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听良心的鼓声能走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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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个人良心与社会共善(12)

在美国,经常有人说美国梦是一个“神话”,那么,这是一个什么性质的神话呢?美国民俗学家艾伦·登德斯(AlanDundes)说,神话是解释世界和人为何如此的“神圣叙述”,也可以指任何源于传统和与传统息息相关的“故事”。美国著名宗教史教授布鲁斯·林肯(BruceLincoln)则称神话是“叙述形式的意识形态”。神话可能是真实的描述,也可能是只具想象真实性的寓言。美国梦便是综合地具备了神话的这些性质和特征。它是一个与美国传承息息相关的故事,这个故事的主线情节是美国开拓新世界的历史及其为无数个人发展带来的丰富机遇,而它的主要人物,就像任何神话故事中的主要人物一样,是英雄和成功者,而不是默默无闻的失败者。“一将功成万骨枯”点出的就是成功神话的实质。人们虽然明白这个道理,但依然崇尚成功者,并乐于传颂他们的故事,这就是具体国情中的意识形态的作用,这个意识形态是通过成功故事起作用的。

对于成功者来说,美国梦是真实的描述,对于不成功者来说,美国梦不过是一个只具想象真实性的寓言。美国喜剧演员和社会批评家乔治·卡林(GeorgeCarlin)说,“美国梦之所以是美国梦,是因为它只是一个人在睡着时才会相信的东西。”与许多美国人一样,他在美国梦后面看到的是一个神话。在美国的中学和大学里,美国梦是文学、社会学、政治学等学科教学的一个常见主题,老师们也一定会向学生指出,让每个人都实现美国梦的现实条件目前在美国实际上还不存在,而改善这些条件本身则是必须通过民众努力争取才能逐步实现的美国之梦。

25金钱不是选民唯一的“自我利益”

美国的总统竞选中,候选人总是尽量诉诸选民的“私利”意识,也就是选民的自我利益。至于国家安全(例如,本·拉登之死)和美国的国际作用(如坚持民主和人权的价值),就算提到,那也不过是次要的。这并不奇怪,因为不涉及选民自我利益的选举是很难动员选民积极参与和投入的。

托克维尔在19世纪30年代初访问美国时就已经注意到,美国公民的参与方式不只是到投票站去投票,他们更愿意通过实现社群公益(其中包括了他们自己的个人利益)而不只是通过个人的投票参与民主政治。他说:“很难使一个人放弃自我去关心整个国家的命运,因为他不太理解国家的命运会对他个人境遇发生的影响。但是如要修筑一条公路通到他家园,他马上会知道这件小公事与他的大私事之间的关系,而且不必告诉他,他就会发现个人利益和全体利益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因此如果让公民们多管小事而少操心大事,他们反而会关心公益,并感到必须不断地互相协力去实现公益。”民众总是通过与他们息息相关的身边小事,才能理解国家大事与自己的关系。

但是,对于每一个具体的选民来说,什么是他的自我利益呢?他就一定知道那些被他看成是自我利益的,就真的是他的自我利益吗?美国媒体上常常可以看到《你正在违背自己的利益投票》或《投票:符合你自己的利益吗》这样题目的文章,旨在“帮助”选民认清自己的利益。虽然自我利益在美国是投票的一个重要驱动力量,但它并不能充分解释选民们在投票时为何做出似乎与自我利益不符的选择。

在许多与自我利益不符的投票行为中,最令观察者和政治分析家不解的便是“劳工阶级把票投给保守党”的现象,也就是低收入的选民不是把票投给自称代表他们的民主党,而是投给了被认为是代表富人的共和党。不仅美国有这种现象,其他西方民主国家也有。2012年6月5日英国《卫报》就曾刊载纽约大学教授乔纳森·海德(JonathanHaidt)的一篇文章,问道:“在许多国家,蓝领选民在看上去不符合他们自身利益的情况下,与政治保守派联盟,……为什么工人阶级的个人把票投给保守的候选人呢?自从里根得到了许多工会成员、农夫、城市天主教徒和其他相对无权者们的选票,形成了所谓的‘里根民主党人’以后,这个问题就一直在令美国左派头痛。”

许多左派人士对这种现象的惯常解释是,这些劳工选民是受了资产阶级的欺骗,他们被一些“文化问题”迷惑,忘记了自己的经济利益。这些文化问题包括同性恋婚姻、堕胎、个人拥有枪支、政府权力限制个人自由、基督教信仰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用,等等。在美国,经济的自我利益并不是每个选民唯一看重的自我利益,许多选民还把维护他们生活中的价值也看成是重要的自我利益。这些价值包括稳定的家庭、社会道德秩序、个人自己的事不要政府干涉、自由企业不要政府干预,等等,这些都是自从里根以后共和党所一贯主张的。

与共和党不同,民主党以另一些主张来吸引选民,例如承诺保护或扩展穷人和老年人的福利、为中等收入家庭减税、帮助青年学生获得低息贷款、推行有利于低收入者的全民健保,等等。但这些政策往往是以扩大政府规模和扩充权力为代价的,而“大政府小社会”则与许多经济政策受惠者的其他自我利益不尽相符。海德指出,个人在经济利益之外,还有道德利益(moralinterests),在有些情况下,道德利益似乎比经济利益更直接影响选民的行为。

《纽约时报》记者本雅明·艾普鲍姆(BinyaminApplebaum)在明尼苏达州发现,那里的选民有的虽然直接得益于民主党政府的帮助,但还是会把票投给共和党。在明尼苏达州的林斯屈姆(Lindstrom)有一个名叫凯·古尔布兰森(KiGulbranson)的选民,开一个T恤衫的印字铺子,每年从政府的小企业收入税减免得到几千美元的好处,他的孩子们享受由联邦补助提供的免费早餐和午餐,他88岁的老母亲曾经两次免费做了股骨手术。但是,他却偏偏替茶党印制T恤衫上那些反对政府的文字,认为那也是他自己的观点。古尔布兰森对政府的帮助似乎一点也不感恩,他对记者说:“我又没有要求政府为我做这些。”

像古尔布兰森这样的选民在美国也许还有不少,他们不是不知道在自己的小铺子或小镇之外的事情,他们确实是从政府那里得到了金钱方面的些许帮助,但那些钱是从其他纳税人那里来的,不是政府恩赐的。奥巴马政府是给了古尔布兰森这样的小民一些好处,但这个政府给大企业的补贴却要超过百倍千倍,其中包括救援因“欺诈门”而陷入困境的高盛集团、出台优惠通用电气公司的政策,等等。奥巴马上台后扩充政府规模,民众从2010年就开始掀起反对声浪,随着奥巴马政府主导的健保计划引发争议,大政府问题更加成为民众关注的焦点。在这次大选中,反对政府扩大规模和扩充权力不仅是一个经济的争议点,而且也涉及了美国的政治文化和社会伦理价值观。

在美国的选举中,政治人物可以用选民的个人经济利益来引诱和争取他们,在相当的程度上也确实是有效的手段。但是,美国传统的政治文化和社会伦理价值观还是对许多选民有相当大的影响,他们把这些价值观也当作与他们息息有关的自我利益。这些价值观比个人一时一地的经济自我利益更清晰地形成了美国的民意。在这一点上,任何政治人物,就算是总统,也不能充当民众的导师、舵手或总设计师。他们只能是民意的执行者,而不是塑造人,当然也就不能强迫民意乖乖顺从他们的统治目的和意图了。

26美国的竞选与金钱

在美国,竞选是一件很花钱的事情。根据美国联邦选举委员会的统计,2012年参议员竞选费用最高的三个州分别是得克萨斯(37909656美元)、马萨诸塞(33498318美元)和密苏里(19838073美元)。众议员竞选的前三个州则为俄亥俄(15891197美元)、明尼苏达(15758107美元)、佛罗里达(9262799美元)。“政治行动委员会”(PoliticalActionCommittee,PAC)在竞选募款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PAC是一种专门为政治竞选筹集和支配经费而建立的组织,往往有特殊利益的背景(如银行业、汽车工业、教师或劳工工会等)。它可以向参选人提供竞选款项(每个竞选人每次竞选活动不超过5000美元),也可以相互以金钱支援。

PAC这种组织出现在1944年前后,是当时的工业组织协会为争取罗斯福总统连任而募款建立的。1943年的史密斯-康纳利法(Smith-ConnallyAct)规定,工会不得直接为联邦参选人提供资金,因此,PAC的钱被称作“单独的分离基金”,它必须来自个人捐款,必须以单独的账号存入银行,与企业或工会的金库相分离。

有不少政治人物自己建立了一种称为“领导PAC”的组织,目的是帮助一些竞选人参选。根据2007年的“诚实领导和公开政府法案”,从2008年6月开始,所有的“领导PAC”都必须公开说明经费组织与候选人的关系。

特殊利益集团财大气粗,有金钱优势,但由于美国有健康的公民社会和有效的公民教育,多数选民都具备民主参与的知识和能力,所以这种金钱优势事实上被大大抵消。例如,现有的选举法规定,特殊利益(公司、工会、协会、行业联合会,等等)可以自行进行助选宣传,但不得与候选人的竞选活动之间有协作行动的关系。它们在媒体上打广告、发行宣传品、给选民们打电话等的花费没有金额的限制,但这类宣传必须公开其真正的出资人。由于美国民众在学校中都接受过如何识别和抵御宣传的教育,他们并不会轻易被这类广告和宣传背后的利益动机所蒙骗,也不会轻易受其影响。

为什么要允许PAC这样的组织存在呢?第一,美国宪法规定公民有结社的自由,为政治募款形成组织是受宪法保护的。不同特殊利益的PAC之间——烟草业、银行业、保险业、劳工或教师工会、共和党或民主党的组织——形成了一种麦迪逊(美国第四任总统)所说的“党争”关系。对于党派,人们并不期待它们没有私利心或者凡事都从全体国民的利益出发,而是要用制度来规范它们,让不同的私利可以相互制衡。早在1787年麦迪逊就指出,消除党争只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消除其存在所必不可少的自由;另一种是给予每个公民同样的主张、同样的热情和同样的利益。”前一种扼杀党派组织的自由,比党派这种弊病本身更坏。后一种要让全体人民只有同一种主张,那是根本办不到的,只要“人们可以自由运用理智,就会形成不同意见”。麦迪逊清楚地意识到,这两个办法在美国都是行不通的,党争是消除不了的。

第二,特殊利益可以利用PAC募款,普通的个体公民也可以利用这种组织形式达到同样的目的。例如,有一个叫“恢复美国(民主)遗产PAC”(RestoreAmericasLegacyPAC)的组织,效法2008年奥巴马竞选的策略,形成一个小额个人捐款的庞大基地,并同时吸引高收入的人士加入,为它支持的候选人提供资助。这个组织还特别鼓励年轻选民更多地获取和传播选举信息。这种选民训练起到比“得到大额支票更加重要”的作用,提供了普通民众抗衡特殊利益集团的实践经验。

有竞选就有开支,竞选中没有免费的午餐,因此不应该因为竞选得花钱,就过分夸张金钱对竞选政治的腐蚀作用。无制约的权力才是政治腐败的原因,也才会造成金钱对政治的腐蚀。竞选中募集和使用的钱是用来竞选的,这个钱不能放进政治人物自己的腰包。他只能用这钱来竞选,不能用它来为自己置房产、买名表、包二奶。2008年民主党总统选举候选人约翰·爱德华兹(JohnEdwards)涉嫌用竞选经费来摆平情妇,后遭起诉,身败名裂。

在现代竞选中,金钱可以直接等同为言论。竞选不能靠竞选人在公园里站在肥皂箱上向围观人群宣传政见,如果他没有钱支付媒体上的发言费用,他就事实上不可能有所言论。1976年最高法院在“巴克利诉瓦奥案”(Buckleyv·Valeo)的判决中,就是把竞选开支法与第一修正案联系在一起考虑的。选民对竞选筹款信息公开有两个不同方面的要求:捐款来源和金额限度。有研究结果表明,绝大部分选民认为,对政治能产生腐败作用的是捐款的来源,只要捐款来源充分透明,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金额的上限并不重要。在民主竞选中,只要钱是干净的,花钱并不是一个问题。

27道德必定需要宗教吗

时而有一些关于中国人的道德缺失是否跟缺乏宗教信仰有关的讨论,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国没有真正的宗教,只有“世俗的道德说教”,所以才会在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出现交织在一起的种种乱象——权力、金钱、美女、贪污、腐化、奸淫、背叛、谋杀、欲望、野心、弄虚作假、奸诈、欺骗、唯利是图、见死不救、笑贫不笑娼,似乎一切都失去了约束,也不存在任何可以能对之有效规范的道德权威。人们对道德失败和失范的事情见得越多,就越有可能认为,人没有宗教信仰就不会有在道德上分辨对错的能力和意愿,因此变得无法无天、什么都敢做、什么都不怕,以至于没良心、不道德的事情无处不在、无奇不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