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医学病理生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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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疾病概论(2)

(二)因果交替

在疾病的发生发展过程中,原因和结果可以相互交替和相互转化,也就是说,由原始致病因素引起的后果,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转化为另一些变化的原因。这种因果交替的过程常是疾病发展的重要形式。在疾病发展过程中,如果几种变化互为因果,形成环式运动,而每循环一次都使病情进一步恶化,称为恶性循环。例如,严重缺氧可引起呼吸中枢抑制,后者又加重缺氧,最后导致死亡。如及时适当的治疗,纠正缺氧,阻断因果转化和恶性循环,形成良性循环,疾病就向康复的方向发展。

(三)局部与整体

任何疾病基本上都是整体疾病,而各组织、器官等部位的病理变化,均是全身性疾病的局部表现。局部的病变可以通过神经和体液途径影响整体,反之,机体的全身功能状态也可以通过这些途径影响局部病变的发展。例如,局部的毛囊炎,除了引起局部充血、水肿等炎症反应外,严重时可通过神经及体液途径影响全身,从而出现白细胞升高、发热等全身性反应。反之,有时毛囊炎看似局部病变,给予单纯的局部治疗,疗效欠佳,仔细追查才发现局部的毛囊炎仅是全身代谢障碍性疾病——糖尿病的局部表现,只有治疗糖尿病后局部的毛囊炎才会得到控制。因此,应该充分认识到在每一个疾病发生发展过程中局部与整体之间的关系,两者都有其各自的特征,而且随病程的发展彼此间的联系又不断变化,同时还可以发生彼此间的因果转化,此时究竟是全身病变还是局部病变占主导地位,应作具体分析。

二、疾病发生的基本机制

疾病发生的基本机制(mechanism)是指参与很多疾病发病的共同机制,因此它不同于个别疾病的特殊机制。近年来由于医学基础理论的飞速发展,各种新方法新技术的应用,不同学科间的横向联系,使疾病基本机制的研究逐渐从整体水平、器官水平、细胞水平深入到分子水平。

(一)神经机制

有的致病因素能直接侵犯神经系统或通过神经反射引起神经功能紊乱,使神经系统本身或其他器官功能异常,从而导致疾病的发生,这称为神经机制。例如,流行性乙型脑炎病毒可直接破坏神经组织;而长期精神紧张、焦虑可影响神经反射或神经递质的分泌,导致器官功能障碍。

(二)体液机制

有的致病原因是通过体液机制引起疾病的,即致病因素引起体液量和质的变化,导致内环境的紊乱和疾病的发生。体液因子可通过内分泌、旁分泌和自分泌三种形式作用于靶细胞,影响细胞的代谢与功能。

实际上,神经机制和体液机制是密不可分的,高血压发病中的一种神经体液机制就是其典型的一个例子。而神经体液机制主要是从神经调节障碍和体液因子分泌异常来解释疾病发生的原理。

(三)细胞机制

指致病因素直接或间接作用于组织细胞,导致细胞的功能代谢障碍,从而引起细胞的自稳调节紊乱。如机械力、高温、肝炎病毒等。致病因素引起的细胞损伤除直接破坏细胞外,主要引起细胞膜和细胞器功能障碍。如细胞膜的各种离子泵功能失调,造成细胞内外离子失衡,细胞内Na+、Ca2+积聚,细胞水肿甚至死亡。细胞器功能异常主要表现为线粒体功能障碍,能量生成不足。认识细胞功能、代谢和结构的损伤及其机制从细胞水平上解释了疾病发生的原理。

(四)分子机制

近年来,随着基因研究的深入,发现了多种与疾病有关的基因,它们可以是来自先天遗传,也可以是由环境因素中多种致病因素对DNA 损害所致,此即为疾病发生的分子机制。

由基因本身突变、缺失或其表达调控障碍引起的疾病,称为基因病(gene disease)。如果由一个致病基因引起的基因病称单基因病,如多囊肾等;若由多个基因共同控制其表型性状的疾病称多基因病,又称多因子疾病,如糖尿病等。而由于DNA 遗传性变异引起的一类以蛋白质异常为特征的疾病,称为分子病(molecular disease)。主要包括酶缺陷所致的疾病如Ⅰ型糖原沉积病等、血浆蛋白和细胞蛋白缺陷所致的疾病如镰刀细胞性贫血等、受体病如重症肌无力等、膜转运障碍所致的疾病如胱氨酸尿症等。总之,从分子医学角度看,疾病时形态和功能的异常,是某些特定蛋白质结构或功能的变异,而这些蛋白质又是细胞核中相应基因对细胞受体和受体后信号转导做出应答反应的产物,因此基因及其表达调控状况是决定身体健康或疾病的基础。

第四节 疾病的转归

疾病都有一个发生发展的过程,大多数疾病发生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终将结束,这就是疾病的转归。疾病的转归(prognosis)有康复和死亡两种形式,主要取决于致病因素作用于机体后发生的损伤与抗损伤反应的力量对比和是否得到正确而及时的治疗。

一、康复

康复(rehabilitation)分成完全康复与不完全康复两种。

(一)完全康复

完全康复(complete rehabilitation)主要是指疾病时所发生的损伤性变化完全消失,机体的自稳调节恢复正常。

(二)不完全康复

不完全康复(incomplete rehabilitation)是指疾病时的损伤性变化得到控制,但基本病理变化尚未完全消失,经机体代偿后功能代谢部分恢复,主要症状消失,有时可能留有后遗症。

二、死亡

传统上把心跳、呼吸的永久性停止作为死亡(death)的标志,认为死亡是一个过程,包括濒死期、临床死亡期与生物学死亡期。近年来随着复苏技术的普及与提高、器官移植的开展,对死亡有了新的认识。目前一般认为死亡是指机体作为一个整体的功能永久停止,但是并不意味各器官组织同时均死亡,因此提出了脑死亡(brain death)的概念。脑死亡是指全脑的功能永久性停止,目前一般均以枕骨大孔以上全脑死亡作为脑死亡的标准。一旦出现脑死亡,就意味着人的实质性死亡。因此脑死亡成了近年来判断死亡的一个重要标志。

判断脑死亡的标准是:①自主呼吸停止:进行15min 人工呼吸后仍无自主呼吸;②不可逆性深昏迷:无自主性肌肉活动,对外界刺激完全失去反应;③颅神经反射消失:对光反射、角膜反射、咳嗽反射、吞咽反射等均消失;④瞳孔散大、固定;⑤脑电波消失;⑥脑血液循环完全停止。

在没有条件做脑血管造影、脑电图以及用人工呼吸机进行抢救时,一般就可根据心跳、呼吸的永久性停止来诊断脑死亡,因为它能导致全脑功能永久性丧失。

采用脑死亡概念的意义在于,可协助医务人员判断死亡时间和确定终止复苏抢救的界线。同时为器官移植创造了良好的时机和合法的根据,因为对脑死亡者借助呼吸、循环辅助装置,在一定时间内维持器官组织低水平的血液循环,可为器官移植手术提供良好的供体。

此外,也为器官灌流、组织和细胞培养等实验研究提供良好的材料。

三、临终关怀与安乐死

临终关怀(last thought)是指为临终病人及其家属提供医疗、护理、心理、社会等方法的全方位服务与照顾,使病人在较为安详、平静中接纳死亡。目前国内已出现一些临终关怀医院。

安乐死(euthanasia)是指患有不治之症的病人在濒死状态时,为了免除其精神和躯体上的极端痛苦,用医学方法结束生命。虽然安乐死已提出多年,但是因其涉及众多的医学、社会学及伦理学问题尚未解决,因此许多国家(包括中国)尚未通过立法施行。

(王万铁)

主要参考文献

1.金惠铭,王建枝主编.病理生理学(第七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5-13

2.王万铁主编.病理生理学.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6,4-9

3.Mcgance KL,Huether SE.Pathophysiology.The biologic basis for disease in adultsand children.4th edition.St.Louis,Mosby,2002,1-80

4.Copstead LC,Banasik JL.Pathophysiology.Elsevier,Saunders,2005,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