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职场乡土情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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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王称堌乡二中

在乡镇西1000米处,坐落在常庄村的乡二中,是我读初中的地方,1993年9月-1996年7月,我在这里读了三年,我在25班,初一班主任老师张继伟,英语老师杨进才,数学老师卜秀珍,跟杨进才老师是两口子,地理老师是陈老师,一个50多岁的老头儿,很客气,生物老师,耿庆合,是台前,历史老师是个怀孕的女老师,眼睛很大,还是我班上一个女同学的姑姑,我那时就显现了对历史的特殊爱好,成绩很好,自习时,就爱读历史课本上小字部分,从头到尾,通览古代史,政治老师是个副校长讲的。

那时候,每个年级四个班,每班大约60人,全校也就700多人,有教师50余人。学校有寝室食堂,还有小卖铺,是校长的媳妇跟一个老娘们合伙开的,买些零食日杂,记得但是两侧是别致的院落,围墙是砖镂空的,造型跟明清园林差不多,院内则是一排平房,每间大约10平方米,分给老师居住使用,一般在对面还有空地,可用来建厨房。

厨房大伙在南面,靠近校门,在大门西侧,依次是内保室、司务长室、炒菜小伙、面汤蒸锅大伙、锅炉房。变压器房、杂物房。伙房是通间,有三间房60平那么大,那里的师傅都很麻利。陈守江从许朋小学回来又干起了原来的伙夫,给大蒸锅烧水做汤,那时候,物质条件有限,我们每周回家两次,带馍馍,装在塑料菜篮子里,馍馍每顿需要再大伙上蒸,热了才可以吃,都是吃完这顿,赶快准备下顿的馍馍,装进网兜儿,带到大伙蒸笼上,下顿就可以吃到热馍馍了。冬天,馍馍冻得干裂,夏天则发霉长毛儿,还有装在瓶子里的菜,一般有炒菜、咸菜,还有我爱吃的腌辣椒,吃上两天,星期三上午第三节课,就可以骑车回家了,再带些吃的,等到周末回家。那时候,姐姐带我上学,我们的车锁在学校办公大院后面的车棚里,只有一个门,很小,我们的自行车,每次回家都没气了,还要在村里找打气筒充气。

在大伙食堂的西边角落就是办公大院,校办和校长住处就在这里,这个小门很考究,是仿古四边楼的建筑,旁边还有水塔,大约在1995年时,学校开始用起了自来水。办公大院里有高耸的大喇叭,初二时,我的钥匙丢了,我还找到王遂生主任给我广播呢,当时我的物理老师李全义也在,他们正在喝酒,在茶几上,把手言欢,王遂生意兴正浓,不想给我广播,李全义说,咱一会儿再喝,先广播吧,这样,王遂生很不情愿地广播了。我走到路上,听到广播里传来的声音,谁见到一串钥匙,交到25班刘广庆那里。

初二时,我的历史老师是陈天星,他是陈楼的,我们村的五儿的媳妇贵娇一开始介绍给他,他们没谈成,所以,我对他很熟悉,有一次,我们回家,骑车一路同行,他还鼓励我加把劲,在农村考高中很难的。这时候,我的英语老师是张丽霞老师,我那时英语很好,班里除了两个复读生,就属我跟齐耀普了,那两个复读生,一个还是张老师的妹妹。这时候,我的历史依然很好,这时候大约是中国近代史,我表现出良好的潜质。到了初三,历史考试每次都是全年级第一名,还拿了奖状,在全校大会上颁奖。

初中三年班主任都是张继伟老师,他对学生要求严格。

我们那时住在学校寝室,初一时,室内阴暗潮湿,很多同学生了疥疮,我也被传染,全身奇痒,就买了治庎灵,就那种2元钱一盒的白色浆糊状药膏,得了这个病,手指脚趾缝隙奇痒,还不能吃花生油,后来没忌口,化脓,爸爸妈妈还到县里给我治病,跟弟弟在大池子洗澡,爸爸还给我抹药膏,现在我身上还留有当时的疤痕,化脓之后的伤口还结痂,粘连着内衣裤,还扯到毛细血管和神经末梢,所以,十分疼痛。那时候,主要是冬天寝室潮湿,要是勤洗澡、多晒被子,应该不会传染。

夏天的时候,男生们住在教室里,教室有电风扇,夜里,同学们把桌子拼成一个巨大的床铺,在上面铺上褥子,盖着床单,就呼呼大睡,开着窗户,风扇拼命地摇着,总之,炎热的夏季就这样度过。

初中时,班里就有附近的坏孩子了,跟小学不一样,小学都是附近村庄,都有亲戚往来,熟人社会,很少有人欺负小孩,初中人多陌生,附近的坏孩子就仗势欺人,拉帮结派,跟班主任关系良好,拉拢人,欺负低年级的小孩子,要钱要吃喝,这些小群体带有黑社会性质,通常由暴力做后盾,很多孩子也怕事就依附着,不敢作声,这些孩子就是农村社会的真实写照,他们不过是照搬到了学校。

学校的厕所在东南角,都是蹲坑的,十分脏,90年代农村厕所这就标准,学校还是好的,夏天,这里的气味简直要人命。在厕所附近是篮球场,往北是乒乓球台,有六七个。

我初三时,乡里拨款外加各村集资,盖起来教学楼,是两层的,两幢,我们还常去参观,那时候,要中考了,不过对我们农村乡中的孩子来说,中考几乎是绝望的,每年只有复读班的考上三五个。很多人没有其他门路,就知道复读,在这个乡镇读一年、那个读一年,复习四五年,20几岁才考上高中。那时候,农村教育十分落后。

我在1996年转到市区复读初三,才明白农村多么落后,那里教师积极性不高,待遇差,责任心不强,要求不严格,硬把学生耽误了。市区的老师,对知识细化到每个点,要求反复联系总结,查漏补缺,在这一年时间,我的成绩立刻上升,在期末测试中名列第二名,在1997年顺利考取市区高中。记得那时候,一个高价生,如果差10分以内的,要额外交18000元的赞助费。所以,分不一定是命根,但一定是父母的血汗钱。

我在市区高中复读初三时,还收到了明卿的来信,很是欣喜,原来他在县三中读书,还问候我跟弟弟,明卿学习很不错,一直跟我是同学,从小学一年级,四年级时,他在南班,我在北班,五年级我们又是同学,还是同桌,初中我在25班,他在26班,后来他爸爸让他回中心校复读来年考县三中初中部,他就跟我弟弟同学了。

后来明卿就在三中读了初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