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公共财政之路:浙江的实践与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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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浙江省公共财政建设的历史进程、发展脉络及主要特征(2)

2.普遍施行的“藏富于民”财政收入分配政策暗合公共财政的基本理念在改革开放初期,浙江各级政府在财政收入分配过程中,一直坚持不与民争利的“藏富于民”政策,并在“非禁即可”的政策规则约束条件下,对民营经济以及各类市场发展实行了诸多的税费优惠减免政策。事实上,这种“藏富于民”财政收入分配政策极大程度地加速了浙江经济的民营化和市场化程度。浙江各地普遍施行的“藏富于民”财政收入分配机制,之所以暗合公共财政的基本理念,主要是基于两点:(1)经济决定财政,财政可以反哺经济。可以说,“藏富于民”的财政收入分配机制符合“根深才能叶茂”的财政学基本原理。(2)公共财政在本质上讲“以人为本”,民富才是根本,而富民优先则符合“以人为本”的理财之道。(3)“以人为本”在很大程度上是“以民为本”,因此,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富民优先的“藏富于民”政策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把我国改革开放政策同本地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走出了一条富有浙江特色的富民之路。

值得指出,浙江的民富首先应归功于浙江人敢冒险、能吃苦、永不满足的艰苦创业精神。例如,“能干常人不肯干的活,能吃常人不肯吃的苦,能赚别人看不起的钱”,是浙江人艰苦创业的生动写照。但是,浙江各级地方政府财政普遍施行的“藏富于民”而非“杀鸡取卵”政策的作用依然不容低估。

3.以“无为而治”、“先放后导”、“因势利导”等为特征的地方政府管制,以“两化”(民营化和市场化)促“两化”(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浙江模式”,为浙浙江各地市的经济能够保持持续增长,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政府准确定位,强化服务,提供了较为宽松的发展环境。可以说,浙江各级地方政府过去对群众自发创业的“无为而治”,对私营个体经济发展的“先放后导”,努力为百姓创业、企业发展创造了宽松良好的发展环境。事实上,在各地市民营经济创业发展的各个阶段,浙江各级政府成功地扮演了服务员、导航员、裁判员的角色,做到了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这种最大限度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政府不直接干预企业的微观经营活动,把主要精力和财力放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的做法,是较为典型的公共财政模式。在这种宽松的发展环境下,1991年浙江财政收入超亿元县达26个(江苏以23个排名第二位),位列全国第一;1991年的全省GDP也首次超越1000亿元大关,达到1081.75亿元(1977年浙江省GDP仅为100亿元)。显然,浙江县域经济或块状经济的迅速崛起与浙江各级地方政府的“无为而治、因势利导”管制风格具有重大的关系。

事实上,改革开放之初,浙江就抓住农村改革的机遇,较早地突破了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积极推进市场取向改革,大力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始终保持领先的体制和机制优势,促进了生产力的大解放。这主要表现在:

(1)按照小商品大市场的思路,运用市场集聚生产要素,带动产业和块状经济发展。改革开放之初,浙江省就率先办起了全国性商品交易专业市场,温州曾以十大专业市场和十万供销大军闻名海内外。20多年来,浙江省的专业市场越办越大,集聚辐射能力越来越强,特别是通过市场与产业的互动,构建了富有特色的集群式、板块式发展格局。在商品市场集聚力和辐射力的作用下,各地要素市场日趋活跃,产业配套能力不断增强,带动了产品市场占有率的不断提高,形成了一个以商促工、以工带商、相互促进、一二三产业共同发展的格局。例如,金华市已形成了以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永康中国科技五金城为龙头的遍布城乡较为完善的商品市场体系,现有超亿元市场36个,其中超100亿元市场2个,超10亿元市场9个,超5亿元市场16个。

(2)借助小企业特殊的低成本优势和灵活的机制优势,形成了特色明显的块状经济和小企业集群。在浙江,往往一个村或邻近的几个村是某一类或某一种产品的产销小基地,一个镇或邻近的几个镇是某一类或某一种产业的产销大基地。如温州乐清市的柳市镇是全国最大的低压电器产销基地,低压电器产销量约占全国的1/3;永嘉县的桥头镇,号称东方第一纽扣市场;平阳县的萧江镇被誉为中国塑编城;皮革、服装、打火机等已形成相当规模的产业群,近几年相继建成了“中国鞋都”、“中国电器之都”、“中国制笔之都”、“中国锁都”、“中国印刷城”、“中国金属外壳打火机生产基地”、“中国剃须刀生产基地”等19个国字号生产基地,区域品牌进一步打响。再如金华市永康的电动工具占全国产量的四分之一、全国出口量的三分之一;东阳的磁性材料产量世界排名第一;浦江成为国内水晶灯饰、水晶工艺品的主产地。浙江省内的这种区域性集群经济,以其社会化分工和专业化协作的产业体系,形成了浙江企业的群体规模以及技术、资金等生产要素和品牌的集聚优势。这种优势最终体现到成本优势、价格优势和竞争优势上,使区域经济不仅具有“小”的活力,而且具有“大”的实力。

(3)无中生有,运用市场的力量把产业做大做特做优。浙江可利用的矿产资源非常少,一些企业自身也没有多少人才和技术,但它们却善于“无中生有”,创造了“零资源现象”、“零技术现象”。例如,温州没有汽车生产企业,过去也没有摩托车生产企业,而塘下镇却有数以千计的汽摩配生产企业,成为全国四大汽摩生产和销售基地之一;东阳不产木材,却有全国最大的木雕产业。

(4)发展民营经济,在鼓励股份合作制等方面进行卓有成效的探索创新。浙江各级政府始终坚持不唯成分看发展的观念,以活一片经济、富一方百姓、增强区域经济实力为目的,大力扶持民营经济发展。对于广大群众和基层的探索和创新,它们事实上坚持以“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来衡量,着眼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尊重实践,允许看,允许试,让群众成为创业、改革的主体,并适时总结,看准了的及时加以推广,发现有不妥的地方,因势利导,促使其逐步完善。在民营经济发展初期,地方政府顶着压力,不争论、不戴帽、不张扬,给起步时脆弱的民营企业赢得了喘息、存活的空间,使中小企业的发展获得了相对较好的宏观政策环境;在民营经济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又坚决克服小富即安的思想,使一部分私营企业家在思想上较早地实现了从致富到创业的跨越。

(5)通过改革审批制度、简化办事程序、政务公开、整治“三乱”等,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和机关作风,提高了对民营企业的服务水平。各级地方政府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对应该由企业来办的,政府不干预,凡是企业该办而办不了的,政府主动提供服务。针对企业在人才和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政府积极开展招才引智工作,促进一批企业与全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技术合作关系。同时,通过举办境内外商品交易会、博览会、展销会,鼓励企业开拓国内、国外两个市场。

(二)浙江公共财政建设:初步确立时期(1992-2000)

1992年10月12日至18日,党的十四大作出了三项具有深远意义的决策:一是确立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地位;二是明确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三是要求全党抓住机遇,加快发展,集中精力把经济建设搞上去。这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与此同时,公共财政改革也进入了初步确立的新时期。

在此时间,浙江公共财政建设主要是在依序递进的三个大的时代背景下展开的:(1)1992年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正式确立;(2)1994年中国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3)1998年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提出“用3-5年时间初步建立公共财政框架体系”的重要目标。在此背景下,公共财政制度在浙江初步确立,公共财政改革正式在浙江拉开帷幕,浙江财政也开始走向公共财政之路,即真正的聚众人之财(如70%以上的政府财源来自非国有制经济),办众人之事(浙江省公共事业支出的年平均值超过当年财政支出的60%)。

从实际来看,这一时期是改革开放以来浙江财政收支规模增长速度较快的一个时期。事实上,这一时期横跨“八五”和“九五”两个时期,而“九五”时期全省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2169亿元,是“八五”时期852亿元的2.5倍,年均递增21.5%;“九五”时期全省地方财政支出累计完成1525亿元,则是“八五”时期639亿元的2.4倍,年均递增19.1%。从全国的位次来看,全省财政总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则从1991年时期的第10名开外升至2000年的第5位。

从公共财政理论层面来分析,这一阶段的浙江财政改革在很大程度上渗透着制度化、规范化的内容,即通过公共财政收支的制度化建设来达到规范化的目的。例如,这一时期的“四两拨千斤”、“两保两挂”、“两保两联”、预算改革、政府采购改革等都体现了一种精神、一种理念,即加强制度建设,减少人为随意性干扰。因此,中国社会科学院高培勇教授认为:“浙江公共财政改革的灵魂所在就是规范化。”

这一时期具有明显浙江特色的财政改革经验和成果可以高度概括为:坚持以“以人为本、四两拨千斤、开创理财新机制”为指导思想,坚定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依法理财治税,立足制度创新,运用财税杠杆,发挥公共财政的职能效用,努力增收节支保平衡。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立足浙江实际,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杠杆调控作用

主要内容有:(1)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全国实行从紧财政政策情况下,浙江从实际出发,通过财税政策激励进一步支持各类市场和块状经济的发展和壮大,进一步扩大了浙江经济的相对优势。(2)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面对亚洲金融危机和国内特大洪灾的影响,以及历史累积的结构性矛盾突出的复杂环境,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积极财政政策的重大宏观调控举措,累计向国家争取国债资金64.3亿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4.2亿元、国债转贷资金50.1亿元),用于农林水、交通、城建、环保等9大类99个项目的建设。值得指出,1998年浙江在全国率先试用财政贴息政策,发挥“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三年累计安排各类财政贴息资金25.2亿元(其中省级9.8亿元),带动银行信贷、企业和社会民间投资,有力地拉动了浙江经济增长,促进了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投资环境。(3)大力巩固农业基础地位,突出支持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在此期间,浙江财政预算内支农支出年均增长速度超过10%,达到法定增长比例的要求,重点用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效益农业发展、生态环境改善、山区海洋开发、农技推广以及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建设。在此期间,浙东沿海1000公里标准海塘已基本建成,千里标准江堤已全面开工建设,建成500多万亩高标准农田,治理太湖等六项骨干工程也陆续完工并投入运行,大大增强了农业抗灾减灾能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着提高。(4)支持地方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于2000年7月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大多数国企扭亏脱困目标,在优势企业“领跑”、亏损企业争相“摘帽”的阶梯式渐进态势中,于2000年底在全国率先实现全省国企改革与脱困的“三年两目标”,此项工作在全国明显走在前列。值得指出,为努力率先实现“三年两目标”,浙江各级政府运用财政手段,盘活存量资产,1998-2000年间浙江省已按计划累计核销银行呆坏账准备金51亿元,债转股协议总额30亿元,从而盘活、拉动了数百亿国有存量资产,较好地实现了国企三年脱困目标。(5)较好地落实了稳定粮食生产、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的政策措施。仅1996-2000年间,浙江财政累计拨付粮食流通领域的补贴资金22亿元,到1997年底全省就实现了消化粮食政策性亏损旧账的目标,比中央规定的消化期限提前了整整2年。

2.立足地方财政制度创新,进一步推进和完善财政体制改革,初步形成一套符合浙江实际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地方财政运行机制和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