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是谁在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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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王小波的帽子

有些人以为,人应该充满境界高尚的思想,去掉格调低下的思想。这种说法听上去很美妙,却使我感到莫大的恐慌,因为高尚的思想和低下的思想的总和就是我自己,倘若去掉一部分,我是谁就成了问题!

我这样写出来之后,有人就说了,这人真讨厌,抄袭人家王小波的文字,这也是格调低下的一种表现。当地报纸有这样的报道:一个老师、家长和邻居眼中的“才子”潘某,就因为在初中二年级的一次逗乐中无意触碰到了女同学的胸部,被扣上流氓的帽子,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这更给某些人的观点提供了证据,你看,格调低下会出多大的错误?!还有,王小波的文章格调不高,所以他的书应该是禁书!

先说帽子吧,就比如,本文中的“帽子”,外国的朋友一定不懂,笔者曾到北京听课,时任中国诗歌协会秘书长的张同吾先生言,鲁迅先生写“人吃人”,外国人就不明白,说人吃人怎么个吃法?其实我们都明白,这是讲封建礼教是可以吞噬人的思想和灵魂的;邓友梅作家对外国人说我“戴了二十二年的帽子”终于摘掉了,外国人就纳闷了,帽子,想摘就摘呗,有什么难摘的?

他们不了解中国国情,中国人的“帽子”其实还真是难摘的。我当然不是来讲文字是怎么回事的,中国的文字和历史一样博大精深,一如国人的思想。

我们先回到故事中来,潘某摸胸后,同学告了老师,老师对潘某的申辩“极为反感”,还说“你是流氓行为”,并不让其回家,我认为,老师的大棒已经让小潘某难以承受了;晚上,母亲来找潘某,知道原因后,“当即气昏在教师里”;晚上,“从不打骂儿子的父亲”将“潘某打得皮开肉绽”,认为其丢了脸面;邻居也说得“好好教训”潘某了!于是学习倒退,于是娶了外地媳妇(本地的不愿意嫁给他),媳妇知情后一直叫他“流氓崽”,于是他离群索居,变态得放起了山火,于是被抓!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有过了,就给你扣顶大帽子,让你不得翻身。“文化大革命”时,在一夜之间,一个班的同学有人成了“红五类”,有人成了“黑五类”,这些“红五类”就趾高气扬了,说“黑五类”是“狗崽子”,还要在人家的脸上吐唾沫。我们理解一些人成为“红五类”的狂喜,但也没有必要在同学脸上吐唾沫呀!扣上“黑五类”的帽子,多少年又不得翻身了!这是王小波写的故事,但看了这些文字的某些编辑就说了,他这是格调不高,还有抨击时政之嫌,所以他的书不能出版发行!

我的意思是说,我们改变不了社会上很多人的观点,但你可以让自己光明正大光明磊落,不要因为人家变成了“黑五类”就把人家压的无法翻身,不要因为一个人做了坏事,或者他还没有做坏事,你就一棒子把人家打死,你活好了就可以了,何必让别人活不好呢!何必给别人戴“帽子”呢?王小波的文字是色情文学,你完全可以不去看,何必不让人家出版呢?

还好,王小波的书我们看到了,他的书是色情读物,他的“帽子”摘掉了。但我们还是搞不明白,一个“帽子”,让一个作家二十二年抬不起头;让一个才子变成了罪犯;让无数读者看不到轻松诙谐而有深度内涵的文字;我们还有很多的东西需要反思!

笔者行文至此,就拟结束,有人要问,你说有很多的东西要反思,是什么呢?作为杂文作者,说出来就有直露之嫌,那我决定不说,或者说,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反正,我是不给你留个扣帽子的口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