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建筑建设监理基础知识与监理员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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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质量控制(3)

2)塑料管给水系统应在试验压力下稳压1h,压力降不得超过0.05MPa,然后在工作压力的1.15倍状态下稳压2h,压力降不得超过0.03MPa,同时检查各连接处不得渗漏。

3)给水聚丙烯管道:冷水管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且不小于0.9MPa;热水管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2.0倍,且不小于1.2MPa;强度试验(试验时间为1h) :用加压泵将压力增至试验压力,然后每隔10min 重新加压至试验压力重复两次,记录最后一次泵压10min 及40min 后的压力,它们的压差不得大于0.06MPa。严密性试验(试验时间2h) :记录强度试验合格2h 后的压力,此压力比强度试验结束时的压力下降不应超过0.02MPa。

4)消防喷淋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1.0MPa 时,强度试验压力为1.5倍工作压力且大于等于1.4MPa;工作压力大于1.0MPa 时,强度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加0.4MPa;稳压30min目测管网无泄漏和无变形,且压降不大于0.05MPa为合格。严密性试验在水压强度试验和管网冲洗合格后进行,严密性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稳压24h,应无泄漏为合格。

(二)灌水试验检查

1.灌水试验前的施工准备

(1)暗装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已分段或全部施工完毕,接口已达到强度要求。管道标高、坐标经复核已全部达到质量标准;

(2)管道及接口均未隐蔽,有防结露或保温要求的管道尚未做绝热施工,管外壁及接口处均保持干燥;

(3)工作环境为+5℃以上。

2.灌水试验

(1)封闭排出管口:标高低于各层地面的所有排水管管口均用短管接至地面标高以上或封闭。通向室外的排水管管口,用相应管径的橡胶胶囊封堵,放入充气堵严。底层立管和地下管道灌水试验时,用橡胶囊从底层立管检查口放入,将上部管道堵严。向上逐层灌水,依此类推。向胶囊充气,观察压力表,当上升到0.07MPa 时停止,最高层不超过0.12MPa。

(2)向管道内灌水,地漏灌水时水面高于地表面5mm以上,观察地面水排除情况,地漏边缘不得渗水。

(3)灌水试验应逐段逐层进行,满水15min 后,再灌满持续5min,液面不下降且接口、管道不渗漏为合格。

(4)安装在室内的雨水管道安装后应做灌水试验,灌水高度必须达到每根立管最上部的雨水漏斗,满水1h,查无渗漏为合格。

(三)通水、通球试验

1.排水系统的通水试验程序应由上往下进行。在浴缸、面盆等处放满水,再做通水试验,以不漏不堵为合格。

2.通水试验合格后,排水主立管及水平干管管道均应做通球试验,通球率必须达到100%。

3.试验用橡皮球,其直径为不小于排水管管径的2/3,皮球从排水立管顶端投入,并注入一定水量于管内,使球顺利落到相应的窨井处浮起为合格。

(四)管道冲洗、消毒检查

给水系统在试压合格后,交付使用前必须进行冲洗,以清除管腔内有可能积存的各种杂物。

1.冲洗前应将系统内孔板、喷嘴、节流阀、水表等全部卸下,待冲洗后复位。

2.管网冲洗时的水流方向应与使用时一致。

3.首先吹洗底部干管,后冲洗水平干管、立管、支管,由给水入口装置控制阀的前面接上临时水源,向系统供水;关闭其他立支管控制阀门,只开启干管末端最底层的阀门,由底层放水并引至排水系统;启动增压水泵向系统加压,由专人观察出水口水质、水量情况;出水口处管径截面不得小于被冲洗管径截面的3/5;出水口流速,如设计无规定,不宜小于2.0m/s。

当进、出口水的透明度趋向一致时即为合格。底层主干管冲洗合格后,按顺序冲洗其他各干、立、支管,直至全系统管道冲洗完毕为止。

4.生活饮用水管道在使用前应用每升中含20~30mg 游离氯的水灌满管道进行消毒。

含氯水在管中应留置24h 以上。消毒完后,再用饮用水冲洗,并经监督管理部门取样检验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后,方可使用。

七、给排水管道、设备防腐、保温的质量控制

为提高钢管道的使用寿命,埋地钢管及非镀锌钢管,型钢一般均作防腐处理;对与环境有温差的载流体管道为防止散热或结露,节约能源,提高效率必须进行保温。防腐层及保温层的材质和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

监理人员在该项工作检查时,应注意:

(一)管道、设备和容器的防腐,严禁在雨、雾、雪和大风中露天作业;管道设备和容器的保温应在防腐水压试验合格后进行。

(二)防腐涂刷底漆前,必须清除表面的灰尘、污垢、锈斑、焊渣等物,涂刷油漆,应厚度均匀,不得有脱皮、起泡、流淌和漏涂等现象。

(三)镀锌钢管螺纹露出部分涂刷红丹防锈漆1道,银粉漆2道。

(四)管道保温层的接缝应错开,多层保温瓦应交错盖缝、绑扎,并用石棉水泥填缝。用玻璃布缠绕,搭接长度不得少于10~20mm。用玻璃棉类材料保温时,拼缝接口一定要密实不留孔隙。

(五)防潮层应紧贴在保温层上,不允许有局部脱落和鼓包现象。

(六)管道及设备保温层的厚度和平整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

八、卫生器具安装的质量控制

(一)卫生器具安装

卫生器具名目繁多,但一般使用较广的只有三大件,即洗脸盆、坐便器和浴缸。监理人员应注意卫生洁具须在管道试压、灌水试验合格后进行安装。且在施工时应要求安装与土建必须密切配合,以控制洁具的位置、标高、做好各个接口部位的防水工作。

卫生器具安装重点检查内容的质量要求如下:

1.位置偏差:单独器具10mm,成排器具5mm;垂直偏差:不超过3mm;高度偏差:单独器具±15mm,成排器具±10mm。

2.地漏应安装在地面的最低处,其篾子顶面应低于设置处地面5mm。地漏水封高度不得小于50mm。

3.连接卫生器具的排水管管径和最小坡度,如设计无要求。

4.安装卫生器具时,宜采用预埋支架或用膨胀螺栓进行固定,不得使用木螺栓。

5.卫生器具安装后应采取成品保护措施,防止后续工序破坏成品。

6.卫生器具交工前应做满水和通水试验。

(二)给水设备安装

1.给水泵安装详见本篇第二章第二节第七(七)水泵安装检查。

2.水箱支架或底座安装,其尺寸及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埋设平整牢固。

3.敞口水箱的满水试验静置24h 观察,不渗不漏,密封水箱(罐)的水压试验在试验压力下10min 压力不降,不渗不漏为合格。

九、给、排水工程系统试验

前述各项试验完成后,为考核设计是否合理,检验实际使用效果,对管道系统尚应进行通水能力试验,对消防系统进行系统调试,监理人员应和施工人员一起按标准要求逐项进行试验检查。

1.室内给水系统,按设计要求同时开放的最大数量的配水点是否全部达到额定流量。

2.室内排水系统,按给水系统的1/3配水点同时开放,检查各排水点是否畅通,接口处有无渗漏。

3.在最远配水点,测定热水供应系统的水温,当设计计算数量的配水点同时开放时,配水点的水温不应同设计温度相差5℃。

4.消防系统调试

(1)水源调试

1)检查消防水箱容积是否满足设计要求,设置高度是否正确,消防水有无不被挪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2)按设计要求核实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和供水能力,并通过消防车或移动式消防水泵做供水试验进行验证。

(2)消防泵调试

1)以自动或手动方式启动消防水泵,消防水泵应在30s 内投入正常运行。

2)以备用电源切换方式或备用泵切换启动消防泵时,消防水泵应在30s 内投入正常运行。

3)室内消火栓系统完成后应取屋顶层(或水箱间内)试验消火栓和首层取二处消火栓做试射试验,达到设计要求为合格。

(3)稳压泵调试

模拟设计启动条件,稳压泵应立即启动,当达到系统设计压力时,稳压泵应自动停止运行。当消防主泵启动时,稳压泵应停止运行。

(4)湿式报警阀调试时,在试水装置处放水,当湿式报警阀进口水压大于0.14MPa、放水流量大于1L/s 时,报警阀应及时启动;带延迟器的水力警铃应在5~90s 内发出警铃声,不带延迟器的水力警铃应在15s 内发出警铃声;压力开关应及时动作,并反馈信号。

(5)排水装置调试

1)开启排水装置的主排水阀,应按系统最大设计灭火水量做排水试验,并使压力达到稳定。

2)系统排水出水应全部从室内排水系统排出。

(6)联动试验要求

1)采用专用测试仪表,对火灾自动报警的各种探测器输入模拟火灾信号,火灾自动报警器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自动喷水灭火。

2)启动一只喷头或以0.94~1.5L/s 的流量从末端试水装置处放水时,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和消防泵等应及时动作并发出相应的信号。

第三节 给、排水工程监理验收及资料编写内容

一、给、排水工程监理验收要求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系统检验批、分项及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的有关规定。分部、分项及检验批表格的填写要求参见由浙江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主编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检查用表实用手册》。

(一)隐蔽工程验收

1.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应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单申请表和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的予以签认。给排水分部工程的隐蔽工程主要有:预埋套管隐蔽工程、埋地管道、吊顶内暗装管道及墙体内暗埋安装工程等。

2.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要求承包单位严禁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二)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资料进行审核并检查现场施工质量,符合要求的予以签认。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三)分项工程验收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签认。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四)分部工程验收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部工程验收资料进行审核,对涉及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的重要部位进行抽样检验和检测,以及现场观感质量抽样检查验收,符合要求的予以签认。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二、给、排水工程验收资料编写内容

(一)监理资料编写要求

1.及时。在监理过程中,按照具体规定及时进行收集、记录、整理汇总。

2.准确。所作监理资料要真实地反映工程各个环节的实际情况,并严格与设计要求、现行材料性能指标、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对照。

3.系统。工程完工后,监理资料应进行系统的编制、整理、核对,达到全面系统地反映安装工程全过程的技术水平、质量状况及监理工作的内容和成效。

4.科学。以科学求实的态度对待施工监理中的每一个数据,以实测数据为凭,做到检查有依据,评定有标准,验收有结论。

(二)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工程竣工备案归档主要资料如下:

1.施工图、竣工图及图纸变更记录。

2.设备、产品质量合格证、质量保证书。

3.设备装箱单、商检证明和说明书、开箱报告。

4.设备安装记录。

5.设备试运行记录。

6.设备明细表。

7.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8.阀门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记录。

9.管道(设备)强度、严密性试验记录。

10.给水管道通水试验记录。

11.消火栓系统试射试验记录。

12.排(雨)水管道灌水(通水)试验记录。

13.排水立(干)管道通球试验记录。

14.辅助设备满水试验记录。

15.管道(设备)吹污冲洗试验记录。

16.卫生器具满水(通水)试验记录。

17.补偿器预拉伸(预压缩)记录。

18.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19.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20.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21.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