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反腐败研究(第七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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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加强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思考(1)

林文肯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是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途径,必须在这方面多下工夫。我们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败方针,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腐败。

一、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规范用权

加强制度建设是反腐败的治本之策。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没有较完善的制度,权力运行就容易失范,就难以受到有效监督。而权力一旦失去监督,就会被滥用,必然产生腐败。因此,必须规范在前,健全制度,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安全运行,以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发生。

以科学发展观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腐败是寄生在党和国家肌体上的毒瘤。构筑反腐败制度体系要能保护党和国家肌体各个部分都健康。因此,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立足全局,把握重点,协调各方,使构筑的反腐败制度体系具有全面性、系统性、有效性,能够为党的全面建设和保持党的先进性服务、为国家长治久安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服务。构建反腐败制度体系既要从健全党和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问题上做文章,使所构筑的反腐败制度体系必须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相适应,又要从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的具体制度上下工夫;既要构筑党内反腐败制度体系,又要构筑国家反腐败制度体系,并使二者既各自独立、自成体系,不能彼此不分、混为一体,又相互衔接、相辅相成,不能相互脱节、相互抵触;既从反腐败的角度构建党内反腐败制度体系和国家反腐败制度体系,又必须将它们分别作为党内法规体系的组成部分和国家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而不是游离于它们之外;既必须保持反腐败制度体系的稳定性、连续性、权威性,又必须以与时俱进和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推进反腐败制度体系建设,使其适应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不断发展变化,而保持其生机和活力。

健全制度体系,全面规范权力运行。我们国家社会在变化,党的事业在发展,制度建设要与时俱进,力求制定出适合一定时期实际的比较完整的制度体系。凡是权力运行应有制度规范,实体方面要纵横全面覆盖;程序方面要上下一贯到底,由一串环节构成链条,自成体系。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管事、靠制度管人,防止滥用权力和以权谋私现象的发生。

立足于全面规范,又要注意突出重点,以增强制度的针对性、适用性、有效性。为此,必须寻找腐败产生的原因、特点和规律,包括查找制度方面存在的缺陷、漏洞。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抓住关键领域、关键问题、关键环节,有计划地推进规章制度的制订、修订工作,重点抓好决策方面的规章制度和人财物方面的审批、管理和监督等有关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要特别重视将预防腐败寓于决策之中,出台重大改革措施和政策,制定有关法律和法规,要科学论证,成龙配套,严整周密,完善决策,做到预防在先,防患于未然。

注重制度创新,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从制度方面查找漏洞、堵塞漏洞是必要性的,但如果仅限于堵塞漏洞,就会堵不胜堵。

要着眼于根本问题,注重深化改革,在创新体制、机制上下工夫,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例如,在经济方面,要发挥公有制经济抑制和消除腐败因素的作用,让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力量源泉充分地涌流出来,就必须深化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改革,创立现代企业制度,激发企业活力,促进科技进步,发展壮大公有制经济,充分发挥公有制经济的主体作用和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在政治方面,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民主对治理腐败的根本性作用,使人民民主成为反腐败的政治基础,就必须在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上下工夫,使人民享有的选举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在管理国家、管理社会、管理经济、管理文化和其他社会事业中充分显示出来,有效地治理腐败;又如,在决策方面要解决独断专行的问题、主观臆断的问题、不负责任的问题,或者徇私舞弊的问题,就必须进行决策制度创新,对各级领导班子决策的内容和程序要作规范,明确决策原则、决策范围、决策议题审批、决策论证准备、决策议题审议决定、决策责任制、决策监督等,都要具体化、明细化,保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和依法决策。

二、科学配置权力,分工制约用权

健全权力运行机制关键在于正确分权与制约。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这一机制对权力运行形成有效的制衡和监督,特别是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运行,防止滥用权力现象发生。一方面需要从实体上,要对权力作分解,适当分权,分权后各种权力由不同部门(单位或岗位)行使,使各种权力之间形成合理结构,同时职权配置要科学,体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各司其职,职权与责任统一,从而防止权力过分集中而失去制约。另一方面需从程序上,要根据分权和各自的职权来设计和构建权力运行的严密程序,即将各项权力之间的关系,以及权力运作的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要通过严密的环环相扣的程序连接起来,体现行使权力的部门(单位或岗位)之间既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又互相把关、互相制约的关系,形成有效制约,保证权力严格依法运行,防止权力失控、权力滥用、越权施政,做到既完成共同的任务又防止以权谋私现象的发生。

针对薄弱环节,推进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建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发生了巨大进步和变化,某些制度不适应变化了的情况,特别体现在权力制约监督方面存在薄弱环节,亟待解决。当前要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制度创新工作。一是坚持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扩大民主范围和渠道,改进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实绩分析、任前公示、强化监督,在推荐提名、考察考核、审议决定、监督等方面推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约监督机制,形成对干部德、能、勤、绩、廉的考核的科学规范,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弘扬新风正气。二是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行政审批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在行政审批工作中,要杜绝权钱交易等各种弊端,就必须创新行政审批制度,要抓住审批过程中容易发生问题的部位和关键环节,提出完善公开程序和审批方式、规范审批行为、加强责任追究的具体措施。其中最重要的是,进一步完善受理、审评、审批的“三分离”制度,实行审评主评集体负责制,审评人员公示制和审评审批责任追究制,做到制度完善、程序明确、操作规范、方法简便,保证公开、公平、公正。三是要深化财税、金融制度改革,规范金融秩序,加大对资金运行过程的监管,防范金融风险;推行和完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集中和强化资金监管;取消“小金库”,严禁设立账外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推行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制度,把有关采购和招投标项目进行依法操作,强化监管。

三、推行政务公开,实行民主用权

实行政务公开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本质上是党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政务公开是民主政治的前提,没有政务公开,就不可能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政务公开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表现形式,是人民群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决定权等民主权利的重要载体。政务公开是保证权力在阳光下依法行使,防止“暗箱操作”产生腐败的重要举措。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一共产党的执政理念,把政务公开工作放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高度来重视,来推行,来实施。实行政务公开,要充分依靠人民群众。必须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围绕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和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的问题,推进政务公开,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动政务公开。必须坚持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促进政府加快职能转变,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促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今年初,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政务公开、权力运作透明的有力保障,是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一项重大措施。

要不断总结政务公开的经验,完善政务公开的制度规范,使政务公开工作民主、有序、健康、有效地进行。这里,着重强调一下推行政务公开需要把握的一些要点。

一要明确政务公开的原则和目的。政务公开必须从保证广大群众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决定权的民主原则出发,依法公开,使政务公开达到公开、公平、公正,客观、真实、全面,便民、利民、高效之目的。

二要规范公开内容,编制办事公开目录。政务公开要明确公开的内容,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要公开,其中包括干部人事、工资分配、预算决算、资产管理、工程建设招标、政府采购、行政管理等等。各单位情况不同,要结合具体实际,动态地编制办事公开目录,实行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结合的制度。

三要丰富和发展公开形式。围绕公开透明,因时因地制宜,创造适当形式,如通过会议公开、文件通报、热线电话、公告公示、网络发布、电子屏显示、触摸屏查询等,健全网络体系,建立灵敏的传递机制,通过电子政务加快政务公开的步伐。

四要科学设计政务公开运行的程序。程序的每一环节要体现环环相扣、相互制约,从启动、运行、反馈信息、办理结果、检查监督、效能评估、廉洁评价等各环节的衔接与照应,增强沟通与约束机制,保证政令.通,信息流动快速准确。

五要规范政务公开主体的责任。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组织结构、公开内容、办事依据、公开责任、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明确主体发布信息、社会公示、听证论证、社会评议、投诉渠道等,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反馈信息;制定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服务要求、管理办法、运行程序(流程图)、投诉反馈、奖惩措施等工作制度,将办事项目的要求和程序及服务承诺、岗位规范、纪律规定、监督渠道等公开内容融入服务规范,逐步建立起办事公开的长效机制。

四、落实责任制度,保证负责用权

必须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集体领导与各行其是和个人独断专行是根本对立的,如果没有坚持集体领导,就会破坏民主集中制,形成无政府主义或专制主义,必然产生腐败;反之,如果只强调集体领导制,而无个人负责制,形式上大家都负责,实际上大家都不负责,这是官僚主义的最大的祸害,也是腐败产生的重要原因。因此,既必须实行集体领导,又必须实行个人负责,把两者有机地相结合起来。

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制。健全领导责任制,就是领导班子集体对领导工作的结果要负担总体责任,领导成员根据分工对所分管的工作负担责任,其中主要领导人即“一把手”要负担主要责任,其他领导成员要对分管的工作负担责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实行领导责任制,前提是明确每个领导成员的责任,关键是强化责任追究,追究失职渎职和腐败行为的责任,依纪依法处罚,从而警诫和促使每一个领导成员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保证廉洁从政。

拓展工作思路,细化个人责任制。必须求真务实,创新方式方法,做到责任明确、可操作、可考核、可测评、可调控。这需要实实在在做工作,认认真真抓落实,从每一项具体工作抓起。比如在决策方面,要完善决策制度,明确规定决策者的责任,完善决策议题论证的措施,对决策议题审议时所发表的决策意见记录在案,保证对决策者决策失误行为追究有据。经验证明,凡是领导集体作出的决策按规定应记录在案,否则,难以追究责任;凡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批准的事项应有字据,否则,需要追究责任时就会遇到麻烦,或者有责任的人不能受到追究,而有的人却只好“吃不完,兜着走”。又比如决策执行方面,要明确每个领导成员对决策执行应负的责任,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考核、检查和监督,对失职渎职或徇私舞弊者给予追究责任,对忠于职守、创造业绩者给予褒扬和奖励,促使领导成员深入第一线,了解情况,靠前指挥,主动去抓,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督促检查,限期解决问题,防止矛盾积累、聚合、激化,防止腐败产生和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