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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好茶,真是好茶。”
龙眼一篮,香茶一壶,碧杯一盏,只要不愁吃穿,在哪儿生活之于她也没什么区别。
她还是幸运的,百里新语很庆幸。就算她想不落俗套地认为自己并不因情而困于此地,结果她还是被困了,没人给她解释。
唉!将方胜结提在鼻子上晃动,她深深深深地……庆幸。
庆幸,没遇到宫廷斗争,她不必卷进莫名的野心权势金钱之类的斗争中;庆幸,没遇到江湖厮杀,她不必为了你仇我怨做夹心面包馅;庆幸,没遇到某类家族大喋血,不然兄弟反目、叔嫂扒灰、“爱不了他就折磨他,得不到他的爱就要他的恨”这一类情节铁定看得她眼睛抽筋。
如今城里很少失火,就算失了火,被易季布调教出来的救火兵也能三下五除二熄灭掉。好在,她现在没什么兴致。
契机不在,过了狂热寻求的劲头,她不强求。
偶尔清晨睁开眼,她会很骄傲,因为她比这儿所有人知道得都要多,很多很多很多……即使她学业不专,几百年的知识也够笑傲一把。
无论在哪儿,人,其实都一样,生存,生活,代代相传。在这一生里,喜欢一个人,爱一个人,护一个人,或者憎恨、厌恶、漠视,这些情绪只会重复交错,古今亦然。
以往心里只有回去的念头,对于周遭的人、事、物多半不在意,而今心态平顺了,倒也觉得乐趣多多。
崔恶霸自从上次踢馆被易季布拦下后,果真没再上门,想是滚回自己的地界称霸王去了。胭脂楼倒霉,那天无雷无雨,事后她听说烧到要拆毁重建的地步,两边铺子受了些影响,损失不大。
福兮,祸兮?
呵,待胭脂楼重建之后,她再去找找乐子。
夜里无聊,吃完饭他会拉她出去走走,有时是西酸夜市,有时看看大树街街头那棵百年老树,树对面就是弥勒庙,顺便可以拜胖肚子佛。还有一次去了宗盛道的清风酒楼,她也是那天才知道宗盛道居然送他三顿不计价格的餐宴……她记下了,决定以后好好利用。
她对这些本就存有稀奇心态,毕竟,接受的心境不同,看东西自当有趣一些。
他会给她讲以前的事,小时候、母亲和师父、师兄师弟等,她一时心趣,故意说了句:“你不问我小时候,我的父母,我有没有兄弟?”
“不。”他安静地摇头,“我答应过不问,除非你愿意告诉我。”
“我一辈子不想告诉你呢?”
他垂眼一下,飞快抬起,眸中含笑,“只要你在我身边,说不说,有什么关系?”
只要她在他身边,说不说……
是啊,有什么关系?
真的真的……没什么关系……
方胜平安,一帆风顺。所以,她真的很幸运,幸运得差点尝到物极必反的滋味……
“妖——新语姐。”叫得别别扭扭的鲍泉冲上三楼。
“你就叫我妖女好了,我不介意。”百里新语闭了闭眼,睁开。
鲍泉瞪她一眼,“新语姐,城里近来小火不断,师兄没空陪你……”
“我也不要你陪,把寻儿还给我。”她冷瞥一记,剥龙眼。
“寻儿跟着师兄在官衙里做事,有什么不好?再说,邦宁师父也同意。”
“我没同意。”
“寻儿自己也愿意啊。他说多学点东西,可以保护……”硬生生呛住自己,鲍泉把那个“你”字吞进肚。
百里新语嘴角撇了撇,当自己什么也没听见,吃龙眼。
帘铃一响,又冲进一人。
“新语姐!”
看清来人面貌,百里新语大喜,招手道:“寻儿,快让我捏捏你帅帅的小脸。”
“……”寻儿依命坐到她身边,任她一通蹂躏后才道:“新语姐,我下个月就二十了,我是男人。”
“男什么人,你现在只算男孩。”她放下手,泄气,“翅膀硬了就想飞,怎么现在有空回来?”
“我听到一个消息。”
“什么消息?寻儿,你笑得……很奸哦。”百里新语眯眼。
“听我说嘛。”寻儿替自己倒了茶,笑眯眯地献宝,“我刚才在官衙听皮大人和沈判官闲聊,他们先说咱们前几天摘了应老爷菊花的事……”
“应老爷去告官?”
“不是不是。”寻儿摇手,“应老夫人随时来烟火楼看戏,好菜好席位,什么时候记过账?应老爷真要算账也不会等到现在。哎呀,新语姐,听我说嘛……嗯,说到哪儿……摘花……嗯嗯,摘花之后,他们谈到今年秋税。皮大人今年政绩不错,有升官的可能,他却在奏折最末加了句‘州内火灾损民,一年共计三十起’。结果,官没升成,朝廷下文书要他加强戒备。”
“关我什么事?”她继续吃龙眼。
“沈判官夸皮大人加得好,功过相抵,不会引来朝廷重视。皮大人一得意说溜了嘴,那末一句……是易大人让他加的。”剥龙眼的手停下,她斜过眼珠,“季布?”
“是啊,易大人很奸吧,新语姐?”
眼珠轻转,百里新语没说什么。默默吃了五颗龙眼,才听她喃喃自语——
“难怪这段时间城里失火多,扑得也快。夜里还怂恿我去逛夜市……那家伙当我是火源吗?我只是曾经喜欢往火里跳,这不表示我能引火啊……混蛋混蛋!”
绝尘容貌霎时冷下,恨恨吃龙眼,恨恨喝乌龙茶……嗯,极品“冻顶乌龙”。
寻儿见她脸色不对,冲鲍泉使个眼色,乖乖躲开。
晌午已过,开演一场戏,百里新语喝了一肚子乌龙茶,向下探头看了两眼,很后悔今天演的是一出悲剧。
烟火楼的戏从来是以情节曲折一波三折取胜,说词比唱词多,比起正宗梨园吊了几十年嗓子的戏子唱出的抑扬顿挫当然差很多——这是客观事实,她百里新语也不是个强词夺理的人——但情节曲折就表示新鲜,表示能吸引人眼球,赚银子也不差。
然而,只用一种方法赚银子是不够的……
她倚栏下望,若有所思。
民以食为天,她不妨考虑开间酒楼,然后带出连锁小型快食店……千福、百禄这段时间太闲了,酒楼茶楼就让她们管理。若人手再不够,就去乞丐堆里淘些人才出来……或许……能淘出几个小帅哥,再不,淘几个落拓侠士之流为她所用,就像邦宁……
嗯,还有,易季布也很闲,为什么她今天才发现,他根本就是“扮猪吃老虎”的典型……
思绪时漂时浮,东一搭西一搭地乱想,待到日光西移,她才惊觉黄昏来临。
楼下隐约传来对话,是邦宁和易季布。
他这个时辰出现在烟火楼,只说明一件事——晚餐时间到了。
这两人倒好,不知何时成为惺惺相惜的朋友——大概,季布训练救火兵与邦宁调教护卫有异曲同工之妙。两人同桌吃饭,难免说到同一话题,一来二去,便酒逢知己千杯少。两人又同为武者,互相请教互相切磋,你一拳我一脚……
“切磋”在她眼里就等同于“互殴”。
探出脑袋,她抿嘴吐出一颗龙眼核,自由落体让果核撞击地面时发出轻微响声,引来他抬头。冲她一笑,他继续检查各处烛火设置。
盯他神色认真,突然,她有点想笑。
“呵呵……”真的很想笑,似乎,某件事挠动了她心底那根弦,挠得她心口痒痒,喉咙痒痒,“哈哈……哈哈哈……”
完了,当真控制不住,越笑越想笑。
抿紧唇,盯着他的背影看了阵,她忍了忍,心口又痒起来。
倚上楼栏,终于,她忍不住大笑,“哈哈哈……”
这男人,含蓄得要命。
他许诺为她找纸笔画未来,他自言重诺的缺点是即使错了也不会后悔;他希望她的未来里能有他的存在,他在城里买了间大宅;他常说在某街某坊遇到哪位媒婆,他对崔恶霸说“你侮辱新语,等同侮辱在下”……
她不是铁石心肠啊,也没必要弄些猜疑试探勾心斗角来虐待自己的身心,虽然极度地不想承认,但她不得不说,她被困在了寻乌。
祖宗传承下来的方胜结,或许冥冥中传承着改变她人生帆道的使命。
他,内敛,她,张狂。兜兜转转,这就是她来此的……命运?抑或,未来?
不久前,半梦半醒间,他曾问她:你想要的未来,你想画的未来,是什么模样?
她是怎么答的?记得自己说:“我要饱食终日”。
活够、吃够、玩够、爱够、乐够——这不正是她长久以来的人生目标吗?
回不去,终究,是她这一生的遗憾。却,少了恨意,不后悔。
古云:知足常乐。
用力闭上眼,再睁开时,一片万里云平。
知足者……才能常乐……
她看不见未来。
未来在哪儿,对现在的她不再重要了。
看不见未来,她,看得见他。
够了。
一颗一颗……边笑边扔……
将满盘的龙眼核全部抛下楼,在得到楼下男子的不解瞪眼后,白衣女子张狂大笑。
“哈哈——”
“新语?”易季布抬头,接下她瞄向自己脑袋的果核。她瞄得不准,轻轻抬手,他仍是稳稳扣入掌心。
“我看不见未来,但我——看得见你。”
说出这句话,百里新语毫无预兆地从雕栏后跃出,白裙翻飞,如秋水微涟,如长雁掠影,直坠而下。
这是三楼,其实……也不算太高……
想吓吓他……她只是想吓他而已……
坠地的速度很快,没多少时间让她思绪飞转醍醐灌顶地悟出什么道理,风拂两颊,她只知道自己落入一个惊慌的怀里,下巴磕上他的肩胛,硬邦邦的,撞得她两眼泪汪汪。
“好痛……”
身体被紧紧锢于双臂间,感到他的气息吹拂起耳后散发,水眸抬起,入眼的是邦宁铁青的脸,厅中有戏子护卫走动,人人脸上皆是震惊的表情。
想推开他,无奈抱得太紧。忍住腰上越来越紧的铁臂,忍了再忍,她“嗯”咳一声,开口:“季布,你想勒死我?”
哎哟她的腰啊……
他终于慢慢放开她,手搁在肩上轻轻一推,果然能推开,但他的手仍勾在她腰上。
双目直视,他……他这是什么表情?脸色没发青也不见灰黑,额角青筋没跳,两只深潭黑眸仿佛生出一双钩子般,一眨不眨地瞪着她……她坚定以为那种眼神是“瞪”,即使数年之后,她仍坚定。
他的额上……有汗。
“我听说……冷汗是没有味道的。”喃喃自语,她捧起他的头,拉低再拉低……粉舌在他额上轻轻一舔,“嗯,真的不咸。”被吓呆的人终于回神,轻轻幽幽叫出她的名字,一字一顿:“百、里、新、语。”
哈,这似乎是她第一次从他口中听到自己完整的名字。接下来如何,他会化身狂龙喷火,怒气冲天责骂她,还是煽情独白,没了她的世界他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不让他有机会开口,捧着他的头,对准他的唇,她狠狠吻上。
吻到气息不顺,吻到肺叶叫嚣要补充新鲜空气,她用力推开他,酡腮似天边晚霞,大声道:“易季布,我爱你。”
呆……
唔,这算是比较正常的反应。她暗暗点头,再道:“冬天快到了,你就洗干净脖子,等着做我的暖炉吧。”去年冬天棉被一层层压着自己,今年,人的体温比棉被暖吧?真好!
还是呆……
很好。她还是满意,三道:“吃完晚饭,你把前几天遇到的媒婆地址抄给我。”
继续呆……
正因为易季布发呆,故而这晚百里新语享受了一顿久违多日、无人唠叨的晚餐,吃多少粉藕炸酥鹅都没关系。
尾 声
准备好了求婚去——
十月初一,不是农历节气,不是天子诞辰,也不是佛祖菩萨寿辰,很——平常的一天。而这一天所发生的事情,在其后一段不短的时间里,成为寻乌百姓的饭后谈资,众人提起莫不羡慕万分。
这一天,太阳不大,云朵不多,街上行人也不少。
寻乌官衙前,莺莺燕燕,拂红裹蓝,一派美景。
香……花……满……路……
“这个……怎么回事?”跌跌撞撞冲出来的皮父母官之纯大人吞着口水,双眼发亮。
“皮大人!”摇扇摇扇。
“百里姑娘!”抱拳抱拳。
“好久不见啊,皮大人!”
“是好久未见,百里姑娘。”
客套几句,说说天气,谈谈云彩,聊聊生意好不好公务忙不忙之——后,皮之纯终于压不往肚里的好奇虫宝宝,问出官衙所有人——上至他,下至小吏的心里话——
“百里姑娘,今日来此所为何事?”他的官衙没失火啊。可这阵势……一箱箱红色喜盒,红绸带浓艳逼人;喜盒前站着五个……唔,一二三四五六,是六个浓妆艳抹的熟面孔,熟得他都能叫出名字。
“哎,冯媒婆、刘媒婆、王媒婆……今日什么风把你们一齐给吹来了?”
“提亲啊!”六人异口同声。
“提……亲?给谁提?”
“当然是百里姑娘。”再次六声合一。
食指绕发,轻轻放在襟口处,百里新语幽睫半敛,纸扇慢摇,眉如远山含黛色,袖里春风勾情怀,如画,入画。
任皮之纯与六位“寻乌名媒”逐一打过招呼,她飘摇一笑,“季布呢?”
“易兄今日城外巡村,尚未返回。”
“没关系,我就坐在这儿等。”
等什么,等不到半炷香,他的官衙就会被看热闹的百姓挤垮掉。皮之纯拭去冷汗,暗暗冲身后差吏使个眼色,示意他快快将易季布找回来,口里还得招呼:“百里姑娘,你看……这日头甚大,不如进书房……稍饮茶水,可好?”
“不敢劳烦皮大人。”
“易兄很快就回来,很快!”
“有多快?”
“……”他冷汗闪啊闪。
水眸似钩,斜斜一瞥,“你说很快的,我数到十,过十不候。”
她说完立即开始数数,数到“八”时,飞影跃过人墙,袍影一甩,落在百里新语身边。
“新语,你来官衙干什么?”男子一身严谨官袍,背手而立。
“求婚啊!”百里新语合上纸扇,伸手递给邦宁,又从邦宁手中接过一朵茎秆光滑的蔷薇,缓缓将浓艳的花朵举在他唇边,“季布,我要开始画我的未来,这里面有你哦。所以,请、你、娶、我!”
“哗!”惊呼声一波波地传散开。
众人如何惊讶暂且不表,易季布盯着浅笑似风的女子,嘴角动了动,不知是笑是哭,表情怪异。
她还嫌吓他吓得不够啊……
活了二十八年,他的心从没向三天前那么悲惨过,若说提前体会到不惑之年的心痛如绞,他不反对,绝对不反对。
她从三楼一跃而下,骇得他呼吸顿止,脑中一片空白,身体似有了自己的意识,全不受大脑控制地跃上前托接。抱她在怀,她香软而宁馨,他却全身发寒,若非紧紧抱着她,真怕自己的双手会控制不住地颤抖。
他的人生多有起落,心境却未曾如此起伏过。拜师学艺时没有,平步青云时没有,违皇命入天牢时没有,知道自己是权力斗争的牺牲品时没有……这所有的没有,在那一刻,都有了。
心,被打入万丈地狱,却又在下一刻被她救起,捧在手上细细熨慰。
妖女啊……他是否可以安慰自己,因为她有了未来,而这未来里有他,所以那笑容也鲜活?
眼前的女子,嘴角依旧讥讽,眉梢依旧不羁,行事依旧放诞媚行,却……不矫作。
求婚?呵,也只有她的脑子才想得出来。难为他这些天辗转难眠捶床倒枕,不知该如何向她提亲,她倒好……倒好……“喂,你到底娶不娶?”蔷薇花举得手酸,美姑娘不耐烦了。
抬手,轻握皓洁白滑的手腕,在花上轻轻一吻,他点头,“娶!”
美姑娘点头,将花塞进他手里,亲昵地捏捏他的鼻,转头道:“名媒们,他就交给你们了,那些乱七八糟的繁琐程序和他商量,我只要结果。”
“姑娘放心,易大人就交给我——们——吧——”寻乌六名媒扑身上前,开始舌灿莲花。
“叽叽……喳喳……”
衙门口顿时乱成一团。
纷乱之间,纱轿静静离去,一道身影趁乱退出人群,暗暗随上,唇边宠意四溢。
他还有一句话未说完,她走那么快干吗?
另一边——
真是快啊……皮之纯瞪眼不信。从城门跑到官衙,他的最快纪录是三分之一炷香的时辰,易兄竟然眨眼就……
不服气不服气,拉过猛喘粗气的差吏,他悄问:“喂,你在哪儿找到易大人的?”
“本……本来小的是往东水门……半路……在自大街的街口就撞上易大人了。”
“他不是出城巡村去了吗?”
“大概……大概易大人巡完了。小的见到易大人时,他正将一篮子地瓜交给烟火楼的护卫……”
“地瓜?”
“是啊,不值钱的,可……可易大人说是特地从农户那儿买来的,刚从地里刨出来,新鲜。”
“他买地瓜干吗?”皮之纯摸摸无须的下巴,估猜。
“易大人说,地瓜汁多,鲜脆,可以用来炒肉,也可以当水果吃。百里姑娘喜欢,用来做什么……什么餐的。”
“什么餐?你给我想仔细点,易兄到底是怎么说的?”
差吏使劲想使劲想,喘气半天才道:“好像……好像是……素食纤维美容餐。”
“素食纤维美容餐?”默默嚼着七字,皮之纯浓眉扬起,面有喜色。
两天后,皮夫人偕爱子看戏,皮小子红唇齿白惹人疼,百里新语逗玩一阵,与皮夫人相互交换了几手驻颜美容的心得。
第三天,皮府管家大手笔从农户家中订购地瓜,指明每天送多少到皮府,要新鲜的。
第四天,晨集菜市多出许多叫卖地瓜者。城内小姐千金们不知听闻了什么风声,皆以食地瓜为乐,地瓜价格一时上涨,农人们喜笑颜开。
那天之后,寻乌名媒声气大震。
事出当然有因——
据闻,官衙内未娶妻的年轻差吏,在那一天被名媒们撮合掉的达到十人。许多看热闹的公子书生一时间有了提亲对象,远观的姑娘小姐一时间春心暗动。
高门大宅的有,贫家小户的有,芝麻绿豆的有……应有尽有。
一年后的某天——
女子手挥小狼毫,一字一划,如初学写字的儿童那般小心翼翼,在纸上横排写出以下句子——
方胜平安,一帆风顺!
以此方胜结永传后人,保佑我的子孙事业有成、平安康顺。
凡易家后人子孙,但有嫁娶百里氏者,生女必以“百里新语”为名,生男随便。
结,只传女,不传男。如果某一代生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女儿,就传给老大;如果某一代只生男未生女,就转传给直系或旁系中这一代的长女;如果直系旁系都无长女可传,就留着传给长孙女。若无长孙女,就传给长长孙女……以此类推。
注意了,我的子孙们,结只有一个,你们若胆敢为了争夺此结上演诡谲讹诈、血流成河的憾事,你们的祖宗我,必对不肖子孙严惩不贷。不要以为我在吓你们,不管你们是信上帝信如来还是无神论,统统给我把招子放亮点!
从此,方胜结被束之高阁,不再面世。
“新语,又在练字吗?”见书桌上狼藉一片,走进书房的男人暗暗摇头,眸含宠溺。
“嗯。”女子绕过书桌,伸手抱住他的腰,吻上略厚的淡唇。
“明天我休息,去碧湖采莲吧。”他喜欢带着她在城里游走。春夏秋冬,城里景致各不相同,有她相伴,这些景致看多少年也不会厌倦。
待到白发苍苍时,两人再去碧湖采莲,再去弥勒庙拜菩萨……
心头一时发胀,软软的,他不禁拥紧了她。
女子点头,晶亮眼眸牢牢锁着他,“季布,你的味儿越来越浓了。怎么办?现在只要看到你,我就有醉醺醺的感觉。”
“醉醺醺?”他讶笑。
“是啊……醉醺醺……”她轻喃,忍不住又在他唇角亲啄一口。
以前,她并不相信世上有这种人,再怎么有味道的人,天天看天天尝,总会觉得腻,偶尔也会想换换口味,但他不是。他如陈年老酒,那清稳味儿一天浓过一天,让她完全不觉得腻,既然不腻,当然更不会想到要换口味。
如果……她的未来包括每天醉酒,真是一件头痛的事啊!
这叫什么?酒不醉人人自醉?
收紧手臂抱住他的腰,在淡香的衣襟上蹭蹭鼻尖,她低叹:“遇到你,真好。”
遇到他,真的,很好!
—完—
后 记
相信许多写穿越的作者,趋向型思维定势便是把自己拟身成为主角(不分男女),这样才能真实体验主角的心境。
我是凡人,逃脱不了思维的窠臼,一如作者不会自比但绝对会想象——如果我回到古代,将如何如何生活?
那个……百里新语其实有微微的BT倾向,不知你们觉不觉得……(^D^)
不是每个有机会被Dang的一声扔到古代的人都会随遇而安,至少百里新语不是。所以,她其实是有点“恨”的。
我偏爱季布和新语,不想让他们受太多折磨,何必互虐呢?最终郁悲的只能是某针自己。
这个故事没有确切的时间年限,虽然被我纳入“神景八幽”系列,总归,知道百里新语生活在元代就没错了。历史上本来就不会有她这个人,年代反而是多余的。
将她困在寻乌,是因为如此才不会对历史造成“蝴蝶效应”,所以,我让百里新语一辈子也走不出寻乌城。她若真的迈出城门,天知道会发生什么事。
这是我对人物的禁锢。
福兮,祸兮?
不可说(^x^)。
这是我的任性。对不起,百里新语。
最近发现一句话很对——
作者只负责故事的开头,而结局,则由鲜活的人物自行决定,那个时候的作者,扮演的只是一个单纯到傻掉的记录角色。
这故事,算是我一个遥不可及的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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