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经亨颐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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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论说(10)

训育之意义,在指导被教育者之意志,养成良善之习惯,而直接陶冶其品性之谓也。或曰训育属于思想界之言论,学校行训育,不啻空谈,孔子之因材施教,焉能实行于今之学校?盖集多数儿童各异之个性,一一为之训育,或因先天遗传之不同,或因后天习惯之各殊,而左右其个性,乌可为之区别而行各异之训育?故虽训之育之,终归无效。夫学校之有训练,如为个人而训练,固须视各个人之品性而施训育,殊不知学校为共同教育,故须集合多数儿童各异之个性,而行同一训练。夫孔子之因材施教乃因异而同之意也,不然,三千弟子因各异个性而施教育,何孔子之不惮烦耶?是故训练为可能亦即今日学校教育之本务也。且谓学校训育不适合于个性,谓为不当,而委之家庭。余料子弟之涉足社会者,势必如投规于矩而强其合也,则何贵乎学校之树立,与夫学校教育之设施耶?

夫学校介乎家人与社会之中间,即谋统一训育之机关也。家庭之自然与社会之自然绝端不同,家庭过爱怜,社会过险恶,均非折衷,学校训育者即为调和之机会,且社会间自然训育较家庭多,而家庭训育又太慈爱,不有学校训育以调和而折衷之,则一出家庭顿受社会恶剧训育,恐犹旋涡舟楫而乏操纵之权,不为狂波恶风所沉没者亦云希矣。故学校为有意的组织而施有意之训育也,然则学校训育之不可蔑视也固矣。且夫以授与之教授为教育,是为非教育之教授,学校中之所谓教授,即教授中含有训练,故学校之正当教授,须于授与智识外,兼行顾及其品性,方不失为真正之学校教育。

教育与训育之关系 教授之作用为授与训练之作用,为授与智识与指导品性同为教育之必要,有连带之关系而不可以单独施行者也。故教育专求智识而不加以品性,与专求品性而不究智识,则两者均不能达教育目的。前者难期,后者空虚,其义维何?曰训练而无智识,则不成其为训练,故训练必经教授,教授以智识为资料。而不经训练,则被教育者之为善为恶,未可知也,即达教育目的之能与不能,亦未可知。但往往易于为恶而难于就善,故谓之不能达教育目的,非虚语焉。是以教授须经过训练,训练须具有智识,然后可达教育之目的。

以上三图,除第一图不成立外,二、三两图均可间接达教育目的,故学校教育之不可不有训练焉明矣。

训育之内容 服从为他律的训练,而习惯为自律的训练,故由他律进而为服从,为习惯,为自律,为品性,此学校训练之阶段,亦即训练内容之表示也。盖欲达自律,他律为必经之路,习惯介乎服从与自律之间,无服从不能成习惯,无习惯不能成自律,故服从者为训练之最初时代,习惯者为他律及自律之混和时代,经此时代乃成品性,而品性者即意志之习惯,自律者即训练之成功也。

学校训练与军队训练之异点 军队训练与学校训练,两者绝对不同。军队为他律的,学校为自律的,军队训练之成功为服从,而学校训练之成功为自律。盖学校之须有服从,不过以服从为导入自律之门径已耳,故学校训育须出之以和蔼,使学生有亲爱的服从,为导入习惯之方便。奈今之言训练者,每以学生服从为尽训育之能事,故行学校训练者,无非严加压束,令其绝端服从,养成麻木不仁、机械的学生而已,不知学校须行自律之训练,宜进乎意志之习惯者也。盖服从者不过为他律训练之成功,养成良善军队之目的,非学校教育之终究告成者也。专行权威的服从,为学校训育之成功,则学校为军队的学校,而学生亦不过为军队的学生,所谓服从者亦不过一时之服从,一入社会便与未受学校训育者等,斯则乌有学校训育之价值哉。研究教育者,其三复斯言。

(原载《浙江省第一师范学校校友会志》第11、12期合刊)

我国之人格

(1918年3月)

尝思人格二字内容解释之难,混沌常说,皆不中肯,试稍注意于至论名言,实无不有人格之意义寓乎其中。如哲学上相反之二学说,所以得并存于一时者,必各有优点,且各优点必均有补于人格,以均有补于人格者而成反对并存之学说,无他,即以人格解释之不同耳。凡自来各学说之分歧,皆对于人格二字解释之不同有以改之,甚矣人格之难言也。而欲明人格内容如何之难,尤不可不先明其内容如何之范围,就人类而言人格,与就国家而言人格,就个人而言人格,其旨不同,试略述之。

人格之难解,由于就人类而言;人格之误解,由于就个人而言。“人”字自二十世纪始有认识之人,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初不知所谓几希者之为何物,自理性淘汰之说创,始觉悟人类早已不受自然法之支配,而所以自维其秩序胜于自然法者,无他,即所谓人格是也。试细思之,人类自维其秩序,决非官吏,亦决非个人。《淮南子》云:“四方上下谓之宇,往古来今谓之宙。”前清制艺常以横览天下、上观千古分为横竖二说,此即酿成人格之要件。彼墨守旧道德,或妄信新文明,以为人格由各个人自造自尊,社会无论如何变迁,而我之人格决不改易,时世无论如何改革,而我之人格决不变通。此犹未明就人类而言人格之真义,与所以酿成人格之要件。时论且有以张勋复辟,始终主张,尚不失其人格者,是即就个人而言人格之误解。余特于人类个人之外,又有所谓就国家而言人格,冀有以补助就人类而言之难解,并欲纠正就个人而言之误解。

一国有一国之特色,即一国有一国之人格。自近今国际日益密接,国家固有之特色,难免渐次消失,不可不防。犹之社交日益密接,家风之特色递亡。余决非极端倡固守国粹之说,吸收他国之长,所以补我国之不逮,处今日竞争时代,关于国家进步发达,诚不容缓。所顾虑者,受他国之感化影响,而我国之所长,固有之特色,任其沦亡而不顾。近年来留学或游历外国,归而满腔热忱思有以匡救祖国者,固甚可佩,惟有一点余所不敢赞同,归自某国者必欲将祖国造成某该国,绝对的以某该国为模型,事事无不以某该国为前提。要之人人各仿某该国,舍本逐末,主张不一,而祖国必将不国矣。可不思哉,我国虽贫弱,物质文明之进步固不及欧美诸国,而精神上则有世界所无之特色,不可不珍重保持。余特取题曰:我国之人格,意在保持国有之特色,同时吸收他国之所长,就国家而言人格,万不可误解也。

慨自欧风东渐,以道德主义为虚悬,而盛倡实利主义,以家族主义为拘囿,而极吹个人主义,孰得孰失,固不可以一例论。夫实利主义与个人主义何自昉,一国之大人民之多,各自之能力与生活必不能恰合,以式表之:自己能力=自己生活。

必有此三种情状。假使人人之自己能力均等于自己生活,吾知实利主义、个人主义亦无劳提倡,唯其有自己能力小于自己生活,故不得不倡个人本位、实利主义以救济之,彼依赖先之财产而生活豪大,其自己能力何堪维持,与穷民不能自食,同为国家之病,处今日而倡个人本位实利主义,亦不谓非当务之急。然此不过一种之急务,决非唯一之急务,不过现状之急务,决非根本之急务。而我国思想上唯一的根本之特色,却与实利主义个人主义相抵触,所谓道德主义与家族主义,合而为团体主义。

凡事不以个人为本位而以团体为本位,此实我国特有之一大所长。家族主义,时人多以为不可,为儿孙作马牛,害其儿孙失却实利的发展之自动能力,固是至论。然诚不为儿孙着想,为为父母者着想,为家族而为父母,克尽其为父母之义务,决不仅逞其为父母之权利。自此思想演绎之,为国家而为国民,克尽其为国民之义务,决不仅持其为国民之权利,为国家而为官吏,克尽其为官吏之义务,决不仅保其为官吏之权利。与夫为自己而为父母,为自己而为国民,为自己而为官吏,其价值何啻天渊。今日之为父母者,徒知逞其为父母之权利,为国民者,徒知持其为国民之权利,为官吏者,徒知保其为官吏之权利,远不如从前之父母,从前之国民,从前之官吏,谓非已受个人主义之害而何?盖个人主义以权利为先义务为后,团体主义则以义务为先权利为后,为父母者若仅逞其为父母之权利,则儿孙以不平之感酿成个人本位之思想,表示不依赖父母以自谋实利,发展个人之能力。此思想中马牛之不屑为无待言,特想对于父母终养之心亦与之俱去,可谓由家族主义之弊引起个人主义之弊。家族之中父为父子为子,天伦之情趣荡然,一国之中尔为尔我为我,凡事为自己权利而为之,非为团体义务而为之,即如教师,为自己权利而为教师,与夫为学校义务而为教师,教育之效果何可同日语也。

近自欧战发生以来,泰西各国已觉悟个人主义使国家不能团结,对敌大为不利,而我国徒以国民分子不健全不发展,极端的提倡个人本位主义,未得实利之效,已见利己之弊,此余所痛心者也。家族主义且无知己之弊,为儿孙作马牛,明明非为自己,待儿孙享幸福,自己无与焉,故为儿孙作马牛亦无非为家族尽义务耳。有为父母者为家族尽义务之家族主义,与为儿孙者为自己图权利之个人主义,关系于国家之进步孰轻孰重得此失彼,尚待研究,至若一般人民之于社会,官吏之于国家,直可断言,个人主义弊多而利少,况乎我国思想根本上本为团体主义,不若欧美诸国家素持个人本位,张冠李戴,体用相歧。近来我国交通便利之处,各省垣所谓首善之区,个人主义比较的发达,同时团体主义无形的消亡。

乡间聚族而居,如宗祠祭产,皆极好之团体精神。杭州不见有一宗祠,未闻所谓祭产,交通与文化、首善与国粹、世道与人心之得失,大可研究。

又如雇用佣工亦有此种情形,杭城雇工例须经中人手续,月给若干,例事若干,双方契约的说定,佣工与佣主彼此龂龂成立于权利二字之下,佣主但以佣工多动作为权利,佣工但思佣主多给资为权利。而事实上适相抗触,惟有彼此确守契约,佣主决不多给一分权利,佣工决不多尽一分义务。欧美诸国大都如此,吾国如繁盛商埠都会亦有此风。余居杭数年,佣工皆雇自乡间,较诸经中人来者大不相同,无他,经中人来者,个人主义之思想渐发达,我为自己权利而为佣工,非为对于佣主尽义务而为佣工。如戏剧中一捧雪、九更天等老仆,今日不可复见。此等老仆,决非为自己权利而为佣仆,为对于佣主一家团体而为佣仆,主仆之间有特别一种情谊,犹之家庭父子之间有特别一种天性。推之国家人民之间有特别一种人格,其价值决非微小也。

团体主义与个人主义,各有长处亦各有短处,余决不极端反对个人主义,固守团体主义,仅反对个人主义之弊,而维持团体主义之利,并欲将团体主义之利与个人主义之利相结合,我国之人格即在此。反之以团体主义之弊引起个人主义之弊,事实上已数见不鲜,不可不共同警戒者也。夫个人与团体本为一物,所谓个人主义之利者,即积极的个人主义,个人发展的形成其团体。所谓个人主义之弊者,即消极的个人主义,离间的破坏其团体。以图示之:譬之粉与糊,左图个人各离间的,即但知利己,如粉末然,一经倒地不可收拾。右图个人各发展的相互而成社会团体,如糊浆有一种之粘性,国家社会万不可无此粘性。我国数千年之古国所可虑者,陈糊宿浆恐将失其粘性,欲此陈宿之糊浆增加粘性,固非加个人主义之粉末不可,但切不可忘却团体主义之水液,不然何益?我国固有此种最好之水液,留此水液而再加以新粉末,则粘性大增。余尝论吾国固有之道德,哲学的基础之特色为一天字,伦理的基础之特色为一孝字,语之诚者天之道也,思之诚者人之道也。此天字之意决非神本主义而为人本主义,即以个人之是非听诸团体之意,诚字可包括一切人格之要件,不可就个人而言人格,须知有个人形成人格。数学上面积之最大者为圆,人格之最完成者为天,即一诚字,各个人则为最完成人格大圆中之无数小圆。

思有以发展,如物理学上波面波线之原理形成一大圆,各个人不遗余力秉其至诚以形成人格,即思诚者人之道也之意。夫天道即抽象之人道,人道即具体之天道,天之圆与人格之圆一而二、二而一也。吾国天之哲学的基础思想为最好之团体精神,且不得谓此团体精神中无个人发展之意,否则无所谓思诚也。又如伦理的基础之一孝字,孔子答孟武伯之问曰:“父母唯其疾之忧。”其意谓不使父母忧及疾病以外之生活一切,即为子者能个人发展,疾病以外不贻父母忧,斯即是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