的幸福,面对她,仿佛面对一泓清凉的蔚蓝色湖水。湖面之下,缓缓流动的,是生命神秘的喜悦和青春年少时所有干净而安静的情怀。

却是终于毕业了,工作了,恋爱了,结婚了,有了深爱的妻子和孩子。

偶尔想起她,心里便莫名地安宁。

她仿佛来自另一个世界,是这浮躁的世界静谧的一隅,即使因隔着遥远的记忆,她的面容和身影都已朦胧,但他会永远记得看到她时那种宁静喜悦的心情,有如春暖花开——那是年少时最美的一个梦。

(文/张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