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代言情烟花方胜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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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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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要在憎恨的地方含怨带苦地生活一辈子,还是要执着于那不可得甚至永不会出现的契机?或者,让自己快乐地生活一辈子?

真是个难以抉择的问题啊……

高温的大脑容不得主人搅动太多,一波波头痛便是它无声的抗议。眼皮跳了跳,忍下额角一波痛意,女子缓缓睁开眼睛。

熟悉的纱帐,熟悉的幔须,还有她亲手挑选的软枕,真是看得她想……咬掉一口酸牙。

试着合上牙齿,果然酸软无力。

一张微显粗糙的手掌抚上额头,耳边是沙哑的男子声音:“新语,醒了?有没觉得哪里不舒服?想吃什么?”

我想吃人,行不行?她悲愤地想着,眼眶微有热意,却不浓。

“新语,喝药!你睡了三天,刚醒不易食油腻,喝完药后先喝点清粥。”

“啪!”将唯一那点气力聚在手腕,她突兀推开端药的手,听到数声惊呼和清脆的瓷器破裂声,竟让胸口沉闷的感觉减轻许多。

破坏的感觉真好真好!

将脸埋进软被,百里新语磨蹭两下,睁开眼。床沿坐着一个男人,暗褐印纹长袍,很干净,发丝微微打落两鬓,神色复杂地盯着她。邦宁站在门边,寻儿、千福、百禄分站在离床不远处。

“怎么……回事?”刚开口,她喉咙痛得厉害。

千福用指抹了抹眼角,哑声道:“三天前,烟火楼起火,姑娘不准救火,烧到一半时下了场暴雨将火扑灭。幸好火势只到前厅,未波及后院。但前厅房梁受损,器物全部被毁,已停业三天。”

“哦!”没什么大不了的。

“姑娘还记得那天夜里,我提过正街新开一间戏馆吗?不知何人所开,提名‘胭脂楼’,在起火第二天便重金招揽我们的歌姬舞姬。姑娘你也知道,有些歌舞姬本就青楼出身,康妈妈一手带出来,咱们停业三天,康妈妈……”

“被人挖脚了。”清咳一阵,嗓子舒服了些,百里新语缩起身子,不用猜也知道。

“是。”

“走得好。”她“呵呵”直笑,“你们呢?你们为什么不走?”

“新语姐……”少年压抑的声音响起,“你不走,我们绝对不走。”

“我走?”黝黑的睫突然睁开,她气道,“我走个屁呀!我……我走不了你们很开心是吧?”

无人吭声,突然,她听到一声轻笑。

笑?谁敢笑?

无神大眼怒瞪而起,一张脸突然放大在眼前。

“是的,很高兴。”男人下颌有点青色,手掌抚上她的额,感到掌心微有汗意,他肩头微松,“你淋了雨感染风寒,大夫说烧退了便没事。

谁说没事,她现在看什么都不爽,看他的笑脸更不爽。倏地抬臂绕过他脖子,他微呆,并未躲开,兀自盯着她。

一手插入他披散的黑发,一手捂在他腮边,明明手软无力,却能将他的脸一点点扳下,鼻尖对鼻尖。

“你、很、高、兴?”

眸色暗沉,他轻轻点头。

“为什么?”媚眼轻眯。她不知自己眸色迷惘,因高温染了云霞的脸令人五目色迷。

即便病了,她也是个绝尘病美人,少了矫作,多了分真实。两掌撑在她肩上,不让自己的重量压到她,他笑,“我答应过你,要为你找来纸笔画未来,你若走了,我找的纸笔给谁用?”

“易季布?”她恨恨低叫。

“新语,你先喝药,可好?”她的香气令他心神不宁。

“不好。”恨恨,她恨恨的。

“那……先喝清粥,再喝药?”

“不好。”

“还是先喝药……”

“我想吃人,想吃人想吃人想、吃、人!”她大叫,磨牙霍霍向猪羊,自认为声音很大,无奈听在众人耳中与猫儿差不了多少。

他眼中微现凝滞,下一刻,因她的动作僵如石化。

她一把拉低他的头,张口在他右脸狠狠咬下。算他倒霉,现在无论谁离她最近,都会被她拿来磨牙泄愤。

咬咬咬,她用力地咬!咬得头晕眼花终于放开。他腮下是两排牙印子,沾了她的口水,表情……像是要反咬她一口?

“我感冒了?”鼻子塞得难受,难怪没咬出血她就气喘吁吁,原来是呼吸困难,“嗯……就是得了风寒?”

呆呆看她,半晌,他找回自己的声音,微哑:“是。”

“好!我决定把病传染给你。”不等他反应,再次拉下他的头,她咬上健康淡红的薄唇。

恨恨的,几乎是发泄地吻着他。

先是她慢慢吹气、轻噬,他初时僵硬,之后开始回应。唇舌交织,她有些喘不过气来,却宁愿就这么窒息下去。

看不到未来,让她暂时窒息也好。

来此一年半,她时时记着自己要回去,不与任何人扯上关系,以免沾上不必要的情债,徒惹离别时肠子断成几截。结果到头来,回去这个梦是她自己骗自己。

或许、或许……在她接过那所谓祖宗传下来的紫桃色绳结时,她的未来就变了。

方胜平安,一帆风顺。在她过往的生命中,小灾常有,大灾却无,算是平安长大,一帆风顺。福兮祸所伏,祸兮福所倚,生命的帆船行得太顺,势必有祸事到来。她的生命之帆没破没烂没撞沉,却偏离了航线,偏得她自己都觉得滑稽诡异不可信。她是无神论者,偶尔会念上一句“愿上帝保佑你”;她物理很差,知道爱因斯坦但不会运算物质定律。所以,生命之帆为何会偏,她不知道。

看不到未来的帆,就如黑夜中航行在迷雾弥漫的大海上,孤独、寂寞、清冷,让人害怕。

谁是她的引航灯?

谁……

微喘的气息交织在耳畔,百里新语眼中迷蒙一片,感到柔软的指腹在眼角轻轻抚摩,脸颊如羽毛轻轻拂过,痒痒的。

“新语,喝药……”

轻压在身上的重量消失,她突地坐起,粗鲁地一把将他推倒,扑身压上去,眼红红怒气冲冲,“不喝不喝。”眼角一勾,看向发呆发愣发傻的四人,“烟火楼烧了,你们就没事可做吗?”

“有……有……”寻儿满脸通红,结结巴巴。

“我……我在算损失多少,重修……重修需多少银两。”百禄满脸通红,结结巴巴。

“护卫三天时间整理清扫烧毁的前厅。”邦宁脸皮不动,眼珠盯看脚尖。

很好,还有一个!

她瞪向千福,果然也是满脸通红,“现在是……是……是亥时(夜九点),姑娘该休息……”

她扑!

扑倒在硬邦邦的胸膛上,无力呻吟。这都是什么人啊……

烛火摇曳,桌上放着两碗药汁,杂果糕点各一小碟,清粥一碗。

“新语,你风寒未愈,躺好。”

怀中微烫的身子半天没动静,他想了想,扶上她的腰,却被她扣住手腕。

“不要,我现在很烦,让我静静。”她正忙着哀悼未来。

眼帘垂合,他未推开,也未说什么,微一使力挣脱她的手,拉过薄被盖在她身上。

她头晕,不表示她神志不清。皱眉想了想,她似漫不经心道:“易季布,你不觉得你这个样子,很不合男女授受不亲的礼数?”

他胸膛轻震,头顶拂来一阵热气,吹动她数缕乌发,“是,于陌生男女而言,是不合。若是夫妻,共衾同被是正常。”

“夫妻?”她冷哼,“易大人,你不会以为我们一吻定终身了吧?别拿你以为的礼教套在我身上。”

他似笑了声,隔着薄被搂住她。她的称呼多变,心情好时叫他季布,心情恶劣时连名带姓易季布,矫作时则会唤他易大人。不知以后还会唤他什么,他,很期待。

“易大人,你当真?”沙哑声音染上怪调,脸在他怀里蹭了蹭。

“我以为,我们订情了。”

“订……”语不惊人死不休哦,她呛了呛,勾起讽笑,“什么时候,我怎么不知道?”

“你送我一把扇子,我以为,那是定情信物。”他说得脸不红气不喘,心跳正常。

“扇子?什么时候?”她当真稀奇了。

“那晚逛夜市。”

有这回事?努力想了想……想……没印象。百里新语可以肯定自己不是因为情债而留下的,只是——

“你不好奇我从哪里来?要回哪里去?”

“……我答应过你,不问。”

真是好优点。她翻白眼,闷不开口。有些东西既然不能得到,回忆也是徒惹伤感,倒不如不提。

烛火“噼啪”爆裂。

盯着帐幔,他想到一个问题,斟酌半天,迟疑地问道:“新语,刚才……是不是只要身边有人,无论是谁,你都会咬上去?”“当然。”

她荒诞不羁她放诞不羁,没关系没关系,他慢慢导正就好。现在这般赖在他怀里,对她而言或许也只是生病时想要的安慰,算不得什么。他见过她与寻儿亲昵相抱……牙有些酸,他暗暗记下她这个不良习惯。

心头酸了半晌,听她呼吸慢慢缓长,虽不忍心,他仍是拍拍她的背让她清醒,“新语,喝了药再睡。”

“不喝。”

他突然想起第一次被她邀来烟火楼,她也带病咳嗽。忆起这段,心中更是坚定了喂她喝药的念头,“那……要怎样你才喝药?百禄加了糖蜜,不会太苦。”

“你好烦。”她嘟哝一句,随意道,“要喝药也行,你讲故事给我听,讲到我睡着……为止……”

今晚缠着他说话,是因为心烦意乱,需要人打打岔安慰自己。百里新语不以为意地想着,意识朦胧。

“那……喝了药我再讲故事?”

“好。”二话不说翻身坐起,他立即端来漆黑药汁。她也不推迟,一口气咕进肚子。嘴一抹,平躺下去,“讲吧!”

为她拢紧被,他坐在床头,神色微有尴尬,半天无声。见她眼皮动了动似要睁开,立即吹熄烛火,只留一根蜡烛,又是一阵思量后才道:“君子有云:知莫难于知人。世间,人最难相知。”

她差点吐药,“我不听大道理。”

又是一段相对无言泪千行的长长沉默,他轻咳开口:“从前,有……”

她差点从床上滚下去。当下决定,如果是“从前有一座山”,她立即一脚踹向某甲。

“……有一母一子,母亲为了让儿子学先贤智慧,特地挑选学堂边的房子住……”

“孟母三迁?”她闭着眼睛猜。

他的声音顿停片刻,似摇头微笑,“不,不是孟母,我娘只搬过一次家。”他收嘴,不知她还有没有兴趣听下去。

“后来呢?”

“男孩读书时,机缘巧合遇到洞阳抱须老人,收为弟子,从此一边读书一边习武。十五岁时,母亲仙逝。二十一岁时,在林中救下一名被毒蛇盯住的施姓青年……其实,施公子根本用不着我救,他身边两名侍从皆是懂武之人,倒是我班门弄斧了。施公子是朝中重臣,我二十二岁出师时,得他举荐入朝为官。”

“那人叫什么?”

“施弄墨。”

“……继续啊!”

“我只知言必信、行必果,却不知做官的学问更深,就算只是一介武官,也……”他叹息一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朝中大臣派系繁多,明争暗斗,我曾与驸马都尉同桌饮宴,当时说……”

“说什么?”

“说……在下此生绝不敢娶公主为妻。一个月后皇上竟赐婚……我不允,得十日牢狱之灾。”

“你很倒霉。”

“丞相哈孙与施弄墨各居朝堂一隅,向来不合,两系官派明争暗斗,有时,你一句无心之言,让有心人听去了,拿来大做文章,便生死难测。所以,朝堂上常常有人眨眼升官,也有人眨眼掉了脑袋。我那一句,虽是玩笑之言,却是我心中真意。施弄墨为我开脱,便贬至寻乌。其实……”他轻轻叹了口气,“能离开大都,对我未必不是好事。”

他并非不想成家,也有同僚在他耳边旁敲侧击暗示哪家小姐有意于他,只是……对着一张张娇艳动人的脸,却从未有成家的冲动,那一个“好”字,终究是吐不出口。对她却是……轻而易举。

她喜怒无常,行事乖张,身居风月之地却乐而不淫,不知不觉便飘入他心中。让他轻易说“好”的女子,这世间,能有几人?

“新语,我只求……你的未来中,能有我的存在。”

眼皮动了动,乌黑的瞳子定定看向她身边的男人。

听不懂他这话的人是傻子。她不傻,她不装糊涂,但她——沉默。

拨冗让大脑转一圈,她再一次“狠狠”肯定自己不是因情而留于此地。她也不玩你猜你猜你猜猜的戏码。

四目相对,他先打破这份寂静:“我的话,让你很难接受?”

“不。”乌瞳重新闭上,她淡道,“你为什么想存在于我的未来?”

双眼闭上,耳力便变得灵敏。听他轻轻笑了声,说道:“我只是希望看到最亲近之人真心真意地笑,我在她面前说任何话都不会后悔。过尽千帆,绝不后悔。”

被下的手指轻轻一动。

过尽千帆……绝不后悔啊……

“……若是帆,偏了呢?”

他的手覆上她的眼,气息吹在耳畔,“新语,有人说我重诺。大概是我轻易不对人说好,答应了某人某事,就定会做到。其实……重诺未必没有缺点……”

“缺点?”她勾起唇角。

“缺点是诺言一旦许下,即便这件事被认为有错,也会承诺下去。”无论她从何处来,他都不在乎。

眼珠在他掌下转动,心知他感觉得到,呼吸仍是滞了片刻。

这男人很含蓄,拐弯抹角想表明什么?她是否应该让邦宁将他赶出去?

她爱美丽事物,对不美的东西向来抛得快,这是喜好习惯,与地点无关。初见他时,并不觉得印象多深,脑中只有一道模糊的影子。慢慢地,他在眼前晃动的次数越来越多,可还是不觉得他有多美。他来救鲍泉的那晚,清辉月下,终于让她觉得他有那么点像一幅画的感觉……有点像峭崖奇松,器宇淡清却极稳。

是个耐看型的男人呢,第一眼不觉得,第二眼不觉得,第三眼第四眼甚至更多,才会尝到那么一点点清稳的味儿。

她不否认那清稳味儿勾得她有些心痒心跳。

那晚他轻易便应允她十件事,害她脑中一堆的刁难理由无处施展,一时没趣,悻悻然放过鲍泉。一个月来,她没什么事让他做,他却天天在眼皮下晃,晃得她……唉、唉,其实她不讨厌他,可若是将他拉入自己的未来……拉入自己的未来呀……

他说,过尽千帆,决不后悔。

他说,诺言一旦许下,即便这件事被认为有错,也会承诺下去……

拉高被子盖住下巴,她翻身背对他,幽浓扇睫轻轻眨了眨,语调平静:“季布,你说要为我找画未来的纸笔?”

“嗯。”

“好。”重新闭眼,她感到自己的声音带着笑意,“拿来吧。”

室内静下,耳边落下轻轻一吻,如羽拂云,轻浅而温柔。她叹气,不再折磨自己早就糊成一团的脑袋,放松睡去。

弹熄最后一点烛火,他的身影静静伫在床畔,一直,彻夜。

关于开烟火楼的决定,百里新语的理念是:饱暖思****,饥寒起盗心。

正所谓“中军花柳场,前队翠红乡”。饱暖之上的人一定是有钱人,有钱人就一定思****。所以,为了生存,为了用最快的手段赚到大把钱财,开妓馆是百里新语的第一选择。

世事难料。

因为她的审美观,看不爽那些满肚肥肠饱思****的丑恶嘴脸,所以……所以……唔,第一个意图思****的客人被邦宁踢飞到门外,并且在她的首肯下。

第二个,默许。第三个,怂恿。第四个……终于终于,百里新语决定既不能浪费美人,又不能让自己不赚钱,综合两点,她决定重组烟火楼,多元化发展。

舞戏兼收是烟火楼的特色。

舞美,曲美,是招揽客人的条件之一。之二,当然是戏。

烟火楼的戏子可不是梨园小生或生旦净末丑,个个皆是美人。所有角色全部由美人上演,不画丑装怪脸,但求唯美诱惑。戏好看,人风流,她又放任狎客与戏子亲近,宾客怎不盈门满座?

失火之后,烟火楼暂时歇业。

百里新语病了五天,易季布天天陪着她,遇到官衙事多,也会在黄昏之后逗留一阵。与他说话,天南地北地聊,她倒不觉得闷。

人一懒散,索性对残局全然不理,闲闲又度了五日。最后,她终是受不了千福、百禄的愁眉啼态,开始重整烟火楼。

她面临的问题有三——

一、厅内有油迹,疑是人为纵火。这事由易季布探察,她可丢开不理。

二、重修费用。百禄是称职的账房,支出收入笔笔清楚,将烟火楼还原成美美的风月场地绝对够用。

三、戏子问题。康妈妈被胭脂楼挖脚,带走三分之二的人手……

“啪!”一掌拍上桌,满盘梨果小小震动,女子边吃边笑,“好!”

果然是福祸相倚,被人挖脚是好事。常看那些美人演戏,就算脸再美,也会有麻木的一天,趁此走人,正是烟火楼大换血的好时机。

“好什么?”提着荷叶包,男人掀帘而入。

“没什么,我正想让千福贴告示招人。”她笑眯眯地接过荷叶包,喜叫,“炙焦馒头。”

“招什么人?”扫一眼她露胳膊露小腿的清凉衣着,他随口问道。

“戏子。”撕开烤得香脆酥焦的馒头皮,她看看他身后,大眼一勾,“季布,鲍泉天天跟着你,她忙不忙?”

“师妹?”惊讶她会提起鲍泉,他摇头,“师妹小孩心性,这次离家也是游玩为主,成天在城里看热闹。”

“那,借她给我帮忙。”鲍泉随随便便看去也算是个小美人。能利用的绝不浪费——这是她的另一原则。

为她倒了茶水,他讶道:“你要师妹帮忙?”

“你舍不得?”

“那倒不是,我怕师妹不肯。”他记得师妹对她颇为记恨。

“你说的话,她也不听?”

“……”他明白她什么意思了,“我……试试?”

“我会发薪给她的。”她拍拍他的肩,在他腮边轻啄一吻。

“……好。”

可怜的鲍泉,就这么让她三师兄给出卖掉。

八月二十三,烟火楼外挂出招人告示。

将师妹“借”给百里新语帮忙,易季布没费多少口舌。实际情况是,当鲍泉听说有银子可以拿,又以天计薪,半推半就地答应了。

两天后,衙门公休,易季布提着一篮沙梨进入烟火楼,经过侧厅听见百禄的声音,不由好奇驻足,看她如何训练新招的“未来美人”(他记得新语是这么说的)。

“当姑娘说——右,你们可要注意了,她看着谁,谁就得说一声——在。记住啦?”

“记住了。”

“姑娘说——康母黑耳,你们就得说——是,然后走到姑娘身边,说‘有何吩咐’。记住啦?”

“记住了。”

满意地点头,百禄道:“一定要养成习惯,姑娘不见得会常说这两个词,但她一说,你们就要有所反应,不能迟钝。”

“未来美人”们点头,应声如雷:“是!”

倏指一人鼻尖,百禄说一声:“右!”

“在!”

“非常好,够机灵。”

……

窗外,易季布脸皮不动,提着篮子慢慢离开。

答应过不问她从何来,但他有眼睛,会看;有耳朵,会听。

新语有才。她的脑子里总能跳出令人意想不到的念头,出口能成章,说话头头是道,似乎不管有理没理的事,从她嘴里说出来就变得非常有理了。

相处久了他才知道,烟火楼的戏有很多出自新语之手。她不会一个字一个字地写出来,多数是她讲故事般说一遍,提点一些细节,再由千福、百禄写成册子交戏子排演。

她的字……唔,头上三尺有神明,他不说谎,新语的字很难看。要说呢,她握笔的姿势气势十足,写出的字却歪歪扭扭,像初学写字的蒙童作品,不是将这个字的笔画给减了,就是将那个字的偏旁换掉……

新语有才,真的很有才,有才的人都会有些小缺点,他不介意,一点也不介意……默默肯定着,易季布绕到前厅。

焚毁的前厅已整理干净,雇了瓦匠重新修整刷漆。易季布进去时,鲍泉掌中盖着手帕,正偷偷摸到百里新语身后。帕下鼓鼓的,不知盖着什么。

他见鲍泉轻轻在新语的左肩拍了一下,倏地抽掉手帕,将掌中物伸到新语鼻子下……

糟!他阻止不及。

“啊——”百里新语一声惊叫,短促,立即转身抱住……抱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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