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你其实不懂法律纠纷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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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药物有问题,诊所负全责

汤先生是某小区的住户。一天夜里,汤先生突然感觉胃部不舒服,于是就近到了社区服务站的诊所里看病。大夫李某经过诊断之后,认为他是胃胀气,就给他开了几盒西药,让他回去服用。但是几天时间过去了,汤先生的胃部还是感觉胀胀的,而且还经常伴随着轻微的疼痛。于是汤先生又找到了社区服务站诊所里的医师李某。李某给汤先生诊断后,认为他的病情比较严重,还需要再吃一个疗程的药,并且建议他正常饮食,还给他开了一些健胃的药。汤先生拿着这些药回家之后,就打开包装准备服药。这时他仔细一看才发现,这些药早在三个月之前就已经过期了。气愤的汤先生立刻带着药来到了诊所,找到了诊所的负责人吴某,并且说明了详细的情况。吴某得知情况之后,对汤先生表达了歉意,并且免费给他配了新的药物,表示如果汤先生在近期有任何身体不适,诊所可以给他免费做一次身体检查。

过了一个月,汤先生感觉自己的喉咙不舒服,这次他没有去社区服务站的诊所,而是到了医院去作检查。检查的结果显示,汤先生患上了慢性咽炎。这时,汤先生想起了一个月之前服用过的过期药物,他认为是这些过期药物伤害了自己的身体。于是汤先生又去了其他几家医院作了详细的身体检查,结果显示汤先生的肠胃有多处受损。但是医生在听取了汤先生的疑问之后,也不敢保证这些症状就是因为服用了过期药物而导致,但同时也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因为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月,所以没法确定了。汤先生思来想去,决定将诊所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自己的医药费用。

在庭审过程中,诊所负责人吴某表示,对于诊所使用过期药物的失误,自己已经作出了补救措施,而汤先生在服用了过期药物之后一个月的时间,也没有出现任何不适的症状。因此汤先生目前的症状不应当认为是和服用了过期药物有关。所以诊所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诊所对于药品管理不善,导致汤先生服用了过期药物,诊所存在一定的过错,应当为此承担责任。但是同时,汤先生没有证据证明自己的咽炎和身体器官受损是因为服用了过期药物所致,而医学专家也表示不能肯定。鉴于这种情况,法院判决诊所赔偿汤先生医疗费及精神补偿共计6500元。

案例分析

在本案当中,由于诊所对自身的药物保管不善,导致汤先生买到了已经过期的药物,这是诊所的过错,应当为此而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同时,汤先生随后出现的症状不能肯定与此有关,所以诊所只能承担部分赔偿责任,而不能承担完全的赔偿责任。

像本案当中出现的医疗纠纷,其实在现实当中极为常见。很多小诊所缺乏药品保管的必要措施,导致药品出现问题,影响病人的健康。在现实当中,患者如果购买并服用了过期的或是疑似有问题的药物,一定要及时地进行身体检查,才能够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例如在本案当中,如果汤先生在服用了过期药物之后及时检查,以确定过期药物对自己的身体是否产生了损害,那么也就不会出现之后无法确认医院责任的情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