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痒痒肉(二十一世纪宁夏杂文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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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谁的愚昧

江苏泰州海陵区的一个拆迁部门,近来在大街上悬挂出标语,其中有这样的一条:“不上访,争当良民好荣光。”不仅如此,他们还针对拆迁工作制定出了所谓的“几荣几耻”,譬如“以通情达理为荣,以胡搅蛮缠为耻;以合理补偿为荣,以漫天要价为耻;以签约交房为荣,以上访强拆为耻”等。

其实单从这个拆迁部门的初衷来看,他们应该是并无恶意的,也是为了顺顺当当地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但是他们的思想深处,却潜藏着令人可怕更感到可耻的封建主义余孽。于他们看来,所谓良民便应该是顺民了,“顺”谁?当然应该是“顺”他们了。这种余孽的潜台词便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把“不上访”作为荣光作为良民的条件,如果说其用意仅在为了自己的“进步”或小集体利益,显然是有些言之过轻。涂鸦以为,更为重要的是,他们侮辱了一个进步的社会,和推动这个社会进步的人民。为什么要这样说呢?因为所谓“上访”,其行为本身就是对法治社会的一个嘲讽,某种意义上讲,甚至是对权势社会的一种认同。但即便是这样的途径,都要受到来自权势社会方面的阻拦与堵塞。由此可以看出,民主与法治的理念,其“灌输”的任务是多么任重且道远。

托弗勒说,21世纪是一个诉讼的时代。他何以要这样断言?其意思无非是说,这已经是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人们的一切诉求都应该也必须通过法律的程序来解决。我们听说,美国的一位老太太走在街上,被一棵苹果树上掉下来的苹果砸伤了,她通过诉讼解决了这个问题;在奥地利的一家餐厅,顾客自己把啤酒洒在了地上,然后又因此而摔伤了自己,他也同样是通过诉讼的手段解决了。这是法律健全的效果,是法律秉持以人为本原则的效果,当然也是维护法律的国家机器能够坚持“三公”的效果。我们还应该承认,关于所谓良民的形而下的长久的教诲,恐怕也是我们民族缺乏创新冲动的缘故之一。

愚昧是进步的墙。第三代领导集体之所以提出“与时俱进”的思想,盖因为凡是不能够与时代同步的思想,就必然会产生愚昧。邓玉娇案中“法律机器”的表现,浙江出台的实名制上网规定,可以说,因为愚昧而产生的行为层出不穷,“日新月异”。参加了第一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领导干部中,也有这样的言论“,好像没有什么大用处”。其实,深刻领会中央的精神和意图,我们就会发现,开展这项活动不仅很有必要,甚至是有紧迫性的。关键是,我们是不是真学了真懂了。因为很多时候,包括“良民标语”事件在内,管理者的做法看似聪明甚至科学,把别人当傻子哄,譬如前述的那个完全以自身利益为出发点的所谓的荣与耻,套改成这样大约也是能讲得通的:“顺我者荣,逆我者耻。”只是,时代与社会的进步即便是曲折的,历史也终究会辨识出谁是、什么是真正的愚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