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市场秩序:从人伦信用到契约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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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浙江诚信建设:中国信用制度变迁的实践范例(7)

选择企业为突破口,是浙江信用建设的基本特色。企业是市场的主体,在建设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企业是否讲求信用,对于市场秩序的规范化,以及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具有着决定性的影响。浙江是一个市场大省,浙江在经济发展的市场化、民营化方面走在全国前列。但浙江经济主体结构的基本特点是中小企业众多,中小企业是浙江经济增长的基本动力和重要支柱。浙江是全国中小企业发展最快、影响最大的一个省份。一般来说,企业规模同企业对信用的注重程度呈负相关的关系。小规模的企业由于资源有限,通常其讲求信用、追求信誉的内在动力相对不足。有经济学家认为,浙江经济的特点是小狗经济。小狗经济成功的秘诀在于:分工明确,合作紧密。

但小狗经济在发展之初,往往由于资本积累过程中所伴随的种种弊端和缺乏成熟的市场约束机制,导致严重的信用缺乏。笔者曾就浙江私营企业信用状况作过问卷调查,当问及在经营过程中什么时候最容易不讲诚信时,有25.18%的企业家认为是在企业“经营未成规模时”,有32.85%的人认为是被人坑蒙假冒受损时,有30.29%的人认为是急需资金时,只有2.63%的人认为是“企业做大时”。这表明,企业越上规模上档次,企业信用就越受到重视。相反,企业规模越小,档次越低,越禁不起短期利益的诱惑。根据浙江中小企业众多、信用需求迫切的实际情况,浙江将企业信用建设作为“信用浙江”建设的重中之重。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扎扎实实地推进企业信用建设。

第一,大力加强市场秩序的整顿,为企业加强自身信用建设构筑压力机制。税务、工商、质量技监、金融、劳动、海关、商检等有关部门,纷纷重拳出击,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逃废债务等破坏市场信用秩序的行为。如省国税局组织力量完成了国税子系统的设计开发和数据审检、录入工作。该子系统包含税务登记、重点企业纳税情况、欠税情况和税务违章等37万条数据。

2002年8月份在“信用浙江”网上公示28家恶劣涉税案件,社会反响很大。

2002年1-10月累计查补税款、罚款及滞纳金9.52亿元。长期来,浙江由于企业规模偏小等各种原因,在全国性的产品质量抽检中,合格率排位不高,仿冒、盗用他人品牌的现象也较为多见。同时,一些中小企业经营行为短期化的现象也较为常见。经过多年的努力,上述这些问题已经有明显好转。

第二,加强企业信用的征集与发布。2002年2月,省政府专题会议提出建设“浙江省企业信用发布查询系统”,作为“信用浙江”的先导性、基础性工程。企业信用发布查询中心在省经济信息中心内挂牌设立。查询中心实行理事会制,由计委、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等作为第一期理事部门;后又增加了省高级法院、劳动社保厅、物价局、环保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杭州海关、宁波海关为第二期理事单位;11个省辖市政府以特别理事身份加入理事会。浙江省企业信用发布查询系统暨“信用浙江””开通试运行,实现了工商、税务、质检、银行、公检法司、海关、商检、外经贸、劳动保障等17个部门之间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享。通过查询系统,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可以免费查询全省50万户法人企业的基本信用情况,成为全国率先开通、数据容量最大的省域企业信用数据库。

目前,“浙江省企业信用发布查询系统”地域查询已经由11个市扩展到全省每个县(市、区),形成了功能比较全面的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处理、查询系统,建立了覆盖全省所有工商注册企业,全面反映企业产品质量、纳税、信贷、合同履约等34项信用信息,数据量超6900万条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并积极推广应用。通过向社会发布企业诚信或失信信息、提供查询服务,推动政府、企业、金融机构、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等积极应用企业信用信息,使该系统的社会应用面逐步扩大。在此基础上,浙江还对建立企业信用信息评价体系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初步形成了作为省级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方法,使这项工作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第三,严格规范企业信贷行为。为了从根本上遏制不良贷款的增长,规范企业信贷行为,浙江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通过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促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的建立和健全。为了解决广大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帮助企业建立信用,从1998年起,浙江省就在金华、绍兴、嘉兴等市县建立多种形式的担保机构,坚持市场取向,多层次、多形式地积极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在银行和中小企业之间建立“防护墙”,试图找到一把解开这“两难”问题的新钥匙。到2004年底,浙江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已达225家,其中100家进入了国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试点体系。目前,浙江无论是信用担保机构数量还是列入国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担保机构数量均名列全国前茅。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和发展,对缓解中小企业贷款困难,提升中小企业信用等级,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对扩大就业、培育税源,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第四,健全企业依法纳税监控机制。浙江省税务部分立足浙江税务实际,按照严格监管的原则,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措施,在健全企业依法纳税监控机制方面取得较大的进展。首先是严格税务登记管理,清理各种漏征漏管户。同时,建立和完善企业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制度。纳税信誉等级评定是指税务机关以纳税人遵守和履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等法定义务情况为主要依据,通过评估确定纳税人的纳税信誉A、B、C三个等级,并实施分类管理的工作过程。在建立健全企业依法纳税机制的同时,浙江省税务系统还建立了税务机关和社会中介组织相结合的税收服务体系。通过脱钩、整顿改制税务代理中介机构,完善税务机关和社会中介组织相结合的税收服务体系。按照文明办税“八公开”的要求,在税务系统统一推行政务公开,建立税前、税中、税后的义务纳税辅导与服务体系。经过努力,在浙江逐渐营造“纳税光荣、偷税可耻”的氛围,大力培育企业良好的纳税意识,使依法纳税深入人心。

第五,引导和规范企业诚信用工。浙江各级劳动部门在对企业欠薪行为进行重拳打击,严格整治的同时,积极探索和建立解决企业欠薪问题的保障机制。为了建立治理企业欠薪问题的长效机制,遏制欠薪纠纷不断上升的势头,浙江宁波、金华、嘉兴等地已相继建立企业欠薪保障制度,对相关企业实行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和在劳动密集型企业中设立企业欠薪保障金,不仅保证了工程款及时足额支付,也保障了农民工在拿不到工钱后可以领取欠薪保障金,从源头上遏制拖欠工资的发生。为了根治企业的欠薪行为,浙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把企业是否欠薪列入年检指标,并依据企业欠薪情况作出相应处罚。与此同时,浙江还积极完善企业劳动保障监察制度。早在1997年,浙江省政府就出台《浙江省劳动监察规定》,为建立浙江企业劳动保障监察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2005年7月1日,在国务院出台《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基础上制定的《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正式实施,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行为,提供法律保障。从2003今年起,浙江实施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制度,分A级(守信)、B级(基本守信)、C级(失信)三等。企业劳动保障诚信A级须具备:用工规范,无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情况,劳动合同签订率85%以上,社会保险参保率85%以上,社会保险费无历年累计欠费;B级须具备:用工基本规范,没有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情况,劳动合同签订率75%以上,社会保险参保率75%以上,社会保险费欠费程度低于5%;C级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违规用工,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于75%,社会保险参保率低于75%,社会保险费欠费程度大于5%。全省各级劳动部门每半年对劳动保障诚信企业和劳动保障失信企业进行公示,对失信企业实行提醒、警示和公示制度。这项制度的建立和推行,标志着浙江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工程建设进入实质性阶段。另外,浙江省还积极完善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制度,监督企业与劳动者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并在全省进一步推行工资协商制度,提高企业集体合同的签订率,从而达到源头治理欠薪的目的。实践表明,引导和规范企业诚信用工,不仅对于减少劳资纠纷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而且对于实现浙江经济的可持续增长发展,构建信用浙江具有极为重要的积极意义。

第六,建立健全社会信用监控体系。2003年初,浙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并逐步实施以市场主体为对象,以经济户口为基础,以信息化为手段,以信用评价为杠杆,以信用格式为内容,以信用资产培植为目标的企业信用监督管理体系的新思路。2004年12月,浙江对企业信用实行绿蓝黄黑四色分类监管。浙江工商部门根据《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办法》目录中的信用信息,对企业信用状况进行综合评价,实现信用分类,由高到低依次分为AAA、AA、A、B、C、D六级。

而这六个等级又分别以四种颜色代表:AAA级表示信用优良,AA级表示信用良好,A级表示信用稳定,以上三级用绿色表示;B级表示信用波动,用蓝色表示;C级表示信用低下,用黄色表示;D级表示信用破产,用黑色表示。对于企业信用等级为A级以上的企业适用A类日常巡查监管,工商部门将重在提供服务;对B级信用等级的企业,工商部门会在日常监管中予以注意或在办理相关业务时予以重点审查;对C级企业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将根据情况采取不予办理各项手续、巡查、告知、告诫、立案或取消已获得的信用资产等具体措施;而D级企业则将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由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在企业办理相关业务时进行严格的限制,不予办理相关的手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企业信用监管评价等级,对企业实行不同的监管方式。将监管等级按监管力度的大小不同,分为一级监管、二级监管、三级监管、四级监管、五级监管。工商巡查、责任区监管,根据监管等级的不同,分别确定巡查方式和巡查次数,合理分配监管力量,提高执法效率。在一个评价年度内,一般对AAA、AA级企业不进行检查;对A级企业一般每年检查一次;对B级企业,一般每年检查二至三次;对C级企业一般每年检查不少于三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还要反馈于企业登记和企业监管,企业年检确定等级要以信用评价结果为依据。同时,加大对违法失信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限制违法失信企业的经营活动,一是依法限制失信企业增加经营范围,限制设立分支机构、限制其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对提供虚假资产评估报告、验资报告的中介机构,在一定年限内不采信其出具的验资、评估、审计报告。利用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研究建立企业失信惩戒机制,在适当时机有选择地集中公布一批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更好地发挥工商信用监管威慑作用。除工商管理部门加强企业的信用监管外,浙江省烟草专卖系统、环保系统、浙江省证监局等其他承担市场监管职责的部门和机构也从自身实际出发,逐步探索形成了一些有效的企业信用监管机制。

第七,建立健全企业失信的惩戒机制。通过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来提高企业失信的成本。近几年浙江省继续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依法惩治走私贩私、制假售假、商业欺诈、非法传销以及虚开增值税发票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房地产、汽车、建材、通信产品和服务市场以及价格秩序等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狠狠打击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方面的制假售假行为。

2004年1-8月,全省累计出动各类执法检查人员129.8万人(次),查获违规单位或个人22.36万个,立案7.85万件,涉案金额26.71亿元,捣毁各种制假造假窝点4365个。受理各类举报投诉7.38万起,结案率为95.93%。其次,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重拳出击,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严厉惩治失信现象。2002年浙江省国税部门首次将欠税500万元以上32家企业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