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庄子品读
18348200000027

第27章 曳尾于涂中

——不做笼中鸟,保持真性情

“原文”

庄子钓于濮水,楚王使大夫二人往先焉,曰:“愿以境内累矣!”庄子持竿不顾,曰:“吾闻楚有神龟,死已三千岁矣,王巾笥而藏之庙堂之上。此龟者,宁其死为留骨而贵乎?宁其生而曳尾于途中乎?”二大夫曰:“宁生而曳尾途中。”庄子曰:“住矣!吾将曳尾于途中。”

——《庄子·外篇·秋水十七》

“译文”

庄子在濮水边垂钓,楚王派遣两位大臣先行前往致意,说:“楚王愿将国内政事委托给你而劳累你了。”庄子手把钓竿头也不回地说:“我听说楚国有一神龟,已经死了三千年了,楚王用竹箱装着它,用巾饰覆盖着它,珍藏在宗庙里。这只神龟,是宁愿死去为了留下骨骸而显示尊贵呢,还是宁愿活着在泥水里拖着尾巴呢?”两位大臣说:“宁愿拖着尾巴活在泥水里。”庄子说:“你们走吧!我仍将拖着尾巴生活在泥水里。”

庄子背对着楚王派遣的大臣继续掉自己的鱼连头都不回一下,可以说是逍遥到骨子里了,他老人家把着鱼竿对两个大臣说你们走吧,我还得继续拖着尾巴在泥里滚呢!关于庄子辞官不受的事情《庄子》一书里有所记载的不止这一篇。在《列御寇》里面还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或聘于庄子。庄子应其使曰:“子见夫犠牛乎?衣以文绣,食以刍叔,及其牵而入于大庙,虽欲为孤犊,其可得乎!”就是说,“有人向庄子行聘。庄子答复他的使者说:“你见过那准备用作祭祀的牛牲吗?用织有花纹的锦绣披着,给它吃草料和豆子,等到牵着进入太庙杀掉用于祭祀,就是想要做个没人看顾的小牛,难道还可能吗?”

庄子对于为官一事可谓看得透彻清醒,并且他以自己的行动向我们表明了自己的立场,不做笼中鸟,保持真性情。庄子辞官不受说自己的要继续在泥里滚的风度让我想起了古希腊的一位哲人,这位宁要阳光不要皇帝赏赐的哲人也可谓是庄子的精神兄弟了。

第欧根尼是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的弟子安提斯第尼的弟子,创立了犬儒学派。他的全部财产包括一根橄榄树干做的木棍,一件褴褛的衣裳,一只讨饭袋和一只水杯。他每天住在市场上,晚上睡在木桶里。人们称此桶为“第欧根尼的大桶”。他骄傲地声称自己以四海为家,是一个自由的世界公民。

马其顿国王亚历山大大帝听说了他的大名,托人传话给第欧根尼,想让他去马其顿接受召见。第欧根尼回信说:“若是马其顿国王有意与我结识,那就让他过来吧。因为我总觉得,雅典到马其顿的路程并不比马其顿到雅典的路程远。”

一天,第欧根尼在晒太阳,亚历山大来了。亚历山大对他说:“你可以向我请求你所要的任何恩赐。”第欧根尼躺在木桶里伸着懒腰说:“靠边站,别挡住我的阳光。”

亚历山大问第欧根尼:“你不怕我吗?”第欧根尼反问道:“你是什么东西,好东西还是坏东西?”答:“好东西。”第欧根尼说:“又有谁会害怕好东西呢?”

征服过那么多国家与民族的亚历山大,却无法征服第欧根尼,以至于他感叹:“我若不是亚历山大的话,我愿意做第欧根尼。”

第欧根尼宁愿乞讨不愿被宫廷豢养,很像庄子笔下的那只野鸡:

“泽雉十步一啄,百步一饮,不蕲畜乎樊中。神虽王,不善也。”江边上的野鸡,走上十步路就在地上找东西吃,抓虫子来吃;每走上百步,就要喝口水,因为它的活动量大,容易饿。整天忙着找东西吃,找水喝,但这种野鸡倒也活得逍遥自在,无拘无束,生活有累也有乐,没有抱怨。找到食物就饱食一顿,找不到就吃个半饱,多喝点水,睡觉,明天再接着找。自得其苦,也自得其乐。 尽管如此,这种野鸡还是不愿意被关在笼子里。关在笼子里,一日三餐,都有吃有喝,主人专门给做好了饭,固定时间喂养,不需要为食物发愁。那为什么不住进风吹不着、雨淋不着的笼子里呢?因为不自由。自己辛苦地找东西吃,找水喝,苦是苦点,可是自由啊。野鸡宁愿饿着,也不肯失去自由。

我们很多人都是通过上大学改变命运从农村来到城市的,城市的楼房越建越高,装修越来越漂亮,城市的竞争越来越激烈,生活成本越来越贵。表现上看,在城市买了住房,可实际上不过是在高空中买了一小块活动空间而已。周围装上防盗网,门上装上猫眼,把自己封闭在这个小空间里,热了开空调,冷了开暖气,邻居之间老死不相往来,鸡犬之声也不再相闻。这个空间和那个鸟笼子有什么区别呢?忽然有一天,我们觉得腻歪了,想念起田园风光了,可是,我们已经回不去了。城市的“鸟笼”里有了家人、孩子,有了工作,有了按揭债务等等,即使回到农村,也已经物是人非了。树早已不是那棵树,牛也已经不是那个牛,就连空气和小河的水,都已经不认识了。

表现上看,我们成功地完成了进城,成为了城里人,但实际上,却失去了很多,包括自由。便只有在魏晋遗墨里寻觅那些已逝的风流:《世说新语》记载,西晋时,张翰担任齐王幕僚,住在洛阳。有一年秋天,秋风吹起,他不禁怀念老家吴郡的莼菜羹、鲈鱼脍等名菜,就说:“人生能够适意是最可贵的,我怎么可以在数千里外做官,追求名声与地位呢?”于是吩咐备车回老家去了。不久,齐王作战失败,当时的人都认为张翰有先见之明。

东晋后期的大诗人陶渊明,是名人之后,他的曾祖父是赫赫有名的东晋大司马。年轻时的陶渊明本有“大济于苍生”之志,可是,在国家濒临崩溃的动乱年月里,陶渊明的一腔抱负根本无法实现。加之他性格耿直,清明廉正,不愿卑躬屈膝攀附权贵,因而和污浊黑暗的现实社会发生了尖锐的矛盾,产生了格格不入的感情。

为了生存,陶渊明最初做过州里的小官,可由于看不惯官场上的那一套恶劣作风,不久便辞职回家了。后来,为了生活他还陆续做过一些地位不高的官职,过着时隐时仕的生活。

陶渊明最后一次做官,是义熙元年(405年)。那一年,已过“不惑之年”(四十一岁)的陶渊明在朋友的劝说下,再次出任彭泽县令。有一次,县里派督邮来了解情况。有人告诉陶渊明说:那是上面派下来的人,应当穿戴整齐、恭恭敬敬地去迎接。陶渊明听后长长叹了一口气:“我不愿为了小小县令的五斗薪俸,就低声下气去向这些家伙献殷勤。”说完,就辞掉官职,回家去了。陶渊明当彭泽县令,不过八十多天。他这次弃职而去,便永远脱离了官场。

此后,他一面读书为文,一面参加农业劳动。后来由于农田不断受灾,房屋又被火烧,家境越来越恶化。但他始终不愿再为官受禄,甚至连江州刺使送来的米和肉也坚拒不受。朝廷曾征召他任著作郎,也被他拒绝了。

陶渊明是在贫病交加中离开人世的。他原本可以活得舒适些,至少衣食不愁,但那要以付出人格和气节为代价。陶渊明因“不为五斗米折腰”,而获得了心灵的自由,获得了人格的尊严,写出了一代文风并流传百世的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