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字解人生:汉字中的生命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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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化干戈为玉帛,和平胜于战争

王:命运要靠自己掌握

王,天下所归往也。董仲舒曰:“古之造文者,三画而连其中谓之王。三者,天、地、人也;而参通之者,王也。”

——(东汉)许慎《说文解字》

上古时期,斧子在先民的狩猎和采集生活中是一种重要的劳动工具,在部落之间的冲突或战争中也是一种武器。随着部落首领权力的不断扩大,他们所使用的斧钺逐渐演变成一种象征权威的兵器,因此,古人造字便以这大斧作为权力的象征并依照斧子形状造出了“王”字。

甲骨文“王”字是个斧头的形状,上端表示斧柄,下端表示斧头的刃。金文“王”字的形体和甲骨文基本一致,只是下端表示斧刃,笔画更粗,更像实物。到了小篆阶段,表示斧柄的两横还在斧头顶,但斧身和斧口却已经变形,在这个基础上发展到隶书和楷书中的“王”字,已经看不出斧头的形状。

在中国古代,历来就有所谓的“王”、“霸”之分。“王”天下者,施行“仁政”,百姓心服口服,争先恐后地去投奔。霸天下者,众人心不服,但是“力不赡”,只好口服心不服。这样比较起来,应该是“王”天下者更胜一筹。但无论是“王”天下还是霸天下,都是为了一己的私利,所谓的“仁政”,不过是更为巧妙的统治方法而已。如今,天下为公,“王”霸雄图,尽归尘土,人们的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只要有足够的勇气与毅力,便可以成就一番事业。

戈:反对暴力,以德服人

戈,平头戟也。从弋、一,横之象形。

——(东汉)许慎《说文解字》

“戈”的甲骨文是个典型的象形字,它表明戈是一种勾啄兵器。中间的横画像戈头:其中的一侧是戈刃,用以啄勾敌人,另一侧是戈尾,用作戈头缚在戈柄上的支撑。竖画是戈柄,下端短横表示戈柄插在地上或戈柄的镦,上端的短横表示枝杈——古人选取戈柄时有意保留一段枝杈,以防止戈头脱落。这个字形象地向我们展示了“戈”的全貌,甚至比实物更传神,因为从出土的文物毕竟不能看到枝杈——戈柄是木质的,很难保存这么久。

“戈”在金文里与甲骨文相比,戈头上多了一个装饰物。在牧野之战中,商朝的军队“前徒倒戈”——在战场上起义,结果帮助周武王顺顺利利地攻打下了朝歌。《左传》里,重耳在齐国,姜氏劝说他离开,他不肯,于是姜氏和子犯谋划,将他灌醉,然后带出齐国。重耳酒醒之后,“以戈逐子犯”——很生气,拿着“戈”就去追逐子犯。

“戈”在殷周时代是最常用、最重要的武器。“戈”在那个时代的战争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人们在造字的时候就常常将其作为零部件。比如“臧”字,本意是成为奴隶的战俘。在甲骨文中是个会意字,从戈从臣,臣是奴隶的意思,于是整个字的意思就一目了然:用武力俘获战俘,强迫其劳动,将其变为奴隶。

从“戈”字构成的一些文字来看,“戈”是私有制产生和发展的巨大印记:用武器去战斗、掠夺、强迫服从,这已经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不再是人类用来防御自然界的毒蛇猛兽了。用“戈”来对付同类,这说明“戈”字褪去了它的自然属性,而具有了社会属性,从此成为人类调节社会关系的一种工具。操戈相向,你死我活,这是一幅彼此残杀的血淋淋的场面。身处现代社会,还存在着比“戈”更可怕的武器,所以我们衷心祈愿“戈”能够永远废止不用。具体到平时的为人处世,也应该以和为贵,凡事可以好谈好说,应该以理服人,以德服人,而不应诉诸暴力。

武:珍惜和平,勿用武力解决争端

武,楚庄王曰:“夫武,定功戢兵,故止戈为武。”

——(东汉)许慎《说文解字》

“武”,甲骨文上部是“戈”,“戈”是古代作战时用的兵器,在这里指代交战用的武器。下部是“止”,在这里表示“行走”、“行动”之义。可见,作为一个会意字,“武”字的含义不言而喻:举着戈矛上战场,去跟敌人战斗。如于省吾先生在《释武》中说:“武从戈,从止,本义为征伐示威,征伐者必有行,‘止’即示行也。征伐者必以武器,‘戈’即武器也。”这也指“拿起武器去战斗”的意思。

而许慎却在《说文解字》里提出了截然相反的看法,他认为“武”字的含义便是“止戈为武”。他所引楚庄王的话的意思是:武,是为国家建立功业的重要行动,它可以止住兵戈不用,所以能够制止战争,就是“武”。但是毫无疑问,楚庄王并不是一个文字学家,他说这话,不过是借文字之酒杯,浇胸中之块垒,是为了表达一种反战的思想罢了。不错,春秋无义战,谁能在春秋战国时代用武力止住混战不休的局面,将老百姓从战争的水深火热之中解救出来,那确实可以称为“武”。但是这不一定是“武”字本身的意思。

“武”字后来引申为“武器”、“兵器”的意思,这是因为“武”中含有“戈”,而“戈”是作战用的兵器。又由于“武”中含有“止”字,在战场上,人总要在地上留有足迹,因此“武”又引申为“足迹”的意思。如《离骚》里有:“忽奔走以先后兮,及前王之踵武”。意思是:我匆匆忙忙前前后后地为你奔走效劳,目的是为了要追赶上先王并踏着他们的足迹前进。“武”字还用作姓。周平王的小儿子出生的时候手掌上有一种特殊的纹理,看上去就像一个“武”字,于是平王就给他取名叫姬武。姬武的子孙就有一支以“武”为氏的,武姓由此而生。

“武”的最初含义是举着武器去跟人战斗,而在当今之世,人们更加愿意望文生义,取“止戈为武”的意思,因为人们渴望和平,憎恨战争。“战争也爱吃精美的食品,他带走好人,留下坏人”,这话未免有些偏激,但战争确实带走了无数人的生命,破坏了无数美满的家庭,造成了无数的人间惨剧。所以武力不能作为解决纷争的最佳办法,在和平之声中,运用灵活的头脑和美妙的语言,很多事情都可以迎刃而解。

弓:在弯曲中积聚张力

弓,兵也,所以发矢。

——(东汉)许慎《说文解字》

“弓”的甲骨文和金文字形类似,不同的是,在甲骨文里,“弓”字既有弓背又有弓弦,而在金文里“弓”字似乎只有个弓背,而没有弓弦。小篆的“弓”字比甲骨文和金文简化了些,但仍然是象形字。

弓箭具有悠久的历史,从考古学家在山西旧石器时代后期遗址里发现的石箭头来看,弓箭早在三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就已经开始使用。所以传说中伏羲或皇帝制造了弓箭,又说是后羿发明了弓箭,这些说法都可以随着考古的发现而不攻自破。

最早的弓箭是异常简陋的,那时的“弓”也不是如今的模样,而只是一个半月形。古人将一根树枝或者竹子一弯,再配上弦(一般是藤条或者兽筋),就成了一张“弓”。不过弓体弯曲较大,因此发射力不强。后来有人加以改进,将弓体中央的部分凹了进去,这种反曲了的“弓”相对的弹力就大了很多。从甲骨文、金文关于“弓”的形状来看,这时的“弓”已经是反曲状,由此也证明弓的发明在“弓”字之前。

弓箭的发明是人类智慧的一次跃升,它是以后的枪弹等现代武器的思想鼻祖。它由最初的粗陋逐步得到改进,而一个“弓”字,则记录了这个改进的过程。这也体现了文字的一个特征:描摹,以及记录。从“弓”字的形状,可以看出“弓”是弯曲的,它在弯曲中积聚张力,以便将箭射出去。为人处世也是一样的道理,“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是一种大无畏的精神,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却不利于保全自身。人不能总是宁折不弯,在不涉及原则问题时,也应该能屈能伸,须知蹲下是为了跳得更高,躬身是为了跑得更快。

兵:善用手中的权势

兵,械也。

——(东汉)许慎《说文解字》

“兵”的甲骨文、金文和小篆都是会意字,上半部分是“斤”字形,斤是古代斧子一类的工具;下面一半是双手的形状。有的学者认为,这个“兵”字是双手挥着斧子之类的东西进行斫砍的意思。另外一些学者认为双手挥着的是兵器。不过学术界的通说是许慎的说法,也就是“兵”的本意是“兵器”。荀子有言:“兵不血刃,远迩来服。”这大概是在宣扬儒家的“仁政”思想,也就是能实行仁政者,不用动刀动枪,不用杀人流血,远近的人自然都会来归顺。

由“兵”具有的“武器”之意,逐渐引申为拿着武器的人,如“士兵”、“军队”。还由“军队”引申为指挥军队进行战斗的事,即“军事”。如《鬼谷子》说:“兵者,诡道也。”意思是,军事是一种诡诈的事。

操着兵器的人,相比那些手无寸铁的人来说,就有着一种优势,于是旧社会的“兵”们就常常滥用这种优势,横行霸道,欺压人民,引起老百姓的极大愤慨,于是老百姓把“兵”字拆开来念,称为“丘八”。这种理解无疑是对“兵”字结构的一种误解,但是反映了人们对危害百姓的军队的愤怒。一个手中握有权势的人,若将权势用来作恶,必定产生很大的破坏力;而若将权势用来行善,则必定产生很大的影响力。善与恶只在一念之间,慎用手中的权势是很重要的。

军:先求不败之地,再求可乘之机

军,环围也,四千人为军。

——(东汉)许慎《说文解字》

由《说文解字》可知,“军”是一种编制单位,四千人为一“军”。在甲骨文里没有“军”字,西周以前最高的编制单位是“师”,“军”字应该是春秋以后才出现的编制单位。

“军”字为会意兼形声字,金文从军,从匀(环臂有所包),就是用车环绕之意。匀也兼表声。小篆则变为从勺。隶变后楷书写作“軍”。如今简化作“军”。上古时候,车不仅是普通的交通工具,还是重要的战具。古代车战时,休整的时候要把车围起来扎营,防止敌人侵袭。“军”的本义为“以车自围扎营”,即“驻军”。引申为“包围”之义,用作名词,指“营垒”、“士兵”、“军队”等。“军”,如今既可单用,也可作偏旁。凡从“军”取义的字皆与军事活动之义有关。

“军”是现代陆军的编制,由若干个师组成。“军”作为一个战略单位,一般用于完成特定战役中的军事或勤务任务,或者担负战略任务。在编制上通常由多个技术兵种混合编成。“军”的指挥官称为军长,军衔一般是中将或者少将。一般兵力在三至五万。如果编制兵力在十到三十万之间,就组成了“军”的另一种编制——集团军,在战时也有叫方面军的,如红军第四方面军。它的最高统帅也是军长(有时为司令)。

从“军”的字源来看,这个字直接明了地陈述了一种战法:用兵车围住自己,以防敌人偷袭。这里体现的战争智慧暗合《孙子兵法》,孙子认为,军队作战,应该先为“不可胜”,再寻求“可胜”。也就是先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然后再寻找可乘之机,消灭敌人。我们做事情也应该这样,应该先保证自己的安全,再寻求事情的解决,万不可冒险轻进,以致得不偿失。

师:师者,传道授业而解惑

师,教人以道者之称也。

——(东汉)许慎《说文解字》

《诗经》云:“我徒我御,我师我旅。”意思是:无论是步行或驾车,我的部队是成师又成旅。这里的“师”和“旅”,都是古代军队的编制单位。《说文解字》说:“旅,军之五百人为旅。”《说文解字》又说:“二千五百人为一师。”这是周朝军队的编制。可以看出来,在这种编制中,五旅为一师。

显而易见,这里的“师”字与“老师”之义不太一样,那么,“师”字的最初的意思是什么呢?

“师”是一个会意字,本义为古代军队编制的一级。也有学者认为,“师”为形声字,左边部分是声部,原读“堆”,又读“诗”;右边是形部,指代一幅丝帛,也是古代系在腰前“围裙”样的“佩巾”。后来,这种腰前佩巾成了有地位的高贵的人穿的“命服”的一部分。古代的老师很有地位,所以也要穿“命服”。不过这个解释有些牵强附会,身份高贵、可以穿命服的人很多,奈何专门指“师”?

“师”字最常用的意思是“老师”,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说:“师,教人以道者之称也。”意思就是说:“师”是一个名称,指的就是那些教人们懂得事物道理的人。教师一般指直接从事教育工作或其他传授知识、技术的人,也用来泛指在其他方面值得学习的人。先秦时期就有师傅、师长、先生等称谓,一直沿用至今。后来“老”与“师”合用,成为“老师”,就是对年辈最高的学者的称呼。比如,司马迁在《史记·孟子荀卿列传》中说:“齐襄王时,而荀卿最为老师……”意思是在齐襄王时,荀子是年辈最高的学者。但到了后来,人们习惯地把“老”和“师”并称,也不再专门指代年辈最高之人,凡是传道授业解惑者,一概称为“老师”。

古代有一种官职叫“太师”,“太师”有两种含义:其一,古代称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这是最高的官阶。后来演变为官衔,表示官阶高,或者表示恩宠,并没有实职,如宋代名臣赵普、文彦博等曾被加太师衔。其二,古代又称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为“东宫三师”,都是太子的老师,太师是太子太师的简称,后来也逐渐成为虚衔,多由在政治斗争中失败了的失意者来担任。

从“师”的字源来看,它是一个“文武全才”的字,首先是“武”,作为军队编制,它有两千五百人的力量。其次是“文”,先是作为老师,后来作为文臣,地位逐级上升。“师”,是一个内涵异常丰富的字。但是作为教育意义上的“师”,并不一定是专业的教师。孔子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其实不一定是三个人,两人行也一定有我“师”。韩愈的《师说》中有:“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每一个可以给予我们教导和启发的人,都是我们的“师”。以程门立雪的态度,虚心地向他人学习,以他人为“师”,才能不断充实自我。

取:功名财富,取之有道

取,捕取也。

——(东汉)许慎《说文解字》

金庸的小说《神雕侠侣》里,杨过在郭襄过生日的时候送给她一个大皮袋子,作为生日礼物,郭襄打开一看,竟是满满一袋子人的耳朵。原来,杨过率领英雄们灭了蒙古军队的一个先锋队,将他们的耳朵割了下来。这看起来有些残忍,但却是古已有之的战争中的惯例。在《左传》里,郑国公子归生攻打宋国,结果宋军大败,郑军囚禁宋国的华元,俘虏了250人,割下了被打死敌人的100只耳朵。

为什么要割下耳朵?其实,这是古代统计战功的方法。先秦时,双方交战,获胜的一方常常割下敌人的左耳,以左耳的数量来衡量功绩。“取”字就记录了这种统计战功的做法。

“取”是一个会意字,描绘的是一个人用手割取另一个人的耳朵的情状。金文和小篆均与甲骨文“取”字的结构相同,只不过耳朵的形状已大大走样了。它的字形到小篆的时候并没有停止演变,直到隶书才基本固定。“取”的本义是捕获战俘,杀死敌人后割耳朵,是“获”意,所以后来便从这本义引申出“捕捉”、“擒拿”、“获得”、“接受”、“收取”(如“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选取”、“择定”(如“取景”、“取道”)、“拿”、“拿出”、“战胜”、“收复”等义。

“取”字源于战争,是赤裸裸的“夺取”之意,不但夺取别人的财富,而且夺取别人的性命,还将耳朵割下,作为功劳的证明,充满血腥的味道。这种“取”的方式,无疑会遭到抵制。如今,人们奉行“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无论是“取”什么,功名、利益,都应在正当的前提下取得。“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早已成了一种为人们所唾弃的思想。阳关大道就在眼前,我们又何须去挤那危险的羊肠小道呢?

奇:出奇制胜才能抢占先机

奇,一曰不耦。

——(东汉)许慎《说文解字》

在古代,马由于在战争、交通、礼仪及耕垦曳引等方面具有重大作用,被称为“六畜”之首。因此历代政府都很重视养马,尤其是为了战备需要,常常设官管理。而马之为用,在民间也十分重要,人们养马以供耕田和代步。所以在中国畜牧业史中,以养马的历史最为悠久。而“奇”字的产生,与马大有关系。

甲骨文中,“奇”字像一个人跨在马背上的形状,其中的马形极其简略。奇的本义为骑马,后来多用为怪异、奇特之义,而其本义则为“骑”字所代替。“骑”除了表示人跨坐在牲畜或其他东西上,作动词使用外,还作名词用,如“铁骑”等,不过这时读“ji”,去声。古代也把一人一马称为“骑”,例如“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这是说杨贵妃的故事,她喜欢吃鲜荔枝,唐玄宗就专门设驿站给她运送荔枝。一人一马在尘土中飞奔,这是给杨贵妃送荔枝来的。

“奇”(读“ji”,平声),还指数目不成双的数,跟偶相对,如一、三、五、七、九等。

关于“奇”字有一个词语是“六出奇计”,原指陈平所出的六条妙计,后泛指出奇制胜的谋略。语出《史记·陈丞相世家》:“凡六出奇计,辄益邑,凡六益封。”故事的缘由是:楚汉战争中,陈平投奔刘邦不久,正好赶上刘邦先后被围荥阳城、晋阳平城白登山,韩信称王等棘手之事。陈平为刘邦连出了六条奇特绝妙的好计谋,使刘邦转危为安,化险为夷。而他本人也被增加了封邑,六出奇计,六次被封赏。

人世间发生的事情是复杂多变的,应该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推陈出新,以“奇”制胜,不要墨守成规。每一次的“奇”,都是一次主动权之争,无论什么时候,以最快的速度准备就绪,然后出其不意、攻其不备,便能在生活中凸显出自己的实力,便能在职场上抢占先机,比别人早一步迈上成功之路。

我:找到自我,找到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我,施身自谓也。

——(东汉)许慎《说文解字》

在电视剧《历史的天空》里,姜必达写了一个“我”字,说:“我”,就是“找戈”,什么时候找到“戈”了,那就是“我”了。这当然是在对汉字进行粗糙的拆解,其实“我”字的甲骨文像一种刃部有齿牙的长柄大斧,是用来行刑杀人或肢解牲口的。这种工具后世罕见,所以“我”字本义也不常用,后来就借用为第一人称代词,指“自己”、“自己的”。

说“我”是一种兵器,可以从出土的文物中得到佐证。1978年,湖北省随州市曾侯乙墓中出土了一种类似三戈戟的兵器。现在的陕西博物馆还珍藏着一个西周时期的“我”,有的学者叫它多戈戟。学者们较一致地认为这种多戈戟就是“我”。

“我”是一种武器,武器是用来争夺攻占的。而互相争夺和互相抢掠,这是私有制产生以后才出现的现象。部族与部族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往往用“我”互相攻击,就是“为我”,就是为了维护和争夺“我”的利益。于是“我”字便引申出“私有的”、“我的”的意思。

先民们拿着“我”,互相抢夺财富。如今,我们不需要这种武器了,但是仍然要找到“我”。这个“我”就是我们的理想和追求,就是我们最擅长的事情、我们的资源、我们的方法、我们的途径。只有找到了为自己打开一片天地的“武器”,或是知识,或是机遇,人生才会有奋斗方向,变得更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