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机场高速公路的建设成本是11亿元,但是现在他们已经收回来了18亿元,也就是说比建设成本已经高出了7个亿,多收了7个亿。按理说应该停下来不收了,但是他们好像没有一点儿歇下来的打算,还是一如既往,照收不误。北大的三个教授耐不住气,给他们算了下账不说,还要求他们的主管部门把那多收的7个亿的支出情况细细道来,一五一十地告诉公众。
但是很遗憾,人家没有理他们:就不告诉你!
7月4日审计署公布了2008年第5号审计结果公告,被调查的16个省都有违规,但是,凡涉及具体省、县或单位时,公告只说“有的”“一些”,一律不指名道姓,与此前李金华任署长时的做法迥然不同。没有任何法律文本规定审计公告必须指名道姓,所以人家就不告诉你,不但让你无可指摘,甚至还显出了人家的温文尔雅。与此很有些类同的,还有银川的“小灵通”捆绑单位办公电话问题的清理,虽然说清理了55部,但这55部是哪个单位的是什么人干的,你虽然有知道的欲望,但人家也是就不告诉你。
就不告诉你怎么办?北大的三个教授说了,他们不排除采取法律行为。那么是不是一采取法律行为,人家就害怕了,就必须要告诉你?涂鸦觉得,并非那样乐观。倘人家日能的也不把法律放在眼里,你又将怎么办?要知道,不把法律放在眼里的人,不为少数,虽然他们最终也没有逃过法律的“准绳”。另外,即便人家告诉了你,倘是那种挤牙膏式的,那种犹抱琵琶半遮面式的,你又会觉得怎么样?还有,你如何确定人家告诉你的信息的真实性?有没有水分?有多大水分?诸如此类的问题多了去了,不把你三个臭皮匠折腾个半死才怪!
但是,不管怎么样,我们必须向三位教授致敬!应该说,这起事件的昭示意义实在太大了。知识分子参与公共事务的自觉性,岂止是他们觉悟的一种表现,称之为一个民族的觉悟也不为过。这是昌盛时代的行为,也只有在昌盛时代才能够有这样的行为产生。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无疑是这种行为产生的助推器。就政府而言,面对公众已经没有什么秘密了,特别是在行政费用的支出方面。收了多少钱,花了多少钱,怎么花的等等这些问题,都不应该被遮掩,都不应该成为秘密。至于应该怎样花,为什么应该这样花而不应该那样花,或者今年没有花而要搁到明年花等等这些问题,虽然还不能够成为一项公众决策,至少是公众代表的决策,但我们相信,路虽漫漫且道远,那个时刻也终究会到来。
参与权的成立是建立在知情权基础上的。傻乎乎地啥也不知道,别人举手你抬胳膊,别人点头你称是,完全一个傻老冒,木偶式参与,只会贻害事业贻害百姓。所以,从这个层次上来看,知多少情知的是什么质量的情,决定着你的参与范围和质量。一定意义上讲,参与权更是权力制衡的重要依托。试想,如果有了广泛的参与行为,或者叫制衡行为,山东某市的领导能够为所谓文化城建设投资三百多亿元而那样声嘶力竭地狂呼乱喊吗?他敢吗?说到这里我们也不难明白,“就不告诉你”行为之所以能够产生,甚至成为一些部门和领导的狂妄之举霸权行为,皆缘于那个叫民主的东西虽然是个好东西,但却时常与我们有一段距离,头上裹着层细细的白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