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方胜结(针叶)
序
收到嘉儿的Q言——有没有兴趣写系列?
啊?当场在电脑前一愣……思绪飘飞。
系列啊……这个嘛……听说据闻传言很有难度的。随后看了策划,嗯,好像又蛮不错、蛮吸引我的、蛮具有挑战性的(省略百种以上冠冕堂皇之理由)……
心一动,就此定下。
Me选“方胜结”。赶紧Q一句过去定下,就怕被人抢了似的。
大脑,沸腾之后开始冷静。
中国结……中国结……不知其他作者见了这三个字脑瓜子里会跳出什么,我海拔型思考的脑袋立即就想到古色古香的中国传统,想到结绳记事,想到脑子打结肠子打结,红红的腊肠引诱动人地挂在太阳下……唔,不好意思想过头了。
既然古色古香,好,故事就去给它定在古代,再加上一点穿越(本人喜好简单思维)。想到穿越,不由想起言情界这种题材已是满天飞。
难度太大,不行!
那就……科幻吧。我又想。但时间机器、科学怪人造成空间异动、游戏变现实现实变游戏、外星能量引爆古代人口爆炸的文也大把大把(我的钞票也大把大把就好了……),前文如此精彩,里程碑式的作品一本本竖在遥远的东方,我是不是也要去掺一脚?
独怆然而涕下地反思后,还是放弃。
然后……脑子里跳出一个词——闭口的时间循环。
这非我所发明,实乃久久以前在某科幻杂志上读到一篇文章,大概之意是:人的一生就像一个环,圆,是没有起点和终点的,你不知道它的端头在哪里,也不知道它的尾部是哪一段。时间,正是如此。
好比——
现代,女主角家传一个结,而这个结在机缘巧合下将女主角带回古代,女主角留在古代生活,与古代某英俊男子相恋、结婚、生子,这个结也在她的家族中一代代传下来,传过百年来到现在,并传到了居于现代的女主角手中。接下来,这个结又将女主角带回古代,与男主角相遇相恋结婚生子……
在科学家眼中,故事中存在一个非常明显的问题——这个结,从哪儿来的?
没人知道结来自何处,为何会到女主角的手中,或者说,为何会被女主角的家族当成祖传之物。
有人会说,这是女主角从现代带回去的啊。
对,女主角由现代将这个结带回古代,也就是说,这个结同时与女主角共存于古代。那么请问——
谁编制了它?
它的最初主人又是谁?
没人知道。
没有起点,没有终点,这就是闭口的时间循环。
当时间发生闭口循环时,谁还能解释得清?人类?外星生物?超物理超化学?异空间?呵呵,科学有时也蛮有趣的。
在时间的长河里,我们为什么会相遇?
因为……缘吧。
如何有缘?
结者,结也,结缘。
(PS:烟花方胜结,请各位将最后的“结”字当成动词念。^D^~~)
1
火逐风飞,金蛇乱舞。堂榭熏黑,六街成灰。
青天白日下,一场大火肆虐而起。
城里一旦发生火灾,可不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情,行人惊慌逃窜,莫不胆战心惊,满街只见将军狼奔、文臣鼠窜……唔,这儿不是大都,自不会因一场大火烧出满街的将军文臣,只是……只是……
这城里人对火灾的反应是不是太诡异了些?
不信,瞧那——
满街百姓在逃离火舌肆虐的范围后,不约而同地驻足旁观。失火人家的户主背着大包小包,左手牵羊右手牵着小阿狗(此乃户主之子),冲出烟焰瘴天的安居之所,脸上没半分焦急。更令人不解的是,在场无一人冲上前救火,所有脑袋一致转向遥远街头,似在期盼……
的确诡异。
火舌狞笑舔上屋顶,开始向两边房屋扩张。
实际上,在不远处,已有数十名年轻汉子提起水桶准备救火。
实际上,早在那不正常的浓烟漫上天际时,位于全城最高点的望火楼守兵已敲响火钟,“咚咚咚——咚咚——”三促两长的钟声不仅引来救火兵,也将其他街市的闲游之人一并召唤过来。
“快!快!”劲喝声由远而来。
左边,一道旋风从众人眼前呼啸而过,地——刹那间停在火屋前。定眼瞧去,是一队装束整齐的黑衣红甲救火兵,手中水桶、水囊、水袋、洒子、麻搭一应俱全。
他们来是来了,却举着灭火器物,盯着大火,一、动、不、动!
呼……东风乍起,吹得火焰嚣张狂笑,讽这尘世俗人——焚尽天下苍生,舍我其谁。
在四面蜂拥赶来的观望人群中,一道灰影如苍鹰般凌空跃起,脚尖轻点屋舍,在空中数个翻身纵跃,转眼来到救火兵身边。
颀长身影刚落地,大袖一甩,冲为首的总把怒斥:“为何还不救火?”
总把是位四十左右的高壮男人,姓孙,见到那男子,“呵呵”一笑,“易大人,你初来乍到,不明白……”
“不明白什么?”男子背向观火的百姓,众人只瞧到一道俊挺身形,听他道,“食君之禄,分君之忧。你们难道想等这一片屋舍尽数焚毁后,才要救火?”
说话间,男子早已将袍角撩起准备救火。他并不急于取水桶,左右四扫之后,问孙总把:“这屋舍左右各是什么铺面?后方……”
“易大人,您昨天才来,先别急!”孙总把安慰着。
“胡闹!”男子声音中夹着威严。
孙总把瞟到他已变脸,心头一颤,突地,遥远人群传来喁喁轻语,如波浪层层推近。孙总把不由将视线调远,落在男子身后,口中轻喃:“来了、来了!”
四周不知何时静了下来,只听到火舌舔噬屋舍的噼啪声。
男子心奇,顺着他的视线向右转头。就在回头的短短一刹,他眼中看到的,是诡异;鼻中闻到的,是浓香。
香!
香气袭人!
不知何时,四名衣着整齐的灰衣轿夫抬着一顶蓝纱轿,距离火屋三尺处停下。远远,原本纠结成半圈观望的百姓空出一个缺口,一群衣着鲜亮的娇美女子鱼贯而入,脚步从容。随后,数十名与轿夫同式打扮的男子也从缺口处走进来。
东风再起,浓郁香气竟压住了烈焰焚烧的焦炭糊气。
香气从纱轿上传来。这香气虽浓虽烈,闻起来却不会令人厌恶反感,倒像是莲池清气,牡丹浓芳。
轻纱如薄云,因火焰引来的气流慢慢鼓起、飞扬。东风卷起纱丝,在蓝天白云之下,在黑屋金焰之前,竟有着说不出的……美艳。
香得浓烈,馨得醉人。
没让众人引颈期盼太久,一手拂挥,蓝纱被粗鲁地掀开,轿内走出一名女子。
火势越来越大,风助火势,火乘风飞,在“噼啪噼啪”的可怕声音中,没人会听清两人说什么,但,他听见了。
“邦宁,我自己进去。”
“是,姑娘!”为首的轿夫沉稳俊黑,他轻轻颔首,侧身让出一步。
这一步,让他眯了眼。这城里,藏龙卧虎?
眼一抬,他看向那女子。
白底蓝纱裙,黑发高束脑后,以淡蓝的发绳系着,绳尾垂着两颗碧珠,全无姑娘家应有的花饰。发尾仅过肩头,露出一段皓白玉颈和小巧的耳朵。团花簇成一只简易的蝴蝶花饰装饰在女子腰后,随着女子的走动,仿若轻舞。她腰边坠着一只编工精致的方形紫色绳结,流苏打结,坠玉清脆。
女子面向火屋,正慢慢走进去。
他皱起眉。
此刻,没时间让他细思。就算他初来乍到不懂民风民情,就算眼前的迹象诡异难解,但——他却明白,再不灭火,这街上一排的商铺民舍将尽数焚毁,甚至危及邻街,损失不可估量。
火,不可儿戏。玩火者,必****!
怒气陡起,他脚尖轻点跃入火屋。轿夫眼光轻闪,未及有所动作,他已抱着女子冲了出来。
“姑娘不可胡闹,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怎可随意伤害?火灾之地,不是你一个女流之辈玩闹的地方。”将女子粗鲁地丢向轿夫,他冲发呆的孙总把及救火兵大叫,“愣什么,你们想让这条街烧成灰吗?”
孙总把如梦初醒,手一挥,大叫:“救火!救火!”
救火兵似被他吼回元神,下巴弹了弹,记起自己的职责。立即,一道道银白水线向火舌扑去,只不过……浓烟呛得救火兵吃不消,又延误了最佳的救火时机,木质的顶梁已完全焚烧,扩张之势绝难阻止。
趁救火之际,孙总把忆起男子刚才的问题,赶紧回答:“易大人,这宅子左边是民舍,右边是粮铺,后面……后面……”脸色一变,声音有了颤意。
“后面建着什么?”被称为易大人的男子皱眉,目光紧紧盯着火场。
到目前为止,他的每一个动作似乎都准备着救火,他的每一个表情都显示着要冲入火场,但——他仍是站在一边看着。
“后面是香油坊,整条坊全是炼油……”
眉心遽凝,男子的脸瞬间铁青。
“油坊?”他向前走动两步,极快思索一阵,回头道,“快,召回四名气力大、身手好的火兵,听我调遣。”
不知他有何妙计,孙总把仍听命从火场中召回四名壮兵,四人离开火场时,脸上已有焦炭之色。他们不知何故被召回,神色焦急之际,听那易大人问——
“屋中婴儿、老人、病弱者皆无?”
“无人。”
“有无牲畜牛马系固而无法逃脱?”
“无。”
抿紧唇,他命四人转看被火焰包围的屋舍,“你二人,负责左方房梁;你二人,负责右方立柱,两方同时用铁锚……”
飞快交代完四人该做什么,待四人点头明白后,人影一闪,他转眼冲入火舍之中。
四人呆呆,“总把,易大人他……”
“没时间了,按易大人的吩咐做!”
四人不敢违命,分向两边跑开。
火势越来越大,观望的百姓瞧得不对劲,脸上开始出现焦急。突然,一声巨响,整个屋顶轰然倒塌,一时间灰尘铺天盖地,火势慢慢减弱。趁此时机,救火兵一鼓作气,将残留火苗全部扑灭。
东风……吹得炙气翻滚,但,火终于灭了。
俊轩的身影不知何时又出现在屋舍外,不理会孙总把闪闪发亮意欲探问的目光,他呼一口气,再深吸一口气……满肚子甜香。
差点忘了突然出现的蓝纱轿,以及往火屋里走的奇怪女子。没多想,他慢慢转身,眼一抬,表情微……滞!
这……这……这场景……
若不是身后一片焦砾残垣,鼻中闻有淡淡焦味,他真要怀疑眼前是不是一幅画儿……不,根本就是一幅画。
纱轿居中,蓝衣女子倚坐其间,一手轻扶轿柄,一手支颌,容貌因轻纱的翻飞带上些许朦胧。东风过处,卷起漫天花瓣,犹如顽皮的花精追逐飞舞的蓝纱,粉粉的、蓝蓝的,轻盈而惹人心怜……咦,等等,就算现在是三月时节,此处未种桃花,何来漫天飞舞的桃花瓣?
他不信地揉眼,伸手接下亲吻鼻尖的桃瓣,想确定它的真实。
指尖触感冰凉,两指用力一揉,果然……是真的。
耳边,传来轻柔悠荡的丝竹之音,伴着纱飞瓣舞……等等,哪来的琴声?
定眼,定心,定神。握紧拳,男子终于相信,眼前这美丽如画的一幕,只能用“诡异”二字形容。
花瓣,来自轿后那群艳丽女子手中的花篮;琴音,来自轿边一位素手调弦的绿裙姑娘。这群人脸上,皆是对轿中人的顺服和恭敬。
男子眼角一瞥,不意外看到四周一片痴痴目光。
这城当真诡异。他心中一叹,正要走上前,却有人早他一步冲到轿边。
“百里姑娘,在您来之前,我可没叫救火啊!”被护卫拦在轿前五尺处,失火户主冲女子哀求,“您就可怜我……”
“呵呵!”女子轻笑,并无责怪之意,“邦宁,他这屋子全废了?”
“是。”邦宁看了一眼面目全非的“悲惨之地”,点头,“主梁被拉断,顶柱倒塌,整间屋子已经废了。”
“好吧,他也的确是等着我来,这间屋子就算我买了,再原样重建一间,可好?”
“好。”
“啊,你说千福回头会不会念我?”
“会。”
女子沉静片刻,叹口气,“她累的时候多,我就勉为其难让她再念一回。”捂嘴轻笑,毫无顾忌地伸了个懒腰,她并不理会一边道谢的失火户主,素手提裙,香风微动,人已走出纱轿。
风过垂柳地站定,低垂的面容在悠然琴音中慢慢抬起,睫如秀扇,轻眨间溢出魅色流光。红唇缓扬,颔首,冲迎面之人微微露齿一笑。
这一笑,成功定住那意欲越过邦宁的男子。
她很美。
脸如银盘之月,眉色黛染灵透。双眸如星,红唇胜樱,纵恣雅态,仿如柳竹之姿,美盼两相承。她的纱裙正面并无花饰,霞袖慢垂,一眼看去反倒朴素无华;衬裙只到膝下七分处,露出半截白玉小腿,虽有薄纱笼罩,隐约之现的风情却更易引人遐想。及下,未着罗袜的脚上居然穿着一双木屐。
风引飞花,黯淡衣裳花下舞。莲步轻摇,坠玉丁当声如脆。
一步如云,二步如絮,三步娇娆,人已立在男子身前。
近……近到他能数清她敛眨的扇睫。
受惊退一步,他脸色微变,视线慌乱从白玉脚背上移开。
檀口轻启,她抱月飘烟地一笑,“公子……怎么称呼?”
明明柔弱的体态,可眉梢的不羁,眼角的嘲弄,唇边若有若无的讥讽,加之诡异的飘花琴声,俯首唯命的侍女护卫,无一不暗示着这女子绝非凡人。
他叹气,不知她是深藏不露高中高的高手,还是当真柔弱无力惹人怜。
步步拂香,他,看不出她有任何威胁。
“易……易季布。”他暗暗再退一步。
“易公子初来此地?”
“是,在下刚才得罪之处,还望姑娘见谅。”
她“呵呵”一笑,“没关系、没关系,易公子救小女子一命,小女子定当涌泉相报。”
此话一出,四周一片抽气声。
怎么,她这话暗藏他意?他心中猜测,并未将疑惑表露在脸上,仅低头笑道:“在下多谢姑娘。为方便官府查明灾情成因,还请姑娘尽快离开。”
立即,又是一阵抽气声。
她未说什么,视线从下到上慢慢滑动,最后定在他脸上。
朴素的黑布鞋,朴素的蓝布袍,身形俊挺,黑发整齐束于脑后,黑带固定,将眉目额角尽数展露。
鼻尖向前移了一分,似嗅他的味道。见他身子后倾,面有恼色,她也视而不见,慢慢绕着他走一圈,仿若打量多么稀奇的东西。最后,绕完一圈站定,她抚额,颦眉之态似有轻愁无限。
除了身形的完美值得称赞外,这男人全身上下……实在是……找不出优点。
唉,为什么?她心中重重一叹。
衣着朴素没关系,配上绝美的容姿,定是一位浊世翩翩佳公子;义正词严没关系,配以英勇的救火英姿,也算得上一位笑傲江湖的英俊游侠;头发梳得呆板没关系,在东风吹拂下,以烈焰为底,绝对能飘摇出狂放不羁的酷男气质……但,为什么,为什么这张脸长得不符合她的审美标准呢?
坦率地说,如果把这男人丢在人群里,无论她蓦然回首多少次,也绝对找不到阑珊边的那点灯火。
唉!无语怨东风地再一叹,秋水无骨的手很无奈地从额上滑落,向他伸出,“百里新语。”
他微怔,盯着伸到眼皮下的手,不知该如何。手很白,淡淡青色的血管在皮肤下若隐若现。不知……这手牵在掌中是何等柔滑……
脑中刚跳出这个念头,他脸色微变,暗骂自己心术不正。眼角微微瞥开,见到被唤“邦宁”的护卫冲自己打手势……恕他蠢笨,不能理解那莫名其妙的手势。
移开视线,不顾邦宁遽然变冷的视线,他正要转身,无骨小手已握住他的大掌。乍愣之下,手被用力摇了摇,丢开,她的笑语同时响在耳边——
“易公子,欢迎光临我烟火楼,择日,百里新语恭候大驾!”说完,她转身走入轿内,依旧是步步摇情落月。
坐定,起轿,一行人诡异地来,诡异地去——别人怎么看易季布不知道,至少,他心里就这么认为。
烟火楼?什么地方?她在这城里究竟是个什么角色?
面无表情,眼瞳垂落。
展开的右掌尚余她的香气和触感,他五指微微动了动,缓缓垂下。袖落的须臾,将那抹未及消散于空中的芬芳,挽留。
“那个……易大人啊,您这是去哪儿?”
一声叫唤让抬脚的男子回头,“孙总把?在下回官衙。”
火情已灭,后继工作也安排妥当,他还能去哪儿?当然是回衙署阅读风物志,以尽快了解此地民情。
“季大人若不介意,等下官一同回去,可好?”孙总把一张黝黑的脸扬起微笑。
易季布颔首,找了一处不碍事的角落站着。他见孙总把向救火兵交代几句,往回走的当口,身后传来一道轻沉的脚步声。随着他的转身,轻朗的嗓音响起——
“易大人救火之急,果敢明敏,宗某佩服。”
来到他身后的是一名年轻男子,头戴苍水玉冠,褐绸春衫,外罩蓝罗半袖袍,袍上绣以云藤水纹,腰带上挂着三个玉佩,手中正拿着一把折扇轻摇。
一句话形容——满身的财大气粗。
易季布不认识此人,只当他过来打招呼,听他话中并无敌意,仅点头笑了笑。
“当机立断以铁锚拉断横梁,再劈断四根主柱,借屋顶倒塌来阻止火势蔓延,易大人,你让宗某不得不佩服啊。今日,宗某可否有幸交你这个朋友?”
“宗公子过奖,这些只是救火的常识。”他脸色不变。交朋友当然可以,但这人总是“宗某宗某”,至少也要让他知道名字才行。
刚这么想着,孙总把已经走过来,“咦,宗公子也被这小火吸引来?”
“有热闹,当然要看。”宗公子摇着折扇,眼睛不离易季布。
“这当然、这当然。啊,这位是易大人,大都新调的同知,昨儿刚到。”孙总把笑着为两人引见,“易大人,这位是清风酒楼老板,宗盛道宗公子。宗公子才高八斗,风流倜傥,与易大人年纪相仿,日后见面的机会一定很多。”
为什么见面的机会多?是说他与宗公子一般风流,还是说他会常去清风酒楼?或者,宗公子是个惹事之辈,常被请去衙门?
盯着孙总把过于献媚的笑,易季布暗忖。同样是拿官俸,但同知的俸禄不比以往,他无奢侈之习,断然不会常去酒楼,两人若常有机会相见……嗯,多半是宗公子被请入官衙。
如此说来,此人算是个生事扰民之人。
心中有了定数,他抬头,“宗公子,在下初来贵宝地,日后还请多多指教。”他有自己的坚持,但官场混得久,虚应逢迎的嘴脸见得多,做起来也自然。
宗盛道哈哈一笑,“啪”地收了折扇,眼含趣味打量他一阵,方道:“易大人啊易大人,易同知,宗某……定要交你这个朋友。”他回头,召过身后一声不吭的侍僮,指着易季布道:“记下,易大人是本公子新交的朋友,他去清风楼,无论带多少朋友,三顿免费。”
“是。”侍僮从怀中掏出本子,“刷刷”写下数行字。
伸手拍拍易季布的肩,宗盛道另有深意地看他一眼,含笑离开。侍僮记完后,看了易季布一眼,面无表情追着主子离去。
不明所以盯着拐弯处消失的身影,他只当生意人好客,不以为意地笑了笑,举步向官衙行走。身边,孙总把颤抖而兴奋的声音响起——
“易大人、易大人啊……”
“孙叔,不在官衙,你不介意我唤一声孙叔,你就唤我季布吧。我初来,有些事还望您多指点。”
孙总把微微一愣,随即点头。他本就是豪爽性子,当下改了称呼:“季布啊,你刚来城里,有些事还是要知道的,不然,一不小心得罪了人可不好。”见他点头,将步速调得与他同步,孙总把四下望了望,小声道,“这城里,有些人惹不起。”
“哦?”袖中双拳微紧,随即缓缓放开,他轻轻点头。
又是如此,在哪儿都是如此。哪儿都有惹不起的人,都有得罪不起的官,在大都……在大都……罢罢,事如云烟,过去的都过去了,他又何必将自己困在往事里。
既来之,则……安之。
刹住跑开的思绪,他丢开往事,细听孙总把在耳边轻语。
“这世上,有钱的是大爷,大爷中的大爷就更是大爷了,得罪不得。刚才那宗公子,是城北清风酒楼老板。要说一家酒楼老板,也算不得什么,不过啊,宗家是咱们城里百年酿酒的行家,宗氏酿酒无人可及,这一代只有他一位公子,宗老爷是疼到骨子里去了,他开酒楼,宗老爷当他好玩,没想到居然也有今天这个声色。都二十八了,也没见他娶妻。”
也就是说,宗公子不仅祖产富旺,他自身也是个赚钱好手,而且,很风流。
点头,易季布仔细听着,神色平静。
“慢慢你就熟悉了,另有城北的陈家,老爷陈放勋,五十多岁,膝下有三位公子皆在外做官,不能得罪。”
“嗯。”
“城南应家,老爷应得财,大地主啊,光是收租就一年吃喝不愁,更别说还开了当铺茶楼青楼。这应老爷好风雅……咳,总之也是大爷中的大爷,得罪不起。”
“嗯。”
“若你真不小心得罪了这些人,还是可以商量的。这些老爷虽然好色的好色,爱财的爱财,背后又有当官的儿子撑着,再怎么说,咱们吃的也是朝廷俸禄,只要让他们面子过得去,也不会太多刁难。”
“嗯。”
“不过呢……”孙总把突然压了声,似考虑该怎么说。突然,他丢出一句“季布你等等,我去买两个馒头”,也不理他什么表情,径自跑向街边一家馒头店。
易季布回头望去,馒头铺外挂着巨大旗幡,上书“炙焦馒头铺”五字,铺面前站了许多人等馒头出笼,生意不错。孙总把去了一阵,托着两个荷叶包跑回来,递一包给他,“来,尝尝,城里最有名的馒头。”
接下,荷叶包未解,入鼻的便是阵阵香气。这个时辰……他看看天色,日斜半空,肚子不饿。
孙总把见他发呆,有些不好意思,解释道:“这是城里最时兴的馒头,我儿子最爱吃。”
炙焦馒头?
易季布捏捏荷叶包,有点硬,不像寻常馒头那般柔软。他道声“谢谢”,没多说什么,眼光只在街上梭巡。
“季布,天高皇帝远的地方,怎么说都会有比大爷还大爷的人。”孙总把将刚才没说完的话继续,“那人……城里商会老板,个个见了会给三分面子;那人……总是任着自己的喜好做事,有时会过分了些,大家都知道,都尽量顺着,就算心里有些怨恨的,也只能打落门牙和血吞。”
“嗯。”
“那人……万万得罪不起。”孙总把的声音有些发寒。
他停下步子,叹气,“孙叔,你想说什么?”
“刚才……”孙总把吸口气,胸挺了挺,拍上他的肩,“刚才和你说话的姑娘,是烟火楼老板百里姑娘。”
脑中闪过一瞬间刻入心头的名字,他轻喃:“百里……新语。”
“你还是找个机会,去道个歉。”
“……”
“百里姑娘若是心情好,兴许不会刁难你。”
“……等等,孙叔。”找回自己的声音,易季布满脸惊诧,眼中恍然明白什么,“你的意思是……这城里的恶霸、土皇帝、地头蛇,就是那位百里姑娘?”
“呃?”这次轮到孙总把诧异了。他刚才……有这个意思吗?不会吧?
“孙叔,我明白了。”
两人说话间已回到官衙,易季布冲他笑了笑,提着馒头向衙内走去。
明白?孙总把张着嘴,不知道他到底明白什么。突然,眼角瞥到衙门内冲出的官袍男子,孙总把头一缩,立即决定——先将馒头送回家讨好儿子。
冲出来的官袍男子姓皮,名之纯,三十五岁,长着一张标准的白净书生脸。
他冲出来的速度,其实仅比走路快了那么一点,见了易季布手中的荷叶包,当下三步并作一步,速度当之无愧的是“冲”了。
“易老弟,想不到你初来乍到,也知道本地最时兴的馒头。”眼光绕啊绕,就是不离开他手中勾挂的小东西。
“这个?”易季布瞧瞧神色,将荷叶包递给他,“既然皮大人喜欢,不知能否给在下一个薄面,收了这份小礼?”
他不能说这是孙总把送的,也不能说自己现在不饿,更不能说……唉,如果他的顶头上司,堂堂皮之纯皮知州“明目张胆”向他讨馒头,他又怎会私藏。
“谢了谢了!”父母官果然喜笑颜开,“我家浩儿最爱吃这个。你知道,官衙事多,我又不能假公济私让手下在这个时辰去买馒头,嘿嘿……”
浩儿是皮之纯年方八岁的幼子,易季布昨天见过。
“你你,来来来!”皮之纯招过一名小差,吩咐道,“快替我送回家,就说是爹特意向易叔叔讨来的。”
“是。”小差吏点头,转身就跑。
这就是“不能假公济私”?明白明白。
眼珠转了转,易季布保持沉默。然而,他想沉默,皮之纯却不会让他清净,盯着小差吏跑远,书生脸转向他,严肃的表情仿佛戴了面具,“我听说……你遇上了百里姑娘?”
诧异抬眼,他不明白皮之纯语气中的……兴奋?
“是。”
“好,很好!”皮之纯来来回回踱了几步,大笑,“季布,你在街上救火,本官已听说了,判断精准,好!本官有了你,日后可安心不少啊。”
知道他话中有话,易季布仅是微笑,等着他继续,不想等了半天,只听到皮之纯抽筋似的笑声。终于,他忍不住心中好奇,问道:“皮大人,这百里姑娘……”
“咦,你不知道,孙总把没告诉你?”
“……”
“烟火楼,花酒场。它是本城最大的舞伶馆,大爷们砸钱的地方。说起老板百里姑娘,当真是三天三夜也说不尽。”拍拍他的肩,皮之纯欲言又止,张张嘴,终是一笑,“慢慢来,时日长了你就会明白。”
话中玄机微妙,易季布听不明,回想孙总把的话,再联系皮之纯的叹气,他还是……不明白。
烟火楼……花酒场……
他总是在得罪人,得罪那么多人,他还学不乖吗?在大都如此,在这儿……“唉……”他低低一叹,眸光垂向掌心。
不知是掌中残留着香气,还是香气徘徊在心中,呼吸间总能闻到淡淡香芬。
将掌放在鼻下闻了闻,等明白自己做出这不合时宜的举动之后,脸皮一僵,他赶紧垂下手,暗骂自己不正经。
垂手时,脑中蓦然闪过……
飞花斜飘,蓝纱如雾,像是一幅……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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