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反腐败研究(第七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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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2)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要着重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1.坚持把反腐倡廉放在全局中谋划,充分发挥服务和保障作用,促进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最近,贺国强同志在山东考察工作时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放宽视野,了解全局,增强服务大局的自觉性,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在更广领域、更高层次来谋划和部署。这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要求。我们要自觉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之中,坚持做到“四个结合”,即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结合起来,促进和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结合起来,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强化党内监督带动各方面的监督,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带动服务型政府建设;与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结合起来,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核心,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引领社会风尚;与和谐社会建设结合起来,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要自觉把反腐倡廉建设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融为一体,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建设在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的重要作用。要自觉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各项重大改革政策和措施之中,在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干部人事、财政管理、投资体制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等改革过程中,逐步建立健全有效预防腐败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以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作用,推动各项重大改革政策和措施得到正确贯彻执行。要自觉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党委、政府各个时期各个阶段的中心工作之中,重点加强对实施开放先导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新型工业化、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中心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追究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我们要按照这个思路,努力实践,开拓创新,既推动中央和省委各项重大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又形成全方位防治腐败的战略屏障。

2.认真落实改进党的作风的要求,加大教育、监督和管理力度,使领导干部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优良的党风是凝聚党心民心的巨大力量,是加快湖北发展、推进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切实改进党的作风的要求,在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的同时,以强化宗旨观念为重点,深入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在全省党员干部中大力倡导为民亲民、求真务实、艰苦奋斗、调查研究、廉洁从政的良好风气,促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更加牢固地树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观念,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要把对党员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与党员干部作风密切相关的关键环节的监督,注重事前监督和防范,及时发现和解决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实现关口前移。探索把干部作风状况特别是廉洁自律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范围的有效办法。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的管理使用,关键岗位干部作风情况的监督,促进作风建设。要把完善制度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保证,积极探索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健全各级党委、政府推进作风建设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落实领导干部抓作风建设的工作职责,建立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为维护清正廉洁提供重要保障。

3.始终把关注民生作为工作的着力点,认真推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有效解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解决民生问题是最大的政治,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最大的政绩。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民生意识,把维护群众利益摆在党风廉政建设更加突出的位置,重视民意、关注民生,围绕改善民生发挥职能作用。通过推动政府部门转变作风、加强管理、健全制度,促进党的十七大关于教育公平、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管理等方面重大措施的全面落实,让人民群众更多地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损害民生的突出问题,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督促有关部门积极推进社会建设的各项改革,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体制机制保证。通过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的纠风和执法监察力度,督促有关部门深入治理教育、医药医疗等领域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安全生产、社保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政府机关、行业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执法等问题,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要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损害群众利益若干行为的处分规定(试行)》,加大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对因工作敷衍塞责、官僚主义、失职渎职,导致问题解决不力,造成矛盾激化,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要按照规定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

4.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落实“一个坚决、三个更加注重”的要求,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任务,必须在工作重点、工作思路、工作措施上进一步突出出来。要认真贯彻“一个坚决、三个更加注重”的要求,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统筹兼顾推进体系建设,注重战略的全局性、运作的整体性、手段的综合性、过程的渐进性和工作的层次性。要继续保持办案工作力度,以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案件为重点,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探索有效揭露腐败的机制,加强和改进办案工作。要始终坚持教育为先,把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摆在突出位置,通过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使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要坚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各项工作,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滋生腐败的深层次问题。从权、钱、人三个层面整体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规范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以综合招标投标中心建设为重点,规范市场交易行为。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完善巡视制度,推进党务公开,积极探索对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实施有效监督方式,切实解决监督虚化弱化的问题。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即将下发的《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贯彻栀实施纲要枛2008年至2012年工作规划》,紧密结合业务和管理工作实际,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努力形成具有地方和部门特色的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

5.认清历史使命,全面履行职能,协助党委抓好反腐倡廉建设任务的落实。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重大历史使命。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新的宏伟目标,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牢固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着眼长远、立足当前,以脚踏实地、锲而不舍的精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一步一步地向前推进,不断取得新的成效。要加强反腐倡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不断推进反腐倡廉理论创新,努力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和主动性。要切实抓好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深入推进“弘扬新风正气、创建和谐机关”主题教育活动,对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增强工作的原则性,使纪检监察干部成为党的忠诚卫士、群众的贴心人,把纪检监察机关建成公平正义之家。要结合地方和部门实际,创新工作机制和管理方式,完善纪检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体制,加强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建设,合理配置纪检监察工作力量,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积极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和监督检查,促进各级党委和政府、各个职能部门把反腐倡廉寓于各项工作之中。要认真执行《中央纪委关于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规定》和省委反腐败案件协调小组《关于加强反腐败案件线索移交、情况通报和移送处理协调的意见》等规定,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围绕大案要案进行组织协调,促进执纪、执法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形成反腐败的整体合力,不断提高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的能力和水平。

(作者系湖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