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新型农村公共财政体系构建的理论与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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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新型农村公共财政体系的组织创新与制度安排(5)

(三)东部地区(如浙江省)工业化、城镇化水平较高,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能力较强

从浙江省的实际情况来看,2005年该省国内生产总值达13365亿元,比上年增长12.4%,人均GDP达到3400美元。按国际惯例,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是区分低收入和中高收入地区的标准。2004年,浙江省的城市化水平已达到54%。当前该省已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加速时期,并处于工业化中期向工业化后期转变的过程之中,而且该省自改革开放以来,农业和农村经济保持了持续增长的势头,通过大力调整产业结构,积极发展效益农业,农业的基础地位得到加强,农村经济综合实力明显提高。全省农村市场繁荣、农民增收、农村稳定,总体上已基本实现小康并开始进入全面建设小康、加快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新阶段。如果以国际公认的工业反哺农业的经济指标来衡量,浙江省只是处于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中级阶段,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能力较强。

由于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并不完全处于同一阶段和发展水平,财政实力也不平衡,新型农村公共财政体系建立会存在速度快慢、水平高低之分。因此,在建立新型农村公共财政体系的过程中不宜强调同一个模式、同一种方法或同一个标准,应从自身实际出发,量力而行,注重实效,不搞盲目攀比,避免形式主义。新型农村公共财政体系的建立是全国范围内的大事,它不仅对经济发达地区重要,对经济欠发达地区也同等重要。毫无疑问,发达地区经济发展领先,在新型农村公共财政体系建立中应加大力度、率先垂范;欠发达地区虽然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但也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尽最大努力,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公共财政体系建立。

8.3.2.微观制度安排

从大的区域比较,我国东、中、西部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村公共事业的发展水平基本上呈递减之势,对中央、省级财政依赖程度递增,加上各地区农村对公共产品的需求情况不尽相同,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政策应因地制宜、区别对待。一些地区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水、电、路、机场、通讯等设施仍很落后,严重制约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和消费增长,广大农村的文化、教育、医疗、保健以及体育娱乐等设施十分短缺,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难以提高,大江大河治理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尚未完成,环境恶化的趋势还未得到根本扭转,这对我国的可持续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现阶段,中、西部地区特别是中部粮食主产区和西部贫困地区的大多数县乡财政比较困难,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支出,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承担的比例相应要多一些。随着市场机制的完善和财政体制的深化改革以及县乡财政状况的好转,可以逐步将一些领域的发展职责让渡给市场调节和县乡政府;东部地区地方财政实力较强,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支出主要由省、县乡财政负担,但作为政策引导,中央财政对于东部地区应当给予适当补助。

8.4.新型农村公共财政体系管理机制的有效性研究

8.4.1.创新设想的有效性分析

本文提出了新型农村公共财政体系在如下四个方面的创新选择:一是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决策程序及机制在科学性和民主方面的创新。二是公共财政支出范围及资金用途的创新。着重研究了现有公共财政体系支出比例极小的农村社会保障、农业环境治理等等。三是管理机制创新。重点分析了管理机制中的信息化管理手段及财政资金有效使用管理机制等方面。四是供给结构创新。重点研究了不同政府层次的公共财政体系对农村发展的影响以及相应的支出结构分析。

上述这四个方面的创新选择与各种创新设想及可能采取的相关配套措施,对农村发展以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将会产生重要影响。建立新型的农村公共财政体系能有效地解决促进农村发展所必需的众多公共品的外部性问题并具有规模经济的优势。在我国,农村公共品的有效供给和公共服务的改善,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等具体问题都迫切需要建立公共财政体系、完善财政支农的长效机制来加以解决。由于过去一直实行的是城市倾向的经济政策,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推行,农村公共品的供给暴露出的问题已日趋严重。

通过建立新型农村公共财政体系、完善新型农村公共财政体系的四大创新设想,可以解决部分农村关键的公共品供给不足问题,如通过农村公共财政支出范围及资金用途的创新,可以解决现有公共财政体系支出比例极小的农村社会保障、农业环境治理等的总量短缺、总体质量不高、供求结构不合理、层次和优化度及现代化水平低等一系列问题。通过对新型农村公共财政体系新增加的内容(如环境治理的公共投资及农村养老及社会保障等),对现有公共财政体系的制度性缺陷补救机制,可以解决农村公共财政对农业公共物品供给的不平等问题,如最基本的社会保障缺失、一般的公共品供给总量不足及农民为享受仅有的公共品付出的代价不合理等问题的解决。通过农村公共财政管理机制的创新。特别是农村公共财政体系管理机制中的信息化管理手段及财政资金有效使用管理机制等方面的创新,可以解决农村公共品供给的财政投入绩效不理想。通过对农村公共财政体系建立中的农村公共品供给决策程序及机制,在科学性和民主方面的创新以及供给结构创新,可以有效解决我国农村公共品的财政供给机制不到位等一系列问题。因而建立农村公共财政体系,缓解农村公共品供给的短缺,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将具有重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意义。

此外,新型农村公共财政体系的民主决策与有效监督原则的实践,农民对农村公共品需求的表达机制的建立以及改革现有的“自上而下”的农村公共财政支出决策体制,树立科学的政绩观,用法制化、信息化来对农村公共财政加以约束等等,对农业和农村公共品需求的保障、运行、监管与控制,可以有效地解决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行为的限度或局限以及“政府失灵”的问题,能有效提高政府公共财政支出行为的效率。

8.4.2.推进我国农村公共财政体系建设的政策思路

“多予、少取、放活”是目前国家解决“三农”政策的总体原则。农村公共财政要着眼于标本兼治,建立和完善适合中国情况的农村公共财政体系。

推进我国农村公共财政体系建设的政策思路主要包括如下四方面的原则。

(一)遵循公共支出原则

随着农村公共财政支出框架的建立,农村公共财政政策也应坚持公共支出的原则。本着合理“定位”,纠正“越位”,弥补“缺位”的思路,合理界定各级政府在农村公共财政投入上的事权和财权关系,建立与分税制财政体制相适应的农村公共财政支出的新型管理体系,即划分事权、分级管理、专项补助,明确各级政府的农村公共财政投入的责、权、利。加大政府对农村资金的投入力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对于本应由地方财政承担的,但地方财政又无力承担,上级财政及中央财政应予以支持。应把握农村公共财政的支出重点,围绕农业科研、农业基础建设、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村社会保障等,确立国家在农村公共财政投资中的主导地位,发挥国家投资的集中性、示范性、引导性和调控性。农村公共财政范围要严格界定在非竞争领域,财政资金要退出农业的经营性、竞争性领域,使财政支持的重点切实转到农业的基础性、公益性和服务性领域上来。完善中央和省级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理顺省级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省级直接对县级的管理体制,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规范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金融组织,探索和发展农业保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加快形成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财政和投融资体制,增加对农村基本生产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考虑整合各个方面的力量要素,集中财力办大事,才能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才能增强对农村扩大再生产的扶持力度。

(二)遵循市场导向原则

在农村公共财政政策选择和实施过程中,要遵循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主动与市场经济对接,用市场化运作,是确保农业产业做强、做大,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按照农村公共财政的框架要求,农村公共财政资金要按照农业和农村支出项目的受益范围、作用大小,科学界定支出范围。对农业技术推广、生态工程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按公平效益原则给予平等的支持和保护。对其他项目则应充分考虑“看不见的手”的作用,重视“看得见的手”的作用,加强农村公共财政投资的主导作用,促进多元化投资格局形成,运用市场机制,完善和开发资本市场,调动和引导各投资主体增加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加大利用外资、股份集资和内部融资力度,支持工商企业投资农村和农业项目。合理有效地安排农村公共财政资金的投向和规模,调整支出结构,从而促进各种资源的优化配置,以发挥农村公共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让有限的农村公共财政资金更好地为农业发展服务,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能力。

(三)遵循高效、透明原则

所谓“高效”,是指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合理界定农村公共财政资金的支出范围,维护资金的规模效应,严禁零打碎敲和撒胡椒面,保证农村公共财政资金的及时到位和合理使用,从而提高农村公共财政资金支出的绩效和资金使用效益等。所谓“透明”,是指增强农村公共财政资金安排、使用过程的透明度,只要不属于保密性的农村公共财政支出,都应当予以公示。当前,农村公共财政资金被移用的问题十分突出,这其中的关键是我国的农村公共财政支出体系透明性不够,农村公共财政支出的监督机制不完善。农村公共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以及透明度如何,需要从多方面进行衡量。从分配的总量,到不同政府层次、不同地域、不同农村公共品品种等比重的分配和使用,都需要进行科学的研究和分析。农村公共财政资金的走向对农村社会资金资源使用是一个引导和示范,是对整个社会资源配置的不断优化,只有通过优化的资源配置,才能真正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

(四)尊重农民主体意愿原则

农民问题一方面看很复杂,但另一方面看也很简单。相信市场,相信农民,在维护市场秩序上下工夫,也在确立农民平等权利上下工夫,农民问题的解决就会有柳暗花明的转机。要按照“少取、多予”的原则,在财政支出上,凡属公共品种的项目(如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生态环境治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不分城市还是农村,概由政府财政保障支出;在社会保障上,农民应具有的一切公民权利与市民平等,还农民以国民待遇;在财政预算管理上,可以分阶段逐步在财政收支项目上实现农民与市民的平等,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下组织实施。从总体情况看,农民缺乏资金是制约农业发展的一个瓶颈,若向信用社申请贷款,一是繁杂的贷款手续让农民望而生畏,二是没有可抵押的财产是农民无法取得贷款的一个重要原因。为此,农村公共财政可以帮助农民通过行业协会,建立农业信用支持机制,帮助农民建立专业合作社等,使农民能取得小额的农业贷款。农村公共财政也可以采用贴息的办法,鼓励农村信用合作社培育信用村、信用户,帮助农民解决生产周转资金困难的问题。推行农村公共财政资金直补农民的政策,是确保农民得益的有效举措。①鼓励农民提高生产积极性的直补政策,普遍受到农民朋友的欢迎,极大调动了农民农业生产的积极性。②帮助农民抵制灾害、疾病,恢复生产的救济性补助。如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体系和农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的推行,农村公共财政支出最有效的是对符合补助条件的农民实行直补办法。③帮助农民脱贫致富,摆脱贫困的扶持性补助。如鼓励山区农民下山脱贫,政府在帮助落实土地等相关难题的前提下,按下山脱贫的农民人数进行财政资金直补,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好办法。此外,如对农村改厕、改水、公共绿化等相关措施,改变农村面貌的,也可以实行由农民自己建设,政府核定标准,给予直接补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