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市场秩序:从人伦信用到契约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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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浙江诚信建设:中国信用制度变迁的实践范例(8)

2002年1月,省政府主管部门将29家信用不佳的企业逐出“省重点培育企业”名单。这是浙江首次使用信用一票否决机制。此举既为“信用浙江”工程的实施开了一个好头,同时,它对信用维护与监督体系的确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04年,浙江省启动了“百万企业信用工程”,集中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广告、无照经营、侵犯知识产权等八大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推行企业信用记录制度、企业信用激励、企业信用警示制度。2004年12月,浙江省工商局首先使用“突然死亡法”,宣布262家企业“信用破产”,并依法吊销了其营业执照。在短短一个月内,浙江11个地市有18749家企业被工商管理部门认定为“信用破产”。这是浙江的工商部门首次大规模对信用破产企业采取强硬措施,对失信企业产生了震慑效果。

“信用浙江”建设是包括政府信用、企业信用、个人信用的整体工程。其中政府信用是表率,企业信用是重点,个人信用是基础,整个信用建设以政府为先导,以企业为切入点和重点。除了企业信用建设为整个“信用浙江”建设的重点外,三大信用主体的建设又各有其侧重点。

在政府信用建设方面,一方面是着重加强政府自身的信用形象塑造,发挥政府在信用建设中的率先垂范作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政府的服务功能,以为老百姓多办实事、办好实事取信于民;通过创办政府网站等多种形式,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制度,提高政府透明度;通过推行办事承诺制,完善行政问责和投诉受理制度,建立健全政府行为监督约束机制,以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取信于民;认真实施《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切实减少政府行为的随意性,依靠法律规范政府与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关系,以行政行为的法律制度保障取信于民。经过共同努力,浙江各级政府在社会和群众中的信用形象有了提升,行政公信力有了提高。另一方面,着眼于增加政府在维护市场秩序,包括信用秩序上的作用。通过加强信用法律法规建设,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制度支撑;通过大力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各种破坏市场交易规则、拒绝履行契约义务的行为,建立健全信用行为的激励机制与惩戒机制。通过几种的努力,信用建设的宏观社会环境有了明显的改善。

在企业信用方面,主要从建立企业信用信息披露机制入手,通过实施企业信用发布查询系统这个基础性、先导性工程,推动企业信用建设,乃至带动全省社会信用体系的全面建设。

在个人信用建设方面,浙江从实际出发,着重开展各种行之有效的信用教育,增强社会个体的信用意识。两年多来,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信用浙江”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倡导遵守《浙江省公民道德规范》,充分发挥各种新闻媒体和学校、社区、社团组织的作用,开展“诚实立身、信誉兴业”、“信用浙江千里行”等多形式的诚信教育活动,公众信用意识逐步提高,初步形成了“信用浙江”建设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先易后难

打造“信用浙江”是一项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从主体角度看,它涉及政府、企业、个人三大方面;从社会信用管理体系看,它包括征信数据的开放和信用管理行业的发展、信用的激励与惩罚机制的建立、政府对信用交易和信用管理的有效监管,以及信用管理的教育和研究。这一系统工程建设决非一朝一夕所能完成,而是一个日积月累的过程。在“信用浙江”建设实践中,浙江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树立了长期作战的思想,不急于求成,而是注重实效,先易后难,从容易在短期内取得实效的工作做起,分阶段地实现建设目标,避免了信用建设流于形式和口号的现象的发生。

就政府信用建设而言,它决非一项单纯的工作,一项可以独立完成的工程。无论是政府自身信用形象的塑造,还是政府对信用秩序的维系,都涉及到行政管理体制乃至政治体制一系列复杂的问题。为此,浙江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逐步增强政府的服务性功能入手,应当说是一种相当务实的战略选择。

企业信用建设的最终目标,是要建立健全信用行为有效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引导企业树立长远眼光,自觉地加强企业内部的信用管理,这其中涉及许多复杂的经济运行机制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企业信用建设同市场秩序的规范化,以及市场体系的完善化是一物两体,必然是一个长期的课题。

浙江在推进企业信用建设时,首先加强企业运作的外部环境改善,通过打击破坏信用秩序的行为,改变信用与失信行为的成本收益对照;通过建立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与发布体系,解决市场主体面临的信用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逐步建立有利于引导企业注重信誉和信用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优化企业信用行为的外部社会环境。这一战略选择,既切中了目前企业信用所存在的突出问题,也较好地体现了注重实效的原则。

相对而言,无论是制度建设还是操作实务,个人信用都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个难点。在这方面,浙江同上海这样的大城市有着明显不同的条件限制。作为现代化的大都市,上海的社会结构相对单纯,居民的文化素质相对较高,信用消费较为流行。因此,上海有较好的条件推进个人征信工作。

浙江在个人信用建设上,根据客观条件,没有把建立个人征信体系作为突破口,而是从信用教育、信用启蒙入手,逐步培养和提高公众的信用意识,积极营造社会信用氛围。在此基础上,再按照“先易后难、步步为营”的原则,采取渐进式策略,考虑在目前已有的公民身份证编码系统的基础上,依托银行个人信贷记录,结合个人社会福利账户(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所得税记录等,由城市到农村,逐步形成以个人综合性账户为基础的个人信用体系。

(四)区域联动

在信用建设中,浙江积极推进区域信用体系建设和合作交流,在浙江、江苏、上海三地信用办的共同努力下,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第一个跨区域的“信用长三角”信息共享平台。浙江、江苏、上海三方成立区域信用合作专题组,共同发表了《“信用长三角”徐汇宣言》,并以浙江方为主承办,开通了“信用长三角”网站,共享平台初步实现了三地信用监管、服务及信用信息的联动和共享,交换共享8项企业基础信息数据,初步实现沪苏浙区域内200多万企业基本信用信息共享,这是全国第一个开通的区域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破除了区域之间“信息孤岛”,为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信用长三角”信息共享平台以加强区域信用合作为主线,以互助、互补、互动为原则,推动“品牌共铸、信息共享、规制共建、市场共育、监管共促”,营造“一处守信、处处受益,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局面。

品牌共铸。以提升长三角的区域国际竞争力为目标指向,合力打造“信用长三角”这张金名片,努力构建一个全国一流、全球知名的区域信用环境。

信息共享。在加快建设两省一市信用信息平台的基础上,统一长三角信用信息技术标准,依托“信用长三角”网络共享平台,实现三地信用信息的“无障碍交流”。

规制共建。加强合作与交流,在企业和个人信用征信、信用信息应用、信用服务市场监管等方面,共同研究制定内容大体相近、精神基本一致的地方性信用政策法规。

市场共育。坚持“公共征信机构和社会征信机构共同发展、信用信息基础服务和增值服务有序开放”的政策取向,建立统一的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鼓励信用服务机构跨省市开展业务,促进区域信用服务市场一体化。加强信用领域的人才合作,逐步实现三地信用管理专业人才资格互认和人才自由流动。

监管共促。加强两省一市在信用记录汇集机制、信息披露机制、分类监管机制和联合奖惩机制上的合作,营造“一处守信、处处受益,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区域信用环境。

国际合作。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推进两省一市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国际跨国信用机构在长三角和浙江设立总部,参与长三角的信用建设。支持他们在国际贸易和采购等领域,为三地的企业和专业市场提供国际信用服务。积极鼓励各国信用协会或信用服务机构与国内开展多层次的合作交流。

(五)逐步完善

“信用浙江”建设从一开始就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注重将长期的建设目标分解为阶段性的任务,力争使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不断完善。浙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先从建立企业信用信息汇集和披露机制入手,“先企业后个人、先征集后应用”,通过实施企业信用发布查询系统这一基础性、先导性工程,带动全省社会信用体系的全面建设。浙江省“信用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和浙江省“信用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都制订出详细的年度信用建设工作安排,并对上年度信用建设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总结,使得“信用浙江”建设朝着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的方向发展。

重视前期准备。基于逐步完善的原则,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信用浙江”

建设面临的各项任务的研究工作和准备工作,逐步形成了注重前期调查研究工作的传统。2002年7月25日,浙江省“信用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杭州专门召开了建设“信用浙江”专家研讨会,经多次调研、讨论和修改,完成了省委、省政府重点调研课题《加快信用浙江建设的对策研究》,为省委、省政府出台“信用浙江”的总体部署做好了必要的准备。杭州市委、市政府领导亲自主持召开建设“信用杭州”专家座谈会和各有关部门参加的信用建设工作座谈会,多方征求意见,理清了建设“信用杭州”的工作思路。浙江省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也纷纷从部门的职能出发,就如何履行好本部门在“信用浙江”

建设中的职能进行深入调研,提出相应的工作计划。与此同时,浙江的高校和研究机构加强了对国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经验的研究,为信用浙江建设提供必要的经验借鉴。

试点先行。信用建设是一项全新的事物,没有经验可借鉴。因此,浙江坚持试点先行,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先后批复同意温州市、杭州市为全省信用建设的试点城市。2006年,浙江省信用办决定开展全省企业信用信息应用试点工作,在申请试点的8个市县中,确定了杭州、宁波、萧山、温岭为首批试点城市。

以应用促完善。应用是信用建设的根本目的。在企业联合征信数据平台基本建成的基础上,以政府应用为突破口,推动政府各部门在企业核准登记、资质认定、年检年审、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示范推荐等管理活动中,率先应用省企业信用信息发布查询系统。政府应用信用信息的部门由2005年初的四五家,增加到2006年的14家,取得明显成效。税务部门应用了查询系统和基础信息交换平台的信息,提高了综合征管能力,截至2006年底,税务部门共清理漏征漏管户2万余家,增加税收近亿元。应用方式也不再局限于简单的查询,逐步拓展为查询信用数据、信用数据全面嵌入本部门业务系统、与分类监管挂钩等方式;应用领域从政府部门扩展到金融机构;应用深度由以往的一般性了解,转为与实际职能紧密结合。

四、“信用浙江”建设的社会效应

“信用浙江”建设无疑使浙江树立起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形象。经过这些年的努力,浙江迅速崛起了一大批注重质量、注重品牌、注重信用的企业,形成了一大批信誉好、市场占有率高的产品;浙江各级政府的信用形象和行政公信力也有了较大的提升;个人信用建设初见成效,信用观念深入人心。在国内外市场形成了良好的信用形象和品牌,营造了较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据统计,浙江省银行机构不良贷款已连续四年实现余额和比例“双降”,2005年银行不良贷款率为2.6%左右,主要银行机构不良贷款率为全国最低。2005年度《中国城市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报告显示,全国金融生态环境前10位城市中,浙江占有6个,浙江的金融资产质量和金融生态环境已连续几年位于全国前列。

(一)迅速崛起了一大批注重质量、注重品牌、注重信用的企业

在建设“信用浙江”过程中,企业信用是建设“信用浙江”的重点。经过多年的努力,浙江的企业信用明显增强,企业的信用等级显着提高,企业内部的信用管理制度逐步健全,浙江产品的信誉明显好转,本省企业的信用状况好于省外企业,重点骨干企业、经济发展县市的企业信用状况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