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工业技术建筑节能安全生产职业道德基本知识读本
18670400000022

第22章 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4)

在工作中,无论是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还是政府的监管单位,都非常重视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问题。项目经理要有上岗证、现场管理人员要有上岗证、操作人员也要有上岗证,严禁无证上岗,这些人员的证书复印件都会要求放在施工现场备查,这样的做法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是非常有益的。但在核查证件的同时,也需要加强对人,特别是现场作业人员的工作作风、生理缺陷、错误行为、违纪违章和心理行为方面的控制。

(一)人的工作作风

参与工程建设的所有人员需要有良好的工作作风。表现为细致、认真、负责、配合、勤业。

认真做好每一项工作,细致想好每一个要点,要有对工程项目的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注重与参与建设的其他人员进行配合,对每一个安全环节都不能放过,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安全生产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每一个参与人员都有良好的安全意识,安全生产不仅是安全员的事情,而是所有参与人员共同的事情。

(二)人的生理缺陷

根据工程施工的特点和环境,以及各专业工种之间的差距,应严格控制人的生理缺陷,如有高血压、心脏病的人,不能从事高空作业和水下作业;反应迟钝、应变能力差的人,不能操作快速运行、动作复杂的机械设备;视力、听力差的人,不宜参与信号联络、旗语指挥的作业等,否则容易引发安全事故。

(三)人的错误行为

人的错误行为,是指人在工作场地或工作中吸烟、打赌、错视、错听、误判断、误动作等,都会影响施工安全。所以,对具有危险源的现场作业,应严禁吸烟、嬉戏;当进入强光或暗环境作业,应有一定的适应时间;在不同的作业环境,应有不同的色彩、标志,以免产生误判断或误动作;对指挥信号,应有统一明确的规定,并保证畅通,避免噪声干扰;严禁作业时间饮酒;严禁将小孩带进施工现场。

(四)人的违纪违章

人的违纪违章,指人粗心大意、漫不经心、注意力不集中、不懂装懂、无知而又不虚心、不履行安全措施、安全检查不认真、随意乱扔东西、任意使用规定以外的机械装置、不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碰运气、图省事,玩忽职守、有意违章、只顾自己而不顾他人等,都必须严格教育,及时制止,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五)人的心理行为

一个人的能力和心理情感是不稳定的,它随着周围环境、时间、条件的变化而变化。比如,一个人在体脑俱疲的情况下,感觉技能变弱,听觉和视觉灵敏度降低,眼睛运动的正常状态被破坏,其心理技能就会改变。这说明,个人心理因素对安全生产有着巨大的影响,不正常、不健康的心理状态可以直接、间接导致事故的出现。所以我们认为对安全工作的轻视心理,麻痹心理、侥幸心理和情绪心理等是事故边缘心理。

1.轻视心理

安全与生产,人和物之间的关系,在一些管理者深层次的认识中,认识模糊,心中没有摆正位置,当两者发生冲突时,潜意识中价值观还是见物不见人。还没有形成以人为本的价值观。

有三种现象:“亡羊补牢”现象,对安全生产工作平时不重视,把安全工作停留在口头上、文件里,满足于表面化、形式化,事故隐患不及时排除,直至发生事故才悔之晚矣。“愚民政策”现象,为了满足某些人的虚荣心和小团体利益的需要,有的单位出了事故欺上瞒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极尽内部“摆平”之能势,把“四不放过”的原则抛在脑后。外归因的现象,出了事故不是从主观上找原因,而是怨天尤人,归因于外部,没有找出真正原因,就敷衍了事。

2.麻痹心理

在多数情况下,习惯性作业简便易行,也没有出事故,从而“也不过如此”的思想慢慢成形,因此,这种习惯很容易被人接受或模仿。麻痹心理是安全生产的大故,其危害性在于有了麻痹心理就会逐渐丧失自我保护意识、降低人的感知觉的兴奋程度,出现抑制或愚钝。“无知型”、“糊涂型”就是麻痹思想的外在表现。绝大部分人身事故的发生就是麻痹思想造成的。

3.侥幸心理

有这种心理的人往往耍小聪明,明知不该去做的事,也要去做。还会自觉不自觉地出现走捷径,或者自己欺骗自己“下不为例”而屡屡再犯,“凭经验办事”这些行为可能有时会让我们在工作中更快捷,有时也会让我们在行与不行中犯下大错,所以说侥幸心理就是事故的毒苗。

4.情绪心理

情绪是影响行为的重要因素,不良的情绪状态是引发事故的基本原因。情绪变化主要由应激事件对心理影响产生的,诸如:家庭暴力、离婚、家庭成员患重病或死亡、子女就业困难、家庭不和睦、操心日常开支、本人患病、人际关系出现问题等。

人的心理活动对其在生产工作中的影响是极大的,从心理学的范畴来说,包括:感觉、知觉、记忆、情绪、情感、意志、注意力、需要、动机、兴趣、性格、气质、能力、这些属于人的心理活动,都是心理学研究的内容。可以看出,这几乎涵盖了人的所有情绪活动及思维活动。人的行为过失、不安全行为及不安全状态,都可直接导致事故的发生。而这些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由于人的思想、行为相对于安全规程及安全状态发生了偏差而造成的,这种偏差产生的原因,就是人的心理活动的结果。

在事故分析中,容易发生事故的心理状态主要有:①疲劳:体力疲劳、心理疲劳、病态疲劳;②情绪失控:喜、怒、哀、乐;③下意识动作:由于长期的工作行为、工作动作习惯,导致在特殊情况下发生危险动;④侥幸心理;⑤自信心理;⑥省能心理:花最少的力气、时间,做最多的事,获取最大的回报;⑦逆反心理:由于批评、教育、处罚方式不当、粗暴,产生对抗心理,正好是一种与正常行为相反的叛逆心理;⑧配合不好:有心理原因的,也有管理、技术方面原因的;⑨判断失误:导致小事变大事;⑩心理素质不适合从事某项工作;皕瑏瑡注意力问题:不集中或过分集中都不好。

如果在生产活动中,出现了上述一种或数种心态,那就很危险,随之而来的很可能就是不安全行为及不安全状态,这样就容易引发安全事故。

三、人不安全行为的控制措施

事故致因理论的研究成果表明,造成员工人身伤害的直接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物(设备、环境)的不安全状态,或两者共同作用。有意的不安全行为是可以控制的安全行为;无意的不安全行为的成因和控制办法相当复杂。人的不安全行为的控制具体措施主要是针对人有意的不安全行为。

通过长期的安全生产活动实践,我们总结出有效地预防生产事故的三大对策:一是安全工程技术对策。这是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使生产设备、施工工具达到本质安全的重要手段。二是安全教育对策。这是提高人的安全素质,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基本保障措施。三是安全管理对策。这一对策既涉及物的因素,即对生产设备、设施和生产环境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也涉及人的因素,即作业人员的行为管理。下面主要详述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的两大对策。

安全教育使企业职工形成安全意识。经过一次、两次或者多次反复的“刺激”,使企业职工形成正确的安全意识。安全生产教育一方面可以提高企业职工辨别是非、安危、祸福的能力,从而采取正确的安全生产行为;另一方面可以促使企业职工熟练掌握生产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安全熟练地完成规定生产任务。

(一)通过安全教育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

1.班组长的安全教育

事故案例表明,许多人身伤害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是由班组长现场查活不清,安全措施制定不完善,现场管理混乱造成的。因此,作为企业的基层管理者,班组长也应具有较高的安全文化素质。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生产经营活动都要通过班组来落实,班组安全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这就需要抓好班组长的安全教育。

主要有两个方面:①必须掌握与自己工作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知识;了解有关事故案例,通过分析事故案例,增加安全生产经验。②熟练掌握与自己工作有关的生产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不仅自己操作可靠,同时还要帮助和指导班组工作人员正确操作避免失误。通过安全教育使班组长具有强烈的安全意识、丰富的安全知识和经验、熟练的安全生产技能。

2.对一线班组工作人员的教育

发生的生产人身伤害事故近80%是由于职工自身的违章造成的,在构成事故的三要素即人、机、环境的关系中可以看出,人是最活跃的因素。因此,对工作人员进行及时有效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素质,是安全工作的关键。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①加强他们对与本工作专业有关的安全和生产规章制度了解,使之用规章制度规范行为。②进行典型事故案例解析,以此增加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经验,同时通过事故案例的警示作用,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③对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生产技术、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二)通过安全管理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

企业安全管理是为实现安全生产而组织和使用人力、物力和财力等各种资源的过程。它利用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等管理机能,控制来自物的不安全因素和人的不安全行为,避免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通过安全管理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主要应开展以下工作:

1.规章制度管理

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必须建立一套适合本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尤其需要制定现场安全工作规程。用现场安全工作规程指导工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行为。并且规章制度应形成闭环管理,即制定-执行-发现问题和不足-修订使之完善-再执行。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必须使生产一线人员有章可循。因此规章制度的管理至关重要。

2.现场安全监督

建立企业安全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安全监督网的作用,随时检查现场的生产活动,发现并纠正违章行为。首先是班组安全员应发挥现场监督检查作用,班组安全员随班组一起工作,及时掌握现场情况,纠正违章和不安全行为。安全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对班组成员人身安全负责,履行监督职责。其次安全监督机构应巡回检查各生产现场,纠正违章,不定期地向领导和管理人员通报情况,敦促班组及其上级部门加强管理,以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

3.发挥安全奖惩制度作用

在海因李希避免产生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的“3E”(技术、管理、教育)原则中,重要的一个对策就是“惩戒”。对个别采取不正确的态度、忽视安全、甚至故意采取不安全行为者,给予经济上的或其他必要的处罚,强制其树立正确的态度,采取安全的行为。

总之,要保证企业员工免遭人身伤害,保障生产顺利进行,就必须下大力气消除生产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是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的两个根本对策。

四、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在建筑市场激烈竞争的今天,僧多粥少。作为建设方也希望低成本、更快、更好地完成建设项目,出发点无可厚非,因此而衍生的低价中标已成为招投标通行做法,而恶意的低价往往也大大降低了一些优秀施工单位的利润。要想有利润就要减少投入,削减弹性较大的安全设施投入就成为首当其冲的牺牲品。这些建筑企业仍旧在利润和安全措施费的投入之间走钢丝。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监管部门检查、督促、杜绝预防的职能将显得更加重要。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包括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实际安全生产投入台账、实物投入清单等。

五、关注现场环境条件

从以下几个有关超过人普遍不能接受的环境条件的案例,阐述环境条件的重要性。

(一)疼痛难忍的电焊眼

刘铁师傅已经在工地上做了7年的焊接钢筋工作。电焊工能对眼镜所做的唯一保护措施就是戴防护眼镜,但刘铁焊接时却经常不戴。“刚开始干的时候每次都戴着防护眼睛,但是干的时间长了,觉得戴不戴也没多大不同。”刘铁说,“而且工作时经常是很多人在一起焊接,距离很近,旁边的光晃过来,跟不戴也差不多。”刘铁的眼睛经常被强光晃得视物不清,但跟许多也受此困扰的工友一样,他却并不在乎。“干了这么多年了,虽然眼睛经常疼,但是睡一觉就没事了,视力也不受影响。”每到晚上,刘铁的双眼就肿得像桃子那么大,泪流不止,剧痛难忍。

据医生介绍说,电光性眼炎俗称“电焊眼”,是由强烈紫外线照射所致的眼球表面的炎症。电焊工在不戴防护眼睛的情况下经常发生。症状表现为双眼烧灼似的疼痛并伴流泪、眼睑痉挛、眼睑皮肤潮红、眼睑浮肿、结膜充血、瞳孔缩小等,严重的可导致角膜上皮坏死脱落。“电焊眼”一般在4~6小时后发病,但经12~24小时可自愈,其病变程度与照射时间成正比,与光源距离成反比。所以如果及时休息,第二天早上就会恢复,不会导致失明,但是长期如此,对眼睛影响很大,发病时的疼痛非常剧烈,难以忍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