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气筒是一种形象的比喻。西夏区两个工地上的老板,当然也都是些不大的老板,一个叫甲的老板的搅拌机坏了,便找到另一个叫乙的老板商量,意思是看能不能共同使用乙的那个搅拌机。结果商量未果不说,还吵了起来,大概是撕破了脸皮的。乙老板不甘心,纠集了十来个人,当然也以混混居多,跑到甲老板的工地上闹事,对甲老板工地上的农民工大打出手。当然,农民工也不都是吃素的,他们进行了必要的抵抗。结果混混里面的其中一位,为了冲开农民工的阻拦,竟然开着车撞倒了两个农民工,并气势汹汹地从他们的身上碾压过去,致使二人不治而亡。
厉害吧?牛气吧?撞你没商量,压你也是没商量的。你是农民工你怨谁?我是混混我怕谁?当然,法律是无情的,法律不但不怕混混,还专门找的就是混混。这不,18个小时以后,该落网的已经落网,漏网之鱼想必也没有几天好日子。
细想想也真是不值。要涂鸦说,甲乙两个老板都有责任。一是你这个叫甲的老板就不该找那个叫乙的老板商量这个事,喂驴的还不知道驴脾气呀,何必呢?机子坏了可以修嘛,实在修不好,也应该找一个明白人去租或者借;二是甲大概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找人商量还不和颜悦色,还在斤斤计较,小算盘算得太细太精;三是乙太不够大度,不够男人,屁大点事儿,动不动就想闹事,动不动就想到自己认识的几个混混。有了这三点,发生打架斗殴的几率就要大很多。
不过,让我们颇为乙和那些个混混感到羞他们家先人的是,既然你要和甲叫板,那就应该直接去找甲,他是你们的当事人呀。就是即便没有找到甲,也不应该与农民工较劲,拿农民工当出气筒。怎么,好欺负是吧?他们囊是吧?没有后台是吧?打了白打是吧?告诉你们,他们也是工人阶级的组成部分,也享有“人之生来平等”的权利,也是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保护的。我们常说“欺软怕硬”,也常说“狗仗人势”,其实混混们的逻辑也是如此。在我们的社会群体中,农民工的确还十分“软”,处于弱势状态。譬如没有自己的工会组织,属于散兵游勇,也还有很多应该享受而尚未享受到的待遇,和城里人毕竟还有一定的差距,甚至和这些混混也没有可比性。这是我们的制度需要完善的一个重要方面。几乎没有人不承认,农民工在城市化建设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多少脏活苦活都是他们干的,他们是城市的苦力。善待他们,应该是一个城市人的起码良心。退一万步说,即便你不善待他们,也不应该就拿他们当出气筒,像地主婆对待自己的丫鬟。
农民工、清洁工、钟点工、下岗职工、摆摊儿的等等,他们都无疑是城市中的弱势,其实之所以处于弱势,无非是因为他们没钱么。但他们仍然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也毕竟是我们的骨肉同胞,动不动就拿他们当出气筒,在他们面前耍威风逞能,显然是人渣爱干的活计。你如果不承认自己是人渣,那就不要把他们当出气筒来对待,就不要再干羞先人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