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母亲口里听到最多的是关于姥姥、姥爷的故事,我们的家世就先从姥姥说起吧。
我姥姥叫王大贵,于1906年出生在山东省鱼台县谷亭镇王营村(现改名徐楼村)一户贫苦人家,她上边有两个哥哥,大哥叫王世魁,二哥叫王世兴。
王营村坐落在边河东岸,边河是东北、西南走向,往北流入南四湖。南四湖南起徐州东北,北至济宁城南,连绵260里。本是一水贯通,却自南向北分段称作微山湖、昭阳湖、独山湖和南阳湖。这里不仅水产丰富,还是京杭大运河的湖中航道,自古就有南四湖“日出斗金”之说,可见此处之富庶。不过,湖西岸过去却有一片荒凉的湖滩地。晚清时期,从西北县(老人也称作大玳夷的地方)来了一群失去土地的穷人在湖西边河两岸落脚安家,开荒种地。当时人们习惯把边河以西称作边外,也叫团外。把边河以东称作边里,也叫团里。姥姥家王营村在边里,而姥爷家胡集村在边外,都是当年移民过来的。为了争夺荒地,两边村民历年不和,时常发生流血械斗,双方以边河为界,互不往来。
姥姥五岁左右娘就死了,父亲叫王全文,虽然没再续弦,但为养活三个子女他农忙时为人帮工,农闲时挑担遛乡叫卖花生米糖、烟叶等赚钱,极少在家,顾不了孩子。姥姥平时就跟两个哥哥生活。据姥姥讲,她娘死后大哥对她好,佷疼爱她,二哥却总是欺负她。大哥为了补贴家用给地主放猪,走之前总是把糠菜馍馍先蒸好放在篮子里让弟妹在家吃,可是当大哥一出家门,二哥把篮子举起来挂在高高的屋梁上不让她吃。大哥回来后看见妹妹饿得呜呜哭,就会把二哥打一顿,把竹篮摘下来拿馍给她吃。姥姥常说,要不是大哥呵护,她也活不下来。
姥姥14岁那年,常听村里的妇女议论她,说她是没娘的闺女,没人管教,这么大了还不裹脚,以后找婆家都没人要了。姥姥听后又生气又伤心。旧中国特别是中原地区的妇女裹脚的陋习盛行,女孩在长到六七岁时都由自己母亲帮她裹脚,开始用长长的白布把一双小脚缠裹起来,不让脚长大,待出嫁时谁家的闺女脚小,谁家闺女就最美,娘家脸上也放光彩。媒人相亲时,也是先看脚后看脸,所以闺女找婆家,脚比脸重要得多。姥姥是个要强的人,听不得邻里闲言碎语,便买了几尺白布,开始裹脚。当时她已十四、五岁了,骨头已经长硬,裹起来非常痛苦。除大脚趾外,其余四个脚趾必须慢慢地往里窝断,踩在脚下,最后成型,使脚掌变尖变小。姥姥裹脚时着实受了不少苦,脚趾窝断后流血流脓,疼痛钻心,很长时间不能下地走路,只能用膝盖跪着爬行。尤其夜里更是疼得睡不着觉,抱着双脚一哭一宿。他父亲和大哥见了心疼,劝她把脚放开不裹了。可是好强的姥姥硬是咬牙挺过来,终于裹出了一双“三寸金莲”。
边河一带地处古黄河的废道,地势低洼,经常洪水成灾。这一年黄河南岸决堤,水头两天就涌到了金乡鱼台,团里团外各村百姓携儿带女拼命朝湖堤上跑。姥姥因为刚刚裹了小脚跑得慢,被大水困在了一个坟头上,上边还趴着一只惊慌失措的野兔。两个哥哥发现妹妹没跟上来,又涉过齐腰深的水回去把她接了出来,那只野兔也只能听天由命了。登上大堤回头望去,大地已是一片汪洋,只有树梢和没被水冲倒的房脊露在水面上。每次洪水到来,都会有许多行动不便的妇女儿童和老人丧生在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