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使用要求和注意事项
(1)《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在制作之前必须有相应的原始材料作为条件和基础,如《报案笔录》、《亲笔供词》、《电话报案记录》、《报案传真》等。当《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送交领导审批时,应附上相关的原始材料。
(2)《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由接受案件单位存档,一份交案件主管部门或破案后随案移送。
(3)根据《公安部关于刑事案件如实立案的通知》(公通字[2000]40号)的要求,公安机关在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的同时,还应制作《接受案件回执单》一式四份,一份由受案单位存档,一份报主管部门,一份交案件主办部门,一份交报案人收执。
(4)经相关领导批准立案侦查的,当案件侦查终结时,《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应存入诉讼卷,其他情况按照有关要求处理。
(5)表格填写应内容客观、文字简洁。因为案件受理才刚开始,案情还未充分查实,所以内容要客观反映相关人员所报的情况,可以用“报称”、“某某认为”、“据某某认为”等词语。具体叙写要用办案人员的第三人称,不能以报案人第一人称叙述。
五、思考与练习
(1)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2)如何处理《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的领导批示和处理结果栏目中的内容?
(3)根据一则《报案笔录》填写一份《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
第三节现场勘验检查笔录
【例文】
现场勘验检查笔录
X公(刑)勘〔2007〕324号
200X年7月8日19时38分XX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XX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的电话指派:在XX市XX街45号发现一起盗窃案件,请速派员勘察。
XX公安局接到指令后,立刻派以朱XX为组长,钱X、王XX、江XX和赵X为组员的勘查组前往现场,在街道保卫干事程XX、XX电子市场保安姚X的见证下对现场进行了勘查。
现场勘验检查于200X年7月8日19时45分开始,至200X年7月8日21时30分结束。
现场地点:XX市(区、自治州、盟)XX区县(市、区、旗)XX街45号XX市XX数码器材有限公司一楼数码器材仓库。
天气情况:温度34℃;相对湿度45%;风向偏南;天气晴朗。
勘验检查前现场的条件:原始现场。
现场勘验检查利用的光线:勘查灯光。
现场勘验检查指挥由XX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朱XX担任。
勘验检查情况:现场位于XX市XX街45号XX市XX数码器材有限公司一楼数码器材仓库。该公司主要经营数码器材。仓库卷闸门成拉起状,高0畅78米,卷闸门上没有明显的撬压或其他痕迹,卷闸门锁和下面的锁扣完好。
仓库里面的三排玻璃柜台玻璃上都有一个直径0.40米的圆形缺口,很明显为切割玻璃所致。据事主称:玻璃柜台内所有的理光相机和相关配件被盗。经仔细勘查,在圆形缺口接近柜台一角处发现两枚较为清晰的指纹(已经提取),在靠近柜台入口的一只硬纸板箱上发现一个比较模糊的脚印(已经提取),其余地方脚印颇为凌乱,无法提取完整的痕迹。仓库北边有一个通风窗口,经勘查,没有发现可疑痕迹。靠近墙角有一只摔碎了的理光相机。
另外扩大勘查范围,也无异常。
现场勘验检查提取痕迹、物证登记表
序号名称提取部位提取方法数量提取人
1理光相机靠后窗墙脚实物壹台钱X2指纹XXXXXXXXXXXXXX3脚印XXXXXXXXXXXXXX现场勘验检查制图2张;照相15张;录像0分钟;录音0分钟。
现场勘验检查记录人员:
笔录人赵X
制图人王XX
照相人钱X
录像人无
录音人无
现场勘验检查人员:
单位XX公安局刑侦大队职务副大队长本人签名朱XX
单位XX公安局刑侦大队职务工程师本人签名王XX
单位XX公安局刑侦大队职务技术员本人签名钱X
单位XX公安局刑侦大队职务侦查员本人签名江XX
现场勘验检查见证人:
性别男年龄40岁,单位或住址XX街道保卫干事签名程XX
性别男年龄28岁,单位或住址XX电子市场保安签名姚X
二〇〇X年七月八日
【点评】本《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的基本格式框架规范,相应要素齐全,法律手续完善。主要的勘查事实和过程清楚。主体部分语言还可以更加术语化一些,勘查的地点和场景还可以更加详细点。
一、概念
《现场勘验检查笔录》是公安机关侦查人员依法对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进行勘验检查时制作的,全面、真实、准确地记录现场勘验检查过程和结果的证据性法律文书。
现场勘验与检查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重要的侦查措施,其任务是查明犯罪现场的情况,发现和搜集证据,研究分析案情,判断案件性质,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为破案提供线索和证据。公安机关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进行勘查后制作的《现场勘验检查笔录》是现场记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甄别犯罪嫌疑人口供和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的有力证据。
《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的法律依据如下:
(1)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第102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犯罪现场,并且立即通知公安机关派员勘验。第106条规定,勘验、检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盖章。
(2)《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97条规定,勘验现场应当遵照现场勘查规则(2005年8月18日,公安部下发了《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公通字[2005]54号)——编者注)的要求拍摄现场照片,制作现场勘查笔录(现为《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编者注,下同)和现场图。《现场勘验检查笔录》与现场拍摄的照片或录像(录音)、现场图共同构成现场记录的全部证据材料。
(3)根据公安部《关于启用栀现场勘验检查工作记录枛的通知》(公刑[2005]1416号)的文件精神,公安机关从2005年10月1日起,正式启用《现场勘验检查工作记录》中的《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格式》(2002版)中的《现场勘查笔录》同时废止。
二、内容结构与制作方法
(一)首部
首部除了包括文书名称、发文字号之外,还包括:
(1)案件及勘查的前期准备情况。包括发现或报案或接到指令的时间,案情的基本情况,现场保护人姓名、单位以及到达现场时间,勘查人员姓名、单位以及到达现场时间,见证人姓名、单位和住址。
(2)勘查现场基本要素条件。包括勘验检查起始时间,案件发现或发生的具体地点,天气情况(温度、湿度、风向和风力、具体天气等),勘查前现场条件(原始现场还是第二现场等),现场勘查利用光线(自然光还是勘查灯光,还是两者结合)等。
(3)现场勘验兼指挥人员。
(二)正文
正文包括现场基本情况、公安人员勘查过程及结果,这是《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的主体和核心。
1.现场基本情况
简要介绍公安机关勘查人员的组织和分工情况,叙写清楚勘验人员的基本勘验过程和相应环节。
2.现场勘查过程
现场的具体地点和周围环境(包括现场的具体位置、“四至”、周边通道情况等),中心现场以及有关场所的具体方位,现场变动、变化的详细情况等。
《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的重点是写好现场场景(包括周边环境和中心现场)的相关情况。现场场景叙述应遵循全面叙述和重点突出的原则,全面、准确、具体地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