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学人格塑造与犯罪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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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知与行的统一机制分析(2)

无论是马克思从人类发展的社会历史观出发所创立的宏观需要理论,还是马斯洛从个体心理机能出发而提出的微观需要层次理论,都反映出一种理论凝结——满足需要是人类一切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因此需要是人的行为的内部驱动力。但是满足需要的活动是包含着矛盾冲突的。在一定条件下,人同时具有多种需要,而同时满足多种需要的情况较少,多数情况下,表现为满足一种需要必须以放弃或牺牲另一种需要为代价;这时主体选择何种需要具有不同的意义和价值。因为不同层次、不同指向、不同强度的需要无论是物质的、精神的、生理的,还是心理的,都将作为一种驱动力调节主体自身的状态,形成对客体的欲求倾向——即动机,并激活思维,引起主体从知到行转化活动的发生。作为目的和动力要素,需要意识既决定着从知到行转化的目标和方向,又直接影响着从知转化为行为过程的效率。在内化阶段的反映环节,主体依据不同的需要确定自己对信息是全面地、客观地反映,还是局部地、歪曲地反映;在选择与整合环节,主体依据不同需要去选择思维方式、方法和评价标准,运筹和裁剪思想材料,以此规定着取舍对象和加工整合信息的水平。需要意识越强烈,动机越端正,主体的内化活动则越积极、越认真、越持久;与内化活动相关的知识越丰富,认识水平越高,指导行动的意识越强烈,转化行为的可能性就越大。

反之如果内化活动并非出自主体的内在需要(即强迫接受),或其动机不端正,则势必出现消极应付、表面接受,很难落实到行为实践上或行为的实践难以持久。

(2)以世界观为最高层次的观念体系的矛盾冲突。

这个矛盾冲突表现为选择和确定不同观念体系的决断过程。以世界观为最高层次的观念体系对人的行为起着导向作用,对同一观念的不同认识或对不同观念体系的信仰导致了人们指导行为的思想差异,产生了不同性质的行为。

世界观是人们对于生活在其中的整个世界之根本观点的总和,居于主体意识的最高层。在其统摄之下存在着价值观、人生观、道德观、真理观、历史观、自然观等一系列具体观念。“观念都来自经验,都是现实的反映——正确的或歪曲的反映。”它们是人们认识和实践活动的总结与提炼,又反过来参与和指导人们的认识与实践。在观念体系中价值观是一个非常活跃的因素,因为无论是人生观、道德观、真理观,还是政治观或历史观,每一种观念的形成都必须以主体的价值参与为前提。它从属和反映世界观,因而对具体认识活动的作用比世界观来得更为直接和经常。整个观念体系具有导向功能,它通常以意义标准或尺度的方式表现出来。首先,它通过导向作用机制引发主体的需要和动机,以其鲜明的阶级性和政治倾向性规定着主体的从知到行转化的态度和立场。因为主体的需要,尤其是精神需要总是同一定的世界观、价值观相联系和相适应,对社会、历史、人生的不同判断必然导致不同的追求与信念,在具体问题上产生不同的立场和观点,这种既成的立场和观点作为一种内在的力量,必然驾驭着主体有目的、有选择地认识和改造主客观世界的活动。在内化阶段这种导向作用更为突出。在选择环节,它作为一种现实的模本直接为主体评价和筛选信息提供标准;在整合环节,它则同思维方式和知识经验一起形成思维定势,推动或抑制认识的发展并吸纳和改造信息,为自身的巩固增添新材料。如果这种同化性活动失败,则意味着现有观念体系中溶入了异己因素。

这种异己成分增加到足够程度时便引起现有观念和思维定势的变化,使整个从知转化为行的活动朝着另一个方向发展。

(3)在实践中形成的认识结构的矛盾冲突。

认识结构的矛盾冲突表现为在实践中形成的认识结构与新的信息的吸收与排斥的过程。

主体认识结构包括作为思维工具的思维方式、方法结构和作为思维原材料的知识、经验结构两部分。思维方式指主体思维系统中的思维方法、反映形式(逻辑的与非逻辑的)等诸要素相结合和运用的方式,它与哲学的世界观、方法论居于同一层次。思维方法则是具体的思维运动形式。整体化、系统化、模式化的思维方法便构成思维方式。在内化活动中,信息的加工水平主要取决于思维方式的性质。一方面它直接规定着主体观察问题、分析问题的角度和具体方法,通过综合、分析、抽象、演绎、归纳等思维形式的运演控制着信息的加工过程,使主体有针对性地从内储信息中提取相关知识、经验与信息进行比较,并按照固有的价值标准和真理标准对新旧材料评判筛选;同时,它为主体完成新旧认识结构的调整、改造提供具体方式,并以此影响和决定着新建认识结构的质量和水平。系统化、理论化的知识和在认识、实践、交往活动中获得的理性经验构成了人们认识结构的原材料,它不仅是形成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物质基础,而且同二者一并形成主体的思维定势,并以自身容量的多寡和结构优劣形成主体特有的视野,限定主体的认识空间和接受能力。当外部信息输入时,主体只能在力所能及的认识范围内运用现有的知识和经验去解释各种社会现象,以此评价和鉴别信息,因而在一定意义上认识起点和思想飞跃的跨度都必然是知识结构的函数。一般说来,拥有知识和经验多的人,观察和分析问题的能力都比较强,接受新事物较快,自我肯定的意识也比较强,因而用外部力量改变其立场、观点和态度的工作往往就比较困难。

(4)非理性要素的矛盾冲突。

非理性要素的矛盾冲突表现为情感、意志等自身的两极表现对立状态以及情感与意志、信念之间的冲突导致的不同认识态度及行为的差异。

所谓非理性因素是指在认识活动中出现的非逻辑的思维形式以及非逻辑思维活动所呈现的状态,诸如情感、情绪、意志、信念、兴趣、直觉、灵感等。在思想转变过程中对主体影响最经常、最明显的非理性要素是情感和意志。情感作为人对客观事物是否符合主体需要而产生的指向性心理体验,通常以肯定或否定、满意或不满意、热爱或憎恨、赞赏或厌恶等两极性心理状态表现出来,并转化为一定的情绪,对主体的认识活动起积极或消极的作用。意志则是主体在理性因素支配下自觉确定活动目标,并为此有意识地持续控制、调节其行为的心理过程。情感和意志构成推动或终止主体某一认识活动或行为的动因和动力。虽然情感和意志并不直接作用于认识对象,但它们却通过影响主体的认识意向、选择标准和接受信息流通的令行禁止而对客体发挥作用,进而影响人的态度和行为。在对大学生人格现状的调查中了解到,学生往往因对某一教育者、某一教育形式或某一教育内容持有否定性情感和意志而产生拒绝学习的行为,影响学习的效果。反之,积极的情感和意志则使学生的学习成为一种自觉的活动,提高了认识活动的效率和学习效果。

情感与意志、信念的冲突也可以产生不同的行为结果。非理性因素作为一种能动性力量,在思想斗争、转变行为的关节点上发挥着重要的助燃、催化作用。突变论的研究成果证明:事物的质变包括渐变和突变两种形式。人的思想观念的转变和飞跃也是一个整体的循序渐进的渐变与某一阶段的突变两种形式共存的变化过程。当主体的思维定势与信息的矛盾加大时便形成一种涨落,这种涨落一旦与思维定势的惯性作用相对峙到一定程度,主体认识就要突破原有模式的束缚而形成渐进逻辑思维的中断,这时非理性因素将会同理性因素形成惯性冲动,打破平衡态而实现思维转向或飞跃。在生活中某人因遇重大事件的刺激、情感上的创伤或者感动而幡然醒悟、茅塞顿开等现象便是这种机理的折射。

以上四个方面相互间的矛盾冲突表现为需要与价值观等观念体系、认识结构与情、意、信等的冲突。具体表现为:合乎需要的并非是合乎价值观的,合乎价值观的并非是合乎某种需要的,不同的认识结构导致的选择需要的差异,需要与情、意、信的冲突:合情合意的并非是合乎某种需要的,合乎需要的并非是合情的,内在需要与意志薄弱、信念不稳定导致的冲突,等等。

3.行为的养成阶段

矛盾冲突的解决,表现为主体的内化阶段与矛盾冲突阶段的统一,即主体的内化与选择以世界观为最高层次的观念体系、不同层次的主体需要、在实践中形成的认识结构、非理性要素的时空一致的和谐。即在具体对象的个人身上,在特定的情境下,个人内化的信息是相对稳定的,个人以特定的以世界观为最高层次的观念体系和在实践中形成的认识结构以及非理性要素决定不同层次的主体需要的取舍并外化为相应的行为。内化阶段和矛盾冲突阶段的统一,揭示的是知与行相统一的内在机制的一个方面,其内在机制的另一个方面即是行为的养成阶段,表现为从知到行转化的三个阶段的统一。

经过内化阶段和矛盾冲突阶段,确立了正确的思想观念和一定水平的认识之后,在知与行这对矛盾中,行成为矛盾的主要方面。行是形成与表现人格的关节点。由于人是社会性生物,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经过内化阶段和矛盾冲突阶段的整合后,人必然用行动去创造条件以满足自身的需要,用行为表现其思想观念,但如何行动和行动的持续状态取决于这两个阶段结合的状况。人格中的行为要求不仅要看在内化和矛盾冲突阶段整合后的个别行为,更注重的是一贯的长期行为。

符合客观事物规律、社会要求和主体自身需要的行为的持久性,决定了磨炼的长期性,因此,持久的严格的自我养成就成为坚持良好行为的中心环节。

养成是他律和自律的辩证统一。他律是靠规范约束,由于他律具有强制性的特点,一般不可能长期实施下去。自律是一种自我约束,它是依靠自我对行为的评价和调节,从而使其所坚信的思想观点和信念通过行为反复地表现出来。因为自律具有自觉性的特点,所以能够长期坚持。对每个人来说他律是必要的,但他律的目的是为了自律;也只有自律才能使正确认识与行为保持长期的和谐一致。行为的自律需要明确行为的社会价值、掌握行为的原则和规范、评价行为的结果和调节行为的方向等等。

如果说没有知就是盲目的行,没有行就是空洞的无用的知,那么,在实现知到行转化的过程中,内化阶段、矛盾冲突阶段和行为的养成阶段也是密不可分、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的,它们内在地统一于主体的个人实践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