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科学课程与教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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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科学课程标准的解读与比较(4)

5.科学教育大纲标准

科学教育大纲标准是制定学校科学大纲的质量准则和前提条件。它重点解决学校和学区层次上与学生学习科学和教师讲授科学的机会相关的问题。

大纲标准A:K‐12科学大纲的全部内容必须与国家科学教育标准其他内容相一致,而且内容之间必须不矛盾,全部内容必须在各年级内和跨年级间制定,以满足一组明确规定的目标;在一个有效的科学大纲中,必须用一组对学生的明确目标期望来指导科学大纲全部内容的设计、实施和评价;应利用课程框架的指导作用来选择和制定学习单元和学习过程;教学实践要与目标和课程框架一致;评价政策与做法应符合目标、对学生的期望和课程框架;支持系统和对教师正式、非正式的期望必须符合目标、对学生的期望和课程框架;要为确定、支持、保持和更新科学大纲的全部内容明确职责。

大纲标准B:面对全体学生的科学学习大纲应该适合学生的发育水平,有趣,并与学生的生活相关;强调学生通过科学调研而达致理解;并与其他教学科目相联系。

大纲标准C:科学大纲应与数学大纲协调,以加强学生在科学研究中对数学的应用和理解并改善学生对数学的理解。

大纲标准D:K‐12科学大纲必须为学生提供适当而充分的资源,包括优秀教师、时间、材料和设备、适当而安全的场所和社区。

大纲标准E:K‐12科学大纲范围内的全体学生必须有达到全国科学教育标准的公平机会。

大纲标准F:在教师实施有效的科学大纲时,学校必须发挥出鼓励和支持教师的社会共同体的职能。

6.科学教育系统标准

科学教育系统标准为那些负责给学校提供必要的财政和智力支持的科学教育系统各部门的工作提供评价准则。

系统标准A:对科学教育实际工作有影响的政策必须与大纲、教学、专业发展、评价和内容标准相一致,并且要适合地方的具体情况修改。

系统标准B:对科学教育有影响的政策应在相应的机构、协会和组织的内部和它们之间协调起来。

系统标准C:为实现《标准》所要求的改革,需要长时间保持政策的一致性。

系统标准D:政策必须有资源的支持。

系统标准E:科学教育政策必须公正。

系统标准F:必须考察所有政策工具对科学教育的课堂实践可能产生的意料不到的影响。

系统标准G:有关人士必须利用以《标准》为基础的改革运动所提供的机会,实现《标准》

所描绘的科学教育的远景。

二、英国国家科学教育课程标准

1989年,英国教育和科学部颁布了《国家科学教育课程标准》(Science in the NationalCurriculum)(以下简称《标准》)。它是英国科学教育历史上第一部全国统一的课程标准,成为英国中小学科学教育的纲领性文件。它提出了科学教育应该担负的六项任务:使学生了解科学概念;训练科学研究方法;建立科学知识和其他知识的联系;理解科学对社会的贡献,认识科学教育对个人发展的贡献;认识科学知识的本质。在此基础上,英国教育和科学部分别在1991年和1995年对其进行了修订和调整。1991年的标准主要是调整了科学课程的目标;而1995年的标准主要是压缩了科学课程的内容并简化了成绩评估的项目。经过不断的发展和完善,并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为了培养具有高度科学素养的新世纪公民,英国新成立的教育与就业部(DFEE)、资格与课程委员会(QCA)于2000年共同颁布了面向21世纪的新《标准》。

1.结构

新版《标准》主要由四个部分组成。这四个部分是:科学课程的概况、学习计划、教学要求和达成目标。其中,第一部分(About Science in the National Curriculum)主要说明了《标准》的总体结构并着重指出了科学课程对学生学习和发展的重要意义及其实现途径。其重要意义表现在:促进学生精神、道德及社会和文化方面的发展;发展学生的主要技能,如交流、使用数据和信息交流技术(ICT)的能力;促进学生其他方面能力的发展,如思维能力、专门技能、学习能力,以及接受可持续发展教育的能力。

学习计划(Programs of Study)指学生必须学习的基本科学内容。它包括四个方面:科学探究、生命进程及生物、物质及其属性和物理过程,它们也是英国中小学科学教育的四个目标。学习计划由四个关键阶段(Key Stage,用KS 表示)组成。其中,前三个关键阶段是对所有学生的共同要求,最后一个关键阶段有两种学习计划——单一的科学课程和双重的科学课程,前者针对大部分学生,后者适用于有充分理由在其他学科花费更多时间的少数学生,而政府认为绝大多数学生应当学习双重的科学课程。

教学要求指的是教师进行科学课程的教学时所必须遵循的准则,其核心思想是“为所有学生提供有效的学习机会”。这一法定陈述揭示了教师在必要时可以修改国家课程的学习计划,为处于每个关键阶段的所有学生提供相关而富有适当挑战性的科学课程。同时,教学要求明确提出了三条基本的教学原则:提供合适的学习挑战;满足学生多样的学习需求;克服学生个体和群体在学习和评估过程中的潜在障碍。这三条原则既体现在用细节语言描述的不同方面,每一方面又有相应的操作性较强的各种实施途径。此外,这一部分还规定了在科学课程的实施过程中,使用语言、使用信息交流技术以及健康与安全等方面的教学要求。

达成目标(Attainment Targets)指不同能力和成熟水平的学生在每一关键阶段结束时应拥有的知识、技能和理解力的预期标准。它由八个水平和一个突出成就组成,每个水平都有一个相对应的水平描述,指明了处于该水平的学生应典型地展现出来的成绩类型和范围。

达成目标是评定学生成绩的依据,但是,评定时要灵活把握,即适当时可降低要求。

2.学习计划的内容

学习计划是《标准》的核心内容。在其四个方面(如前所述)的内容中,科学探究主要包括科学思想、科学证据的本质和重要性以及调查研究的主要技能(如制订计划、获得和提出证据、思考和评估证据等)。根据规定,教学应当保证通过对“生命进程及生物”、“物质及其属性”、“物理过程”的内容的学习,培养学生进行科学探究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和理解力。因此“科学探究”又是学习计划的核心内容,成为《标准》中极富特色的一个部分。

2.在关键阶段四(KS4)的两种学习计划中,科学探究的内容是完全相同的。

在学习计划的四个方面中,后三个方面的关系是并列的,所有学生都要同时学习有关后三个方面的内容。每一方面的内容随阶段的上升范围逐渐拓宽、难度逐渐加深。

英国国家科学课程的学习计划几乎包括了全部与中小学密切相关的基础科学知识、基本技能,及对他们进一步从事科学学习或科学研究非常有价值的科学方法,为完成科学教育的任务提供了保证。

三、澳大利亚科学课程标准简介

21世纪初出台的澳大利亚课程内容与标准框架(Curriculum and StandardsFramework,CSF)描述了从学前班到10年级的学生在8个学习领域中应该知道且能应用的内容。它为学校和社区提供了要成为成功的学习者所应具备的、足够详细的课程主要内容。同时每所学校可以根据政府的政策和学校本身的特点、资源和技术制订最佳方案、组织教学内容。其中8个学习领域包括:艺术、英语(包括第二语言英语)、健康教育、语言(除英语)、数学、科学、社会与环境学和技术。

(一)科学课程的基本理念

澳大利亚科学课程标准明确指出,科学教育可以培养公民的科技素养,使他们能够在选择生活方式、居住环境和所期望的社会类型方面做出明智的决定。具有科技素养的公民清楚科学与人的联系,懂得科学技术与过去、现在及未来发展的关系,同时对科学技术与社会、个体和环境的重大影响也有清醒的认识。科学教育不仅为学生的继续学习奠定了基础,也为他们进入需要多种能力的职业领域做好了准备。澳大利亚,乃至全球的经济越来越有赖于科学技术的发展,也越来越依靠科技领域高素质的劳动者。科学教育所培养的技能不但在科学领域,同时在更广泛的其他职业范围内都发挥着巨大作用。科学教育鼓励学生具有批判精神,并使他们认识到科学的局限以及要共同承担保护当地和全球环境的重任。科学教育还可以让学生认识到许多不同文化对于科学知识和科学理解的贡献。

(二)科学课程的目标

通过学习科学,学生将:

掌握科学的技能和概念性知识;

学会科学地调查、推理和分析,并能够运用这些技能来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

发展科学素养,如灵活性、好奇心、批判性反思、尊重事实和伦理考量;

认识并能够理解科学的力量及其局限;

能有效地解释和表达科学思想;

感受到科学是推动社会和技术变革的力量。

(三)科学课程标准的主要内容

科学课程标准包括不同的知识与技能内容系列。针对每一系列设计了评价学生学习成果的6级水平(水平1:学龄前应达到的。水平2:2年级末应达到的。水平3:4年级末应达到的。水平4:6年级末应达到的。水平5:8年级末应达到的。水平6:10年级末应达到的)。

科学课程内容与标准框架包括两个主要部分,即课程主要内容和学生学习成果评价标准。其中课程主要内容在每一系列的每一水平中被描述出来,涵盖了课程发展的相应内容。

这些描述并不相当于制定出教学大纲,也不是规定出具体的教学方法或实际的教学细节。

教师将根据不同学生的需要采用不同的方法设计并实施教学。而框架的另一主要部分是学生学习成果评价标准,即期望学校面向全体学生,教学目标力求达到高标准;提出对学生表现的要求,这些要求是容易理解的。同时,它一定是可以被测量的,用以帮助教育研究者、学生、家长和决策者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