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工业技术景区饭店环境影响及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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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景区饭店环境影响的管理框架构建(3)

横轴反映保护程度,纵轴反映开发程度,A、B、C三个区域分别代表资源等级高、中、低三种资源等级,abc构成的区域是表示开发区块,acd构成的区域代表保护区块。在A区域的景区,旅游开发的程度较低,即保护为主,有限度地开发旅游活动,旅游活动的局限性较大、舒适度较低,在C区域则相反。在旅游景区总供给方面,这样的开发水平能满足旅游的总需求,但在单个景区,供给与需求可能是不平衡的,尤其处于A区域的景区。对一个地区而言,按照等级开发的模式也可能出现供需不平衡,这就需要在区域旅游开发层面进行协调和平衡。

(三)景区环境管理标准不完善

景区的环境管理标准应是在对景区进行等级划分的基础上分别确定的。目前,我国景区环境标准是根据我国颁布的关于大气、水体、噪声等环境标准的指标设定的,几乎所有的自然景区标准都作了相同的引用。例如,空气质量达GB3095-1996的一级标准,噪声质量达到GB3095-1993的一类标准。地面水环境质量达到GB3838的规定。污水排放达到GB8978的规定等。这些环境保护标准使用面广,但对景区环境保护而言,标准设定的指标不一定合适,景区,尤其是高等级景区,应该有更严格的环境质量标准、检测要求。因此,景区环境管理标准与景区环境管理要求存在不匹配。

(四)景区环境管理组织不健全

景区环境管理模式需要根据不同的资源等级和环境管理目标确定,这样,景区环境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冲突可以得到缓和。环境管理的效率也会得到提高。

目前,为了保护自然景区的优质资源,我国采取的管理体制是国家设立专门的政府机构,将优质资源划定范围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行综合管理与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自然保护区的综合管理,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主管相关的自然保护区工作。邹统钎(2005)曾对我国旅游景区现行的管理体制的由来进行了分析,他的研究认为,由于景区旅游开发晚于景区资源的管理,在景区旅游发展之前,“我国政府已经根据景观资源的特点及保护价值不同,对这些资源的管理问题进行了划分,由不同部门管理,强调对资源的保护,如风景名胜区归建设部门,林场和国家森林公园归林业部门”(张文,2005)。从管理组织的角度分析,这样的组织方式理论上是可行的,只是在执行的过程中,需要有明确的执行机构,这个执行机构就是保护区的管理委员会。

根据我国的《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自然保护区的管委会采用属地(县级政府)管理的方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确定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的设置和职责。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是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在不影响保护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组织旅游开发和旅游活动。根据上述职责的划定,旅游开发和旅游活动组织应该由自然保护区管委会直接负责,但属地管理的方式明显制约着保护区管理委员会职责的实施。

在普通的自然景区,环境管理工作几乎是由卫生保洁工作来替代的,没有专门的机构实施环境管理。景区所在的地方环境保护机构也较少实施对景区环境的监控。因此,景区环境管理组织不健全使景区环境管理处于“真空”状态。

与环境管理组织相对应的是环境管理资金的来源。环境管理资金的来源与管理的力度和要求是相对应的。在实际操作中,环境管理的资金通常不能从相应的政府管理机构获得,需要“自筹”,因此,景区管理部门与景区开发公司联手成为必然的现象。环境保护要求也就让位给经济效益。

第三节 景区环境容量管理的缺陷

景区环境容量的管理被认为是景区环境管理中的重要手段,资源等级较高的景区通常会在旅游开发规划中进行环境容量的测算。但是,通过对景区环境容量管理的调查发现,景区环境容量的测算和管理存在较大的缺陷,成为景区环境影响控制不力的一个重要原因。

一、旅游规划中环境容量测算中的缺陷

目前,景区旅游规划中要求包含环境容量测算的内容。由于旅游规划是需要通过审核的并具有法律效应的文档,因此,合理的环境容量设定有助于环境管理工作的开展,景区环境容量的评价也成为环境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一)环境容量测算方法

旅游环境容量是一个概念体系,主要包括旅游感知容量、旅游资源容量、旅游生态容量、经济发展容量和旅游地域社会容量等形式(辛建荣,1999)。这五种环境容量是从不同的角度来定义的,相互之间有一定的关系,但是,独立的一个角度很难反映环境容量的全貌。然而,在实际的旅游规划测算中,环境容量通常指能接纳的游客数量。环境容量最常用的方法是面积法、卡口法和线路法。面积法适用于景区地形地势较为平坦且景点和接待设施分布较为均匀的情形;卡口法适用于溶洞和具有狭窄的关口的情形;线路法则适用于所有游道。通过这一方法,确定景区的最大游客接待量即为环境容量,但这种旅游环境容量测算的方法存在明显的缺陷。

1.夸大旅游环境容量

在旅游规划中,通常是将一个大的景区划分为若干个景点,分别计算各个景点的日资源容量(包括日周转率),然后将各景区的日资源容量汇总即得出景区的日资源容量。这一技术路线充分考虑了景区内部各功能分区和各景点的基本空间标准的非一致性,具有科学合理的一面,但是单独测算各景点的日周转率则会将各景点完全独立出来,隔断了游客流在各景点之间的相互联系,造成游客的重复计算,客观上会夸大整个景区的资源容量。

2.静态的计算模型导致静态的旅游容量值

目前,旅游环境容量测算是一种静态的模式,计算出来的容量值也是一个理想的静态结果。但是在实际情况中,旅游环境容量是一个不断变化的动态系统,首先,它随着旅游者消费行动的变化、旅游地的发展及旅游时间的延伸而不断变化;其次,各个容量相互影响,当确定以某一最小值容量为旅游环境容量时,该最小值容量将会对其他容量造成影响,且不排除其他容量会超出原测算得到的阀值。

3.旅游资源容量的测算方法中假设条件受到局限

旅游资源容量的测算思路是将景区划分为相对独立的景点,但是这种客观划分将原本一个完整的旅游系统的景区分割成几个独立的景点。而这种客观分割和实际旅游活动的运作过程中各景点之间密切联系的现实是不相符的。另外,各景点的日周转利率计算过于理想化,比如,要计算各个分区景点的周转率就要根据经验得出旅游者游览各个景点的平均时间。但是在实际旅游活动过程中,旅游者花在每个景点上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也就是旅游者花在各个景点的时间并不如假设那样固定。所以说,计算各个景点的日周转率的前提条件和实际情况相比过于理想化。

在本次课题调查中,我们对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的环境容量测算与实际游客量进行了对比。

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按照总体规划的要求进行游客数量的控制。现有的游客数量是按照总体规划中设定的日容量为6760人,这个值是按照规划面积法测算的,计算方法如下:游客的游览面积不包括生态保护培育区中游人禁止进入的1.72km2和西溪旅游服务中心的0.22km2,因此,总的面积和环境容量。

另外,规划还提到高峰日游客量的问题,认为,西溪游客数量的峰谷差比较大,规划按照日生态容量的2倍确定公园的高峰日容量,即13520人/日。规划认为,这个数量已经超过环境容量,但由于维持时间不长,因此,不至于破坏西溪的生态环境。该规划在测算环境容量的过程中存在以下缺陷。

容量计算方法在选择上的缺陷

对西溪这种类型的景区,游客的观光游览区域在客观上是受到限制的,即主要在设置的游步道上进行活动,并不是均匀分散活动,选择面积法显然不合适,选择线路法相对合理。但是,线路法的缺点是没有考虑游客的时空分布,在一天的游览时间内,游客在多数时段都不是均匀分布在游线上的。

人均指标选择不一致

年接待天数的确定

年接待天数的估算对年容量的影响比较大,规划确定的300天没有明确的解释。

对高峰日的说明

规划认为,高峰日持续的时间不长,因此,即使极大超过环境容量,也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但研究表明,恰恰是高峰日突破环境容量,给景区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因此,高峰日的游客量一定要受到控制,规划提出的2倍的游客量也没有明确的解释。

根据目前的旅游接待情况看,西溪的接待量远未达到其规划的环境容量,因此对环境的影响并不显着,但是一些问题已经凸现,如日接待量的峰谷差有4倍多。

二、景区环境容量控制中的缺陷

目前,景区环境容量的控制存在明显不足,一方面景区的规划对游客量的流动产生影响,如景区中景点的规划、游步道的规划,给景区容量控制带来一定难度,同时缺乏有效的技术来实现容量的控制。具体容量控制中的缺陷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景区内游客流与环境容量控制

1.游客流对景区环境容量的影响

很多研究表明游客进入景区后,形成一定的游客流,游客流如果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和管理,将会对景区的环境质量造成影响。景区内游客流表现的特征与游客自身的旅游需求和行为有关,也受到景区游步道规划和设计的影响。

景区内游客流包含流向、流速、流量等内容,游客流可视为一个游客方阵,游客流的规模受上述因素的影响。游客流对景区环境容量控制的意义在于,旅游规划测定的环境容量是静态的,基于游客在景区内平均分布的容量值,而在实际的游览中,游客流明显存在波动,游客流很可能突破了局部区块的环境容量,进而引起该区块的环境退化。

每个景区的游客流虽然不同,但是各景区每天出现的游客流情况却比较相似。例如,课题组在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对游客流的观察发现:在游览路线上,游客的流向大多是沿着湿地公园内周家村检票口(主检票口)——萱晖桥休息区(游船售票点)——西溪草堂——西溪梅墅——西溪水阁——深潭口——烟水渔庄——园区出口的路径游览的,是一个逆时针的游览路线。在萱晖桥休息区,除了乘坐游船外,游客有三条路经可以选择,但大多数游客只沿着其中一条线路游览。该线路上的景点是三条线路中最多的,但是,也有可能是游客的心理因素导致的结果。大多数游客在园内的停留时间在4小时左右。在5个主要的公园内景点测得游客的流量平均为25人/分钟。但在深潭口(该点是景区内一个服务、休憩区域)游人聚集,水泄不通,远远超过该景点环境容量。

课题组通过对景区游客的观察,认为,游客流的情况受景区规划和内部道路设计的影响比较显着。因此,在景区内局部区域,即使景区的游客量处于平均水平的时段,景区内某些区域的游客量每天都超过该区域的环境容量,导致这些区块的环境退化。

例如,课题组对杭州西溪湿地公园内游客对道路周边植被的踩踏情况进行了观察。游客对周边植被的踩踏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从客观因素来看,游步道游客数量大造成的拥挤是一个重要原因。据观测,高峰时游客有三人并排走在宽2m 的游步道上,其中有一人已经走在了游步道周边的土壤上,踩踏了周围植被,造成了土壤的裸露。观测发现,在从萱晖桥到西溪草堂,再到西溪水阁一段的游步道两边的土壤有20~25cm的被踩踏现象。

因此,有效的控制或引导游客流对景区环境质量改善有重要意义。

(二)景区环境容量的动态控制

由于游客时空分布的不均衡,对游客量及其空间分布的动态管理和监控是有效的措施。因此,环境容量的动态控制(如通过预警系统)对景区环境的管理更有帮助,当动态监测到某景点游客量超标即发出预警。

1.游客量时空分布的确定

游客的时空分布与游线长度、观景点的分布、接待设施的分布和规模有关。在正常情况下,一名游客在景区内的停留时间为:

总停留时间= 乘船观光时间+观光点数×观光点平均停留时间+接待设施数×接待点平均停留时间+总游线长度/游客平均前行速度为保证游览的质量,理论上,最后一名游客的入园时间应该是景区关门时间减去游客总停留时间。

2.游客放行数量的确定

以入口到第一个观景点的平均行程时间为时间单位,每一时间单位,每个景点游客量的总和。即计算机在每一个时间单位对景区内的游客进行统计,以确定可以放行的游客数量。以最小接待规模的点为标准,该点饱和,即禁止游客进入。

根据游览线路的数量,在入口处进行游客的分流和引导,考虑回合点的游客容量,该点饱和,禁止游客进入或进一步进行游客分流。

3.游客行为与环境影响

游客行为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游客在景区内的停留时间,停留时间长,产生的排放物和对环境的影响相对较大。散客在景区内的停留时间要高于团队客人,不同的景区可根据目标游客的行为模式的调研,确定停留时间,并在计算时乘以一个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