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经亨颐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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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论说(15)

四、时代之理解与教育关系者

师道之尊,以清高二字,奉为无上之待遇,例外之修养。相传至今,几有不得不清高之责备,成一人类特殊之德目。与但论妇女之贞操,不计男子之淫荡;但责人子之孝顺,不问父母之本务,同为东洋单面之道德,强者之道德。今后之社会,此种道德,均有修正之必要。况吾辈自问,究竟清高与否,殊难自信。或不得已而郁郁居此,本无诚意,则不抱消极之态度,其为清高,实落落难合,与世隔绝,与教育者以社会为对象之本职,岂不大相背驰。教育者亦为人,清高清高,口头之待遇,嗣后不必再为欺瞒。待遇教育者之标准,务须明白切实,尤贵有动的精神。所谓检定资格也,所谓年功加俸也,未始不明白切实,然犹属于静的而非动的。何则?今后教育之事业,人人负相当之责,教育者实无所谓资格。

某处出身或取得检定资格,以为终身衣食在斯。师范生毕业自满,服务其名,占居其实。余亦不为同人讳,其滥竽者因循恋栈,虽任事多年,岂可谓经验!此所谓资格,静的资格;此所谓经验,静的经验。今日吾国教育界类多此弊。资格与经验,非不足尚,但以此为待遇教员唯一之方法,即陷于静的标准。于资格经验而加以发表研究,则可谓动矣。今日之为教员者,非不愿发表,何必发表也?非不愿研究,何必研究也?社会上确无相当之批判,公平之报酬,如能不计批判报酬之有无而从事发表研究,此教育者之自己待遇。吾浙之大,未始无人。又或以人微言轻之思想,非不愿发表,恐发表之无效也;非不愿研究,恐研究之无补也。吁,此不明时代之理解更误矣!夫“人微言轻”一语,实为专制黑幕中之格言,岂尚适用于今后之社会!共和之真义,则为“人微言重”,即义之所以为正人道之所由昌明也。知人微言重之意者匹夫有责,虽为小民,发表研究,犹不容缓,况为改造文化增进文化之教育唯教学半,而为学生者且当唯学教半。试问学生,何为而来学校,尝顺口答曰为读书而来。此言不得谓非,然徒知为读书而来学校,亦陷于静的学生。谚云:“刀钝石上磨,人钝世上磨。”此尚无学校之时代,为人无处可学。而今日既有学校,介于家庭社会之间,明明是学为人之处,一般社会中人,未得学为人之处。所谓学生之社会服务,即在学校所学为人之道,传诸社会,使一般社会亦知为人之道之意而已。概言之,教而不学,静的教员也,学而不教,静的学生也;唯教学半,动之教员也,唯学教半,动的学生也。吾国今日之教育,最好作从头做起想,即由静而始动。立法行政之所不逮者,唯发表研究能达之。动的待遇教育者,教育者动的自己待遇,与动的国家观念,动的社会事业,动的文字,均唯教育者时代之理解是赖。

(原载《教育潮》第1卷第1期)

今后学校训育之研究

(1919年8月)吾国办学已数十年,训育岂无研究,何待今后。自经此次五四运动学生风潮,凡教育当局者,无不以恢复原状为言,则今后之学校,亦依然如故,何必特别有所研究。虽然,今后二字,究以何为标准?五四运动学生风潮以前,罕见有今后之教育、今后之人生等文句,形诸篇章及各名人演说,盖指欧战以后而言耳。兹题之所谓今后,虽若指五四运动学生风潮而言,要之其根源仍当视为欧战以后,并非以浅近之心理,讳言五四运动学生胜利,不愿因此促我研究也。或曰今后学校,固当改革;但因学生风潮而改革,决不相宜。盖恐嚣张无可言训育也,故必倡言恢复原状,宁俟恢复后再改革再研究。此仍不失教育者自高自大之心理,与学生闹意气而已。甚且并学生风潮以前本有今后如何改革、如何研究之动机,反固此而辄止。倘果能恢复原状,教育当局者,或不免自鸣胜利,而忌其改革,忌其研究,则此次学生风潮,洵为教育改进之阻力矣。此余之所深虑,不得不有所陈述也。

蔡孑民先生致全国学生函中,虽亦有恢复原状一语,决无上述之心理。原状、原状,究指如何原状而言?自余思之,原状云者,开校上课而已。至其他遵守校规,服从命令,余岂不赞成,唯有紧要一语,要求学生恢复原状,教育当局者万万不可恢复原状;教育当局者如仍恢复原状,可断言学生万万不能恢复原状。故今后学校训育,有研究之必要。欲研究今后学校之训育,盍一回顾从前学校之训育。余尝闻参观教育者之言,询问各学校训练情形,多以管理或规律为答。又尝闻中等学校教员之言,小学校训练不良,故中学生难以约束。又某部视学前在会演说,赞述日本学校中之训育曰:“学监坐而办事,学生经过其后一丈以外,相向行礼,而学监不觉。”如此性质之训育,即从前学校之原状。概言之,以服从二字,为训练之终极目的而已。夫训练论中非无服从二字。

第训练论中之所谓服从者,不过由他律进于自律之初阶,与法则上之所谓服从,截然不同。法则上之所谓服从,为学校对于学生强使服从。训练论中之所谓服从,为学生对于学校愿意服从。善言训育者,学生对于学校愿意服从,犹虑依赖不能自立。至若学校对于学生强使服从,此不得谓训练,即压制而已。是故压制不能,造成依赖。盖一则法则上之服从,一则训练上之服从,根本两歧。即一则教师本位之训育,一则学生本位之训育。教师本位之训育,无关于学生。故今后训育之第一要义,须将教师本位之原状,改为学生本位,自此始有训育之可言。余故曰从前无训育,今后有训育。

学生本位之训育,颇不易言。而于此次学生风潮,默察种种行为,彼谓嚣张不可收拾,而余则谓学生本位之训育,得所着手。余并不呵护学生,暴动殴人,决非所宜。试观各处协助学生之函电,究根据如何理由,不妨汇集而细审之,大异小同,皆以学生行为,认为纯洁,无其他利禄之私为交换条件而已。余就将此纯洁二字,作为学生本位训育之入手方法。如何能使学生时代纯洁之精神维持至毕业后而不失?于今日之社会,高谈其他各德目,犹如油纸设色,且多不合时势,非先使心地光明不可。平心而论,今日社会中,谁能以纯洁二字超过学生?即校长教员,亦恐不及,其他政客污吏无论矣。虽然,学生纯洁之精神,斯时犹不在各人之品性上,不过在抽象学生之名词上,一经毕业,即失却此精神,而与社会同流合行。今日之所谓卖国贼,何莫非当时慷慨激昂之留学生?尝闻赞许此次学生者曰,今日社会,无人能做事,厥唯学生。自余思之,此言亦可作讥笑解,今日学生能做事,他日非学生便不能做事。

必须改为今日社会无人做事,唯学生出身之人能做事,余心始安,学生始有光荣。总之在校为学生,与将来在社会做事,切不可判若两人。当如何使之合为一人?今日抽象学生名词上之纯洁精神,如何使之印入于具体各个品性之上?觅不到这一种接合剂,即无所谓训育。此接合剂即学校与社会之接合剂,学生时代,不使其在社会服务,故学生之精神,永不出学校以外,永不能印入于学生之品性,永不能适用于社会。故今后学校训育之方向,当使学生服务社会为第一要义,养成其纯洁之品性,为学校社会过渡之作用,奈何一般教育当局者,但知恢复原状,仍思将学生牢牢关住在学校,不准服务社会。以为学生一出校门,必致扰乱,非根本禁止不可。因噎废食,实不解其用意之所在。上海某校长在学生联合会演说,有云今后学生,当使负监督选举之责,可谓得其要矣。官厅议会闻之,必将斥为荒谬。吁!是恶学生之纯洁,甘使社会不纯洁也。冲突何自起?起于反向,夫亦纯洁与不纯洁而已。

上所述为今后训育之方针。试进言今后训育之责任。每晤教育当局者,佥曰今后难言训育,吾辈不能负完全责任。余要还问从前训育,何尝容易,何尝负责任。余深恨负完全责任一语,作无交代之结局。况训育可否负完全责任乎?师弟之关系,今昔不同。昔人终身一师。某为某之师,某之师为某,行为举动,无不确肖其师,视师之一生,终身学之不及,而青出于蓝之望绝矣。人生之发展,为倒缩退步的状态。今则不然:各时代之学校,有各时代之师,即终身多师,不特校内多师,且有校外无形之师;随风逼来随潮涌来之师,更不及防。故今日校长者,犹本昔日终身一师之义以施训育,以为我校之学生,由我负完全责任,唯我之训是听,不准听校外他人之训,尚可得乎?包办训育,换言之,即专制训育。

学校教育之性质,本不如是,非今后始宜改革也。一校中亦有多师,各教师训练之方法,亦容有不同。故教师本位之训育,万不能行于今日之学校。本位太多,万难一致,终身多师,此其身为学生之身。故学生本位之训育尚焉。以各教师之本位论,可不必负完全责任,但不能不注意各教师本位以外,影响于学生者如何。无形之师,随风逼来随潮涌来之师,实为教师与学生共同之师。既为师便无师,不负责任的,漫言负完全责任,无所谓难。今后之训育,只须言负责任,不必言负完全责任。故余又曰从前训育难,今后训育易。

负完全责任之训育,其弊之最着者,莫如操行成绩之评定。甲乙丙丁,究不知如何写得出来。某生为甲,某生为丁,非负完全责任,曷能决定。而某生某教师定为甲,某教师定为丁,则将如之何?平均而定为乙或丙,实属儿戏。且学校中之操行成绩,与其毕业后在社会之能力及信用,多不相合。尝留意各小学校操行最优者为何如人,指而睨之,类皆文彬彬者,毁言之,即木驼是也。今后学校,竟可废止操行考查,免使教育者昧良心,失信用。为必须造表报告官厅,是奉承一法字,不顾蹂躏一德字。

教育行政上要此甲乙丙丁之表册,不知究有何用处。如谓其校甲等多于某校,即视为训练成绩优于某校,亦应官厅自己设法考查。各校各自所定,标准方法均不同,何得为凭。或曰:“废止操行考查,则汝之所谓训育,直是不负责任也。”余应之曰:“训育之责任,是否在考查操行,非先有训育之实质,徒事考查之形式,试问所考查之训育,是谁之训育?考查天然之训育,考查本能之训育,抑考查自己所教化之训育,如有教化,不在考查。”又或谓废止操行考查,管理学生,无所藉以处分。盍一察近来学生之心理,对于操行成绩,已视为全无价值矣。当学校始创时,但闻学生计较操行分数,今则寂焉无之。初以为公平心服焉,殊不知不屑计较,视为无足重轻也。近来中等学校学生之态度,类多如此。即对于学业成绩之竞争,亦不如从前之热心,试验亦多流弊。学业成绩考查,纵不能废止,而毕业或学年变更时名次等第之表示,亦可不必。学生名单,始终以姓字笔数为顺可也。

从前无训育,今后有训育。学生本位之训育,方法上即所谓指导是也。从前训育难,今后训育易,不必负完全责任之训育,作用上即所谓陶冶是也。曰指导,曰陶冶,训练论中习见习闻。教师本位之训育,决不得谓指导;负完全责任之训育,是禁止陶冶,余亦今日始觉悟者也。或曰:“指导与陶冶,无所凭藉,如何交代?行政上所定各规程,直接所以取缔学生,亦间接所以取缔教师,使之不得不交代,以促其不得不注意也。”

吁,为教师者,必待行政之取缔,实已失其教育者之资格。官厅常以法外行为四字,为加罪于人之口头禅,请勿加罪于教育者。夫法外行为与不法行为,意义不同。道德之范围,大于法律。法外犹有道德,道德即未来之法,道德以外,始为不法。若不予教育者法外道德之余地,断断焉拘守法则是务,直可谓死教育死训育而已。余敢立一新定义曰:“教育者,纯洁无私之法外行为也。纯洁之学生,唯纯洁之教师可以训练。欲使学生服务社会,教师亦必先自服务社会。”谨愿当世纯洁之教育者,服务社会之教育者,有以匡我不逮也。

(原载《教育潮》第1卷第3期)

改革师范教育的意见

(1919年9月)

我国现行师范教育的制度,都说应当改革,应当改革,已经听得多年了。教育会联合会中,屡次提及这个问题,可惜所提出的枝枝节节,不过课程的修改,没有从根本想一想。研究师范教育的制度,就是要研究师范学校的设置和名称究竟对不对。如师范学校的设置和名称根本不对,那是仅仅修改课程一定不中用的。什么叫做高等师范?又叫做师范学校,讲习所?这种名称,不消说得,都是抄袭人家的,糊里糊涂沿用了多少年,现在应该已经觉悟。从前或以为法令的东西,不好随便更改,总说“为慎重起见”,再看看世界大势,再听听教育家的研究,其实终有一天要改,究竟等到几时?我已经心焦起来。如今欧战告终,思潮革新,万难遏止,难道还不是决心应当改良的时候吗?改革是总要改革的。就是全体的学制,也有许多不妥的地方。我要先把师范教育来研究,国为“师范是教育之母”,师范教育和全体的学制,好在没有什么多大关系,可以分作两个问题讨论。全体的学制暂时不改,或将来实行修改,师范教育上都有说法可以解决的。师范教育为什么要改革?应当把现行师范教育的缺点,一一写出来,给大家看看,再把改革的办法,和大家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