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公共财政之路:浙江的实践与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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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浙江省公共财政建设的历史进程、发展脉络及主要特征(3)

从地方体制改革入手,进一步完善省以下分税制财政体制,建立科学、合理、公平、规范的财政收入分配机制和效率机制,是当时中国各地方财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立足发展和创新的大趋势,浙江财政较好地把握了1993年决定发动、1994年实施的以调整收入分配关系为重点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即在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基础上,按照“抓两头、带中间”的改革思路,创新性地提出了“亿元县上台阶”、“两保两挂(联)”、“三保三挂(联)”、行政经费“抓大放小”等一系列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财政创新制度措施,并通过成功实践,基本理顺了中央与地方、省与市县、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较好地调动了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当家理财、增收节支保平衡的积极性,财政收支矛盾得到较大缓解。在上述创新性财政制度激励下,仅一年时间,全省财政总收入就从1992年的118.4亿元提高到1993年的166.6亿元,体制留成比例从1992年的60.4%提高至1993年的70.9%,1993年全省净增财力46.6亿元,使长期困扰浙江的上缴比例过大问题得以缓解,也为日后推进全省财政改革创造了良好条件。由于预见性强,加上财政改革措施得力,浙江省在体制改革中保持了财政收入的合理增长,从而为浙江省财政实力的增强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

此外,自1995年起对全省17个贫困和次贫困县实施“两保两挂”政策以来,至2000年底,全省62个市(县)中,财政总收入超亿元的县(市)达到52个,地方财政收入超亿元的县(市)达到41个,分别比1995年增加了13个和19个。其中:上10亿元的县(市)6个,地方财政收入双亿元以上的县(市)达到27个。亿元县(市)的个数在全国名列前茅。此外,由于浙江不少县(市)将“两保两挂(联)”等财政政策精神融入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中,建立制度,层层落实,至2000年底全省乡镇财政“消赤保平”目标完成50%以上。

3.按照公共财政要求,以公共支出改革为重点,稳步推进浙江省公共财政框架体系的建立

在此时期,为摆脱各种非公共性支出挤占财政资金给财政带来的沉重压力,浙江省渐进式地改革了财政支出分配方式。主要内容有:(1)以控制和压缩行政经费为重点,在继续巩固和完善对行政经费“抓大放小,包奖结合”机制的基础上,对全省行政经费实行“下管一级”的考核办法,行政经费增长过快的势头得到明显遏制,行政管理费增长幅度低于同时期财政收支增长幅度。(2)许多地方财政对年度预算追加采取集中申报、集体研究决定的做法,一个口子对外,硬化预算约束,杜绝财政支出的随意性。(3)按照公共财政理念,逐步理清财政资金的供给范围。例如,按照政企分开原则,认真落实政法军警及党政机关与所属企业单位脱钩的有关政策,改变公共资源用于商业活动的做法,从源头上加大反腐倡廉的力度;停止对行政性公司的财政供给,清理各种临时性的财政补贴,鼓励有条件的事业单位逐步走向市场,减轻公共财政负担。(4)按照“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保证维护国家机器正常运转和政法机关履行职能所需的资金,保证农业、科技、教育、文化、社会保障等重点行业的财政资金。在1995-2000年间,浙江各级财政保障了公职人员和中小学教师工资的及时足额发放,全省没有发现拖欠工资的情况。(5)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根据公共财政的基本要求,在全省范围内逐步推行以实行部门为主要内容的财政支出管理改革,早编、细编预算,改革和完善预算资金分配办法。早在1999年,由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厅三个部门试编2000年的部门预算,细化了预算编制的项目,较为完整地反映了三个部门的年度收支情况。实行政府采购后,全省截至2000年底进行政府采购7285次,实际采购21.33亿元,节约财政资金2.75亿元,财政资金节约率达11.42%。

总之,在浙江全省范围内,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收支两条线制度、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制度等公共财政支出改革稳步推进,支出改革领域逐步拓宽,力度逐步加大,成效日益明显。

4.全面加强公共财政监督,构建较为科学、有序和规范的公共财政监管体系

主要内容有:(1)全省财政监督工作按照对外强化监督、对内规范管理的要求,建章立制,基本形成一个包括立法机关、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资金使用单位、审计部门在内的相互制约的预算执行监督体系。据统计,仅2000年全省就对1103个单位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共查出违纪金额4.7亿元,并依法对违纪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对财政周转金实行“五统一”(统一制度、统一管理、统一计划、统一开户、统一核算)的监管管理制度,并规定从1998年12月1日起,各级地方财政周转金一律只收不贷,财政周转金的清理回收取得积极成效。(2)按“收费税收化、专户金库化、支出预算化、监督经常化”的特色监管模式,使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在全国走在前列,相关经验被中央有关领导肯定和表扬。以1996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的决定》为契机,在全国范围较早地出台《浙江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从“三项清理”(即收费项目、收费票据、银行账户)入手,抓住“票款分离”和“收支脱钩”两个主要环节,促进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的规范,为预算外资金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创造良好的条件。据统计,仅2000年浙江全省清理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1271项,废止注销34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50项,约减负11亿元。(3)会计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至2000年底,全省各级政府部门和政府授权经营的集团公司,已对1130多个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委派会计和财务总监1140名。自1999年金华市本级在全省率先成立“会计核算中心”以后,全省各地积极筹建相应的机构,省级机关会计核算中心也于2000年正式运行。这对强化会计监督职能,规范财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并从源头防治腐败,都起到积极作用。(4)自1998年10月始,在全省建立“地税征收、财政管理、社保支付”的基金运行机制,养老保险扩面和养老基金征缴率都居全国前列。(5)2000年浙江省全面建立财政投资工程预决算制度。

至当年年底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经编委批复成立评审机构26个,共审查财政投资项目2210个,审查总投资56.34亿元,净核减资金5.22亿元,平均核减率9.8%,有效地达到了强化预算约束和规范财政投资管理的目的。

另外,浙江全省地税系统也早于2000年时就已实现了“地税征管新模式在全省城乡落实到位、浙江地税信息系统在全省应用到位和地税征管现代化与征管社会化有机结合逐步到位”的征管改革“三到位”目标,比原计划提前5年,在全国居于领先。

(三)浙江公共财政建设:全面创新时期(2001至今)

自新世纪以来,浙江以公共、公益、公众为对象,以公正、公平、公开为原则,以公开透明为主线,全面加快了公共财政框架体系的构建进程。总体上,按照公共财政的目标模式以及浙江省构建公共财政新框架的阶段要求,浙江省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主要内容是:以人为本,科学理财,按照“比重适当,集散有度,收支合理,使用得当”的十六字方针,逐步建立起财政支出结构明显优化,财政对政府机器正常运转和社会公共需要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全面推行部门预算管理制度、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的预算管理新机制;预算约束机制日趋完善,财政监督涵盖财政支出全过程,支出行为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绩效不断提高的公共财政基本框架。

总的来说,这一时期浙江公共财政全面建设的内容及其成效,主要体现在下述6个“新”方面。

1.公共财政收支规模上新台阶

在此期间,2005年浙江全省财政总收入首次突破两千亿元大关(为2115.36亿元),占GDP的比重约为15.9%;地方财政收入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为1066.60亿元);地方财政支出1265.53亿元。2001-2005年间的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分别为3742亿元、4573亿元,是1995-2000年间的3.4倍和3.0倍,年均增长25.5%和24.0%。可见,这一时期的浙江公共财政规模又上新台阶。

2.支持区域经济发展有新举措

转变工作思路,整合和优化各类专项资金,综合运用税收、财政补助、贴息、以奖代补等财政政策手段,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夯实地方财源基础。仅2001-2005年间全省各级财政共安排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330亿元,会同有关部门向中央争取国债基建专项资金85.15亿元;2003-2005年省财政安排用于“五大百亿”工程建设资金60.64亿元,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引导和推动全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扶持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加大循环经济支持力度,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例如,2001-2005年间省级财政共安排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9.67亿元,安排现代流通业和重点流通市场专项资金6500万元,供销社系统专业合作社财政贴息资金1800万元。此外,积极、主动、合理地利用外债,支持国家及省重点项目建设。

3.以人为本的公共支出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

按照公共财政和“五个统筹”的要求,浙江财政不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科学界定公共财政的支出范围,通过“存量调结构、增量优方向、增量调存量”的方式,该控的控,该压的压,该保的保,逐步建立“以人为本”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构筑和谐社会的保障机制。这主要体现在四大方面:(1)大力促进城乡、区域、经济和社会、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如增加“三农”财政投入,增强“平安浙江”、“文化大省”财政资金投入,加快“生态省”建设步伐等。

(2)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重要资源保障,促进可持续发展。特别是,实施“五大百亿”工程,加快水、电、公路、港口、铁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

(3)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主要是充分运用财税政策,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切实解决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

近年来,遵循“建设财政”向“民生财政”的渐变逻辑,浙江省财政支出结构出现明显的“一升一降”现象:全省财政支出中公共事业发展支出比重由2002年的51.1%提高到2006年的54.2%;而一般经济建设支出结构比重由2002年的6.3%下降到2006年的3.8%。也就是说,公共财政支出重点放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社会安全和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等方面,较好地反映了最大多数民众的根本利益。还应指出的是,以义务教育为例,全省已有176万名家庭经济困难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获得免除学杂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的资助;2008年浙江省还将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本费和符合入学条件的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借读费,同时将中小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分别提高到450元和300元。在医疗方面,由于财政加大补贴力度,到2007年末,浙江所有县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水平都超过60元,这一标准在2008年达到100元以上。事实上,“十五”期间与“九五”期间相比,全省财政预算内支农支出增长了2.6倍,全省教育支出(含教育费附加)增长了2.9倍,科技支出增长了3.8倍。截至2005年,全省财政用于支持欠发达地区及海岛地区的支出累计336亿元,年均增长17.7%;全省各级财政共安排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15.60亿元,支持欠发达乡镇奔小康,促进欠发达地区实现跨越性发展;加大生态建设转移支付力度,省财政对“生态农业与新农村建设”、“生态公益林建设”、“生态环境治理”等九大工程共计投入44.92亿元;省财政的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从2003年的48.22亿元增长到2005年的63.58亿元。此外,财政支持加快“文化大省”建设,使之成为浙江领跑全国的新动力和“软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